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雷斯的生活十分单调。
尤其在那位爱马的牧师死亡后,他生活里的乐子更少了——白天,花一点时间对永远不会帮助凄惨人的神灵祷告,在教堂里转上几圈,修一些力所能及的地方…
中午潦草填填肚子。
到了晚上,去酒馆里和那些水手渔夫们扯上半夜的胡话。
每个礼拜,给那些失了丈夫的妇女一点金钱上的帮助,在和那些混蛋孩子玩上一会。
一个礼拜,一个月,一年。
像个生活在人群中的独居野兽。
他就这样重复着平淡无聊的日子。
渐渐增多的除了头发,只有年龄。
如果不是费南德斯一行人,他几乎能看到自己的未来了。
老死,或病死在这里。
——病死的概率更大。
因为这几年来,他不是膝盖疼,就是脚踝疼。
仪式者也避免不了。
除非他能一直向上,到那要大地上的人仰望的地方去。
这比兽牙变得仁慈还不可能。
赫雷斯已经想好了。
倘若费南德斯,或这位善良、漂亮的有些不像话的先生帮忙,真给他申请些津贴或把他弄到伦敦——他就攒攒钱,时不时寄回来一些,剩下的私下开一间酒馆…
没准还能找个温柔的女人。
寡妇也行。
他志向不大。
“走吧,能让人快乐的地方不多了,我带你们见识见识。”
一行人在教堂聊了半个下午,除了彼此交流执行官生涯的案件外,费南德斯也交代赫雷斯有关此次任务的细节——
他没有告诉赫雷斯,他们真正的目的。
首先。
他没资格知道。
这是教会、君主与党派之间的龌龊。
也可以说是政权和神权之间的无数次交锋中的其中一次而已——费南德斯不想害了赫雷斯,他知道的越少越好。
其次。
他也没什么实质上的‘作用’:这头老狮子只是二环。不提罗兰了,恐怕仙德尔稍认真都能把他打趴下。
换言之。
这不正符合他们的任务要求吗?
派一个保护不了目标的人去保护,也算尽他所能了。
等回到伦敦,费南德斯打算和伊妮德提一提赫雷斯的故事,给这‘蠢货’点帮助…
“走吧!快走快走!晚了就要站着!”
狮子搂着罗兰的肩,一下午的交谈,也让他多少了解了这些同袍:
费南德斯·德温森,宽厚严谨的队长,一个富有善心、健谈的圣焰。
罗兰·柯林斯。
审判庭的天才,英俊且前途广大的年轻副手。
只是道路有些小瑕疵。
非冠神。
——但也没什么。
人总不能十全十美。
接下来,刀刃。
实在说,这女人有些话让他都脸红。好在她不是赫雷斯见过的那种‘天气怎么样’型号的女士——至于仙德尔·克拉托弗…
赫雷斯‘认识’她。
大名鼎鼎的克拉托弗。
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这支小队的不凡。
能有克拉托弗加入…
“酒馆?”
罗兰被揽着,还不忘夹起手杖:“和伦敦城的不同?”
“不,酒馆就是酒馆。我是说,当地的特色,柯林斯,”赫雷斯一脸神秘:“这儿有一种酒,棒极了!”
费南德斯和刀刃眼睛忽地发亮,齐声问道:
“什么酒?”
赫雷斯乐了。
…………
……
港口的酒馆不少。
赫雷斯常去的那一家叫‘乌贼屁股’——据说是因为船只排水时和乌贼排泄很像,又说是因为在乌贼的排泄物里多是鱼虾残骸,这种凝固后的半透明胶质物在那些吃不起饭的人口中堪称美味…
总之,就叫乌贼屁股。
当一行人赶到时,酒馆已经开始热闹了。
这座尖顶子建筑外墙实在不得入眼,里面却别有天地:天花板上挂着一副鲸鱼肋骨(或者不是,罗兰弄不清),巨大的骨骼间人为缀上了铜质风向标与生锈的船钟。
褪色深绿墙皮时不时露出青砖,有些用海报档上,又被烟熏出深褐色的焦痕。
上面是船只或某些公司的宣传。
还有一些海报,只是虔诚地画那些穷到衣不蔽体的女人——这些虔诚的画家更受人们欢迎。
吧台是环形,不见棱角。
木板上有密密麻麻的痕迹:刀痕、磨痕和坑洞,两侧和背后的酒架上码满了贴或未贴标签的瓶子,尤其让人渴望目睹它们倾倒时的场面。
赫雷斯轻车熟路地推门,拨开烟雾缭绕的帘子。
和一个瘸腿的男孩打了招呼。
“嘿,汤姆。”
羊毛卷的男孩左腿空荡,踩着一根不怎么精致的假肢,走路时敲得咚咚响。
“哦,你还没有被调走啊,赫莱尔。”
他嘻嘻哈哈,杂技一样一手托举盘中五杯啤酒,另一手的托盘里放满大大小小的碟子:喝酒时用来助兴的小虾和肉不算多的鸡骨。
赫雷斯摊手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小汤姆则朝酒馆某处努嘴:
“还有两个位置,抓紧时间。”
他瞥了眼赫雷斯身后的人,把往常要开的玩笑咽回肚子里,踏着木腿,灵巧在人群中闪躲腾挪。
‘让一让!嘿!让让——把你的帝国屁股收回去!’
罗兰看的有趣。
“他叫你‘赫莱尔’?”
赫雷斯领着他们往里挤,随口回答:“叫什么的都有。”
的确。
当罗兰护着仙德尔坠入这个密不透风的罐子里,许多称呼从耳旁呼啸。
不少人认识赫雷斯。
“瞧瞧!骰子国王来了!快行礼!”
“赫莱尔,什么时候调走啊?”
“别提这个…好吧我也想知道。”
“攒够钱,买个住处吧!赫莱尔!我看你是离不开了!”
“快让让!大人物来了!”
对于这种亲切问候,赫雷斯理所当然用同样亲切的语气回答——譬如‘去你妈的’、‘滚蛋’、‘你妻子腥了’…之类的。
总之,都很亲切。
罗兰跟着他,挤了将近五分钟才挤到座位前。
陈年麦酒、油脂和牡蛎汁水渗进地板,形状某种滑腻的包浆,落脚与抬脚之间,总让罗兰感觉自己带出许多黏腻的丝线。
——而不算宽的木桌,也只比地板稍微少了半分油腻。
刚坐下,赫雷斯就扯着嗓子喊:
“汤姆!汤姆在哪?!”
像传话一样,‘汤姆’的名字就依次顺着人头挨个传了出去。
很快,来了个不叫汤姆的年轻男孩。
有些矮,左脸一大块烫伤。
“腌瓜?你不是有好去处了吗?”
赫雷斯嚷嚷。
被称‘腌瓜’的男孩也跟着嚷嚷:
“我才不干,他们说最近海上不太平。”
“海上永远不太平,我看你就是没胆量。”有人在背后起哄,呼啦啦笑起来,又呼啦啦聊别的去了——酒馆里没有客套,这种你一言我一嘴的交流形式,也存在于伦敦城那些较为便宜的酒馆中。
男孩撇撇嘴:“我只是比你们更明智,更有智慧。”
无疑,这话惹来更多嘲笑。
腌瓜的母亲就擅长这个,所以他才叫腌瓜——也有人说,因为他的母亲常私自去船上‘做客’,一去就是半个月——
曾有水手喝醉了描述,说像‘扁了的腌瓜’…
所以他才有这样的外号。
谁知道呢?
酒馆里不要真相。
尤其在那位爱马的牧师死亡后,他生活里的乐子更少了——白天,花一点时间对永远不会帮助凄惨人的神灵祷告,在教堂里转上几圈,修一些力所能及的地方…
中午潦草填填肚子。
到了晚上,去酒馆里和那些水手渔夫们扯上半夜的胡话。
每个礼拜,给那些失了丈夫的妇女一点金钱上的帮助,在和那些混蛋孩子玩上一会。
一个礼拜,一个月,一年。
像个生活在人群中的独居野兽。
他就这样重复着平淡无聊的日子。
渐渐增多的除了头发,只有年龄。
如果不是费南德斯一行人,他几乎能看到自己的未来了。
老死,或病死在这里。
——病死的概率更大。
因为这几年来,他不是膝盖疼,就是脚踝疼。
仪式者也避免不了。
除非他能一直向上,到那要大地上的人仰望的地方去。
这比兽牙变得仁慈还不可能。
赫雷斯已经想好了。
倘若费南德斯,或这位善良、漂亮的有些不像话的先生帮忙,真给他申请些津贴或把他弄到伦敦——他就攒攒钱,时不时寄回来一些,剩下的私下开一间酒馆…
没准还能找个温柔的女人。
寡妇也行。
他志向不大。
“走吧,能让人快乐的地方不多了,我带你们见识见识。”
一行人在教堂聊了半个下午,除了彼此交流执行官生涯的案件外,费南德斯也交代赫雷斯有关此次任务的细节——
他没有告诉赫雷斯,他们真正的目的。
首先。
他没资格知道。
这是教会、君主与党派之间的龌龊。
也可以说是政权和神权之间的无数次交锋中的其中一次而已——费南德斯不想害了赫雷斯,他知道的越少越好。
其次。
他也没什么实质上的‘作用’:这头老狮子只是二环。不提罗兰了,恐怕仙德尔稍认真都能把他打趴下。
换言之。
这不正符合他们的任务要求吗?
派一个保护不了目标的人去保护,也算尽他所能了。
等回到伦敦,费南德斯打算和伊妮德提一提赫雷斯的故事,给这‘蠢货’点帮助…
“走吧!快走快走!晚了就要站着!”
狮子搂着罗兰的肩,一下午的交谈,也让他多少了解了这些同袍:
费南德斯·德温森,宽厚严谨的队长,一个富有善心、健谈的圣焰。
罗兰·柯林斯。
审判庭的天才,英俊且前途广大的年轻副手。
只是道路有些小瑕疵。
非冠神。
——但也没什么。
人总不能十全十美。
接下来,刀刃。
实在说,这女人有些话让他都脸红。好在她不是赫雷斯见过的那种‘天气怎么样’型号的女士——至于仙德尔·克拉托弗…
赫雷斯‘认识’她。
大名鼎鼎的克拉托弗。
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来,这支小队的不凡。
能有克拉托弗加入…
“酒馆?”
罗兰被揽着,还不忘夹起手杖:“和伦敦城的不同?”
“不,酒馆就是酒馆。我是说,当地的特色,柯林斯,”赫雷斯一脸神秘:“这儿有一种酒,棒极了!”
费南德斯和刀刃眼睛忽地发亮,齐声问道:
“什么酒?”
赫雷斯乐了。
…………
……
港口的酒馆不少。
赫雷斯常去的那一家叫‘乌贼屁股’——据说是因为船只排水时和乌贼排泄很像,又说是因为在乌贼的排泄物里多是鱼虾残骸,这种凝固后的半透明胶质物在那些吃不起饭的人口中堪称美味…
总之,就叫乌贼屁股。
当一行人赶到时,酒馆已经开始热闹了。
这座尖顶子建筑外墙实在不得入眼,里面却别有天地:天花板上挂着一副鲸鱼肋骨(或者不是,罗兰弄不清),巨大的骨骼间人为缀上了铜质风向标与生锈的船钟。
褪色深绿墙皮时不时露出青砖,有些用海报档上,又被烟熏出深褐色的焦痕。
上面是船只或某些公司的宣传。
还有一些海报,只是虔诚地画那些穷到衣不蔽体的女人——这些虔诚的画家更受人们欢迎。
吧台是环形,不见棱角。
木板上有密密麻麻的痕迹:刀痕、磨痕和坑洞,两侧和背后的酒架上码满了贴或未贴标签的瓶子,尤其让人渴望目睹它们倾倒时的场面。
赫雷斯轻车熟路地推门,拨开烟雾缭绕的帘子。
和一个瘸腿的男孩打了招呼。
“嘿,汤姆。”
羊毛卷的男孩左腿空荡,踩着一根不怎么精致的假肢,走路时敲得咚咚响。
“哦,你还没有被调走啊,赫莱尔。”
他嘻嘻哈哈,杂技一样一手托举盘中五杯啤酒,另一手的托盘里放满大大小小的碟子:喝酒时用来助兴的小虾和肉不算多的鸡骨。
赫雷斯摊手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小汤姆则朝酒馆某处努嘴:
“还有两个位置,抓紧时间。”
他瞥了眼赫雷斯身后的人,把往常要开的玩笑咽回肚子里,踏着木腿,灵巧在人群中闪躲腾挪。
‘让一让!嘿!让让——把你的帝国屁股收回去!’
罗兰看的有趣。
“他叫你‘赫莱尔’?”
赫雷斯领着他们往里挤,随口回答:“叫什么的都有。”
的确。
当罗兰护着仙德尔坠入这个密不透风的罐子里,许多称呼从耳旁呼啸。
不少人认识赫雷斯。
“瞧瞧!骰子国王来了!快行礼!”
“赫莱尔,什么时候调走啊?”
“别提这个…好吧我也想知道。”
“攒够钱,买个住处吧!赫莱尔!我看你是离不开了!”
“快让让!大人物来了!”
对于这种亲切问候,赫雷斯理所当然用同样亲切的语气回答——譬如‘去你妈的’、‘滚蛋’、‘你妻子腥了’…之类的。
总之,都很亲切。
罗兰跟着他,挤了将近五分钟才挤到座位前。
陈年麦酒、油脂和牡蛎汁水渗进地板,形状某种滑腻的包浆,落脚与抬脚之间,总让罗兰感觉自己带出许多黏腻的丝线。
——而不算宽的木桌,也只比地板稍微少了半分油腻。
刚坐下,赫雷斯就扯着嗓子喊:
“汤姆!汤姆在哪?!”
像传话一样,‘汤姆’的名字就依次顺着人头挨个传了出去。
很快,来了个不叫汤姆的年轻男孩。
有些矮,左脸一大块烫伤。
“腌瓜?你不是有好去处了吗?”
赫雷斯嚷嚷。
被称‘腌瓜’的男孩也跟着嚷嚷:
“我才不干,他们说最近海上不太平。”
“海上永远不太平,我看你就是没胆量。”有人在背后起哄,呼啦啦笑起来,又呼啦啦聊别的去了——酒馆里没有客套,这种你一言我一嘴的交流形式,也存在于伦敦城那些较为便宜的酒馆中。
男孩撇撇嘴:“我只是比你们更明智,更有智慧。”
无疑,这话惹来更多嘲笑。
腌瓜的母亲就擅长这个,所以他才叫腌瓜——也有人说,因为他的母亲常私自去船上‘做客’,一去就是半个月——
曾有水手喝醉了描述,说像‘扁了的腌瓜’…
所以他才有这样的外号。
谁知道呢?
酒馆里不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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