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优先股
但是在奥地利生产电灯就是另一回事了。电灯在科学原理上几乎毫无难度,任何了解一点有关电的常识的人便都能理解电灯发光的原理。但是,电灯在技术上却非常的有难度。它完美的符合了难以山寨的两个要求:第一,工艺难度高;第二,材料特殊。
电灯的制造中,一个重要的技术要求就是抽空空气,抽气的效率,直接决定了电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而在这方面,谁都没有法国人的技术积累深厚。在公开电灯之前,“波拿巴通用电气”就已经注册了一大堆的关于抽气技术的专利了。其实,这些技术本身虽然有一些难度,但也不是真的难倒了别人做不出来的地步,但是有这些专利,拿破仑的法国又有让任何侵犯法国的专利权的商品,都无法在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合法销售的能力,于是这些专利就成了阻挡其他人进入这一领域的一堵高墙。
当然,抽真空的手段还有很多种,但是常用的,最便宜,最容易实现的几种,却都被“波拿巴通用电气”申请专利了,于是任何外国厂家,想要绕过这些专利,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第二个麻烦就是材料特殊。其实任何一个人,只要买一个灯泡回去,在地上吧嗒一声,摔碎掉,然后将灯丝拿出来,就能看出,这灯丝是碳的。但问题是,这是什么东西碳化出来的,大家却都不知道,最多只能知道它应该是某种植物碳化出来的。而要在各种植物中将合适的植物找出来,也是要花费大力气的。
而如果和奥地利人合作生产电灯,即使奥地利人的电灯真的只在指定地区出售,一些相关的技术秘密也还是很容易会被泄露出去的。因此,在经过细细的思考之后,拿破仑让人通知梅特涅,法国对于和奥地利的经济合作“不持特别的看法”。
所谓的“不持特别看法”,也就是说,你可以去和人家谈,最后谈成什么样,我不管。和很有些像后世的尼哄国的“后面的事情我们就不知道了”。其实就是:弄成了,我是要分一份的,没弄好,这个锅不是我的,和我不相关。
梅特涅一听就明白,这个事情有的可谈,但是法国人肯定有其他要求。不过,只要有的可谈,那就肯定能谈出某种结果,而只要谈出了某种结果,那就有他的一份功劳,也就会有对他的一份回报。
这些年来,驻法国的外交官,还有法国驻外国的外交官,都涨价了。虽然各国驻法国的大使和领事之类的官职,还是要考虑一下诸如忠诚、能力之类的其他的东西的,但是大使馆和领事馆中其他的职务,那就真的普遍的是价高者得的。因为当然这些职务,很容易就能和法国人拉上生意上的关系,然后顺手发一笔财。
手下都能这样发财,作为主官的大使或者领事自然也不是尸位素餐。再说了,增进两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本来就是大使和领事的重要职责之一。
于是一个叫做弗朗索瓦的人,拿着有梅特涅签名的介绍信,找到“波拿巴通用电气”,开始和他们谈起了购买工厂的事情。
“弗朗索瓦”这个名字可能是化名,但是梅特涅签名的信件却不是假的,更重要的是,博旺银行开出来的的存单不是假的。在那张存单上,一百万法郎的资金清清楚楚的在那里。
于是双方就合作赚钱的事情,进行了坦率的讨论。并很快就在大多数问题上达成了基本的一致,只剩下最后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和电灯厂配套的灯丝厂的问题。
法国人坚持认为,以奥地利人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本不可能管理好一家灯丝厂,而且奥地利的灯丝厂可能会成为最为至关紧要的一些商业技术秘密被泄露出去的漏洞,所以,法国人提议,灯丝由法国生产,然后运到奥地利组装,然后再由奥地利人在规定的区域销售。
但是弗朗索瓦则认为,这样做只会白白地增加成本。况且法国人的技术机密,受到了专利的保护,所以担心技术流失,是站不住脚的。
代表“波拿巴通用电气”的路易·波拿巴则表示,灯丝的运输成本并不高,至于专利保护,在欧洲大陆上虽然已经普遍有了较为完善的专利保护,但是在一些其他的更边远的地区,专利保护还很不完善,甚至是根本就近似于没有,比如说在俄罗斯,虽然俄罗斯刚刚制定了专利法,但是他们的执行情况怎么样还很难说。至于土耳其,那更是没个谱。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防着英国人。
“英国人是欧洲最早拥有《专利法》的国家,所以没有人比英国人更懂得怎么样钻《专利法》的空子了。别的不说,在英国人的那些殖民地,他们完全可以有办法绕开《专利法》。
比如在印度,我们都知道,大部分的印度实际上已经落入到了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的控制之下。但是至少名义上,这些地方还是有印度王公的不是?英国人完全可以以这些印度人的名义建立非法的工厂,生产非法的产品,然后不仅仅在印度售卖,甚至,通过走私在欧洲出售。甚至于,他们只需要有印度人担着这个名义,直接将工厂放在英国,我们都没什么办法,因为干这事的是印度人,不是英国人!
理论上,我们只能对印度的某个土邦的其他商品采取报复措施。活见鬼,我们和印度本来就没多少往来,有个什么报复手段?所以,对技术流失带来的风险但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此,至少暂时,灯丝的生产不能在奥地利。
事实上,即使在法国,我们虽然有好几个灯泡厂,但是生产灯丝的工厂也只有一个。况且,为了一家产量有限的灯泡厂,专门建造一个灯丝厂,从经济上来说,也并不合算。”
后面的这个理由其实更有说服力一些。毕竟,奥地利人操作这件事情,归根到底,也还是为了赚钱嘛。更何况,路易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反建议。
“另外,弗朗索瓦先生。”路易道,“我们还有另一个建议,您知道,现在电灯的需求量很大,很赚钱,所以,我们自然要扩大产量,嗯,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建立更多的电灯厂,以及更多的灯丝厂。我们欢迎任何愿意和我们做朋友的人一起来赚钱。弗里茨先生,如果你们对灯丝厂感兴趣,我建议你们可以投资我们的灯丝厂和电灯厂,不知道您有兴趣没有。”
如果仅仅只是建起一座电灯厂,在巴尔干一带赚钱,虽然能赚一些钱,但是总数还是相当有限的。但是如果能入股“波拿巴通用电气”,那简直就是在捡钱呀。所以弗朗索瓦一听到这个建议,顿时眼睛都放出光来了。
和拿破仑以及约瑟夫预想的一样,这位弗朗索瓦其实是奥地利高层的一个代表,他这次来,身后其实是有一帮子的奥地利贵族的。
当初法国刚刚和奥地利等国家达成和平的时候,奥地利其实还是很有些想要“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以图报复”的意思的。但是过了这两年,却发现法国发展得越发的好了,至少目前,是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要完蛋的迹象。而奥地利和法国在国力上的差距也明显的越来越大了。如果说当年,奥地利虽然打不过法国,但如果拼命,也能让法国出一身血。但是如今,如果双方再次发生战争,就算是卡尔大公,也觉得难以和法国对抗,甚至觉得,就算拼命,如今最多也就能溅法国人一身的血了。
面对这样危险的局面,如今在奥地利上层,开始有了两条路线的争论,以卡尔大公为首的一些人希望能和法国一样,发展工业,富国强兵;而另一边,则是皇帝弗里茨二世。皇帝陛下对任何改变都非常谨慎,他一方面非常担心,工商业的发展会让平民的力量过分强大,从而破坏了帝国内部脆弱的平衡,导致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另一方面他也很清楚,如今的局面已经到了不能不改的时候了,如果继续故步自封,那么帝国的崩溃也几乎是必然的。
所以,皇帝陛下知道,自己不能不变革,但是也不能走得太快了。走慢了,说不定就要完蛋;但是走快了,估计也是要完蛋。据说因为担心会有一个和自己的姑姑和姑父一样的结果,皇帝陛下担忧得夜不能寐,人都瘦了不少。
据说后来是梅特涅向皇帝陛下提出了一个建议,建议皇帝陛下将自己的利益和法国的利益捆绑起来,这样借助于法国的力量,应该能更容易地进行社会改革。甚至即使不能得到法国人的多少支持,但只要法国人不有意地在奥地利国内搞输出革命,不捣乱,奥地利的局面也会安稳得多。
如今,法国人同意了帮助奥地利建造发电厂,建造电灯厂,这显然符合了卡尔大公他们“富国强兵”的主张,至少是符合了“富国”的主张;而路易·波拿巴提出的,邀请奥地利人加盟“波拿巴通用电气”的建议,也符合皇帝陛下的,希望将奥地利上层,尤其是奥地利皇室的利益和法国捆绑起来的想法。
虽然法国如今是共和国,但作为第一执政的拿破仑,手中的权力,绝对是超过了大多数的君主国的君王,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不亚于当年的“朕即国家”的太阳王了。而另一方面,拿破仑的家族,如今在法国的影响力同样大得惊人,完全就不亚于当年的波旁家族。如果不是拿破仑毕竟只是第一执政,不是可以传之子孙的国王,那皇帝陛下只怕都要打起和拿破仑联姻的打算了。反正和亲什么的,不正是奥地利的传统艺能吗?
总之,在弗朗索瓦看来,这种处理方式,完全就是让国内的两个派别的希望都得到了一定的满足,简直是太完美了。于是他便赶紧追问起关于投资“波拿巴通用电气”的消息。
“啊,弗朗索瓦先生,您也许不清楚,‘波拿巴通用电气’本身就是一家有很多投资人的企业,波拿巴家族在整个企业中的持股数量,其实是不到百分之五十的。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完全控股权。这也意味着,任何大规模的扩股,都必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过,您也知道,我们不能让整个企业的股权分布发生太大的变化。所以,正常的来说,即使召开股东大会,在现在的局面下,我们能够让出的股份,也不可能太大。”
这个说法就让弗朗索瓦颇有些失望了,不过多少能入股一点,那也是好的呀。于是他赶紧问道:“那么,我们最多能得到多少股权呢?”
路易听了,便道:“弗朗索瓦先生,您知道,如今‘波拿巴通用电气’肯定会赚大钱,这是所有的人都知道的。这也使得我们公司在融资上非常方便,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在任何一家银行,以明显地低于市场利率的利率,想借多少钱就借多少钱。在这种情况下,我估计股东大会也不会同意让出多少普通的股份给你们。我个人的看法是,估计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不会超过百分之五”这个估计让弗朗索瓦很有点失望,他知道,投资于“波拿巴通用电气”,除了政治上的意义,经济上也肯定能赚到很多钱。但是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的份额,实在是让人吃不饱。
“波拿巴先生,更多的资金,能更快地扩展生意,赚到更多的钱,为什么要限制得这样紧呢?”弗朗索瓦微微地皱起眉头问道。
“因为股份的变化,会带来公司内部的权力格局的变化,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的发展。而公司如今的发展,非常的顺利,所以大多数的股东自然都不愿意让公司的权力格局发生太大的变化。因此,股东们自然是更愿意采用贷款的方式来获得扩张的资金,而不是引入更多的合伙人。我想,这也是非常自然的,很容易理解的事情,您说对不对?”路易解释道,“不过,也许我们还能通过另一种方式合作呢。”
“您说的另一种方式,指的是什么?”弗朗索瓦赶紧问道。
“啊,弗朗索瓦先生,您听说过优先股吗?”路易问道。
弗朗索瓦迷惑不解地摇了摇头。
所谓“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除了涉及优先股股东利益的事情之外的事务,通常无表决权。优先股股东也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
这种“优先股”其实是英国人在十六世纪发明的,但是因为当时市场不规范,加上商业也不够发达,优先股的优势并没有太体现出来,反而带来了不少的管理上的麻烦,所以,这种做法并没有被广泛的使用,甚至于几乎被人遗忘了。在原本的历史上,一直要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一家英国公司在开发运河的时候,遇到了资金困难,想找银行借钱,利息又太高,想要发行普通股无法吸引新的投资者参加,于是就又把几百年前的“优先股”再次发明了出来,结果大获成功。于是这种古老的“金融创新”便开始被广泛运用。
不过在路易对弗朗索瓦说出“优先股”的时候,距离“优先股”的第一次不太成功的尝试已经过了好几百年了,如果不是专门研究这方面的知识的人,的确是不太可能知道这个词的意思的,所以弗朗索瓦不知道这个词也是非常正常的。
于是路易便将“优先股”的概念大致上和弗朗索瓦讲了讲,然后对他说:“我想,您愿意投资我们公司,最根本的还是为了赚钱。在赚钱上,‘优先股’和普通股并没有太多的区别,甚至在分红上,还有一定的优惠。而我想,您对于我们公司如今的运营状况,以及发展的前景也应该比较满意的,应该并不想要改变我们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思路。所以,这种优先股,应该是非常适合我们双方的需要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