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明华脸色瞬变,他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李琛竟然愿意给方正站台撑腰。

  大夏国人口30亿,62个省,其中有8个一线城市,20个准一线城市。

  西林市就是其中一个准一线城市,底蕴可想而知。

  人口近两千万,是清河的5倍,经济也远不是清河能比。

  同理,黑帮的档次也不是清河能比。

  斧头帮帮众近千人,手下12个分堂,势力和财力超过大刀门不止一筹。

  如果说烈火帮和兄弟盟相当于大专,大刀门是本科。

  斧头帮就是211。

  至于北清,只有一个,洪帮。

  不过李琛来了也没用,方正的要求实在是太离谱。

  他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产业,别说区区一个李琛,就算洪帮帮主来了,他也不会拱手送人。

  想要他的产业,除非先拿走他的命。

  郜明华按下呼叫铃,一个服务员托着托盘走进包厢,将一盘佛跳墙摆在郜明华马仔的身边。

  身体遮挡间,一把手枪悄无声息的转移到马仔的手上。

  动作非常快,不过方正还是看见了。

  马仔拿到枪后给郜明华使了个眼神,郜明华不动声色的说道:

  “方总,这个要求实在是强人所难。我还是那句话,我们两家恩怨一笔勾销,从此以后互不相干。”

  方正摇摇头:“不行。”

  “那就没得谈了,给老子跪下。”随着郜明华猛的一拍桌子,马仔迅速从口袋掏出手枪。

  “以为拿把枪就敢跟我龇牙了?”

  方正拿着筷子的手忽然一抖,空气中随即传来一道疾速破空声,顷刻间便插入持枪马仔的手腕,齐根末入,手枪砰的一下坠落在地。

  “我愿意守规则,是因为我心里有规则,而不是规则能约束我。”方正拿起纸巾擦了擦嘴。

  空气忽然凝滞,雷鸣一把抄起地上的手枪,抵住郜明华的额头:“要谁跪呢?给正哥跪下唱征服,麻利的。”

  形势瞬间便发生逆转,郜总额头上不禁沁出几滴冷汗。

  被枪抵住额头的滋味不好受,不过郜总毕竟是个枭雄,枭雄的特征就是能屈能伸。

  自己只是想吓唬吓唬方正,可是对方怎么想的就不知道了,鬼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动手杀人。

  自己今年才40岁,后面还有大把好日子。

  韩信能够忍受胯下之辱,成就一番伟业。

  自己只是跪下来唱首歌也未尝不可,反正包间就几个人,不丢人。

  郜明华丝毫不带犹豫,很光棍的屈膝跪下,抿了嘴唇,唱道:“就这样被你征服,切断了所有退路,我的心情是坚固,我的决定是糊涂…”

  唱的不错,李琛拿着手机一边拍一边赞道:“我们汉东省黑道有个QQ群,等下我把郜总的英姿发到群里给大家欣赏欣赏。”

  QQ群?

  郜明华愣了一下,什么时候黑道还有个群了?

  为什么自己不在里面,难道是不够资格?

  这下丢人丢大了,不过丢人总好过丢命。

  “继续唱,别分神。”雷鸣拿枪敲了敲他的脑壳。

  “我的剧情已落幕,我的爱恨已入土…”

  郜明华又唱了一遍,等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包厢里已经不见了对方的人影。

  他松了一口气,从地上爬起来,才发现后背已经全部被打湿。

  此仇不报非君子。

  郜明华出了大丑,没心思继续逗留,走出包厢便打了个电话给曲化路治安所所长马向波。

  晚上十点,某高档酒店包厢。

  郜明华和穿着便服的马向波在6楼的包厢里相对而坐。

  因为事情比较隐蔽,包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两人喝了两瓶白酒,觥筹交错间郜明华开门见山道:“马所,给你200万帮我除掉方正。”

  马向波摇了摇头:“困难太大,我只负责曲化路片区,再说方正身份比较复杂,方平是他哥,杨暴和他关系也不错,不好动啊。”

  区区两百万就想除掉方正,马向波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答应。

  “500万。”

  “不是钱的事…”

  “800万。”

  郜明华接着说道:“我有一个方案,保证天衣无缝。”

  “等方正来曲化路的时候,我找两个小混混故意和他发生冲突。”

  “你以斗殴的名义把他抓起来,我给你一包粉,等押解的时候你塞到他身上告他藏毒,然后再用藏毒拒捕,抢夺枪械的名义将他就地正法。”

  郜明华今天见识到方正的武力,终于明白常规的手段对他根本不起作用。

  苦苦思索了一下午,他终于想到了这条妙计。

  这个计策只有两种结果,无论是哪一种,方正都是必死的结局。

  第一种,马向波制住方正,一枪毙命。

  第二种,方正杀掉治安官,被全天下通缉,即便武力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马向波沉吟道:“我考虑考虑吧。”

  说完便醉醺醺的推开包厢门去放水。

  走到厕所门口迎面撞见了一个戴着手套,身高一米四的男侏儒。

  很久没见到这种侏儒,马向波忍不住瞅了对方一眼。

  侏儒低着头和他擦肩而过,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手枪。

  片刻后,另一个包间里,方正戴着手套,饶有兴致的把玩着从马向波身上顺来的手枪。

  64式手枪,烤蓝还很新,散发着浓烈的枪油味,枪身上篆刻着一行编码数字,枪口里的膛线磨损不明显,看来开的很少。

  马向波放完水,踉踉跄跄的返回包厢,笑道:“郜总,我刚想好了,我答应你,谁叫咱们是兄弟呢。”

  说完一屁股靠在椅背上。

  屁股刚刚落座,马向波就发现了异常,

  后腰硬物格挡的感觉忽然消失无踪。

  他下意识摸向后腰,瞬间便从醉酒状态醒了过来。

  放在枪套里的手枪竟然不翼而飞。

  霎时间,马向波的脑子一片空白,再次将手伸了过去。

  枪套不知什么时候被解开了,里面空空如也,啥都没有。

  治安官除了执行特殊任务一般是不需要带枪的,不过马所性格耿直,招惹了不少仇家,平时喜欢带把枪用来震慑和防身。

  这把枪是他的在册佩枪,丢了可是天大的事。

  再进一步,对方如果用自己的枪杀人?

  想到这里,马向波不禁吓的亡魂皆冒。

  每支枪都有独特的膛线,所以每颗子弹发射出去,弹头上都会留下独一无二的线条印记。

  技侦人员可以根据子弹被膛线削出来的痕迹展开鉴定,膛线就相当于枪械的“指纹”,每一把枪都是独一无二的。

  如果这把枪杀了人,自己肯定脱不了责。

  “怎么了?”郜明华见他一脸惊恐,疑惑道。

  “没事。”

  马向波陡然想到了刚刚的侏儒,他没心思继续待下去,他要去找枪。

  就在这时,包厢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

  一个戴着手套的男侏儒忽然持枪走了进来。

  马向波放眼看去,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手上拿着的正是自己的64手枪。

  “你…”

  马向波正要开口问询,对方忽然将枪对准了他的额头。

  他将话咽了回去,很自然的举起双手做投降状。

  真理掌握在别人手上,他治安所所长的身份此刻完全失去了作用。

  郜明华不明所以,看着男侏儒,惊恐问道:

  “你…你是?”

  “唱征服。”方正笑了笑。

  郜明华终于明白了对方是谁,刚要开口。

  “砰砰砰!”

  方正抬手对着郜明华的头部清空了弹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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