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被小丑记住?
即使换成最伟大的侦探,蝙蝠侠来解答,他恐怕也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正如之前说过的那样——疯子本来就不需要正常人的逻辑,即使他聪明到理解正常人的逻辑,也照样是个疯子。
“小丑先生,我很高兴您还记得我,呃,万分荣幸。”
“我曾经读过一些漫画,它们很好笑,起码曾经很好笑——你读过漫画吗?查克?那里面就有个‘查克·布朗’,当时我觉得很有趣。”
“好吧.”
“但现在,它们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毫无笑点,查克,你现在还觉得它们有趣吗?”
“我没——”
然而,小丑似乎并不在乎查克的回答如何,只是一味地自说自话,不等他回答,就又接着喋喋不休了起来。
“九个作者坐在船上,一个跳入了河中,还剩下几个创作者?”
“啥?”
“答案是无,剩下的都是抄袭者——这是个笑话,还是个谜语?”
查克听着小丑的问题,呐呐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晚上,酒吧内。
马昭迪坐在柜台前喝着橙汁,吃着牛排——事实证明,里尔斯的手艺还真行,虽然没有马昭迪的技能水准,但味道依然称得上可口。
因为不用自己做饭,所以马昭迪吃得还蛮快乐。不过里尔斯就不太快乐了,他每看到马昭迪旁边摆着的果汁,心里就有点膈应。
“小子,你能不能到角落里吃去?”他敲了敲桌子:“我这是酒吧,不是什么儿童餐厅。”
“再来一杯,谢谢。”
马昭迪掏出一张五十美元面额的纸币,连同空杯子一起递给了里尔斯。
“没问题。”
里尔斯麻溜地收起纸币,从柜台下拿出一瓶橙汁,给马昭迪倒了一杯。
马昭迪耸了耸肩,他也不想买这种高价橙汁,因为会显得很傻,但是毕竟还得在这等人,而他又不喝酒。
他刚拿起杯子,突然又放了下来,因为此时有人来了——但并不是查克。
一个身穿橘黄色衬衫,宽大牛仔裤,满身长着鼓鼓囊囊肌肉的超级壮汉走了过来,他的块头几乎有整整两个人那么大,如果不是听出了对方的一点底细,马昭迪几乎要怀疑这家伙是贝恩了。
“小子。”他瓮声瓮气地说道:“别在这喝橙汁,也别在这吃牛排——滚出去。”
马昭迪看了看杯中还剩下的橙汁,又看了看一边的大块头,伸手把杯子拿了起来,对准对方比划着,好像是在考虑泼到哪里比较好。
而看到他的动作,壮汉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
“赶紧喝完你的橙汁,然后滚蛋。”
“倒也不是不行。”马昭迪耸了耸肩:“不过我刚才花了五十美元,牛排也花了五十,加起来一百美元,你想让我走,总得把钱赔给我。”
壮汉脸上顿时浮现出怒意,但他的眼角瞥到酒吧里喝着酒的男男女女,还有酒柜上的一瓶瓶酒,最终又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
“要出来单挑吗?小子?”
“不要,我打不过。”
马昭迪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但是你要是敢主动挑事,老板就要把你赶出去了。”
此时,一旁的里尔斯已经将柜台下的霰弹枪抄到了手里,只是没有抬起枪口:“小子,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恩怨,都别在我的酒吧惹事——大块头,他喝他的橙汁,碍你什么事?”
很明显,一边是熟客,租客,而另一边是陌生人,里尔斯用脚趾都能决定出该帮谁。
那壮汉咬了咬牙,然后真的从口袋里取出一百美元,递给了马昭迪:“这些够了吗?够了就离开。”
“够了够了,老板大气啊。”
马昭迪嘿嘿笑着,将橙汁一饮而尽,然后三口两口将牛排塞进了嘴里,最后擦了擦嘴,直接出了酒吧的大门。
出门之后,他先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哼着歌走向了回家的方向。
那壮汉跟着出了门,看到马昭迪消失在街角,才拿出一部手机,打通了一则电话。
“喂——老大,是,那家伙走了,嗯,没错,他应该没注意到我”
查克走在去酒吧的路上。
昨天才跟小丑安排了会面,但时间倒不是在今天,对方也要做点准备,所以查克今天的生活没什么变化,依旧打算去酒吧买醉。
“叮——”
正当走在半路上的时候,查克的脚边突然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感觉自己的脚尖似乎踢到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他低头一看,地上似乎有个小小的方形轮廓,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嗯?谁的打火机?”
他从地上捡起那枚打火机,它亮光闪闪,但拿在手里很轻,不是铁质,而是塑料材质的廉价货。
上面还有个风筝图案的logo(商标),那个logo非常好看,但也同样不是什么名牌,估计是哪个不知名的小作坊里出品的。
“嗯,这风筝看起来还蛮漂亮——这个空间里装着什么?一颗小植物种子?这设计真特别.”
查克把玩着那个打火机,在周围找了找,但始终找不到失主,他仔细想了想,还是把它放到了口袋里。
“大概失主也不打算特意回来找这么个廉价打火机吧。”
他迈着轻松的步子,向着酒吧走去。
“咦?马昭迪今天没来?”
当查克到达酒吧之后,发现这段时间一直光顾酒吧的马昭迪不见了,他的心情顿时不太好。
痛失酒友当然令人难过,但他更担心的是另一件事——昨天晚上,自己在酒后向马昭迪说了蝙蝠侠的计划,其中就包括约见小丑,虽然对方当时表示不信这件事,但查克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撒谎。
如果马昭迪相信了自己说的话,并且决定躲避危险,或者打算借此捞点什么好处的话,他今天当然就不会来了。因为他知道,这里即将成为蝙蝠侠和小丑交战的核心,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可能会让计划出现偏差。
“嘿,里尔斯。”他对着老板招呼道:“来一杯龙舌兰——马昭迪今天怎么没来?”
“他来过了,但被一个大块头赶走了。”里尔斯将酒杯推给查克:“那家伙真是个剑人,但是他长得也真是壮。”
“大块头?”查克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想起自己在酒吧门口看到的那个大块头。
“橘黄色衬衫,牛仔裤?”
“没错——怎么,你见着他了?”
“见到了,那家伙确实壮得要死”
查克和里尔斯谈着话,像以往一样喝了起来。
而此时,一双眼睛正透过窗户静静地窥视向酒吧内部。
即使换成最伟大的侦探,蝙蝠侠来解答,他恐怕也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正如之前说过的那样——疯子本来就不需要正常人的逻辑,即使他聪明到理解正常人的逻辑,也照样是个疯子。
“小丑先生,我很高兴您还记得我,呃,万分荣幸。”
“我曾经读过一些漫画,它们很好笑,起码曾经很好笑——你读过漫画吗?查克?那里面就有个‘查克·布朗’,当时我觉得很有趣。”
“好吧.”
“但现在,它们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毫无笑点,查克,你现在还觉得它们有趣吗?”
“我没——”
然而,小丑似乎并不在乎查克的回答如何,只是一味地自说自话,不等他回答,就又接着喋喋不休了起来。
“九个作者坐在船上,一个跳入了河中,还剩下几个创作者?”
“啥?”
“答案是无,剩下的都是抄袭者——这是个笑话,还是个谜语?”
查克听着小丑的问题,呐呐说不出话来。
第二天晚上,酒吧内。
马昭迪坐在柜台前喝着橙汁,吃着牛排——事实证明,里尔斯的手艺还真行,虽然没有马昭迪的技能水准,但味道依然称得上可口。
因为不用自己做饭,所以马昭迪吃得还蛮快乐。不过里尔斯就不太快乐了,他每看到马昭迪旁边摆着的果汁,心里就有点膈应。
“小子,你能不能到角落里吃去?”他敲了敲桌子:“我这是酒吧,不是什么儿童餐厅。”
“再来一杯,谢谢。”
马昭迪掏出一张五十美元面额的纸币,连同空杯子一起递给了里尔斯。
“没问题。”
里尔斯麻溜地收起纸币,从柜台下拿出一瓶橙汁,给马昭迪倒了一杯。
马昭迪耸了耸肩,他也不想买这种高价橙汁,因为会显得很傻,但是毕竟还得在这等人,而他又不喝酒。
他刚拿起杯子,突然又放了下来,因为此时有人来了——但并不是查克。
一个身穿橘黄色衬衫,宽大牛仔裤,满身长着鼓鼓囊囊肌肉的超级壮汉走了过来,他的块头几乎有整整两个人那么大,如果不是听出了对方的一点底细,马昭迪几乎要怀疑这家伙是贝恩了。
“小子。”他瓮声瓮气地说道:“别在这喝橙汁,也别在这吃牛排——滚出去。”
马昭迪看了看杯中还剩下的橙汁,又看了看一边的大块头,伸手把杯子拿了起来,对准对方比划着,好像是在考虑泼到哪里比较好。
而看到他的动作,壮汉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
“赶紧喝完你的橙汁,然后滚蛋。”
“倒也不是不行。”马昭迪耸了耸肩:“不过我刚才花了五十美元,牛排也花了五十,加起来一百美元,你想让我走,总得把钱赔给我。”
壮汉脸上顿时浮现出怒意,但他的眼角瞥到酒吧里喝着酒的男男女女,还有酒柜上的一瓶瓶酒,最终又压制住了自己的怒气。
“要出来单挑吗?小子?”
“不要,我打不过。”
马昭迪理直气壮地回答道:“但是你要是敢主动挑事,老板就要把你赶出去了。”
此时,一旁的里尔斯已经将柜台下的霰弹枪抄到了手里,只是没有抬起枪口:“小子,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恩怨,都别在我的酒吧惹事——大块头,他喝他的橙汁,碍你什么事?”
很明显,一边是熟客,租客,而另一边是陌生人,里尔斯用脚趾都能决定出该帮谁。
那壮汉咬了咬牙,然后真的从口袋里取出一百美元,递给了马昭迪:“这些够了吗?够了就离开。”
“够了够了,老板大气啊。”
马昭迪嘿嘿笑着,将橙汁一饮而尽,然后三口两口将牛排塞进了嘴里,最后擦了擦嘴,直接出了酒吧的大门。
出门之后,他先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然后哼着歌走向了回家的方向。
那壮汉跟着出了门,看到马昭迪消失在街角,才拿出一部手机,打通了一则电话。
“喂——老大,是,那家伙走了,嗯,没错,他应该没注意到我”
查克走在去酒吧的路上。
昨天才跟小丑安排了会面,但时间倒不是在今天,对方也要做点准备,所以查克今天的生活没什么变化,依旧打算去酒吧买醉。
“叮——”
正当走在半路上的时候,查克的脚边突然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感觉自己的脚尖似乎踢到了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他低头一看,地上似乎有个小小的方形轮廓,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嗯?谁的打火机?”
他从地上捡起那枚打火机,它亮光闪闪,但拿在手里很轻,不是铁质,而是塑料材质的廉价货。
上面还有个风筝图案的logo(商标),那个logo非常好看,但也同样不是什么名牌,估计是哪个不知名的小作坊里出品的。
“嗯,这风筝看起来还蛮漂亮——这个空间里装着什么?一颗小植物种子?这设计真特别.”
查克把玩着那个打火机,在周围找了找,但始终找不到失主,他仔细想了想,还是把它放到了口袋里。
“大概失主也不打算特意回来找这么个廉价打火机吧。”
他迈着轻松的步子,向着酒吧走去。
“咦?马昭迪今天没来?”
当查克到达酒吧之后,发现这段时间一直光顾酒吧的马昭迪不见了,他的心情顿时不太好。
痛失酒友当然令人难过,但他更担心的是另一件事——昨天晚上,自己在酒后向马昭迪说了蝙蝠侠的计划,其中就包括约见小丑,虽然对方当时表示不信这件事,但查克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撒谎。
如果马昭迪相信了自己说的话,并且决定躲避危险,或者打算借此捞点什么好处的话,他今天当然就不会来了。因为他知道,这里即将成为蝙蝠侠和小丑交战的核心,可能是今天,可能是明天。
无论哪一种情况,都可能会让计划出现偏差。
“嘿,里尔斯。”他对着老板招呼道:“来一杯龙舌兰——马昭迪今天怎么没来?”
“他来过了,但被一个大块头赶走了。”里尔斯将酒杯推给查克:“那家伙真是个剑人,但是他长得也真是壮。”
“大块头?”查克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想起自己在酒吧门口看到的那个大块头。
“橘黄色衬衫,牛仔裤?”
“没错——怎么,你见着他了?”
“见到了,那家伙确实壮得要死”
查克和里尔斯谈着话,像以往一样喝了起来。
而此时,一双眼睛正透过窗户静静地窥视向酒吧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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