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朱竹清要告状

  光歌速度很快,转眼间就到了蓝霸学院门口,左右打量了一下,确定已经没人了,身影再次闪动,消失在门口。
  经过他下午的侦查,已经确定财务方面都是由校长在管理,而且对方住的地方也比较偏,适合下手。
  他来到了柳二龙居住的地方,这里有三间不大的小屋,装潢也并不的豪华,反而充满的乡村气息,他决定先从旁边的小屋开始搜。
  虽然中间那间比较大的可能性高一点,但是也很有可能对方就在里面睡觉,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先从简单的下手吧。
  光歌身影闪动,嗖的一下进入了一个房间,作为一名惯犯,他的动作很轻但是很快,没一会就都搜完了。
  反正就是装了很多类似票据的东西,主要天太黑了,又不方便点火。
  接着就是下一间,同样很快完成,这次终于见到金币了,虽然不多,但光歌心想的是:这应该是对方为了迷惑他而做的手脚。
  柳二龙的房间内!
  她一直在想着今天的心慌感,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然后他就听道了一丝微不所查的声音,本来以为是错觉或者是昆虫什么。
  可是那股心慌感再次袭来,她明白肯定有问题,于是收敛气息,悄悄的打开了大门摸了出去,她想看看,这股心慌感到底是不是她期盼的那个人来了。
  而光歌刚搜完第二间屋子,他的心网何等强大,早已经感觉主屋有人出来了,他速度直接提了起来,提前从小屋跑出。
  等对方开始查看的时候,迅速进入对方主屋,已最快的速度,进行全屋搜刮,全不过程只用了三十秒。
  因为对方已经察觉,所以他只要开柜子就直接扔进魂导器中,也不管是什么了,大不了等回去以后在仔细查看,反正银票又不会跑。
  等他一切搞定后,柳二龙还在那间小屋口偷看呢。
  柳二龙心道:
  怎么没动静了?难道真的是错觉?于是她也不隐瞒了,直接推门进入道:
  是谁?给我出来。
  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她等的人,反正先喊一声再说,要是对方,已他的实力也跑不掉,要不是那对方就死定了。
  结果进去后里面什么都没有,那是人也没有,物品什么的也没有了。
  她知道这是招贼了,而且还是那种非常厉害的小偷,技术熟练,速度飞快,最主要对方好像很有目的,那就是钱。
  她清楚的记得,她有个柜子里专门放了几个金币,是她用来买名贵花草用的,竟然也给对方给偷走了。
  她急忙开始检查两个屋子的东西,顿时暴怒起来。
  她怒吼道:
  到底是谁干的。
  吼声带着恐怖的威势,席卷整个空地,她发泄了一会,也知道这不是办法,现在已经很晚了,就算上报天斗城守卫,对方也不一定来。
  她收回气势,就会主屋了,她决定明天一早就是上报,虽然不确定能不能查到,但总比自己查强多了,起码对方人多,而且这里是皇城,本来犯罪率就低,对方应该会全力追查的吧。
  她回到卧室,灯一打开,她直接愣在原地三秒,原本压下去的怒火,再次被点燃了,她直接换上衣服,身上的武魂气势爆发,娇吼一声:
  第七魂技:赤龙真身。
  就看她身上冒着赤焰,一脸的冷漠,就像战神一样,毫不犹豫的冲天而去。
  她是真的急了,这次丢的不仅仅是钱财,还丢了她一直想念的那个人的画像,以及对方送他的东西,那些可都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为了这些东西,她可以舍弃生命。
  而她的这一个举动,顿时天斗城都乱了,要知道皇城内是禁止战斗的,于是各种报警声、士兵的呐喊声源源不断。
  而当她被几百卫兵包围后,她把事情的经过一说,顿时所有人都傻眼了。
  卫兵队长看对方是因为报案着急才这么做的,心中也不由得放松下来,毕竟一个魂圣全力爆发,就算他有几百人也不够对方玩的。
  最后,也只让她明天去交罚款后,他才带着侦察人员跟对方一起回去查看现场去了。
  这名队长其实也不想去,主要因为太晚了,而对方的实力摆在那呢,不去对方肯定不会同意。
  众人到了地方,就开始查看被偷现场,而这名队长也问了她一些关于那个小偷的情况!比如有没有看到身影?有没有看到人脸什么的。
  柳二龙也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直接老老实实的说出事情经过,并且连她那种心慌感都说了出来。
  可惜一无所获,完全没有线索。
  正准备收队呢,一名士兵悄悄的走了过来,他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柳二龙直接抢先拿名队长,问了出来:
  你是不是有什么线索,赶紧说。
  对方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说了出来:
  队长~是这样的,此人的手法,跟我没被调到天斗城,也就是我以前的那个城市惯犯的手法很像。
  队长跟柳二龙听完,问道:
  你继续。
  拿名士兵道:
  那个人有个很奇怪的绰号,叫做“爷孙组合”因为他是跟他孙女一起实施偷窃的。
  他最早出现在诺丁城,不知道为什么,那里的老板们有的恨他也有的感谢他。
  后来流窜到索托城,那次是他洗劫了一位肥头大耳的酒店老板,不仅偷光了他一个月的收入,最狠的是连备用金也给偷了,而最为可怕的是他当着那名老板的面,把他的魂导器扒了,对方都没有发现是谁。
  而我看了屋子里的状况,发现柜子什么的很完好都是合上的,唯独里面的东西不见了。
  而根据这位女士的提出的证据,对方是在偏房进行偷窃,而她出去前主屋并没有失窃,这一进一出不超过三分钟,试想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洗劫主屋财务,我想到的只有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