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兰哼着小曲,游荡在热闹的街道上。路上遇到她喜欢的小吃零食金镯玉钗都会毫不犹豫不花一分钱地“买下来”。不一会儿,她手里就已经拎着七八个大小包了。婚礼的事让她有点淡忘引绵,偶尔有想起也极力克制自己或者赶紧用旁的事物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她慢慢走到农事区和商事区交界的地方,视野宽阔了许多。呼吸着风里的花香果香,沁人心脾;观望整齐的田野农居,倍感舒心。
她面朝清新,背靠繁华,站在原地,享受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世间多少人感叹岁月匆匆,多想让时间慢点,好让自己有看清楚或者去后悔的机会。但是旭兰不这么想。她倒希望时间能快些,对于希叶准备的婚礼,她真有迫不及待的心理。
“也不知道希叶会准备什么样的婚礼。我可要做世间最独一无二的新娘,要是他选的嫁衣不合我眼,我就不嫁给他了!”她摘下一枝开在脚下的野菊花,花朵白瓣黄蕊,闻着是带一丝苦涩的香味,“怎么会不嫁给他呢?他就是拿来一挂麻衣,我也要嫁给他。”旭兰自言自语也对手里的花抒发自己的内心想法。
“风,真的好香,是紫藤萝吧!”旭兰闭着眼,在吹来的秋风里摸索花香的来源。“真的是紫藤萝!”她斜了身,看到远处有一片紫色的田野,紫色中还有绿色掺杂其中。她立马动身,向那片田野跑去。
正是傍晚时分,农户都结束了一天的农收工作,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冒出了白烟。长着紫藤萝的地里零零散散地也长着榕树,紫藤缠着绿树,绿树上架着紫藤,所以才出现了在远处看这里,是紫色里夹绿色的景色。
旭兰穿进紫藤榕树林,想起紫藤象征沉迷的爱恋,榕树代表缠绵的感情。她折下一串紫藤和一枝榕树,互相缠绕了一下,收在怀中。她刚走了两步,就感觉把紫藤花和榕树枝放在怀中不妥当。
“这样不好,新鲜的哪能等到婚礼用呢?我还是用凝香珠吸取它们的灵气,到时候就能用灵珠变幻出这个好东西了。”
旭兰运起红色储运灵球,在紫藤榕树林里边走变吸收灵气。因为这里的灵气充沛,况且她用的并不多,旭兰也不担心因为植物丧失灵气而枯萎。不一会儿,吸收的灵气可以变幻出一整间屋子的藤榕枝,她便停了手,满意地笑了笑,“到时候,把这个送给到场的宾客,也算是回赠他们的一份喜礼。”
“若是以后有机会,我和希叶一起回到昼东村,我还可以把这个送给全族的好友。这藤榕枝好看又稀奇,真是送礼表意的好东西!也难怪鼎和城人气旺,都快十月份了,紫藤萝还开得这么灿烂,榕树也绿油油的,这里当真是人间的风水宝地,真是想和希叶,住在这里一辈子!”
天色渐渐暗下来,在紫藤榕树林里还没玩尽兴的旭兰不得不先回客栈住宿。她不舍地离开农事区,走向灯火辉煌的商事区。
旭兰心里想着希叶,但也不能知道他的确切位置,她便决定先解决温饱问题。
她看到“贪口福饭庄”门口拥了一堆人,也很好奇地走上前去。
只见有个瘦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肚子圆滚滚的,与瘦小的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周围的地上还有他的衣服上都洒满沾满了食物。围了一圈的百姓叽叽喳喳,但是旭兰也听出了个大概。
大概就是躺在地上的这人吃了霸王餐,被店里的伙计丢了出来。这人也是这附近一片出了名的“白吃”,不光吃饭不给钱,而且他的饭量可不比十个饥肠辘辘的壮汉小!
“看他平常都是一副穷酸行乞的样子,街上有的店家实在于心不忍,就忍痛请他吃上一顿饱饭。今天也不知他是救了哪一家的远客,竟也穿得锦衣华服,来我这儿蹭吃蹭喝。”正站在饭庄门口、两手叉着腰的年轻老板娘叫骂着,也引得更多的人往这里来,凑热闹。
“也是我瞎了眼,一进门就见他穿红戴绿的,只当他是飞黄腾达了,便把店里所有好吃好喝的全供给这打肿了脸冲胖子的鬼东西。这鬼东西连着吃了一下午,要不是我怕他吃破了肚皮,就说起饭钱的事让他缓缓再吃,只怕是要撑死在店里,让咱的店落个谋财害命的脏名儿!”
有人喊到:“那他吃了些啥好吃的呢!”
一听这话,发髻里别了几根鸡毛的老板娘当场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就往鞋底上擦,一边擦一边还拉着哭腔破口大骂:
“这老祖宗吃了店里三十只烧鸡、三十只卤鹅、十八个大肘子、两只小羊羔子,今天早上刚杀的牛,师傅才做出来的牛犊子肉,也都让他一个人吃完了!再别说什么馒头啊、蔬菜瓜果啥的,我差伙计买了三趟,也不够他吃的!”
旭兰惊叹,世间竟有饭量如此巨大的人。可是看他的体型,倒真是不可思议。
又有人喊:“那他给你钱了没?”
听了这个,那老板娘差点没被气昏过去,还好旁边的伙计掐了她的人中,这才有精神继续哭天喊:
“给了!这天杀的,吃了足足有五千文石的饭,可就给了我二十三文石,还说这钱是从死人嘴里掏出来的,不吉利最好别要。我以为他开玩笑,却不想,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他这衣服还真是死人的衣服,钱也是从死人嘴里抠出来的!”老板娘刚把二十三文石丢在地上,可一想那死人嘴里的钱也是钱,断断不能乱丢。于是边哭又边爬在地上,把二十三文石捡在手里,攥紧。
“我也是是在没办法了,只能将他打了出来,让乡里乡亲的都来看看这个鬼东西,也为我这可怜的女人想想办法......”
“这,这能有什么办法,他打小就饭量惊人,也是因为吃白食被人打断了腿,没能力谋生,这才成了乞丐。你呀就打他一顿出出气,认栽吧!”
周围的百姓都附和着:“就是老板娘,你还是认栽吧。这事儿没办法了。”
贪口福饭庄的老板娘听着百姓的实诚话,心里就更不是滋味,只能用气急败坏、鬼哭狼嚎来发泄心中的痛。
看腻了一番撒泼打滚,人群也渐渐散开了。老板娘心知这件事也只能就此结束,心里恨不过,冲下来就给那个乞丐两记窝心脚,然后也顾不得掸掉身上的土,气冲冲地回了店里去。
旭兰看着躺在地上的乞丐仍然一动不动,心想他不会是被打死了吧。她小心靠近乞丐,伸出手试探他的鼻息,却不想被他突然睁开的双眼,吓了一大跳,直接坐在了地上。
乞丐鼻青脸肿,瞅着旭兰,张口就问:“那泼妇走了没?”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旭兰听清。
“走......走了。你没事吧?”
“走了就好。”乞丐缓缓起了身,一瘸一拐地向农事区的方向走,“托死人的福,今天可算是吃顿了好的,还没想到能吃这么饱。”“说我饿死鬼投胎,怎么可能。我就是贪这张嘴,啥吃的我都想往里面塞,还好我是个吃不胖。要不然,讨饭走不动道,可不是要亏待了我这张嘴?可笑!”
旭兰感叹,这人的贪嘴,世间怕是绝无仅有了。她不再跟上去,而是继续往前,寻思着就去鼎安酒楼,连吃带住,今晚就在那里安顿下。
鼎安酒楼是鼎和城中顶豪气奢华的酒楼之一。旭兰只问了一遍路,便摸着方向找到了这里。
鼎安酒楼门口出入宾客甚多,旭兰稍微躲得远些,观看这世故世俗的好地方。酒楼的门头门牌足足占了两层楼那么高大,楼梯周围红彤彤的灯光烛火映照着“鼎安酒楼”四个大字更加气派。她看着宽大门台上,在大门的左右两侧各摆放的十二座大型石雕狮子,各个随物赋形,又散发奇光异彩,都十分惟妙惟肖、威仪尊贵。
随侍者进了鼎安酒楼,旭兰才知酒楼内里的装潢更是夺目吸睛:一层大厅,圆桌工整密布、宾客满座,看样子光大厅就能招待数以千计的散客,真是举办大型筵席宴请的不二场所;二楼有三百间包厢,其中两百间专供四大家使用,剩下的一百间供百姓寻乐。
三楼四楼就是住宿的地方,房间宽敞典雅,明亮舒适。就光说床上用的被子,用的都是桑蚕丝混了三成的棉纺成,既轻薄又保暖,秋季用正好不过。店里每个细节都是用心设计到顾客心里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鼎安酒楼也被来的客官称为“鼎和城最客气的酒楼”。
旭兰在英俊的侍者请领下,穿过一二楼,直接进了客房。
“客官您好,今日为您安排的是清雅房,希望您喜欢。一应的餐食稍后就会送来,请您先在屋内赏玩等候。”侍者声音轻柔悦耳,伺候旭兰净了手脸,安坐后,又从古玩架上拿来一个古铜铃铛,放在桌上。
他说:“就先不打扰您休息,我先退下了。若您有需要,我就在门外,摇铃传唤我就可。”
旭兰从一进酒楼的门开始,就被侍者贴心的服务缠身,此时她觉得自己不懂规矩真多,只能像个傻人一样别人说什么,自己做什么。她尴尬地向侍者道了谢,待侍者躬身退出房后,她才敢舒口长气,排解一下憋在心里的谨慎小心。
“真是尴尬,以前在仙宫都没让我有过这种拘谨的感觉,怎么刚才会有让我喘不过气的压迫感呢?看来人间比仙界难混啊。”旭兰笑侃一句,耐不住性子的她便起身去把玩古玩架上的珍宝还有屋内随处可见的花木。
不一会,旭兰的餐食就由十几人的队伍送了进来。而这十几个人放下饭菜之后,又留下了其中最灵巧的两个丫头,由侍者指挥,伺候旭兰享用。从净手夹菜到去刺取骨等餐间规矩都由丫头完成,旭兰只负责张嘴就吃。
餐后,还有饮茶漱口、净手净脸的活,旭兰只由得她俩在旁拨弄。等关于她吃完饭后的这些礼仪都完成,那个男侍者又唤进来一批人,有条不紊地收拾完整间屋子的卫生,还为旭兰铺好床铺、添好洗澡的热水。
旭兰只能端端正正坐在桌旁,看着一干人等手脚麻利地拾掇摆弄。她心里的憋闷更多,此刻巴不得这些人赶紧收拾完就出去,再别打扰她。两炷香的功夫过后,那些人总算是退出了房子。本来侍者是想留两个丫头伺候旭兰更衣,但被旭兰以不适应为由委婉拒绝了。
侍者退出清雅房,关上门。旭兰迫不及待地用仙法变出树枝将门封起来。
“这下应该安静了!”旭兰倚窗自言自语,“也不知道是谁想出这么多的礼节,让原本应该自由自在的日常生活变得这么繁琐!”
街上人头攒动,灯火斑驳。旭兰此刻只想倚着窗,安静坐会,却被这热闹的景象打断思绪。
“真是的,憋了一肚子繁文缛节的火还没灭,这街上人声鼎沸,又让我生气。早知道这里这么吵闹,我还不如直接在紫藤榕树林里睡!”
旭兰越想越气:“真是的,这么大酒楼,这么多人伺候,虽然让人舒适,可这感觉一点都不真实。难道鼎和城中百姓的日常起居就是这个样子?这么繁琐,真是一点都不自由!”旭兰搓搓手,“要不是我白吃白住,肯定会送给那侍者一个大大的装字,讽刺他待人接客过于庄重,倒像是在装,在卖弄。”
然后,她想到自己的婚礼也将要在这里举行,心里竟然有点排斥:“光是住在这里就有这么多麻烦,那过几天还要在这里结婚,真不知道会怎么折腾我呢!”
她又露出一丝微笑:“再怎么折腾,那我也认了。反正一生就这么一次,不管多麻烦,只要希叶不放开我的手,我就能牵着他一直走下去。”
她慢慢走到农事区和商事区交界的地方,视野宽阔了许多。呼吸着风里的花香果香,沁人心脾;观望整齐的田野农居,倍感舒心。
她面朝清新,背靠繁华,站在原地,享受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世间多少人感叹岁月匆匆,多想让时间慢点,好让自己有看清楚或者去后悔的机会。但是旭兰不这么想。她倒希望时间能快些,对于希叶准备的婚礼,她真有迫不及待的心理。
“也不知道希叶会准备什么样的婚礼。我可要做世间最独一无二的新娘,要是他选的嫁衣不合我眼,我就不嫁给他了!”她摘下一枝开在脚下的野菊花,花朵白瓣黄蕊,闻着是带一丝苦涩的香味,“怎么会不嫁给他呢?他就是拿来一挂麻衣,我也要嫁给他。”旭兰自言自语也对手里的花抒发自己的内心想法。
“风,真的好香,是紫藤萝吧!”旭兰闭着眼,在吹来的秋风里摸索花香的来源。“真的是紫藤萝!”她斜了身,看到远处有一片紫色的田野,紫色中还有绿色掺杂其中。她立马动身,向那片田野跑去。
正是傍晚时分,农户都结束了一天的农收工作,家家户户的烟囱里都冒出了白烟。长着紫藤萝的地里零零散散地也长着榕树,紫藤缠着绿树,绿树上架着紫藤,所以才出现了在远处看这里,是紫色里夹绿色的景色。
旭兰穿进紫藤榕树林,想起紫藤象征沉迷的爱恋,榕树代表缠绵的感情。她折下一串紫藤和一枝榕树,互相缠绕了一下,收在怀中。她刚走了两步,就感觉把紫藤花和榕树枝放在怀中不妥当。
“这样不好,新鲜的哪能等到婚礼用呢?我还是用凝香珠吸取它们的灵气,到时候就能用灵珠变幻出这个好东西了。”
旭兰运起红色储运灵球,在紫藤榕树林里边走变吸收灵气。因为这里的灵气充沛,况且她用的并不多,旭兰也不担心因为植物丧失灵气而枯萎。不一会儿,吸收的灵气可以变幻出一整间屋子的藤榕枝,她便停了手,满意地笑了笑,“到时候,把这个送给到场的宾客,也算是回赠他们的一份喜礼。”
“若是以后有机会,我和希叶一起回到昼东村,我还可以把这个送给全族的好友。这藤榕枝好看又稀奇,真是送礼表意的好东西!也难怪鼎和城人气旺,都快十月份了,紫藤萝还开得这么灿烂,榕树也绿油油的,这里当真是人间的风水宝地,真是想和希叶,住在这里一辈子!”
天色渐渐暗下来,在紫藤榕树林里还没玩尽兴的旭兰不得不先回客栈住宿。她不舍地离开农事区,走向灯火辉煌的商事区。
旭兰心里想着希叶,但也不能知道他的确切位置,她便决定先解决温饱问题。
她看到“贪口福饭庄”门口拥了一堆人,也很好奇地走上前去。
只见有个瘦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肚子圆滚滚的,与瘦小的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周围的地上还有他的衣服上都洒满沾满了食物。围了一圈的百姓叽叽喳喳,但是旭兰也听出了个大概。
大概就是躺在地上的这人吃了霸王餐,被店里的伙计丢了出来。这人也是这附近一片出了名的“白吃”,不光吃饭不给钱,而且他的饭量可不比十个饥肠辘辘的壮汉小!
“看他平常都是一副穷酸行乞的样子,街上有的店家实在于心不忍,就忍痛请他吃上一顿饱饭。今天也不知他是救了哪一家的远客,竟也穿得锦衣华服,来我这儿蹭吃蹭喝。”正站在饭庄门口、两手叉着腰的年轻老板娘叫骂着,也引得更多的人往这里来,凑热闹。
“也是我瞎了眼,一进门就见他穿红戴绿的,只当他是飞黄腾达了,便把店里所有好吃好喝的全供给这打肿了脸冲胖子的鬼东西。这鬼东西连着吃了一下午,要不是我怕他吃破了肚皮,就说起饭钱的事让他缓缓再吃,只怕是要撑死在店里,让咱的店落个谋财害命的脏名儿!”
有人喊到:“那他吃了些啥好吃的呢!”
一听这话,发髻里别了几根鸡毛的老板娘当场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就往鞋底上擦,一边擦一边还拉着哭腔破口大骂:
“这老祖宗吃了店里三十只烧鸡、三十只卤鹅、十八个大肘子、两只小羊羔子,今天早上刚杀的牛,师傅才做出来的牛犊子肉,也都让他一个人吃完了!再别说什么馒头啊、蔬菜瓜果啥的,我差伙计买了三趟,也不够他吃的!”
旭兰惊叹,世间竟有饭量如此巨大的人。可是看他的体型,倒真是不可思议。
又有人喊:“那他给你钱了没?”
听了这个,那老板娘差点没被气昏过去,还好旁边的伙计掐了她的人中,这才有精神继续哭天喊:
“给了!这天杀的,吃了足足有五千文石的饭,可就给了我二十三文石,还说这钱是从死人嘴里掏出来的,不吉利最好别要。我以为他开玩笑,却不想,这家伙说的是真的!他这衣服还真是死人的衣服,钱也是从死人嘴里抠出来的!”老板娘刚把二十三文石丢在地上,可一想那死人嘴里的钱也是钱,断断不能乱丢。于是边哭又边爬在地上,把二十三文石捡在手里,攥紧。
“我也是是在没办法了,只能将他打了出来,让乡里乡亲的都来看看这个鬼东西,也为我这可怜的女人想想办法......”
“这,这能有什么办法,他打小就饭量惊人,也是因为吃白食被人打断了腿,没能力谋生,这才成了乞丐。你呀就打他一顿出出气,认栽吧!”
周围的百姓都附和着:“就是老板娘,你还是认栽吧。这事儿没办法了。”
贪口福饭庄的老板娘听着百姓的实诚话,心里就更不是滋味,只能用气急败坏、鬼哭狼嚎来发泄心中的痛。
看腻了一番撒泼打滚,人群也渐渐散开了。老板娘心知这件事也只能就此结束,心里恨不过,冲下来就给那个乞丐两记窝心脚,然后也顾不得掸掉身上的土,气冲冲地回了店里去。
旭兰看着躺在地上的乞丐仍然一动不动,心想他不会是被打死了吧。她小心靠近乞丐,伸出手试探他的鼻息,却不想被他突然睁开的双眼,吓了一大跳,直接坐在了地上。
乞丐鼻青脸肿,瞅着旭兰,张口就问:“那泼妇走了没?”声音不大,但足够让旭兰听清。
“走......走了。你没事吧?”
“走了就好。”乞丐缓缓起了身,一瘸一拐地向农事区的方向走,“托死人的福,今天可算是吃顿了好的,还没想到能吃这么饱。”“说我饿死鬼投胎,怎么可能。我就是贪这张嘴,啥吃的我都想往里面塞,还好我是个吃不胖。要不然,讨饭走不动道,可不是要亏待了我这张嘴?可笑!”
旭兰感叹,这人的贪嘴,世间怕是绝无仅有了。她不再跟上去,而是继续往前,寻思着就去鼎安酒楼,连吃带住,今晚就在那里安顿下。
鼎安酒楼是鼎和城中顶豪气奢华的酒楼之一。旭兰只问了一遍路,便摸着方向找到了这里。
鼎安酒楼门口出入宾客甚多,旭兰稍微躲得远些,观看这世故世俗的好地方。酒楼的门头门牌足足占了两层楼那么高大,楼梯周围红彤彤的灯光烛火映照着“鼎安酒楼”四个大字更加气派。她看着宽大门台上,在大门的左右两侧各摆放的十二座大型石雕狮子,各个随物赋形,又散发奇光异彩,都十分惟妙惟肖、威仪尊贵。
随侍者进了鼎安酒楼,旭兰才知酒楼内里的装潢更是夺目吸睛:一层大厅,圆桌工整密布、宾客满座,看样子光大厅就能招待数以千计的散客,真是举办大型筵席宴请的不二场所;二楼有三百间包厢,其中两百间专供四大家使用,剩下的一百间供百姓寻乐。
三楼四楼就是住宿的地方,房间宽敞典雅,明亮舒适。就光说床上用的被子,用的都是桑蚕丝混了三成的棉纺成,既轻薄又保暖,秋季用正好不过。店里每个细节都是用心设计到顾客心里的,也正是因为如此,鼎安酒楼也被来的客官称为“鼎和城最客气的酒楼”。
旭兰在英俊的侍者请领下,穿过一二楼,直接进了客房。
“客官您好,今日为您安排的是清雅房,希望您喜欢。一应的餐食稍后就会送来,请您先在屋内赏玩等候。”侍者声音轻柔悦耳,伺候旭兰净了手脸,安坐后,又从古玩架上拿来一个古铜铃铛,放在桌上。
他说:“就先不打扰您休息,我先退下了。若您有需要,我就在门外,摇铃传唤我就可。”
旭兰从一进酒楼的门开始,就被侍者贴心的服务缠身,此时她觉得自己不懂规矩真多,只能像个傻人一样别人说什么,自己做什么。她尴尬地向侍者道了谢,待侍者躬身退出房后,她才敢舒口长气,排解一下憋在心里的谨慎小心。
“真是尴尬,以前在仙宫都没让我有过这种拘谨的感觉,怎么刚才会有让我喘不过气的压迫感呢?看来人间比仙界难混啊。”旭兰笑侃一句,耐不住性子的她便起身去把玩古玩架上的珍宝还有屋内随处可见的花木。
不一会,旭兰的餐食就由十几人的队伍送了进来。而这十几个人放下饭菜之后,又留下了其中最灵巧的两个丫头,由侍者指挥,伺候旭兰享用。从净手夹菜到去刺取骨等餐间规矩都由丫头完成,旭兰只负责张嘴就吃。
餐后,还有饮茶漱口、净手净脸的活,旭兰只由得她俩在旁拨弄。等关于她吃完饭后的这些礼仪都完成,那个男侍者又唤进来一批人,有条不紊地收拾完整间屋子的卫生,还为旭兰铺好床铺、添好洗澡的热水。
旭兰只能端端正正坐在桌旁,看着一干人等手脚麻利地拾掇摆弄。她心里的憋闷更多,此刻巴不得这些人赶紧收拾完就出去,再别打扰她。两炷香的功夫过后,那些人总算是退出了房子。本来侍者是想留两个丫头伺候旭兰更衣,但被旭兰以不适应为由委婉拒绝了。
侍者退出清雅房,关上门。旭兰迫不及待地用仙法变出树枝将门封起来。
“这下应该安静了!”旭兰倚窗自言自语,“也不知道是谁想出这么多的礼节,让原本应该自由自在的日常生活变得这么繁琐!”
街上人头攒动,灯火斑驳。旭兰此刻只想倚着窗,安静坐会,却被这热闹的景象打断思绪。
“真是的,憋了一肚子繁文缛节的火还没灭,这街上人声鼎沸,又让我生气。早知道这里这么吵闹,我还不如直接在紫藤榕树林里睡!”
旭兰越想越气:“真是的,这么大酒楼,这么多人伺候,虽然让人舒适,可这感觉一点都不真实。难道鼎和城中百姓的日常起居就是这个样子?这么繁琐,真是一点都不自由!”旭兰搓搓手,“要不是我白吃白住,肯定会送给那侍者一个大大的装字,讽刺他待人接客过于庄重,倒像是在装,在卖弄。”
然后,她想到自己的婚礼也将要在这里举行,心里竟然有点排斥:“光是住在这里就有这么多麻烦,那过几天还要在这里结婚,真不知道会怎么折腾我呢!”
她又露出一丝微笑:“再怎么折腾,那我也认了。反正一生就这么一次,不管多麻烦,只要希叶不放开我的手,我就能牵着他一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