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守夜太平间
邓采薇已经在楚逸之身后站了许久了,本来跟几个室友在那儿一起看电影,看完之后,她才注意到在认真写字的楚逸之。邓采薇过来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楚逸之写的怎么样。然而任何美的东西都是相通的,即使邓采薇没学过书法,但从小接受艺术的熏陶,对于美的感知是相当灵敏的。因此在看到楚逸之的字的时候,她就专注地看着,未将目光转移半点。她说不出来这个字究竟好在哪里,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字很美,再看向楚逸之时,眼中又有了不同的神采。
果然人和人是需要不断交流,只有不断交流,才能不断发现彼此的特点和性格,从陌生到认识,从认识到熟悉,若是不交流,怎么知道这个灵魂有不有趣呢?单凭外表的印象,是很难给这个人下结论的,更何况人是在不在完善自己的,一面之缘,几面之间,得出的结论未免片面。之前她只是觉得楚逸之还行,但也紧只是停留在“还行”这两个字上面,没有发现更多的优点。今天无意之间看到楚逸之练字,专注而坚定地眼神,淡淡的书生意气,因此再看向楚逸之时,她又觉得这个人有趣了起来。
转过来的楚逸之看着带着淡淡笑意的邓采薇,梳着干净的马尾,穿着洁白的胸前有着一个hellokitty图案的短袖,一双如月牙的明眸,一对可爱的梨涡,邓采薇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楚逸之的后面。
“那个,邓……邓同学是吧?哪里谈得上美啊?还有很多地方都需要改进,不过多谢你的欣赏!你也喜欢书法吗?”楚逸之对邓采薇不太熟悉,若说来学校后熟悉的女生,第一个当属何倾倾,那第二个就是方念卿了。眼前的这个女生,在楚逸之脑海中的印象便只有军训时的那段孔雀舞了。
见楚逸之转过身来,本来已经在后面站了许久的邓采薇干脆就在后面的座位上坐下,可见站了那么长时间她也是有些累了。
“我没学过书法啊,但是我看着你的整幅作品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其实书画是相通的,我小时候有学过工笔画,看字如看画。字虽然不如画一般有着丰富的色彩,但是它也是由线条构成,而且同样有着自己的结构布局,所以我就假装能看懂你的字咯。”坐在后方座位的邓采薇单手撑着头,在谈起画时眼中泛起神采,侃侃而谈,可见她的工笔画不差。
楚逸之称赞道:“邓同学真是厉害啊,多才多艺,不仅舞跳得那么好,还会画国画。什么时候可以欣赏一下你的国画呢?”楚逸之不得不承认,眼前的邓采薇自信大方,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从刚才到现在,她脸上一直都带着淡淡的笑容,真的很能感染人。
邓采薇闻言,欢喜道:“好啊,正好我有几幅画还没落款,虽然我的画还行,但是字真是丑死了。为了不破坏整体美感,害的我到现在还没有落款,不过还好碰到你,我的落款终于有着落了。可以吗?”
楚逸之说道:“当然可以,不过画画画的好的人,一般来说写字不会太差,我看邓同学你是太谦虚了。”
邓采薇轻轻站起身,来到楚逸之的作品面前,看着上面的字,眼中颇为羡慕。然后说道:“叫我采薇好了,邓同学这样叫着感觉很奇怪。你看我像是谦虚的人吗?对我而言,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如果我的字但凡有一点卖相,我都不会谦虚的。”在邓采薇的世界中,好的东西就应该表现出来,不用藏着掖着,当然了,她从小到大也是这样子做的。
楚逸之看着这个率性阳光的女孩儿,眼中透露出欣赏之意,这个女孩的自信中,没有丝毫的骄傲,这让楚逸之觉得难能可贵。有的人同样优秀,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盛气凌人,让人难以靠近。
“我可以给你落款啊,但是要是你能自己落款,那不是更完美吗?其实你觉得自己的字不好,是因为你从来没练过。跟你说的一样,说法和画画是相通的,你能够将工笔画画好,这么说你能够静得下心来,画画中构图能够精准,那么字的结构肯定不会差。”楚逸之说道。
“那好啊,有空的话,我就跟你练字,只要你不要嫌弃我笨手笨脚就好啦。”邓采薇一开心起来,脸上的两个梨涡又掩饰不住了。
“对了,采薇,刚才你们在那儿看什么呢?我看你们好几个同学都在那儿。”从楚逸之进来,邓采薇她们都在那儿看着了,只是后来楚逸之太过认真,没有发现她们已经看完了走了。若非邓采薇出于好奇来这里,她也和舍友一起走了。
邓采薇有点不好意思道:“要不是教室的网络比较好,我们就在宿舍看了。她们非要看恐怖片,关于笔仙的,不过比较吓人,我都不怎么感兴趣。我们宿舍的人比较喜欢看恐怖片,她们胆子比较大。对了,天都黑了,我就先走了。”
邓采薇走后,楚逸之又将没完成的落款落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看着这幅字,楚逸之还是稍稍有些满意的,除开中间有部分有些不合小楷的风格,整体看起来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最后写的那些字。
正在此时,楚逸之收到了一个电话。
“喂,逸之小弟弟啊,你怎么还没来啊?你不知道夜晚的太平间很吓人的,就我和我哥两个人在这儿,你再不来我们出事了可怎么办?”手机里传来的,是王月梧怯怯的声音,王月梧平时天不怕地不怕,但是面对着鬼怪的时候,心里还是分外紧张。毕竟人的恐惧,很大层面是来源于未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写字忘记时间了,我马上就过来。不要怂,我相信你们!”楚逸之带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哼!不要皮!给你三十分钟,你再不过来,你就死定了!”电话一头的楚逸之,仿佛听到了王月梧牙齿咬得咯吱声。明白了再不去自己真的会死的很惨,于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往宿舍赶去。
九月的魔都夜晚微凉,在走的时候,楚逸之特地加了见外衣。尤其是在临走之时交代了自己今晚不回去之后,宿舍的其他三人纷纷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他们都觉得楚逸之‘堕落’了,忽然听到这一消息让他们痛心不已。
小胖子更是说道:“豆腐啊,一定要注意身体啊!我……万万没想到,你和……你和学姐竟然发展到了这个程度!”面对着小胖子的打趣,楚逸之出门的时候几乎是逃出来的,这个小胖子,想象力太丰富了。
踏着晚风,看着四处的霓虹,即使是晚上了,街上依然有很多人。对于很多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们在这钢筋水泥之间,不少人也是为了生活了漂泊异乡。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生活轨迹,不一样的遭遇,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有着一颗无处安放的灵魂。不然不会在夜晚还在外面,这是一群人的寂寞。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岭南不好,心安即乡。魔都再好,心不安,便非‘吾乡’。
看不懂别人的世界,楚逸之下车之后就迅速往医院走去,实在是再不去的话,楚逸之觉得自己会死的很惨。连王千钧都要退避三舍的女魔头,楚逸之可不敢试其锋芒,毕竟活着还是挺美好的。
楚逸之轻车熟路的到了太平间,到的时候正好看见王月梧和王千钧两人不知道从哪儿搬了两跟凳子和看门大爷在聊着天。见到楚逸之来,王月梧抢先站起来,对着楚逸之说道:“逸之弟弟,你可算来了!再不来,我们就报警了!”王月梧此时双手插在*上面,显然对于的楚逸之的姗姗来迟是不满意的。
楚逸之赶紧陪个笑脸,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今天有点事情耽搁了,忘记时间了。”同时楚逸之也为王月梧的话哭笑不得,什么叫报警?你们不就是警察吗?还报警?你确定你是认真的吗?王月梧根本不像一个警察,倒像是一个任性的刁蛮小姐。加上一张可爱的脸蛋,其实看着一点不比楚逸之大,就是叫楚逸之哥也不会有人觉得突兀。同时楚逸之也注意到了王月梧和王千钧两人现在都是穿的便装,估计是想着晚上真有个风吹草动,也方便动手。
见楚逸之来,王千钧也站了起来,淡然道:“你可算来了,你要是再不来,我的耳朵都要被念起老茧来了。”说着,还朝着王月梧望了望。
楚逸之玩笑道:“有点事耽搁了,还好赶上了,都说重要人物都是最后出场的。”
王千钧也打趣道:“行行行,大师您一路辛苦了,月梧,去搬个凳子来给大师坐。”
在王月梧斜瞪了一眼后,王千钧还是自己去搬了凳子过来给楚逸之。显然要让王月梧去搬凳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几人在太平间门口坐下后,都坐在门口闲聊起来。本来王千钧还问楚逸之需不需要在太平间里面躲着蹲点,不过楚逸之否定掉了。他清楚那种东西不会因为他们几个人在就不来的,毕竟昨天晚上也有警察守在这里,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常人本来就没办法看到那种东西,所以那种东西对于这儿的人多人少是没有顾忌的。
唯一有个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不知道那种东西什么时候来,要是今晚不来,明晚还得守着,只能守株待兔。
这是要做好熬夜的准备啊,就怕在几人精神不佳的半夜来,那才是不好应对啊。楚逸之今晚,已经做好了通宵的准备了。
邓采薇已经在楚逸之身后站了许久了,本来跟几个室友在那儿一起看电影,看完之后,她才注意到在认真写字的楚逸之。邓采薇过来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楚逸之写的怎么样。然而任何美的东西都是相通的,即使邓采薇没学过书法,但从小接受艺术的熏陶,对于美的感知是相当灵敏的。因此在看到楚逸之的字的时候,她就专注地看着,未将目光转移半点。她说不出来这个字究竟好在哪里,她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字很美,再看向楚逸之时,眼中又有了不同的神采。
果然人和人是需要不断交流,只有不断交流,才能不断发现彼此的特点和性格,从陌生到认识,从认识到熟悉,若是不交流,怎么知道这个灵魂有不有趣呢?单凭外表的印象,是很难给这个人下结论的,更何况人是在不在完善自己的,一面之缘,几面之间,得出的结论未免片面。之前她只是觉得楚逸之还行,但也紧只是停留在“还行”这两个字上面,没有发现更多的优点。今天无意之间看到楚逸之练字,专注而坚定地眼神,淡淡的书生意气,因此再看向楚逸之时,她又觉得这个人有趣了起来。
转过来的楚逸之看着带着淡淡笑意的邓采薇,梳着干净的马尾,穿着洁白的胸前有着一个hellokitty图案的短袖,一双如月牙的明眸,一对可爱的梨涡,邓采薇就这样静静的站在楚逸之的后面。
“那个,邓……邓同学是吧?哪里谈得上美啊?还有很多地方都需要改进,不过多谢你的欣赏!你也喜欢书法吗?”楚逸之对邓采薇不太熟悉,若说来学校后熟悉的女生,第一个当属何倾倾,那第二个就是方念卿了。眼前的这个女生,在楚逸之脑海中的印象便只有军训时的那段孔雀舞了。
见楚逸之转过身来,本来已经在后面站了许久的邓采薇干脆就在后面的座位上坐下,可见站了那么长时间她也是有些累了。
“我没学过书法啊,但是我看着你的整幅作品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其实书画是相通的,我小时候有学过工笔画,看字如看画。字虽然不如画一般有着丰富的色彩,但是它也是由线条构成,而且同样有着自己的结构布局,所以我就假装能看懂你的字咯。”坐在后方座位的邓采薇单手撑着头,在谈起画时眼中泛起神采,侃侃而谈,可见她的工笔画不差。
楚逸之称赞道:“邓同学真是厉害啊,多才多艺,不仅舞跳得那么好,还会画国画。什么时候可以欣赏一下你的国画呢?”楚逸之不得不承认,眼前的邓采薇自信大方,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从刚才到现在,她脸上一直都带着淡淡的笑容,真的很能感染人。
邓采薇闻言,欢喜道:“好啊,正好我有几幅画还没落款,虽然我的画还行,但是字真是丑死了。为了不破坏整体美感,害的我到现在还没有落款,不过还好碰到你,我的落款终于有着落了。可以吗?”
楚逸之说道:“当然可以,不过画画画的好的人,一般来说写字不会太差,我看邓同学你是太谦虚了。”
邓采薇轻轻站起身,来到楚逸之的作品面前,看着上面的字,眼中颇为羡慕。然后说道:“叫我采薇好了,邓同学这样叫着感觉很奇怪。你看我像是谦虚的人吗?对我而言,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如果我的字但凡有一点卖相,我都不会谦虚的。”在邓采薇的世界中,好的东西就应该表现出来,不用藏着掖着,当然了,她从小到大也是这样子做的。
楚逸之看着这个率性阳光的女孩儿,眼中透露出欣赏之意,这个女孩的自信中,没有丝毫的骄傲,这让楚逸之觉得难能可贵。有的人同样优秀,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是盛气凌人,让人难以靠近。
“我可以给你落款啊,但是要是你能自己落款,那不是更完美吗?其实你觉得自己的字不好,是因为你从来没练过。跟你说的一样,说法和画画是相通的,你能够将工笔画画好,这么说你能够静得下心来,画画中构图能够精准,那么字的结构肯定不会差。”楚逸之说道。
“那好啊,有空的话,我就跟你练字,只要你不要嫌弃我笨手笨脚就好啦。”邓采薇一开心起来,脸上的两个梨涡又掩饰不住了。
“对了,采薇,刚才你们在那儿看什么呢?我看你们好几个同学都在那儿。”从楚逸之进来,邓采薇她们都在那儿看着了,只是后来楚逸之太过认真,没有发现她们已经看完了走了。若非邓采薇出于好奇来这里,她也和舍友一起走了。
邓采薇有点不好意思道:“要不是教室的网络比较好,我们就在宿舍看了。她们非要看恐怖片,关于笔仙的,不过比较吓人,我都不怎么感兴趣。我们宿舍的人比较喜欢看恐怖片,她们胆子比较大。对了,天都黑了,我就先走了。”
邓采薇走后,楚逸之又将没完成的落款落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看着这幅字,楚逸之还是稍稍有些满意的,除开中间有部分有些不合小楷的风格,整体看起来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最后写的那些字。
正在此时,楚逸之收到了一个电话。
“喂,逸之小弟弟啊,你怎么还没来啊?你不知道夜晚的太平间很吓人的,就我和我哥两个人在这儿,你再不来我们出事了可怎么办?”手机里传来的,是王月梧怯怯的声音,王月梧平时天不怕地不怕,但是面对着鬼怪的时候,心里还是分外紧张。毕竟人的恐惧,很大层面是来源于未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写字忘记时间了,我马上就过来。不要怂,我相信你们!”楚逸之带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哼!不要皮!给你三十分钟,你再不过来,你就死定了!”电话一头的楚逸之,仿佛听到了王月梧牙齿咬得咯吱声。明白了再不去自己真的会死的很惨,于是赶紧收拾收拾东西,往宿舍赶去。
九月的魔都夜晚微凉,在走的时候,楚逸之特地加了见外衣。尤其是在临走之时交代了自己今晚不回去之后,宿舍的其他三人纷纷捂住了自己的心脏。他们都觉得楚逸之‘堕落’了,忽然听到这一消息让他们痛心不已。
小胖子更是说道:“豆腐啊,一定要注意身体啊!我……万万没想到,你和……你和学姐竟然发展到了这个程度!”面对着小胖子的打趣,楚逸之出门的时候几乎是逃出来的,这个小胖子,想象力太丰富了。
踏着晚风,看着四处的霓虹,即使是晚上了,街上依然有很多人。对于很多人来说,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他们在这钢筋水泥之间,不少人也是为了生活了漂泊异乡。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生活轨迹,不一样的遭遇,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有着一颗无处安放的灵魂。不然不会在夜晚还在外面,这是一群人的寂寞。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岭南不好,心安即乡。魔都再好,心不安,便非‘吾乡’。
看不懂别人的世界,楚逸之下车之后就迅速往医院走去,实在是再不去的话,楚逸之觉得自己会死的很惨。连王千钧都要退避三舍的女魔头,楚逸之可不敢试其锋芒,毕竟活着还是挺美好的。
楚逸之轻车熟路的到了太平间,到的时候正好看见王月梧和王千钧两人不知道从哪儿搬了两跟凳子和看门大爷在聊着天。见到楚逸之来,王月梧抢先站起来,对着楚逸之说道:“逸之弟弟,你可算来了!再不来,我们就报警了!”王月梧此时双手插在*上面,显然对于的楚逸之的姗姗来迟是不满意的。
楚逸之赶紧陪个笑脸,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今天有点事情耽搁了,忘记时间了。”同时楚逸之也为王月梧的话哭笑不得,什么叫报警?你们不就是警察吗?还报警?你确定你是认真的吗?王月梧根本不像一个警察,倒像是一个任性的刁蛮小姐。加上一张可爱的脸蛋,其实看着一点不比楚逸之大,就是叫楚逸之哥也不会有人觉得突兀。同时楚逸之也注意到了王月梧和王千钧两人现在都是穿的便装,估计是想着晚上真有个风吹草动,也方便动手。
见楚逸之来,王千钧也站了起来,淡然道:“你可算来了,你要是再不来,我的耳朵都要被念起老茧来了。”说着,还朝着王月梧望了望。
楚逸之玩笑道:“有点事耽搁了,还好赶上了,都说重要人物都是最后出场的。”
王千钧也打趣道:“行行行,大师您一路辛苦了,月梧,去搬个凳子来给大师坐。”
在王月梧斜瞪了一眼后,王千钧还是自己去搬了凳子过来给楚逸之。显然要让王月梧去搬凳子,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几人在太平间门口坐下后,都坐在门口闲聊起来。本来王千钧还问楚逸之需不需要在太平间里面躲着蹲点,不过楚逸之否定掉了。他清楚那种东西不会因为他们几个人在就不来的,毕竟昨天晚上也有警察守在这里,但是又能怎么样呢?常人本来就没办法看到那种东西,所以那种东西对于这儿的人多人少是没有顾忌的。
唯一有个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不知道那种东西什么时候来,要是今晚不来,明晚还得守着,只能守株待兔。
这是要做好熬夜的准备啊,就怕在几人精神不佳的半夜来,那才是不好应对啊。楚逸之今晚,已经做好了通宵的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