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野狼之死

  图特兰的南方三省地处低纬接近赤道,即便在冬季里也并不算太寒冷,人们只要在里面加一件毛衣,然后在外面穿一件稍厚的外套便足矣,羽绒这种东西,也只有在冬季里最寒冷的那一两个礼拜才会用得上。
  午休时分,下班的人纷纷从楼里走了出来,原本安静的街道一下子热闹了起来,人来人往在到处觅食,偶然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小孩子,他们背着书包,发出嬉笑打闹的声音。
  恭冰倚在窗边,感受着在冬季里也是难得一见的午后阳光。
  前几天晚上,不单单是他,连父亲肖恩都有些大意,自家竟然被人前后脚摸进去了两回,准确点的说,应该是他的卧室被人光顾了两回才对。
  首先出现的那波人是小刀帮的二当家博金斯和三当家单眼。
  如今已经弄明白的事情是,小刀帮的老大白头被小帽子干掉之后,后者假冒白头的身份,利用电话以对方的名义给博金斯和单眼两人下达命令,要求他俩对恭冰进行跟踪和监视。
  这也是恭冰之前好几天心神不宁,感觉自己被监视的原因。
  在搜身的时候,恭冰不单单在博金斯的身上搜出了一小瓶绿色液体,连在白头那边也找到一瓶一模一样的,虽然不知道这瓶液体的名称和成分,但恭冰在街上随便找来一条野狗试了试后,便知道这是一瓶不折不扣的毒药,因为野狗在尝了液体之后,不到几秒便口吐鲜血到底而亡了。
  显而易见,小帽子的任务目的就是自己,勿论生死。
  第二波闯进家里的只有一个人,已经被母亲瑞丝当场击毙,尸体则被后来的警察带走。
  据肖恩后来打听到的消息得知,经过警方的辨认调查,死者是绿镇里的一名窃贼,以闯空门、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为业,专门挑那些生活尚算富裕,但又怕惹麻烦的中产家庭下手。
  这家伙‘业务’能力不俗,失手不多,所以在道上也有一些名声。
  对方本身是个孤儿,并没什么家人,到了三十多岁仍旧孑然一身,习惯独来独往的他,有限的几位朋友也大多是酒肉关系,除此之外,剩下就只有一些因‘业务’而有打交道的熟人罢了。
  经过一番调查之后,警方最后作出的结论就是对方入室行窃罢了。
  但恭冰却并不这么认为,如果这只是一起单纯的入室行窃的话,开始的时候,这名窃贼应该挑选容易进入的客厅才对,而不是直奔自己在二楼的卧室,何况对方是名入室行窃的专业人事,行动之前肯定会进行一番踩点观察,摸清别墅里面房间的分布,提前计划好行动。
  以金钱为目的的话,作为儿子的房间显然不是什么好的目标。
  和以杀人为目的的第一波人不同,这名窃贼身上除了开锁的工具和若干迷魂药以外,就只有一把防身用的匕首罢了,他直奔自己的卧室,明显只是为了寻找某样东西。
  自己有什么东西遭人惦记?
  这家伙想找些什么?
  这家伙背后又是谁?
  香烟在嘴巴前缓缓燃烧,弥漫飘散的烟雾,在阳光中如同飞舞的尘埃,如同恭冰飘散的思绪。
  想了想,恭冰朝厨房方向望了望,米兰达和菲亚丝两人仍旧在忙着,于是他绕过客厅的沙发椅,推开走到了阳台上。
  关上门后,恭冰掏出手机拨了出去。
  “老巴顿,是我。”电话一接通,恭冰便开口说道。
  “哦,加百利?我本来还准备给你打个电话,想不到你先打了过来。”老巴顿的声音从话筒中传来。
  “什么事?”
  “你之前让我采购的药材已经到位了,每样都按你要求数量备好。”
  “真是个好消息,那你把药材给我送到北区那边去吧,地址你知道的,让他们尽快将东西弄出来。”
  “没问题。”
  老巴顿的声音不咸不淡,背后还有一阵阵碰杯的声音,和喧嚣吵闹的声音,看起来酒吧白天的生意也不错。
  “对了,记得跟对方说,速度要快,完成的话第一时间告诉我。”恭冰补充了一句。
  “我想要不了多少时间,到时我会通知你的,至于花费”
  “花费多少不用告诉我了,就按之前说的那样,上次给你的那批东西,出手之后你直接从里面扣除,你自己那份酬劳一样。”
  “好的,我明白了。”听到恭冰的话,老巴顿原本一直平稳无波的声音,似乎多了一丝不同。
  “至于那批东西的事情,已经搞定了八成,珠宝首饰和黄金这些东西比较容易出手,都已经卖了出去,你那部分钱我待会给你打过去,最后剩下的几幅画来源有问题,都是赃物不太好出手,可能需要点时间。”
  喜欢收藏名画的人都不差钱,所以更不会为了省那么一点钱而买那些来路不明,没有证明的画。
  而不介意画作来路的人,却往往对价钱比较敏感,愿意为之付出的金钱相对较少。
  所以,对于老巴顿的难处,他也能理解。
  “价钱不是问题,只要有人肯收,低一点我也无所谓,不过卖得越贵你赚得就越多,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到这里,老巴顿便要挂断电话,但恭冰还有问题需要问他。
  “等等,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
  “野狼现在怎么样了。”
  因为他自己的缘故,遍体鳞伤的野狼当天晚上就被警察给带走,在一屋子的证物面前,这家伙不被枪决也得判个几十年,绝无翻身出来的可能,因此自那天晚上过后,恭冰便没有再留意过他。
  “野狼?”老巴顿停顿了一下,似乎思考了一下:“那家伙死了,大概就在被抓进去的第三天吧,死在了牢里面。”
  “野狼死了?”听到老巴顿的话,恭冰感到有些意外,不由自主声音大了一点。
  叩叩,似乎看到自己表情有异,从厨房出来的菲亚丝敲了敲阳台门。
  “野狼是怎么死的?”恭冰对菲亚丝笑了笑,然后对她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什么问题。
  “被毒死的,毒下在了饭菜中,然后被送到了牢里,送到了野狼的面前。”
  “知道谁做的吗?别告诉我是警察做的。”
  “谁知道呢?反正到目前为止也没查出来是谁动的手,如果一直查无结果,可就得有不少人得背锅了。”老巴顿语气轻松,甚至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
  看起来老巴顿对警察的印象不怎样。
  不过恭冰转念一想,也觉得这样非常正常,像老巴顿这样的人,能和警察关系好才怪了。
  自古以来,兵与贼都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立面,顶多顶多是同流合污的关系,断不会有和睦一家亲的情况出现。
  对于野狼的死,老巴顿知道得也不多,所以恭冰再问不出更多东西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野狼死了?而在他死后的第二天晚上,自己家就被人摸了进去。
  排除掉第一波属于小帽子、小刀帮的人以外,那后来的那个窃贼是否和野狼的死有关系呢?
  恭冰从口袋掏出烟盒,抽出一根放在嘴里重新点上。
  不不不,恭冰暗自摇头否决掉。
  应该说,那个窃贼背后的人和野狼的死有关系才对。
  为野狼报仇?应该不是那么简单。
  联想到那个窃贼在他卧室里来回翻找的行为,看来他背后的人是想要从他身上找到什么东西。
  那样东西究竟是什么?
  这个背后之人又是何方神圣呢?
  想到这里,恭冰眼睛眯了眯,心里已经有了些眉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