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见回到家后,看了看时间,天快亮了,也没地方睡觉,便到牛棚里捡了几块风干的牛粪,去亭子里生了炉子。
在地洞里拿出三个红薯,用锡纸包好,塞到最底下烤着,等小丫头醒过来就可以吃了。
他一边烤着火,一边揉着自己的双手,力量咋就这么大呢?
因为攻击的是面部,所以临时收力了,否则会一拳把人打死。
灵力反哺是什么意思?
那些老鼠的灵力传到自己身上了?
应该没错,它们称自己为主人,反哺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3%的灵鼠之力,已经这么夸张了,而且鼠类还在进化过程中。
若是百分之三的灵牛或是灵虎之力,或者说十二生肖神兽基因彻底复苏,满血齐发力,后果不敢想象。不过,鼠类的优势是数量大,若鼠类的灵力汇聚在一起,也是非常可怕的。
喝了几杯热茶,吃了两个烤馒头,差不多七点了,又得开始一天的忙碌。
别看这么点牲口,活儿多得能把人累死。
刚站起来,他就看见厨房烟囱冒起青烟,吓得他连忙跑过去,别是着火了。
牧笛正在熬猪食的专用灶台后生柴火,接着她拿起锅铲,想要翻动锅里结冰的剩猪食,可是力气太小,翻不动。
秦见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锅铲,问道:“怎么不睡觉?”
“天亮了得干活儿啊!”牧笛笑道。
“去炉子下面把红薯拿出来吃了,开水在壶里,睡好了再起来。”
“我还不饿,先去洗衣服吧。”牧笛说。
刚转身,她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叫,这丫头昨晚从山上下来,根本没吃东西,估计是饿醒的。
“快去。”秦见说。
“见哥哥,你不会赶我走吧?”
“暂时可以住在这里。”
“那要不要去拿衣服?”
“算了,我不想看到那畜生,你那些破衣服,也没必要拿,忙完了去市集给你买。”
“你有钱吗?”
秦见听着心里一颤,差点用力过猛,把锅给捅破了。
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乞讨的穷梦历历在目。
钱这个字,像一根钢针刺进心里,痛!
余额宝里倒是有五万多块钱,是上次卖猪卖牛剩下的积蓄,可开销这么大,能花多久呢,主要是以后没有进账啊,本来这次卖十几头黑毛猪和三头大水牛,多不说,十万入账应该是有的。
“大人当然有钱,这不是你操心的,吃饱了睡到中午起来,把隔壁房间收拾下,保温壶在冰箱里,用血水擦完脸再睡。”
“见哥哥,我的脸好了吗?”小牧笛问。
秦见仔细看了看,比昨天是要好很多了,已经结痂,但跟手比还是有差距的,毕竟那是纯血,所以效果立竿见影。
“好多了,估计再洗两次,多休息就会跟手一样美了。”秦见说。
牧笛照了照镜子,小手背在后面,嘴角微扬,去扒红薯了。
她将最大的一只红薯给秦见送过来,霜降后的红薯,香甜软糯,只是不能吃太多,容易胀气放红薯味道的屁。
“以后不要叫见哥哥,不太好听。”
牧笛起初没明白,大眼睛眨了眨,问道:“是因为见跟那个贱同音吗?”
“嗯!”
“那好,以后叫你小见哥哥。”
“……”
“小见,小贱,也不太好,就叫哥哥吧?”
“行。”
牧笛吃饱洗完便去睡了,她第一次做了美梦,满院子的桃花,应该是在春天。
锅里热着猪食,不用守着,秦见得去取干稻草喂牛,还要喂鸡。
再之后,就是繁重的铲屎官时间。
在院子外面有个化粪池,几乎都是猪屎牛粪,量非常大了。
秦见擦了擦额头的汗,嘀咕道:“不是灵气复苏吗?粪便要是也能复苏,按克卖钱就好了。”
他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这些已经不是经济动物了,都成大爷了,好好的养殖场就这么变成了灵宠基地。
搞完所有卫生,已经差不多十点。他削了一个大萝卜,想了想还是从冰箱里拿出筒子骨,元旦时杀了一头猪,留下熬汤的。
以前卖猪杀猪很是坦然,现在看到筒子骨就觉得惭愧,仿佛那是从自己身上剔下来的。
但牧笛还在长身体,自己不吃就行了。
他也时刻留意着猪的怨念,但根本没有动静,大概这世界上最讲道理最善良的就是猪了吧,这样都没降分。
握着砍骨刀,一刀砍下去,不仅筒子骨断了,下面十公分厚的木砧板也开裂,砍骨刀直入水泥地。
“唉,搞什么啊。”秦见甩了甩被震麻的手。
接着又尝试了数次,学习控制力度,将筒子骨和萝卜装进炖罐里,放到外面炉子里煨上。
他去院子里劈柴,练习发力、精准度之类的,需要不断练习,尤其是不得不动手的时候,要控制情绪,打死人了,没有后悔药。
清晨的时候,青山逸林大酒店出了命案,一个男人从18楼跳下来摔死了,什么都没穿,差点砸到酒店门童。
他是用凳子砸碎玻璃窗跳楼的,看来是铁了心,看热闹的人们自行脑补,觉得他肯定是专门来这里自杀。
江灵儿刚洗完热水澡,擦着头发,看着楼下的警车,有些发愣,心里有种不好的念头闪过,死者的房间就在孙夫人隔壁。
秦见是十二点半左右,带牧笛去赶集的路上,听人说的,也没在意。
“萝卜骨头汤真好喝。”牧笛说。
“还有半锅呢,晚上多喝点。”
“哥哥,你为什么不喝?”
“怕猪恨。”
牧笛没听懂,路太滑,注意力都在脚下,她没有保暖的衣服,穿着秦见的羽绒服,还算暖和。
秦见挑着五百多只鸡蛋,更加小心翼翼,可存了好些日子啊,一只纯正土鸡蛋能卖两块,一千块钱给牧笛买衣服应该够了,集市上的衣服不是太贵,主要是保暖,也不追求什么牌子。
“哥哥,你爸妈呢?”
“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没什么好说的。”
秦见记得大概七岁的时候吧,那年头神龙山这一带还是穷乡僻壤,日子不好过,爸妈出去打工,不知道为什么就分道扬镳了,后来在外面各自有了家庭和孩子,过得一般吧,毕竟都是干苦力活儿的。
爸爸偶尔会回来看他,妈妈也会打电话,说一些没有意义的话,但他从来不理,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两个老人前两年也相继去世了。
“你恨他们吗?”牧笛问。
“不要恨任何人,过好自己的生活最重要。”
“你说牛的眼睛,为什么是红的?”牧笛的思维模式,真的很跳跃。
“不知道,估计得了红眼病。”
“那我会被传染吗?”
“传染了打针。”
“我不要打针,吃药行吗?”牧笛居然发现自己可以发嗲了,这种感觉好好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一个大妈提着篮子走过来,拦住秦见,硬拽到一边。
“小见,你怎么回事?”
“三婶,咋了?”秦见问。
一个村里嘛,各种婶啊叔啊之类的,其实八竿子打不着,三婶还是当归村碎嘴妇大统领,广场舞之王。
她让牧笛先走,然后开始了表演。
在地洞里拿出三个红薯,用锡纸包好,塞到最底下烤着,等小丫头醒过来就可以吃了。
他一边烤着火,一边揉着自己的双手,力量咋就这么大呢?
因为攻击的是面部,所以临时收力了,否则会一拳把人打死。
灵力反哺是什么意思?
那些老鼠的灵力传到自己身上了?
应该没错,它们称自己为主人,反哺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3%的灵鼠之力,已经这么夸张了,而且鼠类还在进化过程中。
若是百分之三的灵牛或是灵虎之力,或者说十二生肖神兽基因彻底复苏,满血齐发力,后果不敢想象。不过,鼠类的优势是数量大,若鼠类的灵力汇聚在一起,也是非常可怕的。
喝了几杯热茶,吃了两个烤馒头,差不多七点了,又得开始一天的忙碌。
别看这么点牲口,活儿多得能把人累死。
刚站起来,他就看见厨房烟囱冒起青烟,吓得他连忙跑过去,别是着火了。
牧笛正在熬猪食的专用灶台后生柴火,接着她拿起锅铲,想要翻动锅里结冰的剩猪食,可是力气太小,翻不动。
秦见走过去,从她手里接过锅铲,问道:“怎么不睡觉?”
“天亮了得干活儿啊!”牧笛笑道。
“去炉子下面把红薯拿出来吃了,开水在壶里,睡好了再起来。”
“我还不饿,先去洗衣服吧。”牧笛说。
刚转身,她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叫,这丫头昨晚从山上下来,根本没吃东西,估计是饿醒的。
“快去。”秦见说。
“见哥哥,你不会赶我走吧?”
“暂时可以住在这里。”
“那要不要去拿衣服?”
“算了,我不想看到那畜生,你那些破衣服,也没必要拿,忙完了去市集给你买。”
“你有钱吗?”
秦见听着心里一颤,差点用力过猛,把锅给捅破了。
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乞讨的穷梦历历在目。
钱这个字,像一根钢针刺进心里,痛!
余额宝里倒是有五万多块钱,是上次卖猪卖牛剩下的积蓄,可开销这么大,能花多久呢,主要是以后没有进账啊,本来这次卖十几头黑毛猪和三头大水牛,多不说,十万入账应该是有的。
“大人当然有钱,这不是你操心的,吃饱了睡到中午起来,把隔壁房间收拾下,保温壶在冰箱里,用血水擦完脸再睡。”
“见哥哥,我的脸好了吗?”小牧笛问。
秦见仔细看了看,比昨天是要好很多了,已经结痂,但跟手比还是有差距的,毕竟那是纯血,所以效果立竿见影。
“好多了,估计再洗两次,多休息就会跟手一样美了。”秦见说。
牧笛照了照镜子,小手背在后面,嘴角微扬,去扒红薯了。
她将最大的一只红薯给秦见送过来,霜降后的红薯,香甜软糯,只是不能吃太多,容易胀气放红薯味道的屁。
“以后不要叫见哥哥,不太好听。”
牧笛起初没明白,大眼睛眨了眨,问道:“是因为见跟那个贱同音吗?”
“嗯!”
“那好,以后叫你小见哥哥。”
“……”
“小见,小贱,也不太好,就叫哥哥吧?”
“行。”
牧笛吃饱洗完便去睡了,她第一次做了美梦,满院子的桃花,应该是在春天。
锅里热着猪食,不用守着,秦见得去取干稻草喂牛,还要喂鸡。
再之后,就是繁重的铲屎官时间。
在院子外面有个化粪池,几乎都是猪屎牛粪,量非常大了。
秦见擦了擦额头的汗,嘀咕道:“不是灵气复苏吗?粪便要是也能复苏,按克卖钱就好了。”
他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这些已经不是经济动物了,都成大爷了,好好的养殖场就这么变成了灵宠基地。
搞完所有卫生,已经差不多十点。他削了一个大萝卜,想了想还是从冰箱里拿出筒子骨,元旦时杀了一头猪,留下熬汤的。
以前卖猪杀猪很是坦然,现在看到筒子骨就觉得惭愧,仿佛那是从自己身上剔下来的。
但牧笛还在长身体,自己不吃就行了。
他也时刻留意着猪的怨念,但根本没有动静,大概这世界上最讲道理最善良的就是猪了吧,这样都没降分。
握着砍骨刀,一刀砍下去,不仅筒子骨断了,下面十公分厚的木砧板也开裂,砍骨刀直入水泥地。
“唉,搞什么啊。”秦见甩了甩被震麻的手。
接着又尝试了数次,学习控制力度,将筒子骨和萝卜装进炖罐里,放到外面炉子里煨上。
他去院子里劈柴,练习发力、精准度之类的,需要不断练习,尤其是不得不动手的时候,要控制情绪,打死人了,没有后悔药。
清晨的时候,青山逸林大酒店出了命案,一个男人从18楼跳下来摔死了,什么都没穿,差点砸到酒店门童。
他是用凳子砸碎玻璃窗跳楼的,看来是铁了心,看热闹的人们自行脑补,觉得他肯定是专门来这里自杀。
江灵儿刚洗完热水澡,擦着头发,看着楼下的警车,有些发愣,心里有种不好的念头闪过,死者的房间就在孙夫人隔壁。
秦见是十二点半左右,带牧笛去赶集的路上,听人说的,也没在意。
“萝卜骨头汤真好喝。”牧笛说。
“还有半锅呢,晚上多喝点。”
“哥哥,你为什么不喝?”
“怕猪恨。”
牧笛没听懂,路太滑,注意力都在脚下,她没有保暖的衣服,穿着秦见的羽绒服,还算暖和。
秦见挑着五百多只鸡蛋,更加小心翼翼,可存了好些日子啊,一只纯正土鸡蛋能卖两块,一千块钱给牧笛买衣服应该够了,集市上的衣服不是太贵,主要是保暖,也不追求什么牌子。
“哥哥,你爸妈呢?”
“他们都有自己的家,没什么好说的。”
秦见记得大概七岁的时候吧,那年头神龙山这一带还是穷乡僻壤,日子不好过,爸妈出去打工,不知道为什么就分道扬镳了,后来在外面各自有了家庭和孩子,过得一般吧,毕竟都是干苦力活儿的。
爸爸偶尔会回来看他,妈妈也会打电话,说一些没有意义的话,但他从来不理,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两个老人前两年也相继去世了。
“你恨他们吗?”牧笛问。
“不要恨任何人,过好自己的生活最重要。”
“你说牛的眼睛,为什么是红的?”牧笛的思维模式,真的很跳跃。
“不知道,估计得了红眼病。”
“那我会被传染吗?”
“传染了打针。”
“我不要打针,吃药行吗?”牧笛居然发现自己可以发嗲了,这种感觉好好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一个大妈提着篮子走过来,拦住秦见,硬拽到一边。
“小见,你怎么回事?”
“三婶,咋了?”秦见问。
一个村里嘛,各种婶啊叔啊之类的,其实八竿子打不着,三婶还是当归村碎嘴妇大统领,广场舞之王。
她让牧笛先走,然后开始了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