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合同升级
“好久不见,在剧组还习惯吗?”
坐下后杨思唯客套的问。
“还行,挺好的,一切顺利,再有一个多月差不多能杀青。”袁华把菜单给杨思唯:“专辑第一批钱下来了,随便点,千万别替我省钱。”
公司办事效率挺快,这才没多久,第一张专辑的分成就下来了,一百八十多万。
这还只是上个月的销量,往后应该还有钱。
另外两张专辑发出去时间短,没到分成时间。
“那我不客气了。”扫了一眼菜单,杨思唯挥手让服务生过来,点了四五个自己喜欢,但吃不起的菜。
“来一瓶这个。”
袁华指着菜单点了一瓶红酒,价格一万多。
“这么破费?”知道袁华不差钱,杨思唯没想到他会请自己吃这么贵。
在她的记忆中,袁华倒是请她吃过几顿,没超过五百。
“主要是高兴。”菜还没到,袁华先把酒开了,给杨思唯倒满一杯:“这些日子辛苦你了,敬你一杯。”
杨思唯受宠若惊:“谈不上辛苦,我只是做自己分内之事。”
“不,你的表现我都看在眼里,自从你来了之后,我轻松很多,每天只需要负责拍戏,其他都不用管,这一杯当敬。”
说完袁华仰头一饮而尽。
杨思唯或许不懂拍戏,但她懂的当一个合格经纪人,小到洗澡温度,大到谈商务合作,她都能一手包办。
她来之后,袁华的手机就没被商家和垃圾影视公司骚扰过。
能得到艺人的认可,杨思唯心底还是很窃喜的,端起酒杯陪他喝一杯,刚放下杯子,袁华又给她倒满酒。
“再敬你一杯,是你把我签约到橙花,虽然我目前还没出头,但我知道,这一天不会太远……第三杯敬你……”
几杯下肚,杨思唯脸蛋红扑扑的,已经醉了五六分,这时,袁华把一张银行卡放在她身前。
精神一震,杨思唯清醒不少:“这是什么意思?”
“算是奖金吧。”袁华笑吟吟道:“有些事你没说,但我知道,专辑的事你忙前忙后,挺辛苦的。”
一瞬间,杨思唯差点感动得哭出来,还是袁华懂她,前些日子她累死累活跑宣传,跑制作,跑杂志,跑媒体,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
一个月几千块,图啥?
还不是想让袁华尽量火一点。
把银行卡推回去,杨思唯认真道:“好意我心领了,钱不能要,不符合规矩。”
袁华又给她推过去:“有什么不符合规矩,艺人给经纪人奖金不是很正常吗?”
杨思唯苦涩:“我还没到那个级别。”
她现在拿的是死工资,还是公司的死工资,没到赚袁华钱的时候。
所谓艺人给经纪人奖金,其实是分红,那是更高级的经纪人才有的待遇。
“还不是早晚的事,收下吧,又没人知道。”袁华哈哈笑道:“如果你真的觉得受之有愧的话,以后把我捧红一点吧。”
思索两秒,杨思唯收下卡,能当经纪人的,没几个是一根筋,袁华摆明了要给她钱,她不收反而不太好。
“我是你的经纪人,帮你利益最大化是我的工作,只要我还在一天,一定捧你。”
“说句玩笑话,你的条件这么好,我都感觉有点配不上你,哪天公司把我换了,给你派更优秀的经纪人我都不奇怪。”
多财多艺,本身又能吃苦努力,人脉关系网还挺强,这种艺人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红是早晚的事。
“妹子,在橙花我只认你,别的经纪人我不要。”
开玩笑,国内经纪人无数,能混到王牌的两只手都数得过来,而杨思唯将来就是其中之一,脑子进水才放弃她。
“谢谢。”杨思唯合掌拱手,心中很感动。
她和袁华认识时间不长,做的也都是分内之事,功劳苦劳都谈不上,因为她是帮公司做事。
一直以来,袁华脾气很好,没和她吵过嘴,有意见分歧。今天又是给钱,又是表态,她杨某人就是铁石心肠也被融化了。
袁华摆手:“这有什么好谢,咱俩是一条船上的,对了,有个事我想问问,我在橙花的合同能升一升吗?”
“我记得当初你说过,只要红了,合同是可以改的。”
“公司要是不想赚钱,一直二八分成我也不介意,只是公司对我没什么帮助,我也没必要留在公司白打工啊。”
说了这么久,袁华终于图穷匕见。
又是请客又是送钱,他就是想把合同改了,获得更多的资源。
奋斗是占了夏洛的便宜,新上海滩占了秋雅便宜,他不知道自己以后的运气还有没有这么好。
没人投钱给他,他还能拍戏吗?就算能拍,以他现在的咖位,估计都是小角色。
只有橙花出手,他才有近道超车可能。
“公司有公司的考虑。”杨思唯沉思着说道:“不过像你说的,确实该改了,回头我和花姐谈一谈这件事。”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她两样都占,于公于私都应该提袁华说话。
“麻烦你了。”袁华咧嘴一笑。
……
橙花影视,杨思唯拿着几分文件找王金花签字。
“还有事吗?”收下文件,见杨思唯还在,王金花问道。
“有,花姐,袁华的合同等级是不是该升一升了?”
作为经纪人,她为公司办事,也为袁华办事,从签约那一天开始,她和袁华就是一条船上的人,只要袁华好了她才能好。
当然,袁华的二十万也起很大推动作用。
没错,那天袁华给她的银行卡里有二十万,饭后她找了个ATM机查的,数了四五遍。
二十万是普通人十年的工资。
但只是她的一次奖金,她相信,只要袁华好了,以后这种奖金不会少。
“你不说我也有这个打算。”王金花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骨:“这次公司帮他发专辑亏大发了,如果合同不一样,我们至少能赚三百万。”
袁华的合同中公司和艺人的分成是二八,当初拿出这个方案是想试试袁华的深浅,谁想到埋了雷。
消愁,成都,向我这样的人,三首火歌出现,还赢了夏洛,公司不得不帮他发专辑。
三张专辑已经发出去了,随着谁是歌王的播出,销量很好,赚了一大笔。
但也只是袁华赚了一大笔,公司分到的钱除了营销,制作,宣传费用,没赚多少。
如果合同不一样的话,那就不会是今天局面。
PS:被拉着打麻将去了,今天更得有点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