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说谎

  元宝点头那一瞬,皇上只觉得血液都沸腾了。
  这皇位他怎么得来的,他最清楚。
  大燕朝开国以来,每一任皇帝跟前,都守护着属于他的天犬。
  传闻天犬通灵,非真龙不守护,非皇室不忠诚。
  一旦认主,绝不背叛。
  这只天犬,上先帝跟前那条天犬的孙子。
  已经隔了两代,他原想着,这条狗是认他的。
  可他登基十六年了……
  先帝跟前原本那条狗因着偷袭他,被他命影子护卫溺毙。
  当初为了溺毙那条狗,他生生折了十一个影子护卫。
  天犬的战斗力,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如此彪悍。
  那条狗死了之后,他养了那条狗才生下不过二十天的几条小狗。
  原想着自己养大的,总是要终于自己的。
  结果,那几条小狗,无一不是想要寻机咬死他。
  ……
  一想到这些,皇上心头就跟被万马奔腾踏过一样。
  现在这条狗,是第三代。
  虽然从来没想咬死他,但是却也不展露任何灵性。
  看上去,只是一条比普通狗更勇猛一点的……普通狗。
  饶是如此,不被狗惦记着咬死,皇上已经很知足了、
  为此他特意赏赐这狗一处宫殿。
  没想到,现在……
  盯着面前的大狗,皇上血脉喷张的道:“你是因为他对朕不恭,所以才对他出手?”
  元宝……
  做你的春秋大梦呢!
  我当然是因为他对我家主子不恭。
  元宝正要翻皇上白眼,忽的感受到来自身侧的宋瑾的气息。
  宋瑾跪在那里,虔诚的祈祷: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元宝……
  狗眼一翻,朝皇上点头。
  皇上激动地差点没站起来!
  被天犬承认了的皇帝,才是大燕朝真正的皇帝啊!
  十六年了!
  他终于证明了自己才是真龙天子!
  大皇子立在那里,只觉得自己话本子的数量,急需扩充了。
  这种场面,他一次都没有在话本子里看到过。
  那些写书的也太不行了!
  迟公公原想着,能让皇上替刘公公出口气,毕竟刘公公是他几个徒弟里最为得意的一个。
  可眼下……
  心头叹了口气,迟公公看向四皇子。
  宋瑾依旧是低眉顺眼,乖乖跪在那里。
  元宝大头在宋瑾肩膀处蹭了蹭,转而朝皇上摇摇尾巴,摇完,抬起爪子忽的朝已经瘫在一侧的刘公公一爪子拍去。
  刘公公吓得一声惊叫,“救命~”
  惊叫声尚未落下,身下已经一滩骚湿流出。
  大皇子……
  尿了!
  这个,话本子里倒是经常提及。
  可见过那种话本子没写到过的,再看这种已经看腻的场面,大皇子一点兴趣没有。
  刘公公御前失仪,又是在这样的场合下,皇上只一抬手,“拖下去,杖毙。”
  迟公公连迟疑都没有迟疑就执行了。
  宋瑾跪在那里,心头瑟瑟唏嘘。
  果然是,伴君如伴虎啊。
  一句杖毙,命就没了。
  太可怕了!
  老天爷啊,她什么时候才能和沈樾换回来啊!
  感受到身侧宋瑾的害怕,元宝大头又在宋瑾肩头蹭了蹭。
  皇上瞧着,心头有些……嫉妒。
  不过再看宋瑾的目光,便无之前那般嫌恶。
  毕竟这是天犬愿意亲近的人。
  “你起来说话。”
  宋瑾闻言,如蒙大赦,立刻瑟瑟起身,只是依旧不敢看皇上。
  “朕派你去余州查案,查的如何?”
  安国公一案,着实令他头疼。
  他留着安国公还有用,绝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就让安国公的儿子锒铛入狱。
  可那商铺的儿子,被京兆尹的衙役打死,而京兆尹又是受安国公的指使。
  这种案子,不论如何办,都是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
  所以他就丢给这个老四了。
  只有老四,配办这种案子。
  皇上斜依在椅背上,话是对老四说,目光却看着天犬。
  宋瑾按照沈樾教给她的礼仪,乖乖的一抱拳,“启禀父皇,安国公府三少爷强占商铺,指使京兆尹仗杀商铺原主一案,儿臣已经查出眉目,这案子的几个目击证人也来了京都,愿意指证。”
  皇上心头不悦的撇撇嘴。
  他把案子交给老四,为的就是老四办案,安国公府能从中阻拦,切断老四所有的线索,让此案无法查下去。
  现在,老四居然找到了证人。
  安国公那个老废物!
  “哦?你倒是利索。”
  宋瑾听着这话音,似乎很不高兴啊。
  难道皇上不想安国公被查?
  这怎么行,不光沈樾要办安国公,就是她爹也打算办安国公呢。
  吸一口气,宋瑾继续道:“儿臣此行,不光找到了安国公府三少爷强霸商铺的罪证,就连前几日京都发生的一起命案,儿臣也找到一些线索,与安国公府三少爷有关。”
  皇上眉梢微动,“哦?”
  “前几日在京都一茶楼,安国公府三少爷为了一个小倌倌打死了人,为了脱罪,安国公让一位名叫钱臻的学子替三少爷顶罪,此刻人就关押在刑部大牢,而这钱臻的爹和安国公有些旧情份,昨日进京求安国公帮忙,不料被安国公杀了。”
  皇上听着,大吃一惊。
  他倒是不意外安国公的心狠手辣。
  只是,这些事,这个废物儿子怎么知道的。
  皇上吃惊,大皇子却是不吃惊。
  毕竟昨日夜里,路詹带走钱来尸体的时候,他的人也在附近。
  只是他的人跟踪路詹却跟丢了。
  这让他很是恼火。
  若是没有跟丢,说不定可以找到那位姑娘。
  “这事,你如何知道?”皇上换了个姿势坐着,问道。
  宋瑾就道:“儿臣不知,是天犬在安国公府宅院墙根下,闻到了味道,那尸体,还是天犬从安国公府中偷出。”
  皇上匪夷所思看向天犬。
  心里生出一句:靠!
  不过,若不是天犬所为,难道会是他这个废物儿子。
  很显然,当然是天犬了。
  大皇子眼底漫着笑意,看四皇子。
  倒是说瞎话一点不带含糊呢!
  还天犬所为,真是……
  这狗什么锅都背!
  “安国公命人毒杀钱臻的父亲,天犬将人偷出,儿臣立刻为他请了大夫,好在那人命不该绝,被救了过来。”
  大皇子……
  所以,那位姑娘的技能,是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