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啪!”
一阵刺耳的鞭炮声将她炸醒。
张云英猛一下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情景令她有些懵。
脑袋里还停留在自己去世时的那一刻——
呼吸罩被人一把扯掉,窒息如排山倒海般袭来,三张带着狞笑的熟悉面孔看着自己双手在空中乱抓做垂死挣扎,活活挣扎了几分钟后自己咽气了。
咽气的那一刻,医生赶来,无力回天。
只是,明明前一秒她听到医生宣布自己死亡,怎么后一秒自己就醒了呢?
难道是到了阴间?
目光迟缓地环视了一下四周,她发现不对劲。
此刻自己正躺在一张红漆木床上,床顶支棱着一张略显灰白的棉纱线蚊帐。
这样老式的床和蚊帐似曾相识,好像只有几十年前的老乡下才存在的。
当目光停留在了泥巴墙上贴着的一幅日历画上时,她整个脑袋一个激灵。
只见画上显示着大大的红色数字——1974。
1974年,不就是自己和宋青云结婚的那一年吗?墙上这张胖娃娃日历画就是那一年贴上去的。
猛地从床上翻身坐起,她将目光环视范围扩大,只见——
泥巴混合稻草筑成的墙,木头做的小窗,圆木和竹竿支棱的房顶,房顶上铺盖着梳理齐整的半新麦秆。
妈呀!这间屋,不就是她和宋青云当年结婚时的婚房吗?
我这是……怎么个回事啊?
“我的儿啊,你咋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们走了呢——你这一走可让老娘咋活啊!”
一阵嚎哭声从小窗外传了进来。
她的脑中顿时就跟电光火石般蹦出两个字——重生!
一个声音告诉她:张云英,你重生了!
是了,她重生到了自己与宋青云结婚后的第二年,1975年。
此刻听到的这哀嚎声正是自己的婆婆妈发出来的,她在哭自己的儿子。
而刚才将自己惊醒的那声鞭炮,是乡亲们为宋青云放的落气炮。
记忆开始放闸——
1975年4月23号这一天是她的丈夫宋青云的忌日,他被生产大队派去山上买川芎苗,在回来的路上被疯狗咬了,然后发病死于这一天。
从这一天起,她便开始了自己的守寡生活,几十年如一日地替他赡养婆妈、照顾小姑子,还含辛茹苦将养子宋小东养大成才。
那么,此刻的她又为何躺在床上呢?
那是因为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丈夫的死讯,伤心过度昏死了,被人抬进屋来躺着的。
总算理清了现状,她暗暗一咬牙,从床上爬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
看着红漆镜框里映现出的一张年轻的脸蛋,她唇角上扬,抿出一抹满意的笑来。
观摩了镜中二十岁的自己半分钟后,她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转身往门外走去。
房门外,在两面土墙围起来的院子里,用竹枝和柏丫搭成的简易灵堂竖立在正中央,宋青云直挺挺地躺在一方杉木棺材里,头向堂屋,脚朝院门。
杉木棺材是现做的,还没来得及上漆,白生生的。
因为宋青云是入赘女婿,纵使这处房舍是张家为他们修建的,但按照当地风俗他的遗体也是不能摆进堂屋的。
见到张云英从屋里走出来,原本还嘈杂的小院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拿无限同情的眼光看着她。
她面无表情缓缓地走向丈夫的遗体,右手暗暗伸向左袖,往左手臂内侧狠狠掐了一爪。
哎哟喂!
刺痛令她眉头一皱,嘴角一抽,紧接着喉咙里发出一声哀嚎来——
“青云啊,你咋死得这么惨哟!”
她扑到了杉木棺材上,伤心欲绝,一只手伸向了丈夫被狗咬伤的那条腿。
撩开黑色的裤腿,小腿肚上赫然呈现出两个被狗牙咬出的血洞。
她想都没想地便伸手抚上那骇人的伤口,紧接着两个手指头直棱起来,直端端地插向那两个被狗咬出的血洞。
她看到躺在棺材里的男人很明显地将眉头一皱,显然是真痛。
看来这两个血洞是真的。
此时旁人的注意力都往张云英身上去了,并没有人注意到棺材里的死人的变化。
她的两根手指再往血洞里扣了一下,即刻感觉鲜血不受皮肤的管制浸染了指尖,然后她便肉眼可见地发现紧闭双目的男人将后槽牙都咬紧了。
但他依旧躺如僵尸,一动不动。
她:宋青山,我也是有底线的,劳资蜀道山——一——二——三——
“你这狠心的死鬼,你给我醒来啊!醒来啊!”
继续戳他腿上的血洞,已经凝固的伤疤此刻又绽开了,鲜血顺着她的指尖流到了他的小腿上。
棺材里的男人脸色变得特青,似乎连眉头都皱起了一个疙瘩。
“死鬼,你给起来啊!”
她继续咬牙切齿地骂着,扬起手来开始猛扇他耳光。
啪啪啪!
打在死男人脸上的耳光清脆响亮。
装!我让你装!看你能装到啥程度!
看着她的反常举动,所有人都有些发愣。
一向柔顺的婆婆妈见此情景,朝着她猛扑了过来,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面露凶狠之色,叫道:“你怎么对我儿下这么狠的手?你怎么这么心狠手辣!”
我心狠?
她内心冷笑:前世你和你儿子对我做出的一切就不叫心狠手辣?
前世婆家人和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彻头彻尾阴险算计,又在脑中一幕幕闪现……
宋青云一家子因为出身成分不好下放到了农村进行劳动改造,下放地点就在张云英所在的生产队上。
她的爸爸是生产大队支部书记,十八岁的她情窦初开爱上了斯文帅气的宋青云,宋家为了在农村获得庇护便让他入赘到了张家,做了她的丈夫。
张家为了女儿的幸福专门请人给宋家修了房子,将宋青云的寡母和妹妹都安置了下来,还让宋青云做了生产大队部的会计。
可是宋青云一家子打骨子里是瞧不起她这个农村女子的,只因为他们一家子曾是城里养尊处优的资本家之后。
入赘张家后的宋青云以“父亲刚去世”为由暂不与她同房,实则是与下乡女知青白雪有私情,为了脱离农村他假死脱身携白雪远渡重洋,还把他们的私生子留给她抚养。
你们说她傻不傻?
别忙,更傻的还在后头。
一阵刺耳的鞭炮声将她炸醒。
张云英猛一下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情景令她有些懵。
脑袋里还停留在自己去世时的那一刻——
呼吸罩被人一把扯掉,窒息如排山倒海般袭来,三张带着狞笑的熟悉面孔看着自己双手在空中乱抓做垂死挣扎,活活挣扎了几分钟后自己咽气了。
咽气的那一刻,医生赶来,无力回天。
只是,明明前一秒她听到医生宣布自己死亡,怎么后一秒自己就醒了呢?
难道是到了阴间?
目光迟缓地环视了一下四周,她发现不对劲。
此刻自己正躺在一张红漆木床上,床顶支棱着一张略显灰白的棉纱线蚊帐。
这样老式的床和蚊帐似曾相识,好像只有几十年前的老乡下才存在的。
当目光停留在了泥巴墙上贴着的一幅日历画上时,她整个脑袋一个激灵。
只见画上显示着大大的红色数字——1974。
1974年,不就是自己和宋青云结婚的那一年吗?墙上这张胖娃娃日历画就是那一年贴上去的。
猛地从床上翻身坐起,她将目光环视范围扩大,只见——
泥巴混合稻草筑成的墙,木头做的小窗,圆木和竹竿支棱的房顶,房顶上铺盖着梳理齐整的半新麦秆。
妈呀!这间屋,不就是她和宋青云当年结婚时的婚房吗?
我这是……怎么个回事啊?
“我的儿啊,你咋就这么狠心抛下我们走了呢——你这一走可让老娘咋活啊!”
一阵嚎哭声从小窗外传了进来。
她的脑中顿时就跟电光火石般蹦出两个字——重生!
一个声音告诉她:张云英,你重生了!
是了,她重生到了自己与宋青云结婚后的第二年,1975年。
此刻听到的这哀嚎声正是自己的婆婆妈发出来的,她在哭自己的儿子。
而刚才将自己惊醒的那声鞭炮,是乡亲们为宋青云放的落气炮。
记忆开始放闸——
1975年4月23号这一天是她的丈夫宋青云的忌日,他被生产大队派去山上买川芎苗,在回来的路上被疯狗咬了,然后发病死于这一天。
从这一天起,她便开始了自己的守寡生活,几十年如一日地替他赡养婆妈、照顾小姑子,还含辛茹苦将养子宋小东养大成才。
那么,此刻的她又为何躺在床上呢?
那是因为她一时间接受不了丈夫的死讯,伤心过度昏死了,被人抬进屋来躺着的。
总算理清了现状,她暗暗一咬牙,从床上爬了起来,活动了一下四肢。
看着红漆镜框里映现出的一张年轻的脸蛋,她唇角上扬,抿出一抹满意的笑来。
观摩了镜中二十岁的自己半分钟后,她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转身往门外走去。
房门外,在两面土墙围起来的院子里,用竹枝和柏丫搭成的简易灵堂竖立在正中央,宋青云直挺挺地躺在一方杉木棺材里,头向堂屋,脚朝院门。
杉木棺材是现做的,还没来得及上漆,白生生的。
因为宋青云是入赘女婿,纵使这处房舍是张家为他们修建的,但按照当地风俗他的遗体也是不能摆进堂屋的。
见到张云英从屋里走出来,原本还嘈杂的小院里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拿无限同情的眼光看着她。
她面无表情缓缓地走向丈夫的遗体,右手暗暗伸向左袖,往左手臂内侧狠狠掐了一爪。
哎哟喂!
刺痛令她眉头一皱,嘴角一抽,紧接着喉咙里发出一声哀嚎来——
“青云啊,你咋死得这么惨哟!”
她扑到了杉木棺材上,伤心欲绝,一只手伸向了丈夫被狗咬伤的那条腿。
撩开黑色的裤腿,小腿肚上赫然呈现出两个被狗牙咬出的血洞。
她想都没想地便伸手抚上那骇人的伤口,紧接着两个手指头直棱起来,直端端地插向那两个被狗咬出的血洞。
她看到躺在棺材里的男人很明显地将眉头一皱,显然是真痛。
看来这两个血洞是真的。
此时旁人的注意力都往张云英身上去了,并没有人注意到棺材里的死人的变化。
她的两根手指再往血洞里扣了一下,即刻感觉鲜血不受皮肤的管制浸染了指尖,然后她便肉眼可见地发现紧闭双目的男人将后槽牙都咬紧了。
但他依旧躺如僵尸,一动不动。
她:宋青山,我也是有底线的,劳资蜀道山——一——二——三——
“你这狠心的死鬼,你给我醒来啊!醒来啊!”
继续戳他腿上的血洞,已经凝固的伤疤此刻又绽开了,鲜血顺着她的指尖流到了他的小腿上。
棺材里的男人脸色变得特青,似乎连眉头都皱起了一个疙瘩。
“死鬼,你给起来啊!”
她继续咬牙切齿地骂着,扬起手来开始猛扇他耳光。
啪啪啪!
打在死男人脸上的耳光清脆响亮。
装!我让你装!看你能装到啥程度!
看着她的反常举动,所有人都有些发愣。
一向柔顺的婆婆妈见此情景,朝着她猛扑了过来,一把扯住了她的胳膊,面露凶狠之色,叫道:“你怎么对我儿下这么狠的手?你怎么这么心狠手辣!”
我心狠?
她内心冷笑:前世你和你儿子对我做出的一切就不叫心狠手辣?
前世婆家人和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彻头彻尾阴险算计,又在脑中一幕幕闪现……
宋青云一家子因为出身成分不好下放到了农村进行劳动改造,下放地点就在张云英所在的生产队上。
她的爸爸是生产大队支部书记,十八岁的她情窦初开爱上了斯文帅气的宋青云,宋家为了在农村获得庇护便让他入赘到了张家,做了她的丈夫。
张家为了女儿的幸福专门请人给宋家修了房子,将宋青云的寡母和妹妹都安置了下来,还让宋青云做了生产大队部的会计。
可是宋青云一家子打骨子里是瞧不起她这个农村女子的,只因为他们一家子曾是城里养尊处优的资本家之后。
入赘张家后的宋青云以“父亲刚去世”为由暂不与她同房,实则是与下乡女知青白雪有私情,为了脱离农村他假死脱身携白雪远渡重洋,还把他们的私生子留给她抚养。
你们说她傻不傻?
别忙,更傻的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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