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完美的车震,因为李慎带上了儿子宣布破灭。
李慎气鼓鼓的把李珝举到眼前,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
而陆定娘看着李慎的举动掩嘴偷笑。
这才是正常的纪王。
打开车窗,欣赏着外面的春意盎然,美景如画。
“咦?”
李慎突然看到道路一边有大片院落,隐约还能看到一些蜂箱,里面还有不少的果树。
这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这是李慎第一个想法。
“停!”李慎喊了一声,队伍停了下来。
李慎钻出马车,站在车辕上望去,这片庄园不小,得有十来亩地。
“王爷,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们快入城了。”
石头上前询问。
李慎伸手一指:
“这是谁的宅子?”
“回王爷,听说是兵部员外郎裴明礼的庄园。”石头想了想回道。
“裴明礼?没听说过。”李慎念道了一遍摇了摇头。他看向东方,一眼就看到了长安城。
这里距离长安城不远,这可是一个好地方啊。
“此处什么时候建的,为何本王从来都没见过呢?”
“回王爷,这个奴婢也不知道,不过平时王爷从此过都是坐车,所以没有注意到也是正常。”
石头出言解释。
“是么?”李慎有些狐疑,这里距离长安城只有几里而已,他一般出发西行都是让队伍在十里亭等着,
可能真是自己没有注意到。
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地方,李慎进入马车,一声回城,车队继续前行。
身为亲王,自然走的是西边的正门,金光门。
李慎突然发现刚刚那个地方就在金光门外不远的地方,这个裴明礼眼光独到啊。
虽然这么近不让聚集,可弄个院子还是可以的。
李慎发现院子还有蜂箱,应该还养蜜蜂,每天来卖蜂蜜还比较方便。
他开始对这个地方的主人有了些兴趣。
兵部员外郎一个从六品的小官,若是一个商贾奇才,李慎倒是可以招揽一下。
回到纪王府,李慎下车后便吩咐道:
“来人,去把......王洪福叫来吧。”李慎想了想还是准备找王洪福。
王玄策应该知道这个员外郎,但商贾的事情,知道的恐怕没有那么细致。
李慎换了一身衣服,在前厅见到刚刚到来的王洪福。
李慎一摆手,石头立刻给王洪福倒了一杯茶。
“王爷,不知道叫小人过来有何吩咐?”王洪福有些疑惑,不是才见面不久么?
“没什么,刚刚本王从西城回来的时候,在金光门外看到了一片庄园。
你可知那庄园的主人是谁?”李慎端起茶喝了一口问道。
“回王爷,这个小人知道,不单单是小人知道,长安城大部分商贾都知道。”
一听问这个,王洪福放下心来回道。
“哦?都知道?此人这么出名么?为何本王不知道?”
这么一说,李慎更加来了兴致,长安城还有这么有名的人么?
“王爷,此人确实很有名,这人叫裴明礼,河东人,初到长安想要出人头地,可身无分文......”
随着王洪福的讲述,李慎才知道为何此人在商贾中有名气了。
这个裴明礼跟所有来怀揣梦想的年轻人一样,都想要来到长安都城出人头地,混出一点样来。
是一个资深的长漂。
刚到长安城,裴明礼就被现实打醒,像他这种无钱,又没有人脉的,想要出人头地几乎不可能。
跟他一样想法的人太多太多,一抓一大把。
最终在他身无分文之时,裴明礼茅塞顿开,他得活下去。
好在裴明礼精明能干,善于经营。
因为没有本钱,他做起了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说白了就是收破烂的买卖,自古收破烂都是暴利行业,靠这个裴明礼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积攒了万贯家财。
但他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几年后他又看上了金光门外的一块地。
就是李慎看到的那块地。
这块地被称之为不毛地,因为上面有很多的瓦砾,所以不长庄稼也种不了菜,就是一片荒芜。
但正因为这样谁都看不上,价格非常便宜。
可裴明礼却看上了,出钱买了下来。
遍地瓦砾需要清理,这无疑需要人工,但裴明礼想了一个办法。
他在这块地里立起一个杆子,上面挂了一个筐,让人拣地里的石头瓦砾往筐里投掷,投中的人奖励他钱财。
消息很快就传开,来了很多人尝试,但能投中的千人中,也就几个而已。
还没等这些人投掷熟练,地上的石头瓦砾已经没有被捡没了。
而堆积在一起的瓦砾正好可以用来围墙。
之后,裴明礼又把此地让给放羊人放养,借此不但吃了杂草,还堆积了许多的羊粪。
裴明礼收集各种果核撒在地里,再用牛犁将它翻起来。
一年多以后,此地长出来不计其数的果苗,裴明礼又一车一车的将果苗卖出,
又赚到了很多钱财。
之后他在此地建了院子,搭建房屋,院子周围安置许多蜂箱养蜂储存蜂蜜。
并且在院子里种植蜀葵,果木等等。
蜜蜂采花酿蜜又传授花粉,蜀葵与蜂蜜都获得丰收,周而复始,让裴明礼成为了一个富商。
后来裴明礼的事情被李世民听说了,觉得这是一个人才,于是下诏令他入朝为官,
从古台主簿升任殿中御史,又转任兵部员郎。
故事讲到这里算是告一段落,李慎听得有些入神,这才是天纵之才。
自己那点东西都是前世人家玩过的手段,可是这裴明礼用的却是自己想出来的。
让人捡石头扔筐里,他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而且不得不说这裴明礼是有大智慧之人。
这捡破烂的活作为文人,尤其是这个时期的文人居然能够低下头去干这个营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慎认为这世间的钱财其实不难赚,只是大部分吃不苦,不愿意吃苦,
尤其是读书人,总以为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去做下等的事情有些丢人。
李慎听完王洪福的讲述之后,两眼放光的说道:
“此人,本王要了!”
(裴明礼的事迹可查,出自唐《御史台记》中。最后做到三品太常卿
)
李慎气鼓鼓的把李珝举到眼前,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着。
而陆定娘看着李慎的举动掩嘴偷笑。
这才是正常的纪王。
打开车窗,欣赏着外面的春意盎然,美景如画。
“咦?”
李慎突然看到道路一边有大片院落,隐约还能看到一些蜂箱,里面还有不少的果树。
这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这是李慎第一个想法。
“停!”李慎喊了一声,队伍停了下来。
李慎钻出马车,站在车辕上望去,这片庄园不小,得有十来亩地。
“王爷,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们快入城了。”
石头上前询问。
李慎伸手一指:
“这是谁的宅子?”
“回王爷,听说是兵部员外郎裴明礼的庄园。”石头想了想回道。
“裴明礼?没听说过。”李慎念道了一遍摇了摇头。他看向东方,一眼就看到了长安城。
这里距离长安城不远,这可是一个好地方啊。
“此处什么时候建的,为何本王从来都没见过呢?”
“回王爷,这个奴婢也不知道,不过平时王爷从此过都是坐车,所以没有注意到也是正常。”
石头出言解释。
“是么?”李慎有些狐疑,这里距离长安城只有几里而已,他一般出发西行都是让队伍在十里亭等着,
可能真是自己没有注意到。
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地方,李慎进入马车,一声回城,车队继续前行。
身为亲王,自然走的是西边的正门,金光门。
李慎突然发现刚刚那个地方就在金光门外不远的地方,这个裴明礼眼光独到啊。
虽然这么近不让聚集,可弄个院子还是可以的。
李慎发现院子还有蜂箱,应该还养蜜蜂,每天来卖蜂蜜还比较方便。
他开始对这个地方的主人有了些兴趣。
兵部员外郎一个从六品的小官,若是一个商贾奇才,李慎倒是可以招揽一下。
回到纪王府,李慎下车后便吩咐道:
“来人,去把......王洪福叫来吧。”李慎想了想还是准备找王洪福。
王玄策应该知道这个员外郎,但商贾的事情,知道的恐怕没有那么细致。
李慎换了一身衣服,在前厅见到刚刚到来的王洪福。
李慎一摆手,石头立刻给王洪福倒了一杯茶。
“王爷,不知道叫小人过来有何吩咐?”王洪福有些疑惑,不是才见面不久么?
“没什么,刚刚本王从西城回来的时候,在金光门外看到了一片庄园。
你可知那庄园的主人是谁?”李慎端起茶喝了一口问道。
“回王爷,这个小人知道,不单单是小人知道,长安城大部分商贾都知道。”
一听问这个,王洪福放下心来回道。
“哦?都知道?此人这么出名么?为何本王不知道?”
这么一说,李慎更加来了兴致,长安城还有这么有名的人么?
“王爷,此人确实很有名,这人叫裴明礼,河东人,初到长安想要出人头地,可身无分文......”
随着王洪福的讲述,李慎才知道为何此人在商贾中有名气了。
这个裴明礼跟所有来怀揣梦想的年轻人一样,都想要来到长安都城出人头地,混出一点样来。
是一个资深的长漂。
刚到长安城,裴明礼就被现实打醒,像他这种无钱,又没有人脉的,想要出人头地几乎不可能。
跟他一样想法的人太多太多,一抓一大把。
最终在他身无分文之时,裴明礼茅塞顿开,他得活下去。
好在裴明礼精明能干,善于经营。
因为没有本钱,他做起了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说白了就是收破烂的买卖,自古收破烂都是暴利行业,靠这个裴明礼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积攒了万贯家财。
但他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几年后他又看上了金光门外的一块地。
就是李慎看到的那块地。
这块地被称之为不毛地,因为上面有很多的瓦砾,所以不长庄稼也种不了菜,就是一片荒芜。
但正因为这样谁都看不上,价格非常便宜。
可裴明礼却看上了,出钱买了下来。
遍地瓦砾需要清理,这无疑需要人工,但裴明礼想了一个办法。
他在这块地里立起一个杆子,上面挂了一个筐,让人拣地里的石头瓦砾往筐里投掷,投中的人奖励他钱财。
消息很快就传开,来了很多人尝试,但能投中的千人中,也就几个而已。
还没等这些人投掷熟练,地上的石头瓦砾已经没有被捡没了。
而堆积在一起的瓦砾正好可以用来围墙。
之后,裴明礼又把此地让给放羊人放养,借此不但吃了杂草,还堆积了许多的羊粪。
裴明礼收集各种果核撒在地里,再用牛犁将它翻起来。
一年多以后,此地长出来不计其数的果苗,裴明礼又一车一车的将果苗卖出,
又赚到了很多钱财。
之后他在此地建了院子,搭建房屋,院子周围安置许多蜂箱养蜂储存蜂蜜。
并且在院子里种植蜀葵,果木等等。
蜜蜂采花酿蜜又传授花粉,蜀葵与蜂蜜都获得丰收,周而复始,让裴明礼成为了一个富商。
后来裴明礼的事情被李世民听说了,觉得这是一个人才,于是下诏令他入朝为官,
从古台主簿升任殿中御史,又转任兵部员郎。
故事讲到这里算是告一段落,李慎听得有些入神,这才是天纵之才。
自己那点东西都是前世人家玩过的手段,可是这裴明礼用的却是自己想出来的。
让人捡石头扔筐里,他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而且不得不说这裴明礼是有大智慧之人。
这捡破烂的活作为文人,尤其是这个时期的文人居然能够低下头去干这个营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慎认为这世间的钱财其实不难赚,只是大部分吃不苦,不愿意吃苦,
尤其是读书人,总以为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去做下等的事情有些丢人。
李慎听完王洪福的讲述之后,两眼放光的说道:
“此人,本王要了!”
(裴明礼的事迹可查,出自唐《御史台记》中。最后做到三品太常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