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奴瞠目结舌。
作为喀什的下等侍奴,他脸上总是涂着颜料,且皮肤被晒成蜜色。
可饶是这般,也能看出,他的脸肉眼可见地迅速变红。
大红特红,黑红黑红。
林妩:“……劳烦把被子还给我。”
马奴迅速别开脸,连耳根子也红得透透的。
他虽然肌肉量比不上三王子,但好歹也是喀什人,身量并不比三王子差多少。且干惯了粗活的人似有天生神力,提起比自己壮一倍的三王子,跟提一只鸡似的。
只见他轻巧地将三王子往旁边一扔,然后将被子捡起来,拘谨地给林妩递过去。
林妩:“……我动不了……”
这下马奴连指尖都红了,猛地深呼吸好几下,才鼓起勇气似的,抓着被子往林妩身上乱盖。
眼神则慌张地四处乱瞟,生怕一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
正当两人尴尬时,外面突然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三王子可安好?”慧慈的声音有些急切:“方才我们一同饮酒,他落下了一个东西,本宫必须亲手交还与他。”
另有一个怪腔怪调,满口散装大魏话的人道:
“王子还在屋中歇息,待我领公主前去……”
看来是三王子的喀什勇士,且听轰隆隆的脚步声,还不止一个。
屋中两人双双面色一变。
林妩立即将前因后果串了起来,推出一个大概:
她被人算计了。
算计她的人,大概率就是慧慈。目的是让她跟三王子被抓奸在床,然后顺理成章地,推她去和亲。
眼下她虽然没有被三王子碰过,可这赤身裸体的样子,被他们瞧见,便是跳进河里也洗不清。
再者,马奴为了救她,打晕三王子,恐要被追究。
形势倒比被捉奸还危急了。林妩面色严肃起来。
马奴更是不知所措,先是惊慌了一阵,听到脚步声已经逼近门口,他闭上眼睛,把心一横。
“郡主,得罪了。”
林妩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他从被窝里掏出来,径直从窗口跃了出去。
因着他太高壮,竟还砰地一声,把窗户都给撞裂了。
惊得刚刚到门口的一群人喊起来:
“有刺客!”
可他们奔到破烂不堪的窗边,只来得及听到噗通一声。
这河岸荆馆,正如其名,凭河而建。
而三王子所住这间寝室,正是荆馆中最豪华的江景房。
林妩被马奴抱着撞出窗户后,便掉入滔滔河水中,沉到河底。
按说,喀什人居于西北,是典型的内陆地区,水性应该比较一般。但这马奴却不然,他竟有着出奇高的凫水技术,即便抱着一个人,也能如一条箭鱼一般,在水中快速冲刺。
故而,当大魏的士兵涉水追捕而来,一时也赶不上他的速度。
比较麻烦的是林妩。
她本就中了药,有些迷迷糊糊的,到了水下更难呼吸。
正当她要窒息时,双眼半闭半睁之际,逐渐变得清澈的水底,突然有一顶挺翘的鼻子,凑了过来。
林妩第一反应:
咦,这人脸上乱七八糟的颜料被冲了之后,那小半张脸看起来,五官深邃,还挺勾——
“人”字还没浮出脑海,她便觉得嘴唇猛地一痛。
双唇被人用力衔住了。
马奴一手搂着她盈盈一握的裸腰,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无情地碾压她粉嫩的唇,以口给她渡气……
等林妩醒来时,已是月上中天,她躺在一个河滩上,头顶支起树枝搭的棚子,身下还垫着厚厚的草。
外头燃着熊熊篝火,好在是三月了,天没有那么冷。
不过她光裸着身子躺在这漏风的地方,多少也有点……欸?
不但不冷,还热烘烘的?
这种皮肉滚烫的感觉是……
林妩从男人的怀抱里蹦起来,差点掀翻树枝棚子。
“你干嘛光溜溜地搂着我?”
高大剽悍的男子,赤裸蜜色身躯,两条纹满神秘图腾的花臂维持着拥抱的姿势,愣在半空。
“我……我……”
马奴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手足无措,吭哧吭哧好一会儿,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喀什话夹大魏话。
林妩费劲听半天,才大概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抱着她,顺着河流甩掉追兵,逃到这里才上了岸。他的衣服也湿透了,生怕林妩光着身子受凉,只好一边烘衣服,一边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不过郡主放心,马奴在自己腰间围了草裙,绝不敢玷污郡主半分。”他羞赧道。
林妩听了只觉得无语。
好家伙,难怪屁股刺挠得慌,原来是被草扎的。
事已至此,纠缠无用,林妩只好说:
“如今衣裳该烤干了吧?快给我拿来。”
马奴赶紧跑出去,满背的妖异纹身,又将林妩晃了一眼。
他很快将架在火边烤的衣裳拿了过来。
那是他的衣裳,里衣是干了,但外衣有些厚重,仍是半干不干的。
林妩便捡了里衣穿上,好歹不用赤条条了。
而马奴因为没有衣裳,只能继续光身,仅在腰间围了一条草裙,从双臂延伸至精壮胸肌的鲜艳纹身十分招摇,又有排列整齐的八块腹肌和两条结实的蜜色超长腿,在火光映衬下,比烤鸡还诱人。
想吃烤鸡了。林妩吞了吞口水。
她这一日就没吃过东西,此时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
马奴听见声响,翘唇笑了一下,又很不好意思似的低下头去,奔到火堆前,取回一个树叶包着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林妩跟前。
那小味儿,立即冲击了林妩的大脑。
是烤鸡!
林妩顾不上其他,猛猛吃了起来。
马奴在一旁,又是撕鸡腿,又是递水,伺候得十分周到。
林妩吃了个七八分饱后,才有空认真端详起马奴。
“你怎的又把脸给涂了?”她问:“为什么三王子脸上又没有?”
马奴低头,恭恭敬敬道:
“回公主,此乃喀什的信仰,名为神眷。马奴是卑贱的低等奴,面上涂色,以表诚心,方能受神的眷顾。王子大人是高等皇室,生来自带神眷,自然不需要日夜乞求。”
林妩若有所思:
“这么说来,你身上这么多纹身,也因为你是低等奴?”
马奴点点头。
林妩咋舌,还是大魏好,喀什这也太变态了吧。
但也不由得担心起来:
“既是如此,那你将三王子打了,岂不是……”
作为喀什的下等侍奴,他脸上总是涂着颜料,且皮肤被晒成蜜色。
可饶是这般,也能看出,他的脸肉眼可见地迅速变红。
大红特红,黑红黑红。
林妩:“……劳烦把被子还给我。”
马奴迅速别开脸,连耳根子也红得透透的。
他虽然肌肉量比不上三王子,但好歹也是喀什人,身量并不比三王子差多少。且干惯了粗活的人似有天生神力,提起比自己壮一倍的三王子,跟提一只鸡似的。
只见他轻巧地将三王子往旁边一扔,然后将被子捡起来,拘谨地给林妩递过去。
林妩:“……我动不了……”
这下马奴连指尖都红了,猛地深呼吸好几下,才鼓起勇气似的,抓着被子往林妩身上乱盖。
眼神则慌张地四处乱瞟,生怕一不小心看了不该看的。
正当两人尴尬时,外面突然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三王子可安好?”慧慈的声音有些急切:“方才我们一同饮酒,他落下了一个东西,本宫必须亲手交还与他。”
另有一个怪腔怪调,满口散装大魏话的人道:
“王子还在屋中歇息,待我领公主前去……”
看来是三王子的喀什勇士,且听轰隆隆的脚步声,还不止一个。
屋中两人双双面色一变。
林妩立即将前因后果串了起来,推出一个大概:
她被人算计了。
算计她的人,大概率就是慧慈。目的是让她跟三王子被抓奸在床,然后顺理成章地,推她去和亲。
眼下她虽然没有被三王子碰过,可这赤身裸体的样子,被他们瞧见,便是跳进河里也洗不清。
再者,马奴为了救她,打晕三王子,恐要被追究。
形势倒比被捉奸还危急了。林妩面色严肃起来。
马奴更是不知所措,先是惊慌了一阵,听到脚步声已经逼近门口,他闭上眼睛,把心一横。
“郡主,得罪了。”
林妩还没反应过来,突然被他从被窝里掏出来,径直从窗口跃了出去。
因着他太高壮,竟还砰地一声,把窗户都给撞裂了。
惊得刚刚到门口的一群人喊起来:
“有刺客!”
可他们奔到破烂不堪的窗边,只来得及听到噗通一声。
这河岸荆馆,正如其名,凭河而建。
而三王子所住这间寝室,正是荆馆中最豪华的江景房。
林妩被马奴抱着撞出窗户后,便掉入滔滔河水中,沉到河底。
按说,喀什人居于西北,是典型的内陆地区,水性应该比较一般。但这马奴却不然,他竟有着出奇高的凫水技术,即便抱着一个人,也能如一条箭鱼一般,在水中快速冲刺。
故而,当大魏的士兵涉水追捕而来,一时也赶不上他的速度。
比较麻烦的是林妩。
她本就中了药,有些迷迷糊糊的,到了水下更难呼吸。
正当她要窒息时,双眼半闭半睁之际,逐渐变得清澈的水底,突然有一顶挺翘的鼻子,凑了过来。
林妩第一反应:
咦,这人脸上乱七八糟的颜料被冲了之后,那小半张脸看起来,五官深邃,还挺勾——
“人”字还没浮出脑海,她便觉得嘴唇猛地一痛。
双唇被人用力衔住了。
马奴一手搂着她盈盈一握的裸腰,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无情地碾压她粉嫩的唇,以口给她渡气……
等林妩醒来时,已是月上中天,她躺在一个河滩上,头顶支起树枝搭的棚子,身下还垫着厚厚的草。
外头燃着熊熊篝火,好在是三月了,天没有那么冷。
不过她光裸着身子躺在这漏风的地方,多少也有点……欸?
不但不冷,还热烘烘的?
这种皮肉滚烫的感觉是……
林妩从男人的怀抱里蹦起来,差点掀翻树枝棚子。
“你干嘛光溜溜地搂着我?”
高大剽悍的男子,赤裸蜜色身躯,两条纹满神秘图腾的花臂维持着拥抱的姿势,愣在半空。
“我……我……”
马奴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手足无措,吭哧吭哧好一会儿,叽里呱啦说了一通喀什话夹大魏话。
林妩费劲听半天,才大概听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抱着她,顺着河流甩掉追兵,逃到这里才上了岸。他的衣服也湿透了,生怕林妩光着身子受凉,只好一边烘衣服,一边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不过郡主放心,马奴在自己腰间围了草裙,绝不敢玷污郡主半分。”他羞赧道。
林妩听了只觉得无语。
好家伙,难怪屁股刺挠得慌,原来是被草扎的。
事已至此,纠缠无用,林妩只好说:
“如今衣裳该烤干了吧?快给我拿来。”
马奴赶紧跑出去,满背的妖异纹身,又将林妩晃了一眼。
他很快将架在火边烤的衣裳拿了过来。
那是他的衣裳,里衣是干了,但外衣有些厚重,仍是半干不干的。
林妩便捡了里衣穿上,好歹不用赤条条了。
而马奴因为没有衣裳,只能继续光身,仅在腰间围了一条草裙,从双臂延伸至精壮胸肌的鲜艳纹身十分招摇,又有排列整齐的八块腹肌和两条结实的蜜色超长腿,在火光映衬下,比烤鸡还诱人。
想吃烤鸡了。林妩吞了吞口水。
她这一日就没吃过东西,此时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
马奴听见声响,翘唇笑了一下,又很不好意思似的低下头去,奔到火堆前,取回一个树叶包着的东西,献宝似的捧到林妩跟前。
那小味儿,立即冲击了林妩的大脑。
是烤鸡!
林妩顾不上其他,猛猛吃了起来。
马奴在一旁,又是撕鸡腿,又是递水,伺候得十分周到。
林妩吃了个七八分饱后,才有空认真端详起马奴。
“你怎的又把脸给涂了?”她问:“为什么三王子脸上又没有?”
马奴低头,恭恭敬敬道:
“回公主,此乃喀什的信仰,名为神眷。马奴是卑贱的低等奴,面上涂色,以表诚心,方能受神的眷顾。王子大人是高等皇室,生来自带神眷,自然不需要日夜乞求。”
林妩若有所思:
“这么说来,你身上这么多纹身,也因为你是低等奴?”
马奴点点头。
林妩咋舌,还是大魏好,喀什这也太变态了吧。
但也不由得担心起来:
“既是如此,那你将三王子打了,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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