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三颗炸弹
与之前的神秘怪物的眼球不同,这次对方散发的光束,李太白能够清晰的从其中感受到,一股荒芜死寂的气息。
“怪不得之前进入秘境,会另我有一阵心悸的感觉,原来这感觉的来源就是神秘眼球。”
李太白也想明白一切,可紧接着一阵撕裂灵魂办痛苦传来。
仙人打斗凡人遭殃。
残剑与眼球碰撞造成的余波,令李太白整个紫府摇摇晃晃,惊呼崩溃,疼的李太白趴在地上,痛不欲生。
眼球发现这点后,刻意使用大范围的攻击,让紫府摇摇欲坠
残剑散发出道道凌厉剑芒笼罩在四周,加固紫府不被能量余波崩塌。
可因为残剑的分心,本就不敌眼球,如今更是需要分神护紫府,很快就败下阵来。
眼球化作之前魔王的摸样,大笑道:“天剑,真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护着小蛇,真是活该你去死。”
仙风道骨,童颜鹤发的天剑微微摇头:“你们这群天生就知道杀戮嗜血的魔头永远不会知道,如果一个人灭你全家,毁你亲手创下的道统,那种仇深似海的滋味是如何。
你也永远不会知道,道统的延续对于剑修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我不知道又如何?我只知道,凭借我现在残魂的摸样虽杀不死你,但却能把你镇压。
只用这小蛇的资质身体,相信很快我便能重返巅峰,到时候我再拿你这老匹夫的神魂点了天灯,让你日日夜夜受尽魔火焚身之苦。”
魔王甩手一掌击中天剑的身体,天剑整个人瞬间被击散。
天剑再次凝聚成人形的时候,身体已经变得极度虚弱,呈半透明状态。
“天剑,你给老匹夫总说与我仇深似海,可你困了我几千年,我对你的恨更大!”
魔王狂笑一声,连连挥掌将天剑残魂打散重聚,再次打散。
直到最后天剑残魂已经临近透明才作罢,魔王把目光看向李太白。
“小家伙,按照你的修炼速度,再给你一两年的时间,凭借我现在的摸样还真对付不了你,可现在你就是我砧板上的鱼肉,任我宰割!”
魔王挥爪朝向李太白抓去:“所以小家伙,你就不要抵抗,乖乖被我吞噬掉,这样资质血脉绝佳的躯体,你不配拥有!”
李太白轻轻笑了笑:“的确我现在神魂的力量不如你,但你真以为吃定我了?”
随着李太白话落,阵阵海浪之声,夹杂着浓郁的血腥味传来。
只见,整个紫府瞬间成为一片鲜血的海洋异象。
一只颜色赤红,身上遍布符文的大蚂蟥从血海中飞出,重重撞在魔王的胸口。
魔王身形四散,再次凝聚,神魂以比之前淡了许多,表情凝重的看向大蚂蟥。
“血海老祖!”
宛如透明的天剑,不禁仰头大笑:“魔王啊魔王,还记得我刚刚的话吗?任何一个应运而生的气运之子都不是那么好杀的。
任凭你机关算尽,最后还是落得一场空,虽然你与我一样,都是达到省道至上的强上,可血海老祖成名之时,我们老祖宗还都是小娃娃,你比得过吗?”
“老匹夫你笑什么笑,就算今日我被血海老祖杀死,可你能在这老魔头手下有活下去的机会?还有你那个所谓的道统继承,他也活不了。”
“不管我生或死,只要能看到你死我就很开心了。”
另一边李太白见到大蚂蟥后,并没有丝毫的惊赫,语气平淡的道。
“我就知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初在血海修罗界,你绝对没有那么好心牺牲自己成全我。
表面上这些日子我对你存在无动于衷,其实我无时无刻对你都要加倍提防,并且留意关于鸠占鹊巢,夺舍一术。
虽然我不知道对不对,可我有一种感觉,那就是你血海老祖就像一只寄生虫,寄生在我的法相身之中。
只要我一死,法相也会消散,你这条寄生虫也就跟着死去,所以我并不怕这什么魔王,早知你会出手。”
李太白说完,又把目光看向魔王:“放心,血海老祖不敢杀你,因为他只要杀了你,你们两人的打斗波动会让我紫府溃散,那么他也就活不成了。
还有天剑,别在我面前演什么仇深似海,宁可身死道消也要为了大义,如果你真是如此,就不会和那家伙僵持数千年,想要同归于尽也很简单,我说的可对?”
天剑以改之前虚弱的摸样,快要透明的神魂瞬间变成实质,不解的看向李太白。
“可以从你的灵魂发现,你这条蛇最多不超过五岁,没想到竟有如此心机。”
“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一个人看的不是年纪,而是他经历过什么。
你们虽然生存无数岁月,但大多数时间都在被封印,被封印之前更是闭门造车,只知闭关修行。
末世是灾难,但对末世的强者来说却是机遇,因为环境让我们不得不为了生存去战斗。
但天剑我对你还算有点好感,毕竟我知道你对魔王的恨意是真,想让我将剑宗发扬光大也是真,不想夺舍我这一点却是半真半假。
演了怎么一出戏,如果我有底牌,你就继续演慈善和蔼的长辈,让我帮你重生。
就算到时候没有血海老祖出手,你也会在魔王吞噬融合我的瞬间,将紫府击溃散,这样就能将魔王重创,同时你来控制肉身。
当你彻底重生之后,估计被点天灯的人,就是魔王了,我说的可对?”
“没错,《剑元》虽不是我创出的功法,但却是我将它发扬光大的,对这门功法我太过了解。
这不是你一条蛇能够修炼的,既然你能修炼《剑元》就明显是改变了体内筋脉的位置。
这可是一项十死无生的大工程,你能成功肯定有着什么顶级恢复功法,这天下能做到这点的功法,据我了解之后那传说中,血海不干,血魔不死修炼的《血魔经》就是如此。
在这紫府深处的那尊魔尊法相,也恰恰验证了我的猜测,最有趣的是它眨了眼睛,对此我推断,血海老祖的残魂就藏在你法相身中。”
“脸红吗?刚才逼装的那么大,结果发现最傻逼就是你,什么都没看出来,但傻乎乎也很可爱,我或许今后成长起来,会选择与你合作,把他们两个都干掉。”
李太白对魔王说完,看向血海老祖:“你也是,家里来人了,你就继续装睡多好,非要睁开眼睛看戏,结果被人发现的端倪,但不管怎么样你救过我,也是我合作伙伴选择之一。
还有天剑前辈,我的《御剑术》虽然已经很强大了,但毕竟都是自学,有很多地方未来还需向你请教。
行了,你们三个就继续就在这待着吧,我也该回去了,再见。”
李太白说完,意识从会肉体,便看到一脸关切的神王爷。
“或许做动物也很好,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不用去勾心斗角。”
李太白心中暗道一声,对神王爷道:“好了,这里没什么值得探索的。我们走吧。”
“可大哥,刚才到底怎么回事,那眼球是……”
“别问了,以后我会告诉你。”
除了秘境,坐在九龙辇的李太白就是一阵头疼,原本只知道自己是血海老祖的棋子,装作不知道,等待时机,把博弈之人干掉,从棋子变成主人。
可如今一切败露,但好在,自己成为了三盘棋的棋子,让这三个掷棋人互相牵制,只要不是同门疯了同归于寂,那自己就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天剑与魔王有着什么恩怨自己不清楚,反正两人仇恨非常大,二人合作的可能性为零。
血海老祖暂时是自己的寄生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更不希望让现在的自己出事。
看自寻短见之人,除了为情所困,便是破产被摘乌纱帽,反而从始至终都是穷鬼的人没有自杀。
得到了,就再也不想失去。
天剑也好,魔王,血魔老祖也罢,他们都曾是一个时代的霸主,他们拥有名,权,财,色,以及至高无上的修为,近乎无尽的生命。
所以他们更加爱惜这些,如若不然,也不会在活着时候不停给自己布置棋子,哪怕有一天身死道消,也有重生的机会,李太白并不担心对方和自己同归于尽。
就算如此,自己脑袋里面的三个家伙,还是定时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炸。
“本以为成为全球第一个突破圣道之境,可以安安稳稳休息一点时间,没想到又出来三个定时炸弹,不得不让我继续拼命修炼,早日从棋子变成掷棋人。”
就在李太白想着今后如何把三个老家伙全部吞掉的时候,前方可以看到,聚集了密密麻麻的幸存者,一团巨大的黑色光圈在中央,不少人拼了命的往里挤。
“秘境?华夏几处顶级秘境我都知道时间和地点,这种不入流的小秘境还是别浪费时间了。”
如今李太白腹中乾坤世界,寻常宝物不算,光神器就多到数不过来,没必要再想上辈子前期的穷鬼摸样,遇到秘境疯了一般往里冲。
就在李太白决定离开的时候,余光扫过一个身影。
那是一名身穿布丁落布丁的袈裟,手持权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老和尚。
“上一世我的忘年之交,因果禅师?”
李太白下令大军停下,纵身跳下九龙辇,朝向秘境走去。
随着李太白进入秘境,不禁一愣神,只见这处空间十分的巨大,里面竟然横七竖八的摆放了数不清的棺材,以及堆积成山最少有上百万,身穿各种朝代衣服的干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