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节奇闻轶事(下)
生命复杂,有时也很简单,至少我的生命维系方式,就很简单。如按这个标准和当时的物价水平,本来也花不了多少钱,一个月有个七八十就足够了,但实际上,我每个月至少得花两个七八十。原因是,同学朋友实在太多,如走马灯似的,不时地来光顾。贵客盈门,自然得好生招待。起初,他们来时,我每次都领出去,到饭店搓一顿,搓了几次,就搓得有心没力了,就只好因陋就简,在宿舍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但此时,是绝不能只用白菜土豆招待他们的,至少得出去采购些新鲜蔬菜,买点肉、酒之类的奢侈品。夏天的蔬菜很便宜,还好说,一到冬天,就贵得惊人,比肉都贵,但再贵也得买。
也就是说,我的生活费中,有一半是招待同学、朋友们花的。说来也怪,我的门上常年食客如云,比佛门的香火还旺,无论是以前关系好的,还是一般的,谁都愿意来我这儿凑个热闹。有个高中同学,叫李天飞,每隔两三天就来一次,一来就住个三四天,简直成了常住人口。李天飞不在的时候,70%以上的日子肯定还有别的客人。但尽管如此,老实的我,仍非常喜欢他们来,自我感觉有人常来找我,是对我人品的认可,同时也为我单调、平淡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热闹和情趣。凡事都有利弊,朋友们的频繁光顾,的确加重了我的财政负担,使我在疲于应付中越来越头疼。原因是,我极其有限的收入,还得匀出一些往家里拿,婚前给父母,婚后给老婆。
朋友们劝我在自考中打点监考老师,此话虽对,但绝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哪有这个力量呀。本来,正常的报考费就颇费钱财,每报一科,连报名费带书费就得四五十元,一次报上三四科,就得两百元左右,若再去打点监考老师,就得再额外多花二百多。这样一算,考一次就得四百多,比我一个月工资还要多,相当于我两个半月的生活费和招待费。一气之下,我决定放弃了,反正文凭对我来说,并无多大价值,有也行,没也行,工资中又不体现。考入sw局后,在收入大幅上升和身边同事的影响下,在随之而来的情势所逼下,才重启了自考之路。
这次,我认真汲取之前的教训,每考一门就打点一门,不管自己作不作弊(这话有点虚伪,应改为绝对作弊),交卷时都要塞给监考老师每人三十元现金,这样一路绿灯下去,不到两年就过了十一门。最后,只剩下一门《普通逻辑学》,怎么考都通不过,因为这门课程类似于数学,书上没有现成答案,根本没法抄,要抄得抄考场上的高材生的,但自考生都是些为涨工资评职称而来的大龄男女,谁会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在历次的逻辑考场上,我和众人一样,都呆呆地坐着,相互之间,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希望别人做好试卷,好让自己抄一下。
在这种时候,一旦出现一两个埋头奋笔的考生,众人马上就会蜂涌而上,将其围个水泄不通,连监考老师都管不了。但尽管如此,还是难以通过,一来是全场考生就抄一两个人的,手忙脚乱,干扰太多,肯定抄不完整,抄错一个符号就完了;二来是抄的时候断不可一字不差地抄,以免出现类同卷,得或多或少地改头换面。但自己不学习,什么都不会改的时候,肯定是一改即错。如此,自然就会影响成绩。一连失败了几次,每次都只考了四十来分,我想,看来这《逻辑》得自己动手好好学了。于是,工作之余,我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把这门课的教材,通通读了三遍,还做了一本厚厚的试题集。此后,再上考场时,顿感轻松不已,那些以前连看都看不懂的考题顿觉简单极了,只要略加思考,就能简答如流,且把握十足。
不过,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麻烦,身份一暴露,身边立马就围了一大圈人,如群蜂逐蜜一般,围得我连气都喘不过来,并不可避免地对我的解题思路造成了极大影响,直至不得不剩下一道大题,提前一小时离场。人们闹腾得太厉害了,再呆下去没准会把试卷给撕烂,而监考老师不仅不管,反而还笑嘻嘻地看热闹。成绩揭晓时,这科让自考生视为鬼门关的课程我竟考了89分,在所考的十几门课程中得分最高。心想,若不是让人干扰得提前离场的话,成绩一定会更高。拿到自考大专文凭时,距初次报考,已过去整整六年,耗时之长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想象。吃一堑,长一智,在紧随其后的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考试中,我仅用两年就顺利过关。何也?没什么窍门,一手抓作弊,一手抓打点,每考必过。在最后的论文答辩及综考环节,送给导师500元现金后,导师直接就把考题给了我。可见,我的汉语言文学本、专科文凭不过是徒有虚名,并无什么真才实学,我的文学理论功底几近为零,这是大实话。
我在写作方面形成的特长,更多是与自己的经历和爱好有关。我曾经历过一个非常真实、非常可笑的故事,也非常奇妙。多年来,之所以对这个故事始终念念不忘,主要是因为它曾给过我很大刺激和鞭策,一直被我视为写作能力真正由差转好的风水岭。初中补习时有一次考试,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论锲而不舍》。看到这个题目,我有点头大,头大的原因不是不会写,我是能写一些东西的,尽管不怎么爱学习,各门功课大都在“万岁分”之下,但比较而言,语文还是可以凑合一二的,因为我闲书读得多,肚子里多少也有点墨水。但这个考题却让我一筹莫展、束手无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作文题目下不了手,我根
本不知道“锲而不舍”是什么意思。实在没办法,只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锲而不舍的“锲”是弃的意思,“不舍”是舍不得的意思,“锲而不舍”就是想丢弃而又舍不得,疑虑重重,举棋不定。这样一种矛盾心理是十分有害的。为证明这个观点,我还举了一个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从前,有个农夫,看到一条冻得僵硬的蛇,本不想去救,但又犹豫不决,最后一念之差将蛇藏在怀里,救了起来,但蛇苏醒以后,却恩将仇报,一口咬死了他。通过这则故事,我发表议论说,千万不要锲而不舍,锲而不舍是有害的,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虽说勉强把文章写了,但心里还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种望文生意、牵强附会的理解,很可能要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结果。事实果然证实了我的预感,我如此有“创意”的作文顿时成了语文组老师们为之捧腹的笑料,并被作为“范文”在初三年级四个班中广为传阅。看了我的作文,众人一个个开怀大笑,说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秀才,虽鲁迅在世亦不及也,把我羞得一连好几个月都抬不起头。从此,我的绰号“老秀才”便不经而走,整整传了两年,才随着环境的改变,彻底绝迹。
更糟糕的是,我写的这个“锲而不舍”的作文有史以来第一次得了零分,连个辛苦分都没给,也许,这是从古到今作文开考史上的首个零分,是当之无愧的前无古人。代语文的李金玉老师判卷时一直用的是又尖又细的红醮笔,但受我奇文的刺激,竟一时兴起,换上了又粗又重的大毛笔,手书了一个硕大无朋的“o”,活像一个真实版的大烧饼,“o”下面还画了两道齐刷刷的横杠,像一双筷子。言外之意是,烧饼会油手,最好用筷子夹着吃。这次考试,对我震动非常大,之后,我把初中各册语文课本中的解词,一条一条全抄在一个本子上,并认真背了下来。我想,今后什么错误都可以犯,唯独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低级错误绝不能再犯。
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犯得真有点不可思议,好像天方夜谭一样。确实,以我后来的实际能力,永远都不可能犯如此愚蠢的低级错误,但当时却真的犯了。人这一生啊,总会摊上一些可笑的事情,看似不可能,看似简单,却直戳灵魂,让人大彻大悟,收获一份意想不到的启示。
生命复杂,有时也很简单,至少我的生命维系方式,就很简单。如按这个标准和当时的物价水平,本来也花不了多少钱,一个月有个七八十就足够了,但实际上,我每个月至少得花两个七八十。原因是,同学朋友实在太多,如走马灯似的,不时地来光顾。贵客盈门,自然得好生招待。起初,他们来时,我每次都领出去,到饭店搓一顿,搓了几次,就搓得有心没力了,就只好因陋就简,在宿舍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但此时,是绝不能只用白菜土豆招待他们的,至少得出去采购些新鲜蔬菜,买点肉、酒之类的奢侈品。夏天的蔬菜很便宜,还好说,一到冬天,就贵得惊人,比肉都贵,但再贵也得买。
也就是说,我的生活费中,有一半是招待同学、朋友们花的。说来也怪,我的门上常年食客如云,比佛门的香火还旺,无论是以前关系好的,还是一般的,谁都愿意来我这儿凑个热闹。有个高中同学,叫李天飞,每隔两三天就来一次,一来就住个三四天,简直成了常住人口。李天飞不在的时候,70%以上的日子肯定还有别的客人。但尽管如此,老实的我,仍非常喜欢他们来,自我感觉有人常来找我,是对我人品的认可,同时也为我单调、平淡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热闹和情趣。凡事都有利弊,朋友们的频繁光顾,的确加重了我的财政负担,使我在疲于应付中越来越头疼。原因是,我极其有限的收入,还得匀出一些往家里拿,婚前给父母,婚后给老婆。
朋友们劝我在自考中打点监考老师,此话虽对,但绝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哪有这个力量呀。本来,正常的报考费就颇费钱财,每报一科,连报名费带书费就得四五十元,一次报上三四科,就得两百元左右,若再去打点监考老师,就得再额外多花二百多。这样一算,考一次就得四百多,比我一个月工资还要多,相当于我两个半月的生活费和招待费。一气之下,我决定放弃了,反正文凭对我来说,并无多大价值,有也行,没也行,工资中又不体现。考入sw局后,在收入大幅上升和身边同事的影响下,在随之而来的情势所逼下,才重启了自考之路。
这次,我认真汲取之前的教训,每考一门就打点一门,不管自己作不作弊(这话有点虚伪,应改为绝对作弊),交卷时都要塞给监考老师每人三十元现金,这样一路绿灯下去,不到两年就过了十一门。最后,只剩下一门《普通逻辑学》,怎么考都通不过,因为这门课程类似于数学,书上没有现成答案,根本没法抄,要抄得抄考场上的高材生的,但自考生都是些为涨工资评职称而来的大龄男女,谁会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在历次的逻辑考场上,我和众人一样,都呆呆地坐着,相互之间,你看我,我看你,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希望别人做好试卷,好让自己抄一下。
在这种时候,一旦出现一两个埋头奋笔的考生,众人马上就会蜂涌而上,将其围个水泄不通,连监考老师都管不了。但尽管如此,还是难以通过,一来是全场考生就抄一两个人的,手忙脚乱,干扰太多,肯定抄不完整,抄错一个符号就完了;二来是抄的时候断不可一字不差地抄,以免出现类同卷,得或多或少地改头换面。但自己不学习,什么都不会改的时候,肯定是一改即错。如此,自然就会影响成绩。一连失败了几次,每次都只考了四十来分,我想,看来这《逻辑》得自己动手好好学了。于是,工作之余,我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把这门课的教材,通通读了三遍,还做了一本厚厚的试题集。此后,再上考场时,顿感轻松不已,那些以前连看都看不懂的考题顿觉简单极了,只要略加思考,就能简答如流,且把握十足。
不过,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麻烦,身份一暴露,身边立马就围了一大圈人,如群蜂逐蜜一般,围得我连气都喘不过来,并不可避免地对我的解题思路造成了极大影响,直至不得不剩下一道大题,提前一小时离场。人们闹腾得太厉害了,再呆下去没准会把试卷给撕烂,而监考老师不仅不管,反而还笑嘻嘻地看热闹。成绩揭晓时,这科让自考生视为鬼门关的课程我竟考了89分,在所考的十几门课程中得分最高。心想,若不是让人干扰得提前离场的话,成绩一定会更高。拿到自考大专文凭时,距初次报考,已过去整整六年,耗时之长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想象。吃一堑,长一智,在紧随其后的汉语言文学本科段考试中,我仅用两年就顺利过关。何也?没什么窍门,一手抓作弊,一手抓打点,每考必过。在最后的论文答辩及综考环节,送给导师500元现金后,导师直接就把考题给了我。可见,我的汉语言文学本、专科文凭不过是徒有虚名,并无什么真才实学,我的文学理论功底几近为零,这是大实话。
我在写作方面形成的特长,更多是与自己的经历和爱好有关。我曾经历过一个非常真实、非常可笑的故事,也非常奇妙。多年来,之所以对这个故事始终念念不忘,主要是因为它曾给过我很大刺激和鞭策,一直被我视为写作能力真正由差转好的风水岭。初中补习时有一次考试,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论锲而不舍》。看到这个题目,我有点头大,头大的原因不是不会写,我是能写一些东西的,尽管不怎么爱学习,各门功课大都在“万岁分”之下,但比较而言,语文还是可以凑合一二的,因为我闲书读得多,肚子里多少也有点墨水。但这个考题却让我一筹莫展、束手无策。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面对作文题目下不了手,我根
本不知道“锲而不舍”是什么意思。实在没办法,只好望文生义地理解为:锲而不舍的“锲”是弃的意思,“不舍”是舍不得的意思,“锲而不舍”就是想丢弃而又舍不得,疑虑重重,举棋不定。这样一种矛盾心理是十分有害的。为证明这个观点,我还举了一个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例子:从前,有个农夫,看到一条冻得僵硬的蛇,本不想去救,但又犹豫不决,最后一念之差将蛇藏在怀里,救了起来,但蛇苏醒以后,却恩将仇报,一口咬死了他。通过这则故事,我发表议论说,千万不要锲而不舍,锲而不舍是有害的,会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虽说勉强把文章写了,但心里还是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种望文生意、牵强附会的理解,很可能要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结果。事实果然证实了我的预感,我如此有“创意”的作文顿时成了语文组老师们为之捧腹的笑料,并被作为“范文”在初三年级四个班中广为传阅。看了我的作文,众人一个个开怀大笑,说我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秀才,虽鲁迅在世亦不及也,把我羞得一连好几个月都抬不起头。从此,我的绰号“老秀才”便不经而走,整整传了两年,才随着环境的改变,彻底绝迹。
更糟糕的是,我写的这个“锲而不舍”的作文有史以来第一次得了零分,连个辛苦分都没给,也许,这是从古到今作文开考史上的首个零分,是当之无愧的前无古人。代语文的李金玉老师判卷时一直用的是又尖又细的红醮笔,但受我奇文的刺激,竟一时兴起,换上了又粗又重的大毛笔,手书了一个硕大无朋的“o”,活像一个真实版的大烧饼,“o”下面还画了两道齐刷刷的横杠,像一双筷子。言外之意是,烧饼会油手,最好用筷子夹着吃。这次考试,对我震动非常大,之后,我把初中各册语文课本中的解词,一条一条全抄在一个本子上,并认真背了下来。我想,今后什么错误都可以犯,唯独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低级错误绝不能再犯。
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犯得真有点不可思议,好像天方夜谭一样。确实,以我后来的实际能力,永远都不可能犯如此愚蠢的低级错误,但当时却真的犯了。人这一生啊,总会摊上一些可笑的事情,看似不可能,看似简单,却直戳灵魂,让人大彻大悟,收获一份意想不到的启示。
为更好的阅读体验,本站章节内容基于百度转码进行转码展示,如有问题请您到源站阅读, 转码声明。
八零电子书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趟过青春河的男人,趟过青春河的男人最新章节,趟过青春河的男人 平板电子书!
八零电子书邀请您进入最专业的小说搜索网站阅读趟过青春河的男人,趟过青春河的男人最新章节,趟过青春河的男人 平板电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