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侮辱诽谤
我和李健用力互相击了一下掌,然后说道:“成功!”
李健启动汽车,说道:“走,我们再去买点东西,回宿舍继续喝酒庆祝。”
我摸了摸鼻子,说道:“我,我有点不舒服,还是不喝了吧。而且我爷爷叫我今天要回家给我喝点中药。”
李健这个时候才想起来我早上还发烧,于是一脸尴尬地说道:“额,不是兄弟不关心你啊,现在才想起来,主要是学业和公务都繁忙嘛,你今天去医院检查,医生怎么说?”
我说道:“就是开始只有一点小感冒,喝酒和吃了热气的东西发了,现在没事,手也恢复得很好,过几天就可以拆掉绷带,不过夹板还要戴着。”
李健打开左转向灯,说道:“那就好,等下我送你回家吧。”
我摇头说道:“不顺路。”
李健说道:“我也回家过夜就顺路了。”
我说道:“那也行,麻烦兄弟了。”
李健说道:“呸!跟我说这些。”
这个时候,一名穿着蓝色马甲的停车收费员被转向灯引了过来,李健摇下车窗给对方三块钱之后,调转车头,朝着锦绣花园的方向驶去,而在离开前,我往北二里巷子里看去,远远看到小鹏和他的三个小兄弟已经被各自戴上了一副亮铮铮的手铐,和几个浓妆艳抹的女子被勒令蹲成一排。
在路上,我再次打了一个电话给谢玲,说道:“师傅,进展顺利,接下来该怎么做?”
谢玲在电话那头说道:“就他们会买热搜,我们就不会吗?刚才唐瑜嫣来我这里和我聊了一会儿,她同意再出两万块钱,用来在网上买热搜,我们弄死这帮臭不要脸的。”
我说道:“对方用这个办法是违法的吧,而我们也用,会不会”
谢玲说道:“这个侮辱和诽谤呢,后者的前提是捏造事实!我们不用侮辱对方,只用摆事实讲道理就行,至于诽谤,我们更够不上,而且他们也太嫩了点,找了本地的新媒体,我老妈的公司平时可是和央媒有合作的,我们先爆料给央媒,只要央媒定性了,我们再转发以及买热搜,根本就不用像他们那样用下三滥的语言和方式添油加醋,我们这样不就不会触碰到红线啦。”
我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今晚你叫来的记者,是央媒的?”
谢玲说道:“嘿嘿,你以为,你师傅的能量可大着呢!”
在白天吃完午饭后,我按照谢玲的短信要求,回到她的病房,将数码相机内存卡内的东西拷贝到她的笔记本电脑中,所以我说道:“那就是接下来的事情,交给你来处理就好了?”
谢玲说道:“是的,你们就给我等好消息吧,啊哈哈哈哈哈!”
接下来的几天,好消息不断传来。
先是小鹏四个小瓢虫被抓的新闻,竟然直接上了央媒新闻,标题是《某地XX乱象丛生,中学生竟然参与》。
接着还以媒体的名义播放了小鹏等人在厕所的对话和打了马赛克的视频,就是我录的那些。
然后其它“有心”的大媒体“发现”小鹏就是周医生自杀案的当事人之一,于是开始跟踪报道,舆论开始反转。
接着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周医生自杀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最终以涉嫌侮辱和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小鹏的姑姑、姘头、父母提请检察院逮捕并获得批准。
至于小鹏是什么结局,我们也懒得深究,这辈子肯定是毁了,当然也是他自找的。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所以一般情况下,侮辱和诽谤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可能将对方绳之以法。
而这个周医生自杀案,跟之前某地快递点人员拍摄视频,捏造某客户是小三的事实在网上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一样,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因此主动进行刑事侦查,以国家公权力的名义介入进来。即前述法条中的“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天下午,我正参加学院组织的期末英语考试,在快交卷的时候,裤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
当时我正烦躁着呢,因为有几个单词我想破头也回忆不起来怎么写,于是把手伸到裤兜按下挂断健。
可是接着又打来,我按掉,又打来,直到我的手机被监考老师收走
考试结束,从考场领了手机领了骂再出来之后,我气鼓鼓地打开手机,发现未接电话都是唐瑜嫣打来的,于是回拨了回去。
电话接通之后,唐瑜嫣在那头埋怨道:“哎哟,韦大律师这么忙,连小女子的电话都不接了啊。”
我苦笑着说道:“我的大姐唉,我刚才在考试呢,还因为挂掉你的电话被监考老师抓了。”
唐瑜嫣说道:“这样啊,你现在在哪?”
我说道:“在法学院啊。”
唐瑜嫣说道:“你在那等着,我现在在你们学校校门外,我们一起吃个晚饭。”
我看了一眼在边上等着的李健他们三人,说道:“单独还是跟他们?”
唐瑜嫣说道:“单独,我有事找你聊。”
挂掉唐瑜嫣电话之后,我对李健他们说道:“那个,唐瑜嫣找我有点事,你们先走吧。”
李健一个箭步靠近我并搂住我的肩膀,说道:“我早就看出你俩有猫腻,说,你和唐护士是不是互相有意思?甚至已经勾搭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