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 遗产风波 新任务
“……小珞?”长安抚着头,终于听到这久违的声音,分外亲切。
“安,任务完成,是否离开任务世界?”
“呃?”长安的思绪迅速回笼,任务?司天境里小珞不是‘掉线’了吗?还有任务记录?
“任务目标刘希妍已顺利考入京城大学,心愿达成,任务完成度100%。任务完成,获得积分300,获得功德之光。”
原来是刘希妍的任务,真是恍如隔世!
现在的她完成任务离开之即,这么说,司语师父是将她送回到上一个任务完成离开之前的时刻?
看小珞的样子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离开?是不是在她完成任务后,系统正在判定她的状态这个时间节点上有漏洞,才给了司语师父召唤她的机会?
既然司语师父避过小珞,那她在司天境的经历还是不提也罢。
“小珞,现在多少积分了?”
“2390分,安要兑换物品吗?”
“不用,离开吧。”
“好的,安。”
“小珞,这次任务是不是太简单了点?只是一个遗产继承还需要逆袭?委托者明丽就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白领工薪族啊,又不是豪门恩怨的,得有多大怨气!”
长安接到任务,有点不解,连轮回都放弃了只为一个简单的心愿?
“完成委托者的心愿,就是我们的历练任务目标,安。”
“好吧,那先看看委托者的经历。”
明丽沮丧地从房管局办公大厅出来,从包里掏出手机,“喂,老公,没法过户啊,嗯,材料带全了,我父母的死亡证明书都带了的,不是材料的问题,说是我父母的那套房子我没有完全继承权,太复杂,回去了再说。”
晚上回到家,明丽向老公周数一顿抱怨,“房管局工作人员说,我要是想过户的话,必须取得其他继承人的放弃继承权同意书才可以。我都搞不明白了,那套房子是我爸妈辛苦一辈子攒下的,没花过别人一分钱,我是爸妈的独生女,怎么就不能继承了?”
“好了,小丽,你别激动!慢慢说。”周数劝着忿忿不平的妻子。
明丽推开丈夫的手,没好气地说道,“还有什么好说的!说是按什么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知道,我爸过世时我爷爷奶奶还在,他们也有继承权。”
“爷爷奶奶现在不是已经过世了吗?”
“是过世了,可是他们继承我爸的那份遗产转化为他们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啊,我爸可是兄妹五个呢,他们都有继承权!”
“都有继承权?大伯和大伯娘,二伯前几年相继过世了,三伯属特殊情况,他们也有继承权?”
“是的!大伯家和二伯家不是还有几个堂兄弟吗?三伯的就由他的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还有我大姑,连她都有继承权!
真是的,我爸妈的房子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当初买房找他们借钱,一分钱都借不出来,现在怎么他们还能继承我爸妈房子了?我真是搞不明白了!”
“嗯,这个还真有点复杂!你先别急,明天我咨询下。”
“我能不急嘛,馨馨马上就要上初中了,市里按区域划校,我爸妈那套房正好在附中学区内,我们要早点把户口转过去才行!”
“嗯,嗯,我知道,我明天就打听下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你别气了,别把馨馨吵醒了。”
“好吧,记得一定要问清楚了。”
“谢啦,老同学!改天出来请你吃饭!哈哈,好的,好的,再见!”周数挂了电话,打开邮件,里面是当律师的老同学发来的邮件。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同学还在后面特别注明,明丽三个伯伯和一个姑姑的继承权是源于明丽爷爷奶奶继承了明丽父亲的那份遗产,因为明丽父亲先于父母死亡,所以他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享有继承权的。
明丽的父亲死亡后,不动产的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二分之一的产权作为遗产,由明丽的爷爷奶奶,明丽和明丽的母亲继承,每人就是八分之一。
明丽的爷爷奶奶各八分之一,一共是四分之一。
这四分之一在他们死亡后由他们的子女继承,五个子女每人就二十分之一。明丽的父亲先于死亡,明丽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父亲的那份二十分之一。
明丽母亲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明丽一人,明丽获得母亲拥有的全部产权份额。
那么,加起来,明丽对这套房子拥有五分之四的遗产继承权,另外还有五分之一的产权,则因为两次遗产继承转继承到父亲的三个哥哥和一个妹妹身上。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明丽的爷爷奶奶去世时,几个伯伯和姑姑都已结婚成家,他们继承的部分转为他们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
大伯的那份,再次因为大伯和大伯娘的过世转继承到他的两个儿子身上,两人分割那份二十分之一,两人各拥有四十分之一。
二伯的那份,则由二伯娘和自己的一儿一女分割,二伯娘作为二伯的配偶先分割共同财产的一半,再继承二伯的那部分,可拥有三十分之一,二伯的儿女继承二伯的遗产各自拥有有一百二十分之一。
三伯因为患病智力有问题,在爷爷奶奶过世后跟大伯一家生活,后来跟二伯一家生活,他的那份二十分之一的继承权可由二伯家以其法定代理人身份代为行使。
姑姑的那份,是在其婚后发生,则由姑姑和姑父继承,能主张的权利是二十分之一。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周数迅速地浏览了一遍,内心极其郁闷,这套房子简直是见者有份!
要想过户,还必须得走一遍法律程序,普通人几乎没有立遗嘱的习惯,继承只能走法定继承。
其他财产好说,不动产继承这里按照法定程序,明丽要继承这套房子,必须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才行。
《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在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同学还用了一套简易的继承人物关系图,扼要地标明了几个重点人物的继承份额,以及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好能协商解决了,记得当初明丽的父亲在海城买房,自己的亲人一分钱也拿不出,说是没钱付出,但也不求回报了,只希望这种口头承诺他们会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