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生儿子的意外品

  曹园试穿皮鞋转圈走动,喊曹明华:“妈,你看看怎么样?”
  曹明华明白孩子要的是称赞,勉强说道:“还行吧,不要太大了,我怎么看你脚后跟的空太大了?这种高跟鞋脚后跟太空了,鞋子不跟脚,脚掌很受罪。”
  “这是36码半的,刚才那个36的穿不进去。”
  店员插话:“是没穿袜子的缘故,我去给你找双袜子。”
  曹明华拦阻说:“我们带的有袜子,你不用去找了。”
  说着,从手拎包里翻出丝袜,递给曹园。
  “现在天热,你走路脚涨,肯定穿上没有多少空余的鞋子正好。这是春秋天的鞋子,等到秋天不热了,脚又恢复正常,那时候鞋子就会宽松了。这还是牛皮的鞋,穿时间久了鞋会松垮,这样鞋子又会大一点。这鞋子这么贵,肯定不能穿一年就扔了,还是买正好的比较好。”
  “知道了,我再试试36码的。”
  曹园一直很听话,二十多年基本上是曹明华说什么,她就乖乖的照着做什么。即使在大多数孩子们都有的叛逆期,曹园也是乖乖的听话。曹园的听话绝不是小绵羊那种,她不是不想叛逆,是她能分辨事情的对错,没有去叛逆的条件,是即使有时候想叛逆,却不知道如何去叛逆的那种。
  曹园的学习一直名列前茅,因为是移民二代,眼界比同学们稍微高一点。看看周围一些同学的学习成绩,还有他们做事的傻笨程度,她就感觉像看傻瓜一样。这种心态下,曹园的叛逆期便平稳的度过了。曹园的叛逆期没有过激的言行,这让曹明华很欣慰,也感到她的付出值得。
  曹明华自己的叛逆期就不用说了,她的叛逆期是在抑郁症中度过的,和曹静的叛逆期相比较,太让曹妈省心了。有时候她就想,如果她像曹静那样闹腾,她的少年时代,曹妈是不是也会多关注她一些?而不会仅仅把她当成,只会做家务的小保姆。不是有那句话嘛,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想想曹静的叛逆期,曹明华就摇头,太糟心了!糟心的曹静,连曹园都说,“我没有像我阿姨那样,你就庆幸吧,我跟我阿姨就没发比。你要是养个我阿姨那样的孩子,你都得非让她气死不可。”
  曹静完全是在曹妈放羊模式下长大的,她和一些得不到父母经心养育的城市孩子一样,叛逆期是要多叛逆有多叛逆。还好她的大脑不是很灵光,又要感谢那个时代,随便叛逆也做不出多少很出格的事,最多也就跟着小伙伴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到处疯跑。梁城城市又不大,从东城门到西城门,出租车随便跑不超过十块钱,骑自行车不超过一个小时。
  那个时代没有电脑和手机,也没有广场舞和卡拉OK,叛逆期的少男少女们口袋里没有钱,更没有大款富二代,他们能做的也仅仅就是去路边的简易录像厅,看看香港电视剧的录影带,或者最多去露天舞场,跳跳迪斯科。如果换做是现在的社会环境,那可就不一样了,非要去少管所不可。
  曹静是曹妈生儿子的意外惊吓,曹妈希望的是生儿子,整个怀孕过程中曹妈到处算卦,算卦的瞎子都说是“儿子”,而生下来的偏偏是女儿。既然生下的是女儿,那也就养着呗,继续生儿子就是了。曹爸曹妈虽然想要儿子,可也做不出来丢弃孩子的事。曹静就是在曹爸曹妈这种认识里,出生生长的。
  曹园的出生并没有给家庭带来多少惊喜,反倒是麻烦多多。曹静三四岁时,经常因为大人照顾不周,被丢了,好在那时梁城城市小,又都把她找回来了。曹静走丢的光荣历史,举不胜举,起初曹妈曹爸还去找找,丢的次数多了,也不找了,竟然习以为常。曹爸曹妈不找曹静,找曹静的任务,便落在了曹明华的身上,她清晰记得,她找曹静的次数,决不下三五次。
  一次是曹静走丢在曹奶奶的家门口,当时曹爸曹妈和曹奶奶吵架,两家不来往。小孩子变化快,虽然曹奶奶在曹静婴儿时期照顾过她,可三四岁的曹静,曹奶奶家人并不认识。曹奶奶家门口是三岔路口,路边一位卖冰棒的老太太收留了曹静。曹明华找到曹静时,她光脊梁拿着她的小布卦上衣,粉嘟嘟的呆萌样,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曹明华是又心疼又可气!
  第二次,曹家刚搬到曹妈单位分配的一室一厅那天,曹静自己跑回之前的出租房,真不明白她那么不灵光的大脑,怎么会记忆到出租房的路线?那天还下着大雨,大雨过后发现曹静不见了,曹爸无所谓的继续在家喝酒,曹明华着急的咬牙切齿,只能骑着自行车,到处漫无目的寻找曹静。
  那时曹明华的身高还坐不到自行车车座,只能是让自行车偏斜,她的右腿从车架中穿过,双脚蹬自行车脚蹬。用这种玩杂技的方式骑自行车,最后在出租屋那边的粮站门口,找到冻的嘴唇发青打着哆嗦的曹静。
  曹明华又气又恼问曹静:“你到处跑什么?”
  曹静说:“我饿,想要馍吃。”
  第三次是曹静领着曹得水一起走丢,曹妈疯一样寻找儿子。曹妈当时吃劳保并未上班,在家照顾一儿一女。吃劳保单位只给70%的工资,曹爸的工资是临时工工资,还不如曹妈的70%工资多。最后曹妈在去往曹明华姥姥家的路上,找到拉着手急匆匆走路的姐弟俩。
  曹得水比曹静小一岁半,他出生时计划生育已经严格,“允许二胎,杜绝三胎”的口号铺天盖地,曹妈东躲西藏到医院住院,最后以生病为理由休劳保,不管不顾的一心就是为了生儿子。如果三胎不是儿子的话,也不知道曹妈当时会不会继续冒险生第四胎?当时虽然曹得水侥幸上了户口,可曹妈因此被处罚降一级工资,曹爸是为要儿子丢了工作。
  那个年代没有正式工作是无法生存的,没有城市低保这一说。大概好像有什么救济金,但是绝不是每个月都有的,应该是只有逢年过节,才会象征性的给个三块五块。而曹家因为曹妈还有工作,即使生活再困难,也绝对列不到吃救济金的行列。
  曹爸原本是在铜网厂工作,被开除后没有了工作,去街道小厂做临时工。因为他在外地的工作经验,厂长慧眼识人才让曹爸跑采购,一家人这算才是勉强度日。从两人挣钱养一个孩子,到一人挣钱养五口人,曹家的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糟糕程度可想而知。
  但是好像在曹明华的记忆里,曹妈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此下降,只是不再吃人参灵芝等补药。她记得清清楚楚,有曹得水的第二年,曹爸去上海出差,给曹妈买一件人造毛长款仿貂皮大衣。这件大衣后来被曹明华收藏,至今放在绿洲她的家里。至于为什么收藏?那是曹明华心中的痛,她无比痛恨这件大衣,那时,她连吃一口面包都被限制,而曹爸竟然有钱给曹妈买大衣。
  那年曹明华还是上小学,学校组织去公园郊游,她跟曹妈要一毛钱买了一个面包。那面包可不是现在面包粉做的面包,而是标粉面做的发黄色的面包,因为做面包的面粉太次,吃着也是剌喉咙的感觉。临近秋游的时候,因为天气原因未能成行,曹明华回家把面包放在一个陶瓷面盆里,防止老鼠给啃了。
  曹明华千防万防防住了老鼠,却没有防住比老鼠还可恶的人。曹明华姥姥当时在曹家照看曹得水,把面包掰一块给曹得水吃。那块面包体积也就是12cmX8cmX6cm,这是什么概念呢,就是手机那样大的面包,且还不是大屏幕手机。姥姥再掰走一块,还能剩下多少呢?
  曹明华忍着失望拿着一半面包,跟同学们去郊游,谁让她家没钱呢?她从大脑里压根就没想过,再跟曹妈要钱买一块面包。曹妈整天说“家里没钱”,穷!家里没钱,她怎么还能再要钱呢?
  到公园后,同学们兴高采烈的拿出带的零食聚餐,曹明华不好意思拿出她的半块面包,躲到一边,和一位女同学一起坐着看别人吃饭。这位女同学不知道什么原因,只带了水没有带吃的,曹明华除了半块面包,连水也没有带,因为没有水壶。
  同命相连的两位女孩,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吃零食。曹明华这辈子,第一次知道心疼是什么样子!心一点点的开始疼,非常慢的速度,就像攻占堡垒的敌人,激烈的战斗之后,侵占她的心房。她的心被心疼攻占,撕心裂肺的痛!她疼,却不能哭,还要笑着看别人吃饭,因为老师不允许散队自己回家!她只能在旁边继续忍受煎熬……
  而就在这一年的冬天,曹爸去上海出差,给曹妈买回来仿貂皮大衣,之后的陆续几年,又给曹妈买回来欧米茄手表,据说是手表四百多块钱。这块手表在曹明华考上高中时,被曹妈下放给她,原因是曹爸给曹妈买了——最新款最流行的西铁城手表!
  对于半块面包,曹明华只有痛恨,她无法痛恨姥姥,毕竟是姥姥把她照顾大,她也无法痛恨曹妈,谁让她轻信家里没钱,哪怕那时她鼓足勇气,多要一毛钱,都不会让她自己心痛!是她笨,是她愚蠢,是她相信父母的话,只能怨她自己!所以,她要留着那件大衣,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这样让曹园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