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罗旭缓缓睁开双眼,模糊的视线,渐渐清晰。

  饶是醒了,脑袋还是有点晕晕的。

  他提鼻一闻,只觉一阵香气扑鼻。

  酒香味之中……还夹杂着鱼肉的香。

  转头看去,才看到方敬远已经进了屋。

  正坐在桌前,滋儿地喝上一口,然后不紧不慢拿起筷子加上一块鱼肉。

  在汤里蘸上两下,然后塞进嘴里。

  那叫一个美!

  看得罗旭一边揉着脑袋,一边舔了舔嘴唇。

  “嘿我说老爷子,您还真不把我当人啊,我这晕着呢,您吃得那么心安理得?”

  方敬远闻言瞥了他一眼,一边嚼着嘴里的鱼肉,一边开口。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赶紧去把那家钱还了,然后跟他们断了!”

  罗旭起身坐到了桌前,直接从方敬远面前把酒杯拿了起来,仰头干了。

  “您说的轻巧,好几万呢!”

  罗旭撇了撇嘴,毕竟他在胡同口饭馆儿帮忙,一个月才一千多块。

  三万块的账……够他赚两年多呢!

  不过方敬远没有开口,就这么一直盯着罗旭。

  盯得他直发毛。

  “您看您,喝您口酒,至于吗?”

  罗旭翻了个白眼,就去拿方敬远的筷子。

  啪!

  方敬远使劲把筷子往桌上一拍。

  “喝老头的酒叫没出息,滚!”

  罗旭吓得直接跳了起来。

  “爷您真急啊,至于吗!”

  方敬远没有理会,而是缓缓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随后对他甩了甩手。

  “挣钱去,先把账填上,别让她们再来,爷听着烦!”

  罗旭也是无语。

  方敬远自从老了以后,时而就犯糊涂,这会儿八成又开始了。

  “得,我挣钱去,您喝着,晚上我再过来收盘子!”

  说完,他起身就朝外走,生怕老爷子急了,再拿筷子棒自己……

  不过正要出门,只听方敬远道:“倒腾到了好物件儿,给爷拿来䁖䁖!”

  “嗯?”

  罗旭不禁满脸意外。

  他知道,老爷子口中的倒腾,指的是古玩。

  从古至今,靠倒腾古玩发家的人不计其数。

  当然,因为古玩散尽家财,一夜破产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所以老爷子曾经亲口对罗旭说过,绝不允许他碰古玩行。

  尤其是不能拿着在他这里学的本事,出去倒腾物件。

  “爷爷,您可是说过,不让我在外面碰物件儿啊!”

  方敬远这人做任何事都讲个规矩,和他待久了,罗旭也是如此。

  既然在人家这学了东西,就要守人家定的规矩。

  这些年除了方家院子里的物件儿,他还真就是一次没碰。

  上半年,胡同东口牛家倒腾了几件瓷器,赚了好几万。

  不少人都去他们家看过那些瓷器,唯独罗旭没有上手。

  一来因为老爷子立的规矩,二来罗旭也懂行里的规矩,人家没请你掌眼看真假,你就别摸!

  这时,方敬远不紧不慢地放下筷子,瞥了罗旭一眼。

  深邃的目光中满是岁月的沉积。

  “都十八了,那规矩……就破了吧!”

  说完,方敬远摆了摆手,仿佛在说你可以滚了。

  罗旭则满脸惊喜:“这可是您说的,不带改的啊!”

  方敬远缓缓点头:“记着做什么事,不能坏了规矩!”

  “得令!”

  罗旭说完,转身便跑出了院子。

  看着消失的背影,方敬远笑了笑。

  “小王八羔子,本事传给你了,其他的……就看你自己了。”

  说完,他起身将那本泛黄的书放进了柜子,然后插上了一把铜锁。

  “我得换个地方,下次让你找不着!”

  胡同里,罗旭心情大好,回家的路上,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其实对于赚钱,他并没有太多的概念。

  原因很简单,他也没见过什么钱。

  退学之后,他便在胡同口饭馆儿帮忙。

  每个月一千多块,他也如数交给老妈。

  虽然老妈也会给他些零花钱,不过他没什么花销,手里留个百八十,多出来的,他就偷摸塞回老妈兜里。

  不过能买个属于自己的物件儿,他可是早就期待了。

  拥有一个有历史味道的东西,时而从枕头底下拿出来摸一把……

  想想都过瘾!

  家里,韩蓉已经把饭菜盛出来了。

  见罗旭进门,她连忙招呼:“怎么去那么半天?趁鱼没凉赶紧吃。”

  罗旭坐在桌前就大口吃了起来。

  桌上除了熬鱼,还有一碗炒白菜,罗旭便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夹白菜。

  “这孩子,吃那么多白菜干嘛?吃鱼啊!”

  韩蓉皱了皱眉,然后把白菜往自己碗里拨了一些。

  “妈,您吃!”罗旭说着,给老妈夹了一块鱼肉。

  “妈不爱吃,你吃。”

  韩蓉说着,又把那块鱼肉,直接夹到了罗旭嘴里。

  “嘿,真香。”

  罗旭咧嘴一笑,心里却是有些酸涩。

  以前他爸活着的时候说过,老妈最爱吃鱼,不过每次做鱼她都舍不得吃。

  所以罗旭才一个劲吃白菜,把鱼给老妈留下。

  快速扒拉了几口,罗旭起身道:“妈我去饭馆儿了,下午忙!”

  “诶,你再吃几口啊!”

  “饱啦!”

  说完,罗旭已经跑出了院子。

  “这孩子……”

  韩蓉嘴上埋怨,脸上却是带着笑意。

  她把熬鱼的汤倒进饭里拌了拌,简单吃了几口,又把剩下的鱼端回了厨房。

  红光饭馆,位于皮帽胡同口,连着一条小马路。

  虽然不算热闹,不过主要服务附近街坊,生意也算不错。

  饭馆很小,一共就三十多平米。

  这种馆子在燕京被称为苍蝇馆,而在天州,则叫狗食馆。

  此时虽然过了饭点,不过常来喝酒的老几位,还在边喝边聊。

  各自吹着牛逼,时而相互递上一根烟。

  罗旭一走进来,便忙着跟几位问好,毕竟都是门口街坊,不少人都是看着他长起来的。

  “牛爷,冯叔,李大爷也在呢!”

  光头李大爷对着罗旭举了举杯:“大旭吃了没?跟大爷这对付一口?”

  “吃完了,您喝着!”罗旭微笑道。

  “大旭,过来!”

  这时,一个六十多岁的胖老头,朝着罗旭招了招手。

  “爷昨儿刚收了个物件儿,你䁖一眼?”

  说着,他从裤兜里,取出了一个用手绢裹起来的小布包。

  手绢打开,只见里面露出一块玉石。

  罗旭虽然没买过物件儿,但和方敬远学久了,还是有些眼力的。

  所以还没走过去,便一眼看出那块玉石是新的。

  他咧嘴一笑:“牛爷您太抬举我了,我哪会看这个啊!”

  “是啊牛爷,大旭哪懂,您留神别让他给碎(cei)了!”

  说话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深蓝工作裤,宽大的T恤上满是油渍。

  正是红光饭馆的老板,郑建军。

  罗旭虽然在饭馆打杂,但他可没拿人家孩子当小弟,都是家门口子,平时很是照顾。

  现在这么说,也是怕万一罗旭给碰坏了,沾上麻烦。

  “他不懂?这兔崽子精着呢,平时老在方老爷子家腻歪,看过的物件儿可是不少!”

  牛爷把玩着玉石笑了笑,将一根烟放在嘴里,又拿出一个铜制打火机。

  看到那打火机,罗旭不禁愣了一下。

  打火机纯铜打造,皮壳包浆很老,而且在正面还有一个指头肚大的白色表盘。

  他一眼便看出,这打火机是老的!

  可让罗旭意外的是……

  不知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的,那打火机表面,竟然泛着一层红光!

  很淡,却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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