这个时候,征服者已脱掉了冬装,换上了漂亮的夏装,新外套毛发短,使发达的肌肉,健壮的体形,暴露无遗。
它早就发现了白色的母马,不知是同色相吸,还是其它什么原因,白色的母马,对征服者而言,具有一种不可遏止的吸引力。
它却按兵不动,耐心地守着野马群,不时地关注公野马之间的争斗。它与六匹流浪的公野马,曾经为了野母马决斗过,它根本不把这些公野马,放在它眼里。
作为高傲聪明的头马,它不屑一出场,就与手下败将决斗,只需以逸待劳,将最后的胜出者打败即可。
很快,四匹公野马淘汰出局,余下两匹,进入了决赛。
两匹公马势均力敌,足足打斗了半个多时辰,不分胜负,征服者不耐烦了。
突然,一匹高大健壮的公黑马,全身如黑绸缎一样光亮发黑,径直向两匹打斗的公马冲上去,介入了打斗。
两匹正在打斗的公马,全身伤痕累累,斗得难分难解。黑马出现后,两匹公马停止打斗,同仇敌忾地迎上来,一前一后地围住黑马。
征服者看了看黑马,知道来者不善,是一个久经沙场的狠角色。
黑马果然骁勇善战,受到前后夹击,却根本不给对方近身的机会,不然的话,与其中任何一匹公马缠斗,都会受到另一匹凶狠地攻击。
黑马身形灵活,仗着体力上的优势,不断寻找机会,前蹬、后踢、撕咬、甩撞等动作,无不干脆利落。
很快,它前面的公马,被撕下一撮鬃毛,后面的野马,长脸已被踢肿了。
两只公野马,败下阵来,一溜烟地逃跑了。
征服者,从来没见过这匹黑马,知道对方不是单身汉。当黑马冲上去,为白色的母马浴血奋战时,它看了一会,就循着黑马来的方向,发现了一群野马。
黑马率领的野马群,有十七匹野马,与征服者的十九匹相比,只少了两匹。这两群野马,跟那些十匹左右的野马群相比,都算是大群了,这足以说明,黑马也绝非等闲之辈。
征服者想到这里,血液里潜伏的征服欲望,立即被强大的黑马激发出来了。但它有自己的策略,没有直接向黑马冲上去。
黑马战胜了两个对手,霍地竖起前半身,昂首嘶鸣起来。这样做,一是向美丽温柔的白母马,表明自己才是最强壮的,当然也是最合适的新郎;二是向自己的野马群,宣告又一次成功地征服。
白色的母马,早被征服者白色的皮毛,高大威猛的身材所吸引,见对方不为自己决斗,反而很快消失了,感到非常失落。
母马误解了征服者,以为它胆小和不作为,眼看黑马要胜出了,母马心急火燎,向征服者消失的方向追上去。
白色的母马,还不死心,想给白色的公马一个机会,于是想挑起黑白两匹公马,进行决斗。
黑马却追上来,粗鲁地嗅了嗅母马的臀部,然后昂起头来,对着晴朗的天空,龇牙咧嘴地笑了,这是马的“裂唇嗅”反应。从黑马的反应来看,它对母马的外形和体香,非常满意。
体内汹涌的欲火,使黑马把持不住了,想尽快直奔主题,在享受性爱的同时,也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
黑马跑到母马前面,拦住去路,并伸出嘴唇,轻轻的啃咬对方的鬐甲。外表粗犷的黑马,还是知道怜香惜玉,耐心地撩拨着母马。
母马却无视黑马的示爱行为,避开对方后,继续向前跑去。黑马哪里肯放过,紧紧地跟了上来。
突然,一阵急促的响鼻声过后,传来了尖细的嘶鸣声。黑马一下子就听出来了,那是自己最宠爱的母黑马,发出的警报声。
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它。
原来,一匹高大健硕的白色公马,正把它的妻小圈在一起,大有胁迫离开之势。
黑马的后院起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马向趁火打劫的白色公马,冲了上来。
白色的母马,看到心仪的征服者,又出现了,不由喜出望外。
征服者和黑马,相距只有十米左右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白马的耳朵,朝向前方,鼻口上翘,前蹄刨地,不停地打着响鼻,磨牙霍霍,严阵以待。
黑马不停地嘶鸣,鼻翼翕动,喷着粗气,不停地举起前蹄,抖动耳廓,怒目而视。
征服者的马群,黑马的马群,以及后面跟上来的白色母马,被两匹公马的气势深深吸引,都站到一旁,准备看一场好戏。
一阵尖锐响亮的嘶鸣过后,两匹公马短兵相接,举起锤子一般的前蹄,敲打、扑咬在一起。
好一场鏖战。
两匹野马,四只前蹄,乒乒乓乓地敲打在一起,如密集的鼓点,奏响大战的号角。鼓声过后,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举蹄、敲击、撕咬、甩身、撞击、尥蹶子等动作,应有尽有,一时间马毛飘飞,马血淋漓,尘土和草屑飞溅。
双方像拉锯一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百回合,直到身上的斑斑血迹,将残阳也染成了血红色,还是难分胜负。
白马身上,白里透红;黑马身上,黑里透红。两只头马星星点点的血迹,分明在向两支野马群昭示,自己的雄风和血性。
天黑了,双方只好偃旗息鼓。
两匹头马,都久经沙场,从来没有输过,谁也不愿服输,都没有带马群逃遁,而是约好了来日再战。
纯白色的家母马,情不自禁地加入到征服者的马群。
征服者,却把一门心思,全部放在征服黑马和它的野马群,对白色家母马的柔情,置之不理。
白母马,也毫不在乎,耐心地等待着。
一点小伤没有什么,对于野马群的头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每年的发情季节,几乎每天,它们都得面对流浪公马的挑战。
打斗凶险,战利品却是成群的妻妾,温柔多情的母马,也会把它们强悍的基因,继续传承下去。
做一天头马,打斗也就不可避免。发情期一过,头马身上,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伤疤,如对手赏赐的军功章,具有永远的纪念意义。
两匹头马,都想找一个背风,远离小湖的地方过夜,这样的地方,才能避开掠食者的攻击。
马作为食草动物,一旦受伤,不能象狼、豹、虎等食肉动物,用舌头及时清理身上的血迹,因而容易引来掠食者。
嗅觉灵敏的狼群,如果嗅到血腥味,很快就会围上来。
两支野马群,长期受到狼群的威胁,对付狼群的经验,当然也很丰富了,它们暂时性地放弃敌视,合群在一起,三十六匹野马,对于狼群来说,可不是好对付的。
晚上,野马群都有哨马,如果狼群来了,两匹头马就会密切合作,不分彼此,让成年马围成一圈,头向内,臀部向外,将马驹围在中间,保护起来。
从这点来看,野马群还真有点像人类,有“兄弟阋于墙,同御其外”的智慧。
作为这片土地上的一对冤家,狼和野马都很了解对方。在野马的发情季节,狼群经常关注公马的打斗,如果流浪的公马受了重伤,又没有同类的陪伴和保护,很容易成为它们的攻击目标。
狼群的探狼,见征服者和黑马,只是受了点皮肉伤,且背后还有庞大的野马群时,也就放弃了。
狼是机会主义者,这个特点,也可以称得上明智。
它早就发现了白色的母马,不知是同色相吸,还是其它什么原因,白色的母马,对征服者而言,具有一种不可遏止的吸引力。
它却按兵不动,耐心地守着野马群,不时地关注公野马之间的争斗。它与六匹流浪的公野马,曾经为了野母马决斗过,它根本不把这些公野马,放在它眼里。
作为高傲聪明的头马,它不屑一出场,就与手下败将决斗,只需以逸待劳,将最后的胜出者打败即可。
很快,四匹公野马淘汰出局,余下两匹,进入了决赛。
两匹公马势均力敌,足足打斗了半个多时辰,不分胜负,征服者不耐烦了。
突然,一匹高大健壮的公黑马,全身如黑绸缎一样光亮发黑,径直向两匹打斗的公马冲上去,介入了打斗。
两匹正在打斗的公马,全身伤痕累累,斗得难分难解。黑马出现后,两匹公马停止打斗,同仇敌忾地迎上来,一前一后地围住黑马。
征服者看了看黑马,知道来者不善,是一个久经沙场的狠角色。
黑马果然骁勇善战,受到前后夹击,却根本不给对方近身的机会,不然的话,与其中任何一匹公马缠斗,都会受到另一匹凶狠地攻击。
黑马身形灵活,仗着体力上的优势,不断寻找机会,前蹬、后踢、撕咬、甩撞等动作,无不干脆利落。
很快,它前面的公马,被撕下一撮鬃毛,后面的野马,长脸已被踢肿了。
两只公野马,败下阵来,一溜烟地逃跑了。
征服者,从来没见过这匹黑马,知道对方不是单身汉。当黑马冲上去,为白色的母马浴血奋战时,它看了一会,就循着黑马来的方向,发现了一群野马。
黑马率领的野马群,有十七匹野马,与征服者的十九匹相比,只少了两匹。这两群野马,跟那些十匹左右的野马群相比,都算是大群了,这足以说明,黑马也绝非等闲之辈。
征服者想到这里,血液里潜伏的征服欲望,立即被强大的黑马激发出来了。但它有自己的策略,没有直接向黑马冲上去。
黑马战胜了两个对手,霍地竖起前半身,昂首嘶鸣起来。这样做,一是向美丽温柔的白母马,表明自己才是最强壮的,当然也是最合适的新郎;二是向自己的野马群,宣告又一次成功地征服。
白色的母马,早被征服者白色的皮毛,高大威猛的身材所吸引,见对方不为自己决斗,反而很快消失了,感到非常失落。
母马误解了征服者,以为它胆小和不作为,眼看黑马要胜出了,母马心急火燎,向征服者消失的方向追上去。
白色的母马,还不死心,想给白色的公马一个机会,于是想挑起黑白两匹公马,进行决斗。
黑马却追上来,粗鲁地嗅了嗅母马的臀部,然后昂起头来,对着晴朗的天空,龇牙咧嘴地笑了,这是马的“裂唇嗅”反应。从黑马的反应来看,它对母马的外形和体香,非常满意。
体内汹涌的欲火,使黑马把持不住了,想尽快直奔主题,在享受性爱的同时,也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
黑马跑到母马前面,拦住去路,并伸出嘴唇,轻轻的啃咬对方的鬐甲。外表粗犷的黑马,还是知道怜香惜玉,耐心地撩拨着母马。
母马却无视黑马的示爱行为,避开对方后,继续向前跑去。黑马哪里肯放过,紧紧地跟了上来。
突然,一阵急促的响鼻声过后,传来了尖细的嘶鸣声。黑马一下子就听出来了,那是自己最宠爱的母黑马,发出的警报声。
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它。
原来,一匹高大健硕的白色公马,正把它的妻小圈在一起,大有胁迫离开之势。
黑马的后院起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黑马向趁火打劫的白色公马,冲了上来。
白色的母马,看到心仪的征服者,又出现了,不由喜出望外。
征服者和黑马,相距只有十米左右了,一场大战,在所难免。
白马的耳朵,朝向前方,鼻口上翘,前蹄刨地,不停地打着响鼻,磨牙霍霍,严阵以待。
黑马不停地嘶鸣,鼻翼翕动,喷着粗气,不停地举起前蹄,抖动耳廓,怒目而视。
征服者的马群,黑马的马群,以及后面跟上来的白色母马,被两匹公马的气势深深吸引,都站到一旁,准备看一场好戏。
一阵尖锐响亮的嘶鸣过后,两匹公马短兵相接,举起锤子一般的前蹄,敲打、扑咬在一起。
好一场鏖战。
两匹野马,四只前蹄,乒乒乓乓地敲打在一起,如密集的鼓点,奏响大战的号角。鼓声过后,双方都使出浑身解数,举蹄、敲击、撕咬、甩身、撞击、尥蹶子等动作,应有尽有,一时间马毛飘飞,马血淋漓,尘土和草屑飞溅。
双方像拉锯一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百回合,直到身上的斑斑血迹,将残阳也染成了血红色,还是难分胜负。
白马身上,白里透红;黑马身上,黑里透红。两只头马星星点点的血迹,分明在向两支野马群昭示,自己的雄风和血性。
天黑了,双方只好偃旗息鼓。
两匹头马,都久经沙场,从来没有输过,谁也不愿服输,都没有带马群逃遁,而是约好了来日再战。
纯白色的家母马,情不自禁地加入到征服者的马群。
征服者,却把一门心思,全部放在征服黑马和它的野马群,对白色家母马的柔情,置之不理。
白母马,也毫不在乎,耐心地等待着。
一点小伤没有什么,对于野马群的头马来说,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了,每年的发情季节,几乎每天,它们都得面对流浪公马的挑战。
打斗凶险,战利品却是成群的妻妾,温柔多情的母马,也会把它们强悍的基因,继续传承下去。
做一天头马,打斗也就不可避免。发情期一过,头马身上,都会或多或少地留下伤疤,如对手赏赐的军功章,具有永远的纪念意义。
两匹头马,都想找一个背风,远离小湖的地方过夜,这样的地方,才能避开掠食者的攻击。
马作为食草动物,一旦受伤,不能象狼、豹、虎等食肉动物,用舌头及时清理身上的血迹,因而容易引来掠食者。
嗅觉灵敏的狼群,如果嗅到血腥味,很快就会围上来。
两支野马群,长期受到狼群的威胁,对付狼群的经验,当然也很丰富了,它们暂时性地放弃敌视,合群在一起,三十六匹野马,对于狼群来说,可不是好对付的。
晚上,野马群都有哨马,如果狼群来了,两匹头马就会密切合作,不分彼此,让成年马围成一圈,头向内,臀部向外,将马驹围在中间,保护起来。
从这点来看,野马群还真有点像人类,有“兄弟阋于墙,同御其外”的智慧。
作为这片土地上的一对冤家,狼和野马都很了解对方。在野马的发情季节,狼群经常关注公马的打斗,如果流浪的公马受了重伤,又没有同类的陪伴和保护,很容易成为它们的攻击目标。
狼群的探狼,见征服者和黑马,只是受了点皮肉伤,且背后还有庞大的野马群时,也就放弃了。
狼是机会主义者,这个特点,也可以称得上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