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要 教化

小说:治要 作者:0历史的天空0 更新时间:2025-01-28 14:03:3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孔子家语》治要·始诛

  孔子为鲁大司寇,有父子讼者,夫子同狴执之〔狴,狱牢也〕,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夫子赦焉。

  季孙闻之,不悦,曰:“司寇欺余。曩告余曰:‘为国家者,必先以孝’,今戮一不孝,以教民孝,不亦可乎?而又赦之,何哉?”

  孔子喟然叹曰:“呜呼!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理也。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何者?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诫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既陈道德以先服之,而犹不可,则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则废不能以惮之。若是,百姓正矣。其有邪民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则/民咸知罪矣。是以威厉而不试,刑措而不用也。今世不然,乱其教,烦其刑,使民迷惑而陷罪焉,又从而制之,故刑弥繁而盗不胜也。世俗之陵迟久矣,虽有刑法,民能勿逾乎?”

  《孔子家语》治要·致思

  子贡问治民于孔子。孔子曰:“懔懔焉,如以腐索御马〔懔懔焉,诫惧之貌。 马,突马也〕。”

  子贡曰:“何其畏也?”

  孔子曰:“夫通达之属,皆人也。以道导之,则吾畜也;不以道导之,则吾仇也。若之何其无畏也!”

  《汉书》治要(四)

  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岂顾不用哉?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安者非一日而安也,危者非一日而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人主之所积,在其取舍。

  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故世主欲民之善同,而所以使民善者或异。或导之以德教,或驱之以法令。导之以德教,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

  《淮南子》治要·泰族

  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廉耻不立。民不知礼义,法弗能正也。非崇善废丑,不向礼义。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

  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墨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孔子养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墨子服役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化之所致也。

  《汉书》治要(二)

  至武帝即位,议立明堂,制礼服。

  会窦太后不悦儒术,其事又废。后董仲舒言:“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矣。至周末世,大为无道。秦继其后,又益甚之。今汉继秦之后,虽欲治之,无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沸愈甚而无益。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以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

  《汉书》治要(二)

  至成帝时,刘向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让之容,以风化天下。如此而不治,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礼。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死伤。

  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且教化所恃以为治,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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