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长城以北的草原上。
四十万骑兵,分成了红、黄、白、黑四个颜色,先锋为红马,左翼为黄马,右翼为白马,后军为黑马,如狂飙一样,向南边袭来。
这是匈奴的一代雄主,单于冒顿的杰作。骤雨般密集的马蹄声,像滞重的棒槌,擂动在草原这面大鼓上。
四十万匹战马,四十万草原汉子,四十万把弯刀,裹挟而来的风沙,遮天蔽日,使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白登山之围”,这也是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第一次大规模地对抗。
对峙的双方统帅,都是响当当的历史人物,北方是单于冒顿,南方是汉高祖刘邦。
没想到,一统南方后,刚刚还踌躇满志的汉高祖,《大风歌》的余音未了,就被四十万匹战马溅起的狼烟折服,顿时没有了“大风起兮云飞扬”的英雄气概,反而成了中国历史上,奉行和亲政策的始作佣者。
雄才大略的冒顿,不单单是众所周知的,明睿隐忍的一代袅雄,他在繁育、改良优异的马种方面,可谓匠心独运,也成功地开启了,游牧民族通过改良马种,为战争服务的先河。
冒顿自小在草原上生活,深知优良的战马,在草原部落冲突中的重要性。在讨伐其它部落时,就已经着手收集优良马匹了。
成功地收集大宛马和乌孙马以后,他仍然不满足,为了继续改良马种,还经常挑选出优良的马匹,赶到阴山、天山、马鬃山附近,与当地的野马自然繁殖。
优良的战马,使凶悍的匈奴骑兵如虎添翼。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冒顿的四十多万骑兵,终于在北方草原上,飙举如风,所向披靡。
北方的马背上,英雄辈出,冒顿和匈奴之后,鲜卑、柔然、突厥、回纥、契丹、蒙古、女真等游牧民族,在草原上称雄一时,他们带来的优良马匹,很多流落到草原上,最终成为了野马。
蒙古人西征欧洲,还带回了西亚的阿拉伯马,这个古老的优秀马种,又为大宛马、乌孙马、杂交野马,注入了异域的基因。
一代又一代的野马,与很多游牧民族一样,顽强地生活在天山、杭爱山、祁连山和贺兰山之间。在这片广袤的草原、荒漠和戈壁上,野马阅尽了春秋的风霜,战国的狼烟,秦汉的明月,唐宋的豪放,元明的衰落,来到了放马南山的清朝。
十八世纪后期,依然有一支野马群,顽强地生活在大阴山的支脉,狼山以西的荒漠草原上。
这支野马群数量大,群体很复杂,有四十八匹野马。其中,二十一匹颜色偏浅,二十匹颜色偏深,还有七匹皮毛呈棕色,体形稍小的野马。
一般的野马群,数量都不超过二十匹。这支野马群,之所以有这么多野马,完全缘于出类拔萃的头马。头马全身为白色,名叫“征服者”,二十匹浅色的野马,就是它的嫡系。
群里还有一个次头马,名叫“二当家”,全身为炭黑色,十九匹深色的野马,便是它的嫡系。
七匹棕色的野马,本来生活在马鬃山附近,它们是征服者和二当家,在上年的迁徙途中,赶走了群里的头马,劫持而来的原生野马,后来被称为“普氏野马”。
普氏野马是原生态的野马,它们棕色的皮毛,粗短挺直的鬃毛,与征服者和二当家等杂交野马长而飘逸的鬃毛相比,差别很大,这也是普氏野马的身份标志。
两匹头马,都是千里挑一的杂交野马,相当强壮凶悍,后来甚至成为威震狼群的“黑白双煞”。
白色的征服者,外形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鬐甲高,四肢修长,奔跑的时候,雪白的长鬃毛迎风飘逸。
聪明的头脑,灵气的双眼,耐干渴的体质,则承袭了阿拉伯马的基因。
剽悍、超强的耐力和耐寒性,这些当地野马的基因,在它身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征服者可以在深达四十公分的雪地上,刨开积雪,采食下面的草根,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为了生存下去,甚至吃自己的粪便。
很多人认为白色野马,才是野马中的佼佼者,这是有依据的。
野马的天敌,狼、熊、雪豹等掠食动物,基本上昼伏夜出,白马在夜晚的隐蔽性很差,最容易成为攻击的目标。
白色野马自小就受到掠食动物的威胁,经过不断地淘汰,只有最优秀的野马,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幸存下来。
优秀基因随着一代代的白色野马,传承下来,在十八世纪的野马群中,白色野马已经不多了,却是难得的优异马种。
黑色的二当家,外形也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由于没有阿拉伯马的基因,它没有征服者聪明灵活。
征服者的祖先,很多都是战马。这些战马流落到野马群之前,曾跟着主人金戈铁马,纵横东西,驰骋南北,让南方的大汉王朝折服过,也让西方的很多国家屈服过。
强烈的征服欲望,随着主人长期的征伐,早已融进了它祖先的血液之中,在后代的血液中潜伏下来,一旦有机会,就会在某一代野马身上,激发出来。
征服者就是这样一匹野马,征服欲望在它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它征服的第一场打斗,除了找到一个好帮手,还壮大了野马群的数量,为以后野马群的壮大,打下了基础。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那场打斗,充满了灵气和智慧,现在来回顾一下。
一年前的春天,正是野马和家马的发情期。征服者栖息的荒漠草原,当地的蒙古人养了很多家马,人们与野马和谐共处,从来不去猎杀野马。
当地人知道,野马群非常警觉,一旦受到惊扰,马上会逃之夭夭,永远也不回头,要很多年以后,才会回到原地。
蒙古人养马的历史悠久,早有向野马借种,来改良家马基因的传统。每年家马的发情期,当地人都会将一些发情的母马,赶到野马群经常出没的地方。
为了防止母马,跟野马跑掉,他们在缰绳上,系上一根粗短的树干。这样,缰绳上的木头,容易被灌木丛或石头绊住,母马就不会跑得太远,很容易找回来。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打斗,缘于一匹漂亮的纯白色家母马。
家母马的食物充足,又经过主人的悉心照料,与野母马相比,皮毛更加油亮光滑,身材更加丰腴性感,性格也更高贵文静。
家母马对于公野马来说,似乎更具吸引力。
为了家母马,争夺交配权的,除了野马群的头马,还有很多流浪的公野马,都是快到成年,被所在野马群的头马,驱逐出来的。
一匹白色的母马,被主人赶到了小湖边,那是野马群经常饮水的地方。母马一旦混入野马群,野马群会提供保护,就不会受到狼的威胁。
蓝色的湖水边,红柳才冒出紫色的花苞,沙枣黄色的花儿开得正艳,胡杨也挂着深红色的花儿,年轻漂亮的白色母马,像娇艳的白色玫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母马热切地期待一场浪漫的约会,它不是羞答答的玫瑰,也不需要静悄悄地开放。
它一边采食梭梭的嫩叶,一边“咴——咴——”地嘶鸣,还把发情期特有的气味,毫无保留地散发到空气中。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马也有之。六匹流浪公野马,循着声音和气味而来,为了漂亮的母马,立即捉对厮杀。
四十万骑兵,分成了红、黄、白、黑四个颜色,先锋为红马,左翼为黄马,右翼为白马,后军为黑马,如狂飙一样,向南边袭来。
这是匈奴的一代雄主,单于冒顿的杰作。骤雨般密集的马蹄声,像滞重的棒槌,擂动在草原这面大鼓上。
四十万匹战马,四十万草原汉子,四十万把弯刀,裹挟而来的风沙,遮天蔽日,使天地变色,日月无光。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白登山之围”,这也是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第一次大规模地对抗。
对峙的双方统帅,都是响当当的历史人物,北方是单于冒顿,南方是汉高祖刘邦。
没想到,一统南方后,刚刚还踌躇满志的汉高祖,《大风歌》的余音未了,就被四十万匹战马溅起的狼烟折服,顿时没有了“大风起兮云飞扬”的英雄气概,反而成了中国历史上,奉行和亲政策的始作佣者。
雄才大略的冒顿,不单单是众所周知的,明睿隐忍的一代袅雄,他在繁育、改良优异的马种方面,可谓匠心独运,也成功地开启了,游牧民族通过改良马种,为战争服务的先河。
冒顿自小在草原上生活,深知优良的战马,在草原部落冲突中的重要性。在讨伐其它部落时,就已经着手收集优良马匹了。
成功地收集大宛马和乌孙马以后,他仍然不满足,为了继续改良马种,还经常挑选出优良的马匹,赶到阴山、天山、马鬃山附近,与当地的野马自然繁殖。
优良的战马,使凶悍的匈奴骑兵如虎添翼。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冒顿的四十多万骑兵,终于在北方草原上,飙举如风,所向披靡。
北方的马背上,英雄辈出,冒顿和匈奴之后,鲜卑、柔然、突厥、回纥、契丹、蒙古、女真等游牧民族,在草原上称雄一时,他们带来的优良马匹,很多流落到草原上,最终成为了野马。
蒙古人西征欧洲,还带回了西亚的阿拉伯马,这个古老的优秀马种,又为大宛马、乌孙马、杂交野马,注入了异域的基因。
一代又一代的野马,与很多游牧民族一样,顽强地生活在天山、杭爱山、祁连山和贺兰山之间。在这片广袤的草原、荒漠和戈壁上,野马阅尽了春秋的风霜,战国的狼烟,秦汉的明月,唐宋的豪放,元明的衰落,来到了放马南山的清朝。
十八世纪后期,依然有一支野马群,顽强地生活在大阴山的支脉,狼山以西的荒漠草原上。
这支野马群数量大,群体很复杂,有四十八匹野马。其中,二十一匹颜色偏浅,二十匹颜色偏深,还有七匹皮毛呈棕色,体形稍小的野马。
一般的野马群,数量都不超过二十匹。这支野马群,之所以有这么多野马,完全缘于出类拔萃的头马。头马全身为白色,名叫“征服者”,二十匹浅色的野马,就是它的嫡系。
群里还有一个次头马,名叫“二当家”,全身为炭黑色,十九匹深色的野马,便是它的嫡系。
七匹棕色的野马,本来生活在马鬃山附近,它们是征服者和二当家,在上年的迁徙途中,赶走了群里的头马,劫持而来的原生野马,后来被称为“普氏野马”。
普氏野马是原生态的野马,它们棕色的皮毛,粗短挺直的鬃毛,与征服者和二当家等杂交野马长而飘逸的鬃毛相比,差别很大,这也是普氏野马的身份标志。
两匹头马,都是千里挑一的杂交野马,相当强壮凶悍,后来甚至成为威震狼群的“黑白双煞”。
白色的征服者,外形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鬐甲高,四肢修长,奔跑的时候,雪白的长鬃毛迎风飘逸。
聪明的头脑,灵气的双眼,耐干渴的体质,则承袭了阿拉伯马的基因。
剽悍、超强的耐力和耐寒性,这些当地野马的基因,在它身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征服者可以在深达四十公分的雪地上,刨开积雪,采食下面的草根,在极端艰难的条件下,为了生存下去,甚至吃自己的粪便。
很多人认为白色野马,才是野马中的佼佼者,这是有依据的。
野马的天敌,狼、熊、雪豹等掠食动物,基本上昼伏夜出,白马在夜晚的隐蔽性很差,最容易成为攻击的目标。
白色野马自小就受到掠食动物的威胁,经过不断地淘汰,只有最优秀的野马,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幸存下来。
优秀基因随着一代代的白色野马,传承下来,在十八世纪的野马群中,白色野马已经不多了,却是难得的优异马种。
黑色的二当家,外形也承袭了大宛马和乌孙马的基因,由于没有阿拉伯马的基因,它没有征服者聪明灵活。
征服者的祖先,很多都是战马。这些战马流落到野马群之前,曾跟着主人金戈铁马,纵横东西,驰骋南北,让南方的大汉王朝折服过,也让西方的很多国家屈服过。
强烈的征服欲望,随着主人长期的征伐,早已融进了它祖先的血液之中,在后代的血液中潜伏下来,一旦有机会,就会在某一代野马身上,激发出来。
征服者就是这样一匹野马,征服欲望在它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它征服的第一场打斗,除了找到一个好帮手,还壮大了野马群的数量,为以后野马群的壮大,打下了基础。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那场打斗,充满了灵气和智慧,现在来回顾一下。
一年前的春天,正是野马和家马的发情期。征服者栖息的荒漠草原,当地的蒙古人养了很多家马,人们与野马和谐共处,从来不去猎杀野马。
当地人知道,野马群非常警觉,一旦受到惊扰,马上会逃之夭夭,永远也不回头,要很多年以后,才会回到原地。
蒙古人养马的历史悠久,早有向野马借种,来改良家马基因的传统。每年家马的发情期,当地人都会将一些发情的母马,赶到野马群经常出没的地方。
为了防止母马,跟野马跑掉,他们在缰绳上,系上一根粗短的树干。这样,缰绳上的木头,容易被灌木丛或石头绊住,母马就不会跑得太远,很容易找回来。
征服者与二当家的打斗,缘于一匹漂亮的纯白色家母马。
家母马的食物充足,又经过主人的悉心照料,与野母马相比,皮毛更加油亮光滑,身材更加丰腴性感,性格也更高贵文静。
家母马对于公野马来说,似乎更具吸引力。
为了家母马,争夺交配权的,除了野马群的头马,还有很多流浪的公野马,都是快到成年,被所在野马群的头马,驱逐出来的。
一匹白色的母马,被主人赶到了小湖边,那是野马群经常饮水的地方。母马一旦混入野马群,野马群会提供保护,就不会受到狼的威胁。
蓝色的湖水边,红柳才冒出紫色的花苞,沙枣黄色的花儿开得正艳,胡杨也挂着深红色的花儿,年轻漂亮的白色母马,像娇艳的白色玫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母马热切地期待一场浪漫的约会,它不是羞答答的玫瑰,也不需要静悄悄地开放。
它一边采食梭梭的嫩叶,一边“咴——咴——”地嘶鸣,还把发情期特有的气味,毫无保留地散发到空气中。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爱美之心,马也有之。六匹流浪公野马,循着声音和气味而来,为了漂亮的母马,立即捉对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