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保护

  眼见情况不对,黑衣人们立刻想要收手。
  然而他们手里的剑似乎疯了一样,朝着四皇子和路詹就扑过去。
  他们……
  自己个还控制不住自己的剑了?
  什么情况!
  就在黑衣人们惊慌不安,却又不得不握着自己的剑冲过去的时候,路詹将宋瑾放到大门口的门头上方。
  他独自挥剑,挡在宋瑾前面。
  那样子,活脱脱一个四皇子被安国公府杀手围杀的惨烈状况。
  外面的老百姓们惊呆了。
  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安国公要杀四殿下。
  四殿下不是来查案的吗?
  四殿下发现了什么,以至于让安国公府闹出这样大的动静,不惜当众刺杀四殿下。
  四殿下不得宠,四殿下总是被京都的官员们鄙夷和欺压,这些他们知道。
  可再不得宠,也是个皇子。
  被一个臣子这么光天化日的杀了。
  况且在刚刚的尸体堆旁边,四皇子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老百姓们提心吊胆观战。
  安国公府上方。
  路詹被一群黑衣人逼得几乎没有退路,左臂还受伤。
  黑衣人们……
  擦!
  谁能告诉他们,怎么让手里的剑停下来。
  这剑疯了吗?
  路詹战的气喘吁吁,宋瑾也拔出剑,装模作样的做着拼死抵抗。
  一副实在抵抗不住的样子,宋瑾转头朝身后百姓道:“安国公府发现大量的金子,应该都是从金矿开采来的,本王若是死在这里,劳烦各位替本王将消息送出去啊。”
  这是在留遗言了?
  老百姓们看不下去了。
  若是暗杀也就罢了,现在安国公居然在府中闹出这么些人命的前提下,还要公然刺杀四皇子。
  并且,安国公居然真的私自开采金矿!
  这天底下,当真没有王法了吗?
  这天,当真都是贪官污吏们一手操纵吗?
  屁民们难道就一点人权都没有吗?
  就因为他们是老百姓,他们就活该被欺压被欺骗被无视吗?
  他们就活该吗!
  民愤再次被掀起。
  “大家伙,我们冲进去!就不信安国公府要赶尽杀绝,天子脚下,一点王法也没有了吗!谁给他的权利!”
  人群里忽然爆出一声吼。
  随着怒吼散开,一群人汹涌冲向安国公府的大门。
  大门一侧的小厮们……
  小腿肚子一抖,转头就跑。
  从未见过这种阵仗,就跟蝗虫入境似得。
  太可怕了。
  这群老百姓疯了吗?居然敢闯国公爷的宅子。
  可……
  他们也不敢拦啊,这样子,谁去拦,怕不是要被大头的那个壮汉给手撕了。
  小厮们拔脚狂奔,前去报信儿。
  当消息送达时,大皇子闻言一愣,嘴角跟着就是一颤。
  他被设计了。
  老百姓们眼睁睁看着他也进了安国公府。
  现在老四被追杀,他却还在安国公府里。
  那意味着什么,显而易见。
  他和安国公是一伙的。
  老四是皇子,安国公就算是再怎么,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对老四动手。
  那他,就成了指使安国公的人。
  他是安国公背后的依仗。
  真是一箭双雕的好计谋,将他和安国公捆绑到一起。
  那安国公私下开采金矿的事,他也要被……
  当真是符合话本子里女主的样子呢!
  心狠手辣,杀伐果决。
  心头怒火翻滚,大皇子目光阴冷下来。
  安国公吓得一个激灵,“大皇子殿下明鉴,给臣一万个胆子,臣也不敢当众刺杀四殿下啊,那可是陛下的血脉。”
  “但是现在,谁会信你?你的那些杀手,都疯了吗?”
  大皇子狠狠瞪了安国公一眼,脚尖点地,纵身飞起。
  他得去保护他的好四弟呢。
  然而,等到大皇子抵达门口时,安国公派来的那些黑衣人,已经全部倒下。
  所有人都是咽喉中刀,一刀毙命,无一例外。
  路詹气喘吁吁立在老四一侧,一副大战之后的疲惫和劫后余生。
  扫了一眼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大皇子眼底浮动着狐疑。
  安国公的杀手什么水平,他一清二楚。
  老四和路詹是功夫不低,可也绝不至于就能这样把安国公的人都杀了。
  每个人都是同样的位置被毙命。
  这简直太不正常了。
  压着心头的疑惑,大皇子飞过去。
  宋瑾立刻要躲开。
  然而大皇子已经身子一闪,立到她对面。
  紧紧贴在她对面。
  宋瑾心跳一闪,面上竭力挂出不悦的冷色,“皇兄这是做什么?亲自动手吗?”
  大皇子嘴边噙着笑,在她耳边低声道:“想要算计本王?四弟你还嫩着点呢,本王,可是来保护四弟你的呢,为了保护四弟你,本王不惜亲自为你挡刀。”
  宋瑾一双眼睛一扑闪。
  挡刀?
  转瞬就见大皇子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噗呲,刺入他自己个的左肩头。
  鲜血顿时渗出衣衫,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色淌下。
  宋瑾……
  惊愕的瞪大眼睛,“你有病吧!”
  大皇子嗤的一笑,“本王奋不顾身的来保护四弟,四弟似乎不领情呢,不过,不要紧,本王念及手足亲情就够了。”
  宋瑾……
  “我竟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本王喜欢让人开阔眼界。”
  说着,大皇子一把抓住宋瑾的胳膊,带着她朝安国公所在的位置飞去。
  宋瑾不会功夫,这个时候也没有必要控制兵器来助她飞行,虽然没有一箭双雕坑了大皇子,但是安国公刺杀皇子的罪名是落实了。
  而且,老百姓们都进来了。
  这就够了!
  那么多黄金,怎么能没有见证人呢!
  路詹眼见宋瑾被带走,只得也跟着离开。
  方才宋瑾控制兵器,那些黑衣杀手们怕是到死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是怎么死的。
  明明是刺向他们的剑,却在那眨眼一瞬间,剑锋刺向自己个的脖子。
  那一幕。
  血腥,震撼,又令人心头发憷。
  这位宋大小姐……
  在制造出这样一幕之后,居然还能坦然面对。
  莫说寻常女子,就是寻常男子,也办不到。
  一种强烈的预感在路詹心头弥漫。
  这位宋大小姐,绝非常人。
  也是。
  宋定忠都不是寻常人,宋大小姐怎么可能是寻常人呢。
  若是寻常人,也不会被女扮男装养了十六年。
  寻常人,谁能控制兵器,谁能闻金识银呢。
  寻常人,都是万喜那样的吧,没心没肺的吃,遇到危险抖得跟个鹌鹑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