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挺胸抬头,一脸自信,可手里牵着缰绳,却不敢上前,躲在几个骑兵身后,大声道:“今方争斗,你手下部队大部分被我家钟将军歼灭了,任何阴谋诡计,在强大的武力下不值一提。”
“所以,剩下的兵卒,便是连天亮都撑不到,就是奋起拼死相对,城楼上自有弓弩手等候,你部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且彻底激怒了我家钟将军,必然要枭首示众,挂在城楼上三天三夜。”
“若是跑,堂堂统制官溃散而逃,和你的前东家一样,这叫这么一回事?飞猫腿的名声必然钉死在你的头上。”
刘越眼皮懒得抬一下,环顾四周,打量着山脉的起伏和地势的高低,这种废话没有什么好搭理的。
“莫不是等着援兵吗?”幕僚见状,也学着他的模样四处打量着周围,放声道:“天干物燥,便是有人藏在其中,火油一浇,大火一烧,全军覆没。”
“便是有逃出去的兵卒,也只会更是恨你,他们大可整日无所事事吃香的喝辣的,今日跟你冲锋,莫说过上好日子,连个生死都不知,怎么会随你来?”
“若是说秦钰那小子,当众被我们将军射中胸口落荒而逃,是死是活尚未可知,届时就凭你手底下的步兵,面对我军的骑兵,不就是螳臂当车吗?”
“刘老哥,听我一句肺腑之言,钟将军说了,你若是倒戈来降,保你个统制,仍旧领万兵,怎么样?”
若不是带着头盔,他甚至想在大军下,掏掏耳朵,这人话说得比蚊子还要烦人,无聊又无趣。
区区一个统制算什么?
云中侯最多就是个侯爷,总不能赏他个侯爵吧?
倘若云中侯有进取之心,尚且还有些看头,可是十几年固守在南阳,每日美人美酒相伴,若不是秦钰来此,怕是此生要醉死在温柔乡里了。
秦钰是什么人?
论身份,秦钰是镇北王世子,是圣上亲口封的秦王殿下,是荡平西域的绝世英雄。
论心性,云中侯虽有城府却是个短视的,拿下南阳城后,就一直在南阳城内优哉游哉,不管外面世界如何。
而秦钰心性沉稳,想得长远,光是在京城二十年的逍遥生活并没有将他养成了一个二世祖,
相反,他正是利用纨绔身份从京城中惊险万分的状态下脱身。
若是寻常人早就醉死在京城的纸醉金迷里了,就是有些能耐有些城府的人,在立下不世之功后,每天躺在秦王的封号悠闲度日了,哪里还有心思高举大旗,一心反对林氏皇朝,做大夏江山的主人?
这是何等的强悍!
论分发赏赐,舍得官职,这压根就不用比较,南阳城内屁大点地方,能争能抢得就那么多,俗话说庙小妖风大。
这些年为了弄下最上面的军将和文官,他们可是绞尽脑汁挖坑给人家跳。
一个充满生机勃勃,拥有着扩张勇气的朝廷会发生这个可能吗?除了内斗,就是内斗。
此刻投降云中侯,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坟头前的土。
更何况,秦钰此人心胸开朗,又舍得钱帛,只要不是傻子怎么会弃明投暗
此番听到钟文言语,刘越险些笑出声来,却一个眼神都不曾施舍给他,便要打马折返。
身后的幕僚遥遥地望着对方不领情,也是有些着急,这哪里是敌人,分明是升迁的大好机会
毕竟南阳城内,升迁很不容易的,一个大将也是很不容易的,若是能成就此番功业,两个会打仗的将领和他结盟,何愁没有荣华富贵?何愁做不出一番事业?
只是可惜,此人不知好歹,宁可被城楼上的箭矢射死,也不愿意投降,那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军机稍纵即逝,当即勒马便要归去,可马头匍一转弯,他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刘将军,此番一去,你便是自寻死路。”
刘越牵着缰绳,勒着马头微微转动,长枪一攮,淡淡道:“老子正等着呢!”
然后便收了长枪,勒马回到了为数不多的残部里。
唯独不巧碰到了一个石块,马蹄一跃,刘越低头去看,却见到新出的太阳落到了他的身上,映照着银白的盔甲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一如他的前程一般,他心中泛起阵阵涟漪。
幕僚无奈,幽幽地叹了口气,勒马悻悻而归。
就在两军各自回去的间隙,刘越和城楼上的钟文以及诸多的军士却在同时瞧见了东南岸上飘荡过来的一夜扁舟。
这倒是他们想要注意的,纯粹是因为这艘扁舟太可笑了,划船上的人长得模样也太可笑了,想不看到都难。
在血肉飞溅,浴血拼搏的战场上,绕着南阳城边上的淮河上,忽然出现一只随处可见的渔船。
若是寻常,倒是常见,毕竟淮河人打鱼为生的渔人相当多,可自打南阳军和淮南军开战的消息一出,淮河上除了两军间的水师,极少有平头百姓不要命敢驾驭着一夜扁舟前来。
这些时日,多多少少有零星渔民前来,大部分人没有在意,无非就是为了打鱼抑或秦钰一番派来的打探消息的探子。
见怪不怪。
钟文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有水匪的存在,但是没有注意,就算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毕竟水师已经全军覆没,他们又不会出城,弓箭的射程是无法达到的,对于他们的杀伤力几乎为零,所以一心只瞧着旁边的山脉和田地。
古怪的是,那扁舟明明尚且在射程范围外,却一直不停,隐隐进入了弓箭射程内,摆明了不是来打探消息的,可到底是什么用途,城楼上的众人却是不清楚。
勉强停泊在射程中,小船上的人既不游入芦苇荡里,又不继续向前了,眼神眺望着城楼上的一干人等。
不等船上的古怪人等说话,城楼上的人反倒抱着肚子嘲讽了起来。
“哟呵!哪里来的疯子来这里晃悠?”哄笑得同时竟连弓弩都不拉了:“快些回去吧!”
来人是正是萧万之,他一身破烂的皮甲,头上还戴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金簪子,衣裳大开,乐呵呵地笑个不停,丝毫不理会城楼上的笑,漫不经心道。
“混蛋们!受死吧!”
“所以,剩下的兵卒,便是连天亮都撑不到,就是奋起拼死相对,城楼上自有弓弩手等候,你部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且彻底激怒了我家钟将军,必然要枭首示众,挂在城楼上三天三夜。”
“若是跑,堂堂统制官溃散而逃,和你的前东家一样,这叫这么一回事?飞猫腿的名声必然钉死在你的头上。”
刘越眼皮懒得抬一下,环顾四周,打量着山脉的起伏和地势的高低,这种废话没有什么好搭理的。
“莫不是等着援兵吗?”幕僚见状,也学着他的模样四处打量着周围,放声道:“天干物燥,便是有人藏在其中,火油一浇,大火一烧,全军覆没。”
“便是有逃出去的兵卒,也只会更是恨你,他们大可整日无所事事吃香的喝辣的,今日跟你冲锋,莫说过上好日子,连个生死都不知,怎么会随你来?”
“若是说秦钰那小子,当众被我们将军射中胸口落荒而逃,是死是活尚未可知,届时就凭你手底下的步兵,面对我军的骑兵,不就是螳臂当车吗?”
“刘老哥,听我一句肺腑之言,钟将军说了,你若是倒戈来降,保你个统制,仍旧领万兵,怎么样?”
若不是带着头盔,他甚至想在大军下,掏掏耳朵,这人话说得比蚊子还要烦人,无聊又无趣。
区区一个统制算什么?
云中侯最多就是个侯爷,总不能赏他个侯爵吧?
倘若云中侯有进取之心,尚且还有些看头,可是十几年固守在南阳,每日美人美酒相伴,若不是秦钰来此,怕是此生要醉死在温柔乡里了。
秦钰是什么人?
论身份,秦钰是镇北王世子,是圣上亲口封的秦王殿下,是荡平西域的绝世英雄。
论心性,云中侯虽有城府却是个短视的,拿下南阳城后,就一直在南阳城内优哉游哉,不管外面世界如何。
而秦钰心性沉稳,想得长远,光是在京城二十年的逍遥生活并没有将他养成了一个二世祖,
相反,他正是利用纨绔身份从京城中惊险万分的状态下脱身。
若是寻常人早就醉死在京城的纸醉金迷里了,就是有些能耐有些城府的人,在立下不世之功后,每天躺在秦王的封号悠闲度日了,哪里还有心思高举大旗,一心反对林氏皇朝,做大夏江山的主人?
这是何等的强悍!
论分发赏赐,舍得官职,这压根就不用比较,南阳城内屁大点地方,能争能抢得就那么多,俗话说庙小妖风大。
这些年为了弄下最上面的军将和文官,他们可是绞尽脑汁挖坑给人家跳。
一个充满生机勃勃,拥有着扩张勇气的朝廷会发生这个可能吗?除了内斗,就是内斗。
此刻投降云中侯,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坟头前的土。
更何况,秦钰此人心胸开朗,又舍得钱帛,只要不是傻子怎么会弃明投暗
此番听到钟文言语,刘越险些笑出声来,却一个眼神都不曾施舍给他,便要打马折返。
身后的幕僚遥遥地望着对方不领情,也是有些着急,这哪里是敌人,分明是升迁的大好机会
毕竟南阳城内,升迁很不容易的,一个大将也是很不容易的,若是能成就此番功业,两个会打仗的将领和他结盟,何愁没有荣华富贵?何愁做不出一番事业?
只是可惜,此人不知好歹,宁可被城楼上的箭矢射死,也不愿意投降,那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军机稍纵即逝,当即勒马便要归去,可马头匍一转弯,他还是有些愤愤不平。
“刘将军,此番一去,你便是自寻死路。”
刘越牵着缰绳,勒着马头微微转动,长枪一攮,淡淡道:“老子正等着呢!”
然后便收了长枪,勒马回到了为数不多的残部里。
唯独不巧碰到了一个石块,马蹄一跃,刘越低头去看,却见到新出的太阳落到了他的身上,映照着银白的盔甲反射出耀眼的光芒,一如他的前程一般,他心中泛起阵阵涟漪。
幕僚无奈,幽幽地叹了口气,勒马悻悻而归。
就在两军各自回去的间隙,刘越和城楼上的钟文以及诸多的军士却在同时瞧见了东南岸上飘荡过来的一夜扁舟。
这倒是他们想要注意的,纯粹是因为这艘扁舟太可笑了,划船上的人长得模样也太可笑了,想不看到都难。
在血肉飞溅,浴血拼搏的战场上,绕着南阳城边上的淮河上,忽然出现一只随处可见的渔船。
若是寻常,倒是常见,毕竟淮河人打鱼为生的渔人相当多,可自打南阳军和淮南军开战的消息一出,淮河上除了两军间的水师,极少有平头百姓不要命敢驾驭着一夜扁舟前来。
这些时日,多多少少有零星渔民前来,大部分人没有在意,无非就是为了打鱼抑或秦钰一番派来的打探消息的探子。
见怪不怪。
钟文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有水匪的存在,但是没有注意,就算注意到了也不在意。
毕竟水师已经全军覆没,他们又不会出城,弓箭的射程是无法达到的,对于他们的杀伤力几乎为零,所以一心只瞧着旁边的山脉和田地。
古怪的是,那扁舟明明尚且在射程范围外,却一直不停,隐隐进入了弓箭射程内,摆明了不是来打探消息的,可到底是什么用途,城楼上的众人却是不清楚。
勉强停泊在射程中,小船上的人既不游入芦苇荡里,又不继续向前了,眼神眺望着城楼上的一干人等。
不等船上的古怪人等说话,城楼上的人反倒抱着肚子嘲讽了起来。
“哟呵!哪里来的疯子来这里晃悠?”哄笑得同时竟连弓弩都不拉了:“快些回去吧!”
来人是正是萧万之,他一身破烂的皮甲,头上还戴着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金簪子,衣裳大开,乐呵呵地笑个不停,丝毫不理会城楼上的笑,漫不经心道。
“混蛋们!受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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