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到底是什么?
周丽娜于覃鸣的喜欢,源于大二暑假前的最后一个月,一个充满潮湿、闷热和烦躁情绪的下午。
“同学,今天晚上22点,say love酒吧有单身派对,所有就是85折,了解一下吧。”一个身材健硕,皮肤黝黑,手里抱着一沓宣传单的男生挡住周丽娜的去路,一股男生特有的汗臭味扑鼻而来。
周丽娜捏着鼻子退后一步,眯缝着眼想要看看那男生的模样,奈何阳光太过刺眼,脸上唯一能看清楚的,就是那一口白到亮眼的牙齿。
“不用了,谢谢。”
周丽娜绕过男生继续走,结果那男生追上来再次横在她面前。
“同学,帮帮忙吧,发完今天的单子,我就能挣到60块钱,干满一个月,我下个学期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男生苦笑着,语气诚恳朴实,这句话无疑是给周丽娜灵魂深处沉重的一击。
周丽娜家境优渥,从小没有受过苦,更别提打工给自己挣生活费了,在周丽娜这个大小姐眼里,世界就应该是美好的,应该充满阳光和鲜花,每个人都应该相互友爱,相互帮助,所以,小到流浪猫,大道流浪汉都得到过周丽娜的救助,从小学到大学这十年间,周丽娜家所在的街区,乞讨的人数逐年递增,只要遇上周丽娜,至少一个星期的伙食是不用发愁了……因此,周丽娜也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散财童子。
一天60块,一个月1800块,周丽娜很难想象现在这个年代,还有人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只有1800块?要知道她可是在初中的时候,每个月的零花钱就已经达到四位数了。
太可怜了,我要帮他——此时的周丽娜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接过男生递给她的宣传单,头也不回的朝学校门口跑去,男生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谢谢’这两个字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
“给。”没过一会儿她又跑回来了,递给男生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和冰工厂冰淇淋。
“不用了谢谢。”
“拿着。”周丽娜也不跟他客气,把水和冰淇淋塞进他手里,另一只手抽走男生夹在腋下宣传单,自愿成为义工。
“同学,真的不用了。太麻烦你了。”
“我闲着也是闲着。”周丽娜笑笑,露出两个俏皮的酒窝。
“你叫什么名字啊同学?”
“周丽娜,你呢?”
“覃鸣。”
从那以后,只要是覃鸣兼职的地方,就能看到周丽娜的身影,散财童子不仅给覃鸣提供资金支持,还在感情生活上多加照顾,最后成功的以身相许,将慈善事业进行到底。
对于周丽娜来说,她的喜欢,并不是被覃鸣身上的某种特质吸引,而是自我价值的体现,是对覃鸣的肉体和自己灵魂的救赎。
而安猛于孟丽的喜欢,源于一个稚嫩又搞笑的小灾难。
在孟丽收编安猛的第二天,组织决定搞一次团建活动,以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他们把这种活动统称为——过家家。而那次团建的主题内容,是与隔壁门楼李大爷家的斗牛犬——春花,建立坚固且深厚的友谊,活动成员分别是孟丽,和安猛。
那天是周四,其他的成员都在学校上课,只有孟丽和安猛,一个病号,一个伤员请假在家,所以此次活动只有他们两个人参加。
小孟丽猫着腰,一小步一小步朝正在树下打盹儿的春花挪动,一边儿走一边儿叮嘱安猛躲在她身后。
“你怕?”小安猛一针见血,眼神嚣张。
“我怎么可能怕!我是为了保护你!”当老大这么久,头一次被质疑,还是被一个新收的小弟质疑,这样下去还怎么树立威信?孟丽的好胜心油然而生,直起身板,小跑着朝春花前进。
就在距离春花还有不到两米之遥的时候,春花突然睁开了眼睛。
小孟丽被吓得‘妈呀’一声瘫坐在地上,春花来了兴趣,慢慢悠悠的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像是故意挑衅一般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顿时,小孟丽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小安猛正想走到跟前把孟丽扶起来,腿还没迈出去就被孟丽拦住了。
“你别过来,它要咬,就咬我一个人吧!哇!”小孟丽说的大义凌然,把她自己都感动住了,仿佛是正在做一件拯救苍生的了不起的事情,‘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
“快走!别管我!告诉我的妈妈,我很勇敢!”得,看样子这是准备好英勇就义了。
就在此时,孟丽的余光瞄见不远处有一根她的手臂粗细的树枝,真高可以用来当作打狗棍,妈妈说了,见着狗不能跑,越跑狗越追,小孟丽暗自庆幸在这种时候她还能保持头脑清醒,趁着春花还没有下一步动作,她迅速趴下朝木棍的方向——滚了过去,这一举动惊呆了不远处的安猛和春花。
有棍在手,天下我有!
手拿打狗棍的孟丽如有神助,腿也不软了,也不再胆怯了,她挥舞着棍子朝春花走去,一脸‘看你能奈我何’的表情,眼看春花要遭此毒手,安猛急忙走上前挡在春花前面。
“你干嘛?”一场志在必得的战役被迫终止,小孟丽心里很是不爽。
“它不咬人!”说罢,安猛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鸡肉火腿肠,熟练地剥去外皮,孟丽盯着火腿肠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
“我能尝尝是什么味儿吗?”
“……”
这场战役,最终以孟丽和春花一人一狗各半根火腿肠而画上圆满的句号。
从那时起,安猛小小的内心,就被种上了一颗种子,并随着时间推移,生长的枝繁叶茂,那就是对孟丽的喜欢。
那孟丽的喜欢呢?
自从和胡亮分手,这种感觉她已经不再熟悉了,甚至对于喜欢这个词,避之不及。其实伤口愈合并不难,难的是,明知会痛,却还是义无反顾去碰。
所以再次从赵济楠嘴里听到喜欢这个词的时候,孟丽的内心无比忐忑。
周丽娜于覃鸣的喜欢,源于大二暑假前的最后一个月,一个充满潮湿、闷热和烦躁情绪的下午。
“同学,今天晚上22点,say love酒吧有单身派对,所有就是85折,了解一下吧。”一个身材健硕,皮肤黝黑,手里抱着一沓宣传单的男生挡住周丽娜的去路,一股男生特有的汗臭味扑鼻而来。
周丽娜捏着鼻子退后一步,眯缝着眼想要看看那男生的模样,奈何阳光太过刺眼,脸上唯一能看清楚的,就是那一口白到亮眼的牙齿。
“不用了,谢谢。”
周丽娜绕过男生继续走,结果那男生追上来再次横在她面前。
“同学,帮帮忙吧,发完今天的单子,我就能挣到60块钱,干满一个月,我下个学期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男生苦笑着,语气诚恳朴实,这句话无疑是给周丽娜灵魂深处沉重的一击。
周丽娜家境优渥,从小没有受过苦,更别提打工给自己挣生活费了,在周丽娜这个大小姐眼里,世界就应该是美好的,应该充满阳光和鲜花,每个人都应该相互友爱,相互帮助,所以,小到流浪猫,大道流浪汉都得到过周丽娜的救助,从小学到大学这十年间,周丽娜家所在的街区,乞讨的人数逐年递增,只要遇上周丽娜,至少一个星期的伙食是不用发愁了……因此,周丽娜也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散财童子。
一天60块,一个月1800块,周丽娜很难想象现在这个年代,还有人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只有1800块?要知道她可是在初中的时候,每个月的零花钱就已经达到四位数了。
太可怜了,我要帮他——此时的周丽娜只有这一个想法。
她接过男生递给她的宣传单,头也不回的朝学校门口跑去,男生看着她离开的背影,‘谢谢’这两个字硬生生的卡在喉咙里。
“给。”没过一会儿她又跑回来了,递给男生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和冰工厂冰淇淋。
“不用了谢谢。”
“拿着。”周丽娜也不跟他客气,把水和冰淇淋塞进他手里,另一只手抽走男生夹在腋下宣传单,自愿成为义工。
“同学,真的不用了。太麻烦你了。”
“我闲着也是闲着。”周丽娜笑笑,露出两个俏皮的酒窝。
“你叫什么名字啊同学?”
“周丽娜,你呢?”
“覃鸣。”
从那以后,只要是覃鸣兼职的地方,就能看到周丽娜的身影,散财童子不仅给覃鸣提供资金支持,还在感情生活上多加照顾,最后成功的以身相许,将慈善事业进行到底。
对于周丽娜来说,她的喜欢,并不是被覃鸣身上的某种特质吸引,而是自我价值的体现,是对覃鸣的肉体和自己灵魂的救赎。
而安猛于孟丽的喜欢,源于一个稚嫩又搞笑的小灾难。
在孟丽收编安猛的第二天,组织决定搞一次团建活动,以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他们把这种活动统称为——过家家。而那次团建的主题内容,是与隔壁门楼李大爷家的斗牛犬——春花,建立坚固且深厚的友谊,活动成员分别是孟丽,和安猛。
那天是周四,其他的成员都在学校上课,只有孟丽和安猛,一个病号,一个伤员请假在家,所以此次活动只有他们两个人参加。
小孟丽猫着腰,一小步一小步朝正在树下打盹儿的春花挪动,一边儿走一边儿叮嘱安猛躲在她身后。
“你怕?”小安猛一针见血,眼神嚣张。
“我怎么可能怕!我是为了保护你!”当老大这么久,头一次被质疑,还是被一个新收的小弟质疑,这样下去还怎么树立威信?孟丽的好胜心油然而生,直起身板,小跑着朝春花前进。
就在距离春花还有不到两米之遥的时候,春花突然睁开了眼睛。
小孟丽被吓得‘妈呀’一声瘫坐在地上,春花来了兴趣,慢慢悠悠的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像是故意挑衅一般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顿时,小孟丽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小安猛正想走到跟前把孟丽扶起来,腿还没迈出去就被孟丽拦住了。
“你别过来,它要咬,就咬我一个人吧!哇!”小孟丽说的大义凌然,把她自己都感动住了,仿佛是正在做一件拯救苍生的了不起的事情,‘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
“快走!别管我!告诉我的妈妈,我很勇敢!”得,看样子这是准备好英勇就义了。
就在此时,孟丽的余光瞄见不远处有一根她的手臂粗细的树枝,真高可以用来当作打狗棍,妈妈说了,见着狗不能跑,越跑狗越追,小孟丽暗自庆幸在这种时候她还能保持头脑清醒,趁着春花还没有下一步动作,她迅速趴下朝木棍的方向——滚了过去,这一举动惊呆了不远处的安猛和春花。
有棍在手,天下我有!
手拿打狗棍的孟丽如有神助,腿也不软了,也不再胆怯了,她挥舞着棍子朝春花走去,一脸‘看你能奈我何’的表情,眼看春花要遭此毒手,安猛急忙走上前挡在春花前面。
“你干嘛?”一场志在必得的战役被迫终止,小孟丽心里很是不爽。
“它不咬人!”说罢,安猛从口袋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鸡肉火腿肠,熟练地剥去外皮,孟丽盯着火腿肠情不自禁地咽了口口水。
“我能尝尝是什么味儿吗?”
“……”
这场战役,最终以孟丽和春花一人一狗各半根火腿肠而画上圆满的句号。
从那时起,安猛小小的内心,就被种上了一颗种子,并随着时间推移,生长的枝繁叶茂,那就是对孟丽的喜欢。
那孟丽的喜欢呢?
自从和胡亮分手,这种感觉她已经不再熟悉了,甚至对于喜欢这个词,避之不及。其实伤口愈合并不难,难的是,明知会痛,却还是义无反顾去碰。
所以再次从赵济楠嘴里听到喜欢这个词的时候,孟丽的内心无比忐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