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属于她的奇遇(3)

  剑一出鞘,就是一道寒芒闪过。
  其后,才是阵阵凤鸣之音。
  亮!很亮!刺得陈婉蓉眯上了眼。
  她没想别的,唯一的念头就是这把古剑,绝对不是凡物!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呈亮如雪。
  这得值多少钱啊!
  陈婉蓉兴奋了,这别说一百万,一个亿都不是没有可能!
  她又再打量起来。
  这把剑,大约有一米三长,不过剑刃就有一米一。
  剑身之上,铭刻着繁体古文,陈婉蓉认得这些字,却没心情研究。
  她手持青锋,装模作样的耍了两个把式。
  无奈腕力不够,只能作罢。
  其实她不是自娱自乐的人,她现如今,只能不断找些乐子。
  回鞘。
  铮!
  剑鸣在这洞穴之中,引起了某种共鸣。
  突然她对这把古剑爱不释手了。
  无奈,太重。
  她瞥了一眼,仍旧斜躺在石床的骷髅。
  放下古剑,又是叩拜起来。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小女子只是想借你的石床一用女侠,麻烦你让一让。”
  说完,她起身走前,笨手笨脚地尝试搬动这具骷髅。
  没有她想象中的怪味,比如陈年死物的腐臭,而是带着点别异香味。
  她把干尸搬下,搬到距离石床不远的一个角落之中。
  又拜了几下。
  “保佑保佑”
  走回石床之前,坐下,躺下。
  陈婉蓉发出一声舒适的呻~吟。
  这两天她都躺在岩石组成的地面上。
  虽然石床也是石头,但是地面不平整,这石床平整得就像精雕细琢过。
  等等。
  陈婉蓉一愣,继而摸了摸,就爬了起来。
  一看,原来是石床上,雕着满满的符文小字。
  “咦,这是长河剑歌?什么东西?”
  心存疑问之下,陈婉蓉由头到尾,仔细端详了一遍。
  原本她以为,这会记录怎么出去,或者是干尸死前的日记之类,想不到是一首似歌非歌的诗词。
  好像,还与古剑上铭刻的繁体古文,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她又抽出古剑,比对了一下两者,确实是这样没错。
  而且
  而且
  似乎,还是古时候,侠客的武功秘籍?口诀?
  陈婉蓉有些哭笑不得。
  她不相信这个。
  不过,这古文写得很美,她不由得入了神,轻轻默诵,感觉很舒服。
  整个人好像都得到了升华。
  这不是错觉。
  一首写得好的诗词,的确能够赋予人莫名的享受,与细腻情感。
  反正,陈婉蓉也没什么事可干,说白了,闲着也是闲着。
  “写得真好”
  陈婉蓉心满意足地叹口气。
  以前,她倒是没有察觉,自己还有诗词歌赋的天分。
  要是早点发现,说不准会成为某某著名女诗人也不一定。
  她躺在石床,回想着那篇古文,渐渐地,又睡了过去。
  醒来。
  一睁开眼,估计是下午。
  石洞顶部的裂缝,还透下微弱的光线。
  她一坐起身,顿时就尖叫一声。
  摆在一旁的干尸,把她给吓着了。
  一个普通人,猛地一下看到这种骇人景象,十有八~九会被吓尿。
  人之常情。
  陈婉蓉轻拍胸口,平复着大起大落的心绪。
  她的胆量,是真的不大!
  接着,她望向骷髅,开始为难起来,眼里也闪过几番纠结。
  过了半响,她慢慢吞吞地走到骷髅面前。
  “女侠我想,你在这洞里也呆了很久,不如,我带你出去看看?我保证你一出去,就再也不想回来了。”
  “既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那么我们走吧。”
  陈婉蓉弯腰。
  原本她是准备背着,可是她一想到,背着一具干尸,实在是太过渗人。
  马上,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伸出手,抓住一把干尸未曾风化的头发,壮着胆子,转身就往洞外走去。
  这早已风化的骷髅,在凸凹不平的岩层上不断碰撞,摩擦,发出怪异的咯咯异响。
  陈婉蓉汗毛直竖,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陈婉蓉不断念叨着,以其寻找更多一些的心理安慰。
  突然却是感到手中一松。
  干尸的长发,居然被她扯掉了!
  她吓得双膝一软,差点跪下,“女侠,我不是故意的,你有怪莫怪,保佑保佑”
  一看骷髅没有动静,陈婉蓉的胆子又大了不少。
  她抓住骷髅的一只枯手,继续往洞外拖去。
  最后,她出到了洞外,峭壁上大裂缝的边缘之处。
  陈婉蓉大口地喘着气,这一番周折,可把她给累得够呛。
  “女侠,你看,这外面的景色,多美!”
  此时,日落西山。
  悬崖的远处那头,正是大雪山。
  陈婉蓉当然没忘记,此刻的陆羽,和索朗一家,也是在那头。
  只是,太远。
  擦了擦汗,陈婉蓉又爬近干尸。
  只要她轻轻靠几下,这干尸就会从高处摔落。
  也就永远的,离开这个不知困了它多少年月的洞穴。
  裂缝太窄,不足以蹲起,她爬着靠近。
  当她的双手,接触到干尸之时,陈婉蓉猛地一愣,呆住了。
  她看见骷髅干瘪破损的腹部,似是有光亮透出。
  她马上想到,古时的人,似乎有一种死法,那就是吞金自杀。
  吞金
  陈婉蓉不禁吞了口口水。
  好吧,虽然悬崖之上,那辆越野里,有她的一百万现金。
  尽管那一百万现金,相比于这干尸吞下去的黄金,价值更大。
  尽管,就算在这种环境下,黄金对她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陈婉蓉对于黄金的热爱。
  再怎么说,她是个女人。
  女人,就爱亮闪闪的,会发光的金子。
  她只是轻轻踌躇一下,就着手剥开着干瘪的腹部。
  伸手进去,从里面掏出一颗鸡蛋大小,金黄色的圆形物事。
  掂量着还挺沉!
  一经夕阳照射,竟然慢慢地散发氤氲之气。
  捧在手心,凉凉的,暖暖的,按理说这两种不同触感,不可能是同一样物事发出。
  但这给陈婉蓉的感觉,还真是这样没错。
  “天这是夜明珠?不对不会是宝石吧!”
  陈婉蓉震惊地瞪大了双眸。
  要是真的,这可是比黄金更值钱!
  她连忙收好,放入裤袋,然后两三下的,就把干尸推下了悬崖。
  她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像是怕人得知,她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接着,爬入了洞穴。
  至此,这个洞穴,算是彻底属于她一个人的了。
  洞穴里的光线,更暗了一些。
  只好走回小水潭旁,席地而坐,掏出那颗金灿灿的蛋,打量起来。
  她认为这是一颗宝石。
  不过
  一个荒诞的念头,从她的心底缓缓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