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怎么是你?”
“是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开门的是一个女孩,面容娇俏,正是白天在成衣铺子遇到的那个小家碧玉。
“苗苗,你好呀!”女孩低头跟苗苗打了一个招呼,她的声音很轻,但是非常清晰。
接着跟陈林解释道:“我家就我和兄长两人,房子空出来几间,这几年洋泾镇的客商多起来,于是开了个小客栈。”
这女孩还是个生意高手,白天成衣店打工,晚上开客栈。
女孩笑了笑,看向陈林问道:“公子,您是要长租还是短住,我们这里条件一般,但是房间很干净。”
说完,热情地将兄妹俩引入小院子。
这是栋一进的小院,正房三间,两边个有三间厢房,院子里打扫得很干净,只有一株不大的白玉兰树,亭亭玉立,冰清玉洁。
陈林扫视了一圈院子道:“我们兄妹在镇上还有些事情,就在这里借宿一晚。”
“若是一晚,那就住这间吧,我白天晒过被褥了。”女孩推开一间紧挨着正房的厢房。
陈林伸头看了一眼房间,摆设简单,但是非常整洁,接着看似随意地问道:“咦,你兄长呢?”
这家里还有男人在,他自然要警惕一下。
“我兄长晚上出去扛活,白天在家,不过边上的邻居都是我哥的朋友,公子是有什么需要吗?”
姑娘非常聪明,故意暴露周围的邻居都是熟人,也是在警告陈林。
“我着急采购一些东西,因为比较着急,所以准备找个人帮忙。”
“哦,那您进屋安顿一下,稍等一会儿,我让人去喊我阿哥。他能帮到你。”
这姑娘还真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什么事情都能安排。
“嗯,姑娘也不是沪上人吧,听你的口音似乎是客家人。”陈林点头道。
“公子真是好耳力,不过我兄妹早已经定居这里,我兄长叫刘丽川,我叫刘丽华,您不用担心。”
姑娘似乎也听出陈林的戒备,于是自报家门。
“丽华?娶妻当娶阴丽华那个丽华?”陈林轻声问道,似乎又觉得这么问不妥,问到后面声音越加的轻。
女孩却听得清清楚楚,她的耳根微红,有些羞怯地道:“看不出,公子还读过书哩。”
一个扛活的客家男人,带着十几岁的妹妹,在繁华的洋泾镇上能够拥有这么精致的小院,本身就有一些奇怪。
不过陈林没有继续纠结,至少可以确定对方开的不是黑店。
黑店的女老板,白天可不会到成衣铺子去兼职。
“哥哥,那个姐姐好漂亮哦。”等到刘丽华走出去,苗苗扑闪着大眼睛道。
“呵呵,苗苗,等下大哥要出去,你自己留在这里好不好,不要乱跑。哥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嗯。”苗苗点了点头,“有大姐姐在,苗苗不害怕。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哦。”
苗苗白天与那个叫刘丽华的女孩接触过,已经对她产生了信任,所以并不排斥。
没多久,一个二十出头,中等身材,国字脸,皮肤黝黑的男子被刘丽华带到了房间的外面。
他们没有进来,而是在外面喊陈林。
“兄台好。”陈林跟对方见礼。
“你要采购东西,多吗?要不要弄辆推车。”男人问道。
“要是有的话,自然更好。”陈林摸着兜里剩下的三十三块银元,盘算着该怎么花掉。
他之前在包子铺和成衣店各用掉了一块银元。
前世的他负责过实验室的运营,对于采购这一块也非常在行。但是在这里,他两眼一抹黑,根本无从下手。
不过陈林知道,自己搞不定的事情,用钱一定能搞定。
他今天需要购买的东西却比较多,比较杂。因为他要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个时代不常见的。
租界区,工人们还在连夜修缮临江的道路,他们将从远处运来的粉化石敲碎,用石碾子压平。
江边临时的领事官邸内,巴富尔与合信共进晚餐之后,坐在领事官邸的露台上吹着江风。
这天出来吹风确实有些冷,但是老外都喜欢这种调调。
“此时如果给我一块画板,我可以画出宽阔的沿江马路,路边是明亮的煤油路灯,江边的浮动码头连成一串,停泊的船只上,风灯摇曳,照亮整个江面。”巴福尔摇晃着手中的葡萄酒杯道。
合信因为白天的事情对他态度好多了,附和道:“那你一定是位理想主义画家。”
“不,我走的是现实主义路线。”巴福尔摇了摇头,“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些清国人,但是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值得敬佩。”
“马可波罗游记中说东方遍地黄金,其实并没有说错。这里有一群会创造黄金的人。”
“哦,是吗?这评价还真高啊。”
“不高,一点都不高,如果征服清国,我们将得到十个印度殖民地。”
合信没有接这个话茬。他是一个传教士,传递上帝的福音,说什么征服,太过赤裸。
他转移话题,问出了白天就产生的疑惑:“巴福尔先生,你白天为何会答应那孩子留下。你就不担心那孩子说的是假话?”
他知道,巴福尔这样的政客是不可能如同他一般感情用事的。
“清国人有一句话叫千金买马骨,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好好研究一下。我刚才说了,这里的人会创造黄金,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给大英帝国寻找财富,自然要与这里的人合作。”
“是合作,而不是做敌人。”
合信看向巴福尔,手中的酒杯与对方的碰了一下。
“希望他们甘愿做主的仆从!”
两人相视一笑。
不远处的颠地洋行,詹姆斯也回来了。
不过他一回来又挨了顿臭骂。
“什么?你没把人带回来?蠢货,明天说不定人就被仁记或者怡和抢走了。”颠地先生跟手下说话的时候总喜欢用军官的口吻。
也许这跟他的军旅生涯有关。
詹姆斯早已经习惯了,当然了,如果有一个温和的老板,他会更加高兴。
“老板,您放心,我找到了那孩子的家,就在南边,他应该没有说谎,我们总要给人家一点时间收拾一下。”
一旁的珍妮也劝道:“是啊,父亲,您有些着急了,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怎么敢欺骗詹姆斯叔叔呢?”
珍妮看向詹姆斯那如同铁塔一般的身躯笑道。
“嗯,詹姆斯,要是那小子敢不来上班,你就去将他的房子给拆了。”
“嘻嘻…”一旁的珍妮忍不住笑了出来。
一般的人听到颠地洋行给的待遇,必然第一时间过来报道,这男孩却忍住了,而且对方还没有父母。真的有些奇怪。
这样的反常,让珍妮对这个小通译产生了些许好奇心。
“珍妮,明天换上一身漂亮的裙子,随我一起去见领事大人,我们颠地洋行必须要拿下南边那块最大的地。”
租界的范围刚刚确定,几家主要的洋行已经开启了抢地大战。
洋泾镇上的陈林那边,此时已经买到了不少东西。
刘丽川这个人办事能力很强,而且对方似乎到处都是朋友。
每次陈林问他在哪里能买到什么东西时,他总能说出他的某个朋友是什么店里的伙计。
真的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下层人的生存智慧,也高深莫测。
而刘丽川却在心里好奇,这个男孩子买这么多奇怪的东西干什么?
陶罐、瓷瓶、铜管、竹罐、石炭、烧酒、白醋、辣椒、绿矾、硫磺、石灰,他甚至还买了金银店中用来熔金的坩埚。
这些东西每一样都不奇怪,但是这个男孩要将这些东西收集齐,却显得有些奇怪了。
不过人家给足了银元,还给了自己整整一块银元的辛苦费。
如果不是看着对方年纪小,他都觉得这男孩是不是想以此为借口,接近自家妹子。
“是你?!”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开门的是一个女孩,面容娇俏,正是白天在成衣铺子遇到的那个小家碧玉。
“苗苗,你好呀!”女孩低头跟苗苗打了一个招呼,她的声音很轻,但是非常清晰。
接着跟陈林解释道:“我家就我和兄长两人,房子空出来几间,这几年洋泾镇的客商多起来,于是开了个小客栈。”
这女孩还是个生意高手,白天成衣店打工,晚上开客栈。
女孩笑了笑,看向陈林问道:“公子,您是要长租还是短住,我们这里条件一般,但是房间很干净。”
说完,热情地将兄妹俩引入小院子。
这是栋一进的小院,正房三间,两边个有三间厢房,院子里打扫得很干净,只有一株不大的白玉兰树,亭亭玉立,冰清玉洁。
陈林扫视了一圈院子道:“我们兄妹在镇上还有些事情,就在这里借宿一晚。”
“若是一晚,那就住这间吧,我白天晒过被褥了。”女孩推开一间紧挨着正房的厢房。
陈林伸头看了一眼房间,摆设简单,但是非常整洁,接着看似随意地问道:“咦,你兄长呢?”
这家里还有男人在,他自然要警惕一下。
“我兄长晚上出去扛活,白天在家,不过边上的邻居都是我哥的朋友,公子是有什么需要吗?”
姑娘非常聪明,故意暴露周围的邻居都是熟人,也是在警告陈林。
“我着急采购一些东西,因为比较着急,所以准备找个人帮忙。”
“哦,那您进屋安顿一下,稍等一会儿,我让人去喊我阿哥。他能帮到你。”
这姑娘还真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什么事情都能安排。
“嗯,姑娘也不是沪上人吧,听你的口音似乎是客家人。”陈林点头道。
“公子真是好耳力,不过我兄妹早已经定居这里,我兄长叫刘丽川,我叫刘丽华,您不用担心。”
姑娘似乎也听出陈林的戒备,于是自报家门。
“丽华?娶妻当娶阴丽华那个丽华?”陈林轻声问道,似乎又觉得这么问不妥,问到后面声音越加的轻。
女孩却听得清清楚楚,她的耳根微红,有些羞怯地道:“看不出,公子还读过书哩。”
一个扛活的客家男人,带着十几岁的妹妹,在繁华的洋泾镇上能够拥有这么精致的小院,本身就有一些奇怪。
不过陈林没有继续纠结,至少可以确定对方开的不是黑店。
黑店的女老板,白天可不会到成衣铺子去兼职。
“哥哥,那个姐姐好漂亮哦。”等到刘丽华走出去,苗苗扑闪着大眼睛道。
“呵呵,苗苗,等下大哥要出去,你自己留在这里好不好,不要乱跑。哥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嗯。”苗苗点了点头,“有大姐姐在,苗苗不害怕。哥哥你一定要回来哦。”
苗苗白天与那个叫刘丽华的女孩接触过,已经对她产生了信任,所以并不排斥。
没多久,一个二十出头,中等身材,国字脸,皮肤黝黑的男子被刘丽华带到了房间的外面。
他们没有进来,而是在外面喊陈林。
“兄台好。”陈林跟对方见礼。
“你要采购东西,多吗?要不要弄辆推车。”男人问道。
“要是有的话,自然更好。”陈林摸着兜里剩下的三十三块银元,盘算着该怎么花掉。
他之前在包子铺和成衣店各用掉了一块银元。
前世的他负责过实验室的运营,对于采购这一块也非常在行。但是在这里,他两眼一抹黑,根本无从下手。
不过陈林知道,自己搞不定的事情,用钱一定能搞定。
他今天需要购买的东西却比较多,比较杂。因为他要做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个时代不常见的。
租界区,工人们还在连夜修缮临江的道路,他们将从远处运来的粉化石敲碎,用石碾子压平。
江边临时的领事官邸内,巴富尔与合信共进晚餐之后,坐在领事官邸的露台上吹着江风。
这天出来吹风确实有些冷,但是老外都喜欢这种调调。
“此时如果给我一块画板,我可以画出宽阔的沿江马路,路边是明亮的煤油路灯,江边的浮动码头连成一串,停泊的船只上,风灯摇曳,照亮整个江面。”巴福尔摇晃着手中的葡萄酒杯道。
合信因为白天的事情对他态度好多了,附和道:“那你一定是位理想主义画家。”
“不,我走的是现实主义路线。”巴福尔摇了摇头,“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些清国人,但是他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值得敬佩。”
“马可波罗游记中说东方遍地黄金,其实并没有说错。这里有一群会创造黄金的人。”
“哦,是吗?这评价还真高啊。”
“不高,一点都不高,如果征服清国,我们将得到十个印度殖民地。”
合信没有接这个话茬。他是一个传教士,传递上帝的福音,说什么征服,太过赤裸。
他转移话题,问出了白天就产生的疑惑:“巴福尔先生,你白天为何会答应那孩子留下。你就不担心那孩子说的是假话?”
他知道,巴福尔这样的政客是不可能如同他一般感情用事的。
“清国人有一句话叫千金买马骨,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好好研究一下。我刚才说了,这里的人会创造黄金,我们来到这里,是为了给大英帝国寻找财富,自然要与这里的人合作。”
“是合作,而不是做敌人。”
合信看向巴福尔,手中的酒杯与对方的碰了一下。
“希望他们甘愿做主的仆从!”
两人相视一笑。
不远处的颠地洋行,詹姆斯也回来了。
不过他一回来又挨了顿臭骂。
“什么?你没把人带回来?蠢货,明天说不定人就被仁记或者怡和抢走了。”颠地先生跟手下说话的时候总喜欢用军官的口吻。
也许这跟他的军旅生涯有关。
詹姆斯早已经习惯了,当然了,如果有一个温和的老板,他会更加高兴。
“老板,您放心,我找到了那孩子的家,就在南边,他应该没有说谎,我们总要给人家一点时间收拾一下。”
一旁的珍妮也劝道:“是啊,父亲,您有些着急了,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怎么敢欺骗詹姆斯叔叔呢?”
珍妮看向詹姆斯那如同铁塔一般的身躯笑道。
“嗯,詹姆斯,要是那小子敢不来上班,你就去将他的房子给拆了。”
“嘻嘻…”一旁的珍妮忍不住笑了出来。
一般的人听到颠地洋行给的待遇,必然第一时间过来报道,这男孩却忍住了,而且对方还没有父母。真的有些奇怪。
这样的反常,让珍妮对这个小通译产生了些许好奇心。
“珍妮,明天换上一身漂亮的裙子,随我一起去见领事大人,我们颠地洋行必须要拿下南边那块最大的地。”
租界的范围刚刚确定,几家主要的洋行已经开启了抢地大战。
洋泾镇上的陈林那边,此时已经买到了不少东西。
刘丽川这个人办事能力很强,而且对方似乎到处都是朋友。
每次陈林问他在哪里能买到什么东西时,他总能说出他的某个朋友是什么店里的伙计。
真的是猫有猫道,鼠有鼠道,下层人的生存智慧,也高深莫测。
而刘丽川却在心里好奇,这个男孩子买这么多奇怪的东西干什么?
陶罐、瓷瓶、铜管、竹罐、石炭、烧酒、白醋、辣椒、绿矾、硫磺、石灰,他甚至还买了金银店中用来熔金的坩埚。
这些东西每一样都不奇怪,但是这个男孩要将这些东西收集齐,却显得有些奇怪了。
不过人家给足了银元,还给了自己整整一块银元的辛苦费。
如果不是看着对方年纪小,他都觉得这男孩是不是想以此为借口,接近自家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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