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莱身下的马微微动了动马蹄。
接受了这几个月的马术训练,也切切实实地将骑马从一桩娱乐之事转化为了生活中的必需,塞萨尔已经能够一眼看出,姆莱挪动了一下马鞍上的身体。
就这么一个魔鬼的门徒,可耻的叛徒,异教徒的狗杂种,见了这么一群基督徒,若只一心想着把他们抓起来,带回到自己的城堡里,然后按个儿算赎金,如果有有人交不出,就联系以撒的奴隶商人把他们卖掉——那可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
即便他们与他几乎毫无干系,也不曾犯下任何罪孽,却要因为他的贪欲遭殃得祸,他也丝毫不会在乎,甚至只会志得意满,以为自己幸运透顶——今天他的目标是另一群人,但谁会拒绝一只肥美又没有多少抵抗力的羊羔呢?
但如果对方是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的独生子,那就要两说了。
我们之前也说过,这里确实是姆莱的领地没错,但他之前的卑劣行径,就算是突厥人也看不起,托格洛尔二世存着驱虎吞狼的心思,将赐给他的领地放在了安条克公国,亚美尼亚与塞尔柱突厥时常爆发冲突的三角地带,只要姆莱还想要守住他的领地,他就必须为托格洛尔白白地做工。
当然了,如姆莱这种恶毒的小人,又如何会甘愿受到这样的利用呢?他更热衷于劫掠经过他领地或是附近地区的朝圣者,有时候他也会攻击以撒商人,甚至同样口诵真主的突厥人或是撒拉逊人。
有人或许要指着他说这是一个背教的小人,但信仰对他来说只是一桩好用的工具,他也有这样的自信——毕竟他在亚拉萨路的圣殿感望了圣马太,又在阿拉丁寺中接受了先知鲁特的赐福——既然圣人和先知们都不在意了,一介凡人还有什么可在意的!
但牵涉到切身的利益,姆莱考虑得可就多了。
现任的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三世可不是一个好相处的邻居——这和他的童年与少年时期遇到的事情有点关系。他的父亲是阿基坦公爵威廉九世的儿子雷蒙德,母亲是博希蒙德二世的女儿康斯坦丝,这也是一桩在年龄上毫不匹配的婚约,那时候康斯坦丝十岁,而雷蒙德三十六岁。
他们虽然有了一双儿女,但康斯坦丝并不尊敬和爱慕这个丈夫,在他战死后,飞快地与一个十字军骑士结婚,那个人就是后来的安条克大公雷纳德,他们之间有没有真情实感我们暂且不知,但在雷纳德被撒拉逊人俘虏后,康斯坦丝对援救他的工作也并不热心,或许那时候这位贵夫人已经尝到了权力的甜头。
这种欲望毁坏了博希蒙德三世与母亲的关系,尤其是在他成年后,要求母亲返还权力时,被康斯坦丝强硬地拒绝了,如果不是她之前做了一件蠢事,将女儿嫁给了拜占庭皇帝曼努埃尔一世,让后者有了对安条克的宗主权与继承权——以至于安条克内的十字军骑士愤怒地罢黜了她的摄政王位,博希蒙德三世的继位可能没那么顺利。
博希蒙德三世当然非常厌恶虎视眈眈的曼努埃尔一世,但他在几年前被赞吉的努尔丁俘虏,还是靠着曼努埃尔一世的斡旋和金币才被释放回安条克,因此他不得不接受了一些条件,譬如他必须接受曼努埃尔一世的教士和官员,还有,娶他的侄女为妻。
而博希蒙德三世与这位皇帝侄女的独生子就是亚比该,姆莱当然听说过他的名字,若这个孩子的母亲是另外一位,哪怕是罗马教皇的私生女或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公主呢,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人全部掠走,这个孩子会被他卖出最高的价钱。
但这个孩子是曼努埃尔一世将影响力辐射进圣地诸国的关键所在,若是他这样做了,他就会面临拜占庭帝国,亚美尼亚,安条克公国的三面夹击——这里就别提托格洛尔二世了,突厥人的苏丹可不会耗费一兵一卒去援救一个曾经的敌人。
只是你要说他能不能甘心接受这个结果,回答肯定是否定的,一个公国的继承人至少也值好几千枚金币,他的身份又是那样的特殊,可能值更多。
姆莱现在就像是一头徘徊在诱捕陷阱前的狼,又垂涎猎人放下的肥美诱饵,又畏惧坑洞里的尖锐竹签。
而且他心中也有疑问,大公之子地位不可谓不高崇,他又那么幼小,即便不在他父亲的城堡里,也应该在亚拉萨路国王或是的黎波里伯爵的城堡里,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里呢?还只带着这么十来个人,更别说他一眼就看出这还是两拨人。
“我父亲的一个客人遇到了狼群,他的侍从赶回来求援,我就带着一些侍从出来了。”塞萨尔说。
他虽然这么说,但语气之中还是带着一点虚弱和不确定,眼睛也不自觉地往下看。
姆莱猜,这孩子可能是瞒着他的父亲,借着寻找客人的名义偷偷溜出来玩儿的。
“我们找到了他,正准备回去呢。”塞萨尔又补充道。
姆莱的视线又在艾蒂安伯爵的身上停了停,看到了那条扭曲的大腿,“他受伤了,”他又将视线转回到塞萨尔身上:“真厉害,我的小骑士,只有你找到了他吗?”
“可不是,”塞萨尔抬起头,骄傲地说道:“我父亲派出了很多人,但只有我找到他了。”
“你父亲……派出了很多人?”
“很多人,”这次说话的是若弗鲁瓦:“我们已经放出了小隼,他们很快就要过来了。”
姆莱神色不定,他也听说了是有那么一些骑士队伍在寻找什么人,他这里固然在实力和人数上占优,但对方也有八九个人,他们也骑着马,可以逃走,也可以和他们缠斗,而说不定什么时候,安条克城里的骑士们就会追上来了。
他一向自诩谨慎,实则怯懦,生性贪婪,又不愿意冒一点险。思虑再三后,他轻轻踢了踢马腹:“那么就这样。”
他策马向前走去,慢慢地穿过这群人,安条克大公的“儿子”好奇地看着他,侧头与自己身边的侍从说着什么,而那位高大敦实的骑士回了一些带着几分轻蔑的话语,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但姆莱能够舒舒服服地活到现在就不会在乎那点虚名。
在他走过那位客人身边的时候,确定他是个法兰克人,白色或是蓝色的斗篷或是短外套,红色的长裤,靴子上涂金并且有花纹,在这里待久了的骑士身上总有一些东方元素。艾蒂安伯爵向他微微颔首,似乎从未听说过“姆莱”这个恶名。
“您真是一位勇士。”姆莱假惺惺地恭维道,“你们遇到了多少人?”
“我们遇到了两拨儿,一群是狼,一群是豺,至少也有五十只,它们可真是又奸诈,又恶毒,但天主保佑,我们还是唱着歌就把它们击退了,如果您再往前走,您或许还能看见它们留下的尸体。”
姆莱盯着他瞧了一会,有些拿不准对方是否是在讽刺自己,虽然艾蒂安伯爵用的是畜生的称谓,但比起真正的狼和豺,姆莱更担心是小股的流窜盗匪,他关心这个可不是为了保证自己领地上的安宁,而是担心有人和他抢夺猎物。
“那么我真要去看看。”姆莱说,这次他不再停留,率领着那群不知道是突厥人还是撒拉逊人的士兵越过了塞萨尔他们,等到最后一个骑兵的马尾扫过松林的边缘,若弗鲁瓦才向艾蒂安伯爵点点头:“我们也走吧。”
伯爵的一个骑士正要上前,却被修士一把拉住了辔头,同时还得到了严厉的一瞥,他有点迷惑,直到看见艾蒂安伯爵上前,向“安条克大公之子”微微鞠躬行礼,而后两人并排率先前行,才明白了过来——等他们一行人走出百余尺了,才有一个突厥骑兵匆匆从后面赶了过来。
“王子说,他忘记请您代他向您的父亲,安条克大公致意了,愿真主保佑他身康体健。”他伸出手来,若弗鲁瓦接过他递来的东西,是一枚法蒂玛王朝风格的金戒指,戒身和戒面都缠绕着一缕缕的金线,点着金粒,做工的工费远胜过金子的本身价值。
若弗鲁瓦抛出一个金币丢在那个突厥骑兵手中,突厥骑兵顿时惊喜万分,他跳下马来,向身着黑貂皮罩袍的“大公之子”深深地抚胸行礼,又跳上马去,一眨眼间就跑远了。
艾蒂安伯爵的骑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了一个大错。
经过了这么一遭,他们也顾不得艾蒂安伯爵的腿了,走出了姆莱以及其士兵的视力范围后就开始全力疾驰,他们没有向导或是传信人,只能尽量往海边跑,这次他们终于得到了天主的眷顾,居然让他们找到了一个基督徒的村庄。
村庄里的管事派了传信人带着他们一路走到则腓力昂,一座古老的港口城市,虽然这里属于拜占庭帝国,但为了避免多生事端,他们还是伪装成由圣殿骑士护卫的朝圣者,从则腓力昂乘船来到塞浦路斯,再从塞浦路斯直达雅法。
到了塞浦路斯若弗鲁瓦才传信去了亚拉萨路,之后又过了一天半,艾蒂安伯爵才又回到了圣十字堡。
在看到那狮子首形状的三座塔楼时艾蒂安伯爵可真是百感交集,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国王阿马里克一世可以说是他的苦主——虽然是他和路易七世犯的错,而等他回来时,他就变成了阿马里克一世的苦主。
他被送上了主塔楼,住在仅次于国王的房间里,亚拉萨路的主教们早已守候多时,他们轮番为艾蒂安伯爵的腿祈祷和治疗,保证他可以在一个星期内行走自如,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他将来还会是个英勇无畏的骑士。
国王亲手将一枚项圈戴在他的颈上,这枚镶嵌着红蓝宝石的项圈粗略估计就值得艾蒂安伯爵这次的身价,其他的安慰与馈赠就不必多说了,国王和安条克大公还慷慨地承担了这次所有的赏赐——这次可是惊动了三个骑士团,半个城市的十字军骑士。
如若弗鲁瓦和他的军士,侍从,还要额外地给予更多的褒奖。
“那个……孩子呢?”艾蒂安伯爵问道。
他的修士迟疑了一下:“我不知道。”他想起他们才进圣十字堡,国王挽住了艾蒂安伯爵的肩膀,与的黎波里伯爵,还有安条克大公,还有其他贵人一起簇拥着他们进去,就看到那个绿眼睛的小侍从留在了他们身后,没人给予多余的关注,只有圣殿骑士若弗鲁瓦回过身去,按着他的肩膀说了些什么。
但要让修士来说,那个小侍从不像是被忘记或是舍弃了,倒像是在等待什么。
他也等到了,修士看见,就在其他人离开后,一个身着白袍,面罩细纱的男孩从塔楼的角落里奔了出来,他径直冲向塞萨尔,一把就紧紧地抱住了他!
“你看到那个人了?”
“阿马里克一世的独生子鲍德温,也是塞萨尔的主人。”修士说:“看得出他们的感情很好,鲍德温王子待他不像是待一个可用的侍从,倒像是待一个可亲的兄弟。”
艾蒂安伯爵几乎要笑出声来:“唉,我亲爱的亚农西亚,”他叫着自己的修士,一般而言,这些修士们都可以说是爵爷身边的亲信,他从不在亚农西亚面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你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若不是做了修士,你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请问,你若还是一个农夫,你会允许一个麻风病人这样亲密地抱住你,将下颌放在你的颈边,吐息喷洒在你的皮肤上,用他那如同枯枝般的手指触摸你么?”
修士打了个寒颤,“不,绝不!”
“如果那是一个王子呢?”
“让他下地狱去吧!”修士斩钉截铁地道:“有再多的金子,爵位,也得我有命去花用啊!”
“那么,”伯爵往后一靠,埋在那些蓬松柔软的皮毛中懒洋洋地问道:“你觉得塞萨尔会想要那什么‘可亲的兄弟’么?”
接受了这几个月的马术训练,也切切实实地将骑马从一桩娱乐之事转化为了生活中的必需,塞萨尔已经能够一眼看出,姆莱挪动了一下马鞍上的身体。
就这么一个魔鬼的门徒,可耻的叛徒,异教徒的狗杂种,见了这么一群基督徒,若只一心想着把他们抓起来,带回到自己的城堡里,然后按个儿算赎金,如果有有人交不出,就联系以撒的奴隶商人把他们卖掉——那可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
即便他们与他几乎毫无干系,也不曾犯下任何罪孽,却要因为他的贪欲遭殃得祸,他也丝毫不会在乎,甚至只会志得意满,以为自己幸运透顶——今天他的目标是另一群人,但谁会拒绝一只肥美又没有多少抵抗力的羊羔呢?
但如果对方是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的独生子,那就要两说了。
我们之前也说过,这里确实是姆莱的领地没错,但他之前的卑劣行径,就算是突厥人也看不起,托格洛尔二世存着驱虎吞狼的心思,将赐给他的领地放在了安条克公国,亚美尼亚与塞尔柱突厥时常爆发冲突的三角地带,只要姆莱还想要守住他的领地,他就必须为托格洛尔白白地做工。
当然了,如姆莱这种恶毒的小人,又如何会甘愿受到这样的利用呢?他更热衷于劫掠经过他领地或是附近地区的朝圣者,有时候他也会攻击以撒商人,甚至同样口诵真主的突厥人或是撒拉逊人。
有人或许要指着他说这是一个背教的小人,但信仰对他来说只是一桩好用的工具,他也有这样的自信——毕竟他在亚拉萨路的圣殿感望了圣马太,又在阿拉丁寺中接受了先知鲁特的赐福——既然圣人和先知们都不在意了,一介凡人还有什么可在意的!
但牵涉到切身的利益,姆莱考虑得可就多了。
现任的安条克大公博希蒙德三世可不是一个好相处的邻居——这和他的童年与少年时期遇到的事情有点关系。他的父亲是阿基坦公爵威廉九世的儿子雷蒙德,母亲是博希蒙德二世的女儿康斯坦丝,这也是一桩在年龄上毫不匹配的婚约,那时候康斯坦丝十岁,而雷蒙德三十六岁。
他们虽然有了一双儿女,但康斯坦丝并不尊敬和爱慕这个丈夫,在他战死后,飞快地与一个十字军骑士结婚,那个人就是后来的安条克大公雷纳德,他们之间有没有真情实感我们暂且不知,但在雷纳德被撒拉逊人俘虏后,康斯坦丝对援救他的工作也并不热心,或许那时候这位贵夫人已经尝到了权力的甜头。
这种欲望毁坏了博希蒙德三世与母亲的关系,尤其是在他成年后,要求母亲返还权力时,被康斯坦丝强硬地拒绝了,如果不是她之前做了一件蠢事,将女儿嫁给了拜占庭皇帝曼努埃尔一世,让后者有了对安条克的宗主权与继承权——以至于安条克内的十字军骑士愤怒地罢黜了她的摄政王位,博希蒙德三世的继位可能没那么顺利。
博希蒙德三世当然非常厌恶虎视眈眈的曼努埃尔一世,但他在几年前被赞吉的努尔丁俘虏,还是靠着曼努埃尔一世的斡旋和金币才被释放回安条克,因此他不得不接受了一些条件,譬如他必须接受曼努埃尔一世的教士和官员,还有,娶他的侄女为妻。
而博希蒙德三世与这位皇帝侄女的独生子就是亚比该,姆莱当然听说过他的名字,若这个孩子的母亲是另外一位,哪怕是罗马教皇的私生女或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公主呢,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人全部掠走,这个孩子会被他卖出最高的价钱。
但这个孩子是曼努埃尔一世将影响力辐射进圣地诸国的关键所在,若是他这样做了,他就会面临拜占庭帝国,亚美尼亚,安条克公国的三面夹击——这里就别提托格洛尔二世了,突厥人的苏丹可不会耗费一兵一卒去援救一个曾经的敌人。
只是你要说他能不能甘心接受这个结果,回答肯定是否定的,一个公国的继承人至少也值好几千枚金币,他的身份又是那样的特殊,可能值更多。
姆莱现在就像是一头徘徊在诱捕陷阱前的狼,又垂涎猎人放下的肥美诱饵,又畏惧坑洞里的尖锐竹签。
而且他心中也有疑问,大公之子地位不可谓不高崇,他又那么幼小,即便不在他父亲的城堡里,也应该在亚拉萨路国王或是的黎波里伯爵的城堡里,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出现在这里呢?还只带着这么十来个人,更别说他一眼就看出这还是两拨人。
“我父亲的一个客人遇到了狼群,他的侍从赶回来求援,我就带着一些侍从出来了。”塞萨尔说。
他虽然这么说,但语气之中还是带着一点虚弱和不确定,眼睛也不自觉地往下看。
姆莱猜,这孩子可能是瞒着他的父亲,借着寻找客人的名义偷偷溜出来玩儿的。
“我们找到了他,正准备回去呢。”塞萨尔又补充道。
姆莱的视线又在艾蒂安伯爵的身上停了停,看到了那条扭曲的大腿,“他受伤了,”他又将视线转回到塞萨尔身上:“真厉害,我的小骑士,只有你找到了他吗?”
“可不是,”塞萨尔抬起头,骄傲地说道:“我父亲派出了很多人,但只有我找到他了。”
“你父亲……派出了很多人?”
“很多人,”这次说话的是若弗鲁瓦:“我们已经放出了小隼,他们很快就要过来了。”
姆莱神色不定,他也听说了是有那么一些骑士队伍在寻找什么人,他这里固然在实力和人数上占优,但对方也有八九个人,他们也骑着马,可以逃走,也可以和他们缠斗,而说不定什么时候,安条克城里的骑士们就会追上来了。
他一向自诩谨慎,实则怯懦,生性贪婪,又不愿意冒一点险。思虑再三后,他轻轻踢了踢马腹:“那么就这样。”
他策马向前走去,慢慢地穿过这群人,安条克大公的“儿子”好奇地看着他,侧头与自己身边的侍从说着什么,而那位高大敦实的骑士回了一些带着几分轻蔑的话语,肯定不是什么好话,但姆莱能够舒舒服服地活到现在就不会在乎那点虚名。
在他走过那位客人身边的时候,确定他是个法兰克人,白色或是蓝色的斗篷或是短外套,红色的长裤,靴子上涂金并且有花纹,在这里待久了的骑士身上总有一些东方元素。艾蒂安伯爵向他微微颔首,似乎从未听说过“姆莱”这个恶名。
“您真是一位勇士。”姆莱假惺惺地恭维道,“你们遇到了多少人?”
“我们遇到了两拨儿,一群是狼,一群是豺,至少也有五十只,它们可真是又奸诈,又恶毒,但天主保佑,我们还是唱着歌就把它们击退了,如果您再往前走,您或许还能看见它们留下的尸体。”
姆莱盯着他瞧了一会,有些拿不准对方是否是在讽刺自己,虽然艾蒂安伯爵用的是畜生的称谓,但比起真正的狼和豺,姆莱更担心是小股的流窜盗匪,他关心这个可不是为了保证自己领地上的安宁,而是担心有人和他抢夺猎物。
“那么我真要去看看。”姆莱说,这次他不再停留,率领着那群不知道是突厥人还是撒拉逊人的士兵越过了塞萨尔他们,等到最后一个骑兵的马尾扫过松林的边缘,若弗鲁瓦才向艾蒂安伯爵点点头:“我们也走吧。”
伯爵的一个骑士正要上前,却被修士一把拉住了辔头,同时还得到了严厉的一瞥,他有点迷惑,直到看见艾蒂安伯爵上前,向“安条克大公之子”微微鞠躬行礼,而后两人并排率先前行,才明白了过来——等他们一行人走出百余尺了,才有一个突厥骑兵匆匆从后面赶了过来。
“王子说,他忘记请您代他向您的父亲,安条克大公致意了,愿真主保佑他身康体健。”他伸出手来,若弗鲁瓦接过他递来的东西,是一枚法蒂玛王朝风格的金戒指,戒身和戒面都缠绕着一缕缕的金线,点着金粒,做工的工费远胜过金子的本身价值。
若弗鲁瓦抛出一个金币丢在那个突厥骑兵手中,突厥骑兵顿时惊喜万分,他跳下马来,向身着黑貂皮罩袍的“大公之子”深深地抚胸行礼,又跳上马去,一眨眼间就跑远了。
艾蒂安伯爵的骑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差点犯了一个大错。
经过了这么一遭,他们也顾不得艾蒂安伯爵的腿了,走出了姆莱以及其士兵的视力范围后就开始全力疾驰,他们没有向导或是传信人,只能尽量往海边跑,这次他们终于得到了天主的眷顾,居然让他们找到了一个基督徒的村庄。
村庄里的管事派了传信人带着他们一路走到则腓力昂,一座古老的港口城市,虽然这里属于拜占庭帝国,但为了避免多生事端,他们还是伪装成由圣殿骑士护卫的朝圣者,从则腓力昂乘船来到塞浦路斯,再从塞浦路斯直达雅法。
到了塞浦路斯若弗鲁瓦才传信去了亚拉萨路,之后又过了一天半,艾蒂安伯爵才又回到了圣十字堡。
在看到那狮子首形状的三座塔楼时艾蒂安伯爵可真是百感交集,他离开的时候,这里的国王阿马里克一世可以说是他的苦主——虽然是他和路易七世犯的错,而等他回来时,他就变成了阿马里克一世的苦主。
他被送上了主塔楼,住在仅次于国王的房间里,亚拉萨路的主教们早已守候多时,他们轮番为艾蒂安伯爵的腿祈祷和治疗,保证他可以在一个星期内行走自如,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他将来还会是个英勇无畏的骑士。
国王亲手将一枚项圈戴在他的颈上,这枚镶嵌着红蓝宝石的项圈粗略估计就值得艾蒂安伯爵这次的身价,其他的安慰与馈赠就不必多说了,国王和安条克大公还慷慨地承担了这次所有的赏赐——这次可是惊动了三个骑士团,半个城市的十字军骑士。
如若弗鲁瓦和他的军士,侍从,还要额外地给予更多的褒奖。
“那个……孩子呢?”艾蒂安伯爵问道。
他的修士迟疑了一下:“我不知道。”他想起他们才进圣十字堡,国王挽住了艾蒂安伯爵的肩膀,与的黎波里伯爵,还有安条克大公,还有其他贵人一起簇拥着他们进去,就看到那个绿眼睛的小侍从留在了他们身后,没人给予多余的关注,只有圣殿骑士若弗鲁瓦回过身去,按着他的肩膀说了些什么。
但要让修士来说,那个小侍从不像是被忘记或是舍弃了,倒像是在等待什么。
他也等到了,修士看见,就在其他人离开后,一个身着白袍,面罩细纱的男孩从塔楼的角落里奔了出来,他径直冲向塞萨尔,一把就紧紧地抱住了他!
“你看到那个人了?”
“阿马里克一世的独生子鲍德温,也是塞萨尔的主人。”修士说:“看得出他们的感情很好,鲍德温王子待他不像是待一个可用的侍从,倒像是待一个可亲的兄弟。”
艾蒂安伯爵几乎要笑出声来:“唉,我亲爱的亚农西亚,”他叫着自己的修士,一般而言,这些修士们都可以说是爵爷身边的亲信,他从不在亚农西亚面前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你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若不是做了修士,你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请问,你若还是一个农夫,你会允许一个麻风病人这样亲密地抱住你,将下颌放在你的颈边,吐息喷洒在你的皮肤上,用他那如同枯枝般的手指触摸你么?”
修士打了个寒颤,“不,绝不!”
“如果那是一个王子呢?”
“让他下地狱去吧!”修士斩钉截铁地道:“有再多的金子,爵位,也得我有命去花用啊!”
“那么,”伯爵往后一靠,埋在那些蓬松柔软的皮毛中懒洋洋地问道:“你觉得塞萨尔会想要那什么‘可亲的兄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