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点,菜市场的人已经渐渐开始少了。

  李幼衣已经满头大汗,但手里的传单才发了三分之一。

  她准备去找沈译,然后去商业街。

  刚走到菜市场门口,就发现沈译正在四处张望。

  让她惊讶的是,沈译手里的传单竟然只剩下三分之一。

  速度整整比她快了一倍不止。

  “你发的这么快呀?”

  “好...好厉害!”

  李幼衣发了这么长时间的传单。

  觉得自己也算资深传单员了,按照自己的速度,一个小时最多也就发出去一百多张。

  因为不是每一张递出去的传单,别人都愿意伸手来接。

  呃...沈译目光不易察觉的瞄向不远处的垃圾桶。

  事实上,少掉的那部分,并不是他发出去的。

  而是被他给扔了。

  像他这样夸张的速度,如果换成其他女生,大概率会出现两种不同的反应。

  第一种是直女。

  直女会直接表示自己不信,开始质疑,然后找各种证据证明他把传单扔了。

  第二种是高情商。

  “哇,哥哥真厉害,哥哥好棒!”

  情商高的女生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拆穿。

  但是...

  李幼衣明显不属于以上两种。

  因为,她在夸奖的时候,语气是惊讶,眼神中还带着一丝崇拜。

  她是真的相信,沈译的传单是凭自己能力发完的。

  “来,把你的给我一点。”沈译伸手从她那里抽出一摞传单。

  “走,现在商业街的人开始多了,我们赶紧去。”

  同样不给李幼衣反应的机会,人已经跑了。

  他扔掉传单的目的很简单。

  就是要为她分担。

  让她少干一点。

  毕竟每发一张,就得弯一次腰。

  很累的!

  商业街是新城县最繁华的一条街道。

  尤其是在阳光明媚的周末,俊男靓女就好像是商量好了一样,三三两两的出来炸街。

  “你先选,去街头还是街尾?”沈译左右看了一眼。

  他必须和李幼衣各自为战,否则就没有作弊的空间了。

  李幼衣转头看了眼,人相对较少的街尾方向,“那我去这边吧!”

  “可以。”沈译笑道:“加油,争取在中午之前完成任务。”

  李幼衣认真的点了点头,然后抱着传单朝着街尾走去。

  沈译也开始假模假式的发了起来。

  由于商业街的大多是年轻人,尤其是女生居多。

  所以,沈译的传单发的异常顺利。

  “哇,快看,那里有个帅哥!”

  “哪哪哪儿?”

  “那里!”

  几名高中女生站在奶茶店门口,一脸花痴的看着沈译指手画脚。

  “啧啧啧,长这么帅还来发传单?”

  “咦,你说他会不会是参加了哪个真人秀综艺?”

  “不对啊,周围也没有摄像师啊!”

  “走走走,我们也过去要一张传单。”

  ...

  恰在此时,林冰莹和她的闺蜜周玲也逛到了这里。

  小县城的年轻人和大城市的牛马,有着显著区别。

  这里的年轻人大多数都有父母的支持,年纪轻轻就不必为房贷和车贷发愁。

  工资虽然不算高,但生活却清闲自在。

  周末时光,不是出去郊游,就是约着逛街吃饭。

  走着走着,周玲注意到前面有一位高挑帅气的男生,正在发传单。

  他侧脸线条分明,笑起来时散发出一股独特的魅力。

  乍一看,他看似二十出头的小弟弟,但细看之下,那眼神与气质中,透露出的成熟感又让人觉得饶有兴趣。

  “咦,莹莹,你看那个人是不是有点眼熟?”周玲突然停下脚步。

  林冰莹顺着她的手指方向望去,眉头微微皱起。

  这道身影她以前很熟,现在更熟,因为昨天刚见过。

  正是在一中门口摆摊卖烤肠的沈译。

  “是沈译,昨天我在群里给你们说了,他在学校门口卖烤肠。”

  “没想到,今天又跑这来发传单了!”

  似乎是昨天并没有用一百块从沈译那里买到优越感,以至于,她的语气中透着一丝厌烦和鄙夷。

  “我去,真是他啊!”

  周玲单手掩嘴,表情惊讶。

  十年过去,班里许多男同学都已经开始面临脱发,甚至开始接受保温杯里泡枸杞了。

  然而这些岁月仿佛只是与沈译擦肩而过,并未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就好像,许多人觉得三十多岁的刘天王,才是颜值巅峰一样。

  年轻的时候只是看起来嫩,而现在看起来才真是又帅,又有男人的味道。

  “诶——”周玲蒯了蒯闺蜜的胳膊,“以前沈译追你追成那样,这十年没见了,你们就没聊点什么别的?”

  “跟这种穷人有什么好聊的?”林冰莹斜睨闺蜜一眼,不屑的回应道。

  周玲偷笑,“不是吧你?!”

  “老情人见面,难道你们就没有擦出一点火花?”

  “最主要的是,他现在可比你老公帅多了,你就一点春心都没荡漾起来?”

  林冰莹的老公,正是当初跟沈译竞争的那位男生。

  他个子不到一米七。

  算不上丑,但也绝对跟帅字不沾边。

  尤其是即将到发福的年纪,还整天应酬吃喝。

  现在基本已经到了低头看不见脚尖的地步。

  跟现在的沈译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林冰莹翻了闺蜜一个白眼:

  “帅能当饭吃吗?”

  她把自己的Lv包甩到面前,“帅能给我买包吗?”

  “我一件衣服都够他一个月不吃不喝了,跟这种底层有什么好聊的?”

  有句老话说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如果林冰莹是颜狗,那她就不会在十年前放弃沈译。

  假设,昨天她阔别十年再次与沈译相逢时。

  沈译不是在卖烤肠,而是恰好从那辆劳斯莱斯上走下来。

  那这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嗐!”周玲瘪了瘪嘴:

  “我要有个这么帅的舔狗,穷点我也认了,反正我也不跟他过日子,爽一天是一天咯!”

  说完,她抱着胳膊,惋惜的看着沈译,叹气道:

  “都长成这样了,怎么还混的这么惨?”

  在她看来,以沈译的长相,随便去傍个小富婆,那也不至于混成这样啊。

  “既然是老同学,那怎么也得过去打个招呼呀。”

  说着,周玲拉着林冰莹就走了过去。

  “哟,这不是老同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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