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狱尸变 第六十章:凡间不舒服

小说:炼狱尸变 作者:我写书是龟速 更新时间:2024-08-20 05:32:22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在现在这个以应试教育为主基调的社会,有那么一群人,他们独立标新,思想开放,从来不把应试教育放在眼里。他们做着他人厌恶或者鄙夷的事情。以自己独特的能力为自己所热爱的国家做着贡献。他们就是自由工作者,又名:上城市打工的乡巴佬,即:农民工。

  社会的基础原本是他们构成的,他们本来应该享受到一种很微妙但有很伟大的荣耀,这种荣耀使得他们受人追捧,得到人们的尊敬。但,现实却往往很戏剧。构成社会的基础,得到的,往往是人们的随意鄙夷。追其原因,大概就是因为他们小时候不把应试教育放在眼中或者厌恶应试教育。从而没有拿到应试教育赋予的人生价值,以至于现在只能在农民中打转,成为农民工。

  以上是咱家主人——希毅兄的观点。咱家也只不过是实话实写(虽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但咱家以防万一还是说一句:千万别把什么反社会安稳罪安在咱家头上,咱家只是一只猫而已,承受不起,承受不起)至于主人为什么突然发出这等无聊的观点?其实是我们下凡之后,碰到了一幕极其富有戏剧性的情景,这就让主人有感而发的说出这种观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咱家在飘柳怀中与主人从柳君家房子后面的一处传送阵来到凡间时,就忽然听到一阵吵吵嚷嚷的声响。接着好奇发生何事的主人就拉着飘柳去看,咱家也因此瞧到这颇为戏剧性的一幕。这一幕也相当简单,只是一位中年男士在和一位年纪轻轻之人殴打起来。但不知为何,那青年没有还手。而且这位中年男士用着散打之类的架势把年轻人揍的相当有美感。

  听周围人议论,事情的起因好像是因为年轻人在工地搬砖时,一不小心把推车给翻到了,溅起的灰尘又一不小心把中年男子那瓦亮瓦亮的皮鞋给弄脏了。皮鞋被弄脏了就被打,这不由让主人看的大为惊奇。咱家对于这件事也感觉挺怪的。一只皮鞋引发的惨案,这还真是完美的阐述了‘人生如戏’这句话。如此富有戏剧性的情节,想来也只有这位名为‘现实社会’的伟大作家才能写出来。

  后来,不知谁喊了一声警察来了。周围人一哄而散,那位打人的中年男士也施施然的走了,原地中就留下那位青年和主人,飘柳以及以英名过了头的咱家。

  主人瞧了瞧青年,满脸疑惑对青年问出刚刚积郁在心胸的疑问:“一只皮鞋,至于吗?”

  “希毅兄,在凡间碰到这种事,应该先虚伪的表达你的关怀之情,开口问‘你没事吧?’才对!然后在问你内心感兴趣的地方。”一边的飘柳对主人的问话开始吹毛求疵起来,随后又说:“这事其实很好理解,我们现在处于的位置是一片工地。哎,上一次来时还是公园来着,看来应该让柳君把传送阵改一改方向了。工地是什么,希毅兄知道吗?算了,想来你也不明白。我就好好解释一下吧”他指着远处的一座三十六层高的大楼说:“就是那栋高楼大厦的前世。所有的高楼,底楼都是从这里诞生的。而在这里工作的人,不是农民工,就是农民工的头头。对了,好像还有一种,是头头的头头。看那个中年男人的穿着,应该是属于第三种。等级的社会嘛,人家既然是头头的头头,那么打个农民工也算是可以理解的嘛。”

  在地上坐着的青年人听到飘柳的话就抬头看了看两人。在瞧到主人打扮的像一个小混混时就发出了一阵轻蔑的冷笑。眼神中更是透漏着‘人渣’二字,接着他拍了拍屁股,拉着倒在一边的推车向砖堆走去。

  “喂”主人叫住了他:“那么受窝囊,就别干了。”

  “你知道什么?”青年人回头狠狠的瞪着主人,随后居然又说出了一段特莫名其妙的话:“我还能干些什么?社会······对!社会早已经给我规划了人生,以前我曾认为只要自己努力,自己有才华,即使不去拿什么文凭也能在社会中生活的顺风顺水。但现在呢?我现在除了来这里出卖自己的力气,还能干什么?难道回老家种田?没有文凭,即使我有管仲之才,也无法打开别人眼睛。”

  “我还能干些什么?”

  青年又喃喃自语了一声,面容有些扭曲,语气充满了不甘。

  他在不甘什么?主人表示很是疑惑。

  主人的疑惑倒是不难理解,自从凡间工业化革命以后,主人就再也没有下过凡间。虽然平时飘柳和柳君这些下过凡间的人讲凡间如何如何改变。但主人的印象还停留在遥远的过去,而在过去中,只要人有着才华,即使是在南山下种菊花也是受世人追捧的,受世人所肯定的。哪怕是有才华而不受世人所认可的人,也因为才华的熏陶而性情平和。不会这般怨天尤人,面容扭曲。反而只会潇洒的做一位隐士,哪怕锄田也是快乐的。曾有一首诗就把这种大才子安于清平的情形淋漓尽致的表达了出来。至于这首嘛,就由才华横溢的咱家用好听的声音给读出来吧!

  “野外罕人事,穷巷寡轮鞅。白日掩荆扉,虚室绝尘想。时复墟曲中,披草共来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桑麻日已长,我土日已广。常恐雾霾至,零落同草莽。”

  怎么样,读完是不是心一下子沉稳了许多?当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说,写这首诗的人也并非是什么怀才不遇而安于清平的才子。恰恰相反,此人在某一时刻混的可是相当顺风顺水。但即使顺风顺水又如何?到了以后,人家即使锄田,也是安心的锄田,根本就没有什么不甘与怨恨。

  而现在为什么有着管,鲍之才的青年却在如此不甘,如此的怨天尤人?这就是主人他疑惑纳闷的地方。

  难道文明的进步就是让有才华的人,失去那颗沉稳的心?

  在肯德基,这种西方快餐店中吃饭时,主人咬着一根沾有番茄酱的薯条把这个问题向飘柳问了出来。而飘柳却插科打诨的说:“别想这种问题,还是吃东西吧!汉堡堡没听过吧?这可是西方国家的街头小吃。尤其是这里的炸鸡腿,很嫩的。就是可惜这间小店里面没有酒,不然边吃边喝倒是潇洒的很呢!”

  “我倒是觉得这东西难吃的要紧。甜不甜,咸不咸的。一股子尿骚味。”

  主人把刚刚喂进嘴巴里面的薯条吐了出来,脸上露出吃到屎一般的表情。随后把放在自己面前的托盘往外推了推,又说:“虽然我不是凡间之人,但你应该知道我以前可是相当喜欢来凡间游玩。即使从鞑靼入关以后就很少来凡间游玩,但这里也算的上我的第二故乡了。故乡往好的发展我喜欢,故乡成为这样,我就不喜欢了。喂!别吃了,快点把原因告诉我。”

  “哎呀,希毅兄啊,时代在进步,思想在进步,人民在进步。一切都往好的进步,怎么能话里话外的说现在的社会扭曲了呢?这可不行!要是被人听到了,你就会被扣上反和谐的大罪。”飘柳抓着鸡腿劝说着主人,主人却不理会劝说,反而倔强的逼问着飘柳。最后被逼无奈的飘柳又说:“这事真不想讨论,凡间人怎么文明,怎么进化是他们的事。我们这些外人讨论这些也没用啊。还有,现在的人都一个个喜欢自以为是,读过几天书就自认为天地都是由蠢蛋构成的。在这种心态的存在下,你确定那个青年人就真有管仲之才?而非马谡之能?”

  主人一时被问的语塞,只是睁大眼睛瞧着飘柳。他虽然不怎么清楚现在凡间人的秉性,但他知道人类是一种会撒谎的动物。又是唉声叹气的一下,他站起来摸了摸脖子上的那根骷髅链子,面色露出烦躁之意。左右瞧了瞧周围吃饭的人群,说:“还是以前好啊!现在的凡间真不舒服。”恰好这时,前面的座位上有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因为主人的突然行动而把注意力放在主人身上,也因此与主人的目光相互碰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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