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希德?赛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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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德没有跟着喊。
作为一个穿越者来说,希德对神圣帝国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归属感的,他最大的归属感来自于他的养父母收养了他并将他健健康康地抚育到了十二岁,只是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极大地降低了他对神圣帝国的期待。
而毛奇不同,毛奇说起第一二皇朝的事情可以说是如数家珍,或者说神圣帝国的大部分贵族平民回想起当初的好时代都会发自内心的自豪。
辉煌的时代持续了大概400多年,直到神圣帝国历第460年左右,初代神圣猎鹰皇帝罗曼尼开始衰老,和龙族不同,长老种族即使是圣座至尊也有无可避免要老去的一天。
很奇怪的是作为圣座中的最强者,罗曼尼本应该能活1000岁左右(他当时不过600岁),因此有学者认为是因为他将过多的力量分给了他的血脉,但无论如何,罗曼尼一天天地衰老下去,初代神圣猎鹰皇帝做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两件事。
他首先将广袤的神圣猎鹰帝国直属国土分封给了他的七个子嗣,并指定长子路易的后嗣继承猎鹰纹章和中央直领,这也正式确立了封建分封帝国制度,所有的公国都承认位于领土中部,被所有公国拱卫起来的猎鹰皇室家族的正统性和权威,但本质上他们都是相对独立的公国。
然后罗曼尼第二次进入了虚境。
他再也没有回来,路易三世即位,是为第二任猎鹰皇帝。
神圣帝国历第800年,血月事件“猎鹰之殇”发生,数目难以想象的破界魔和地狱魔鬼同时从两个方向朝神圣帝国首都发起进攻,尽管最终神圣帝国击败了入侵,但猎鹰皇室自此绝嗣。
神圣帝国历第810年,六大公国的大公为了皇帝之位发起争夺,最终野狼公国的尼古拉大公以超高的武艺和出众的外交手段胜出,成为了神圣帝国的新任皇帝,入主苏瓦松,建立第二狼皇朝,原有的公国不可兼并,尼古拉皇帝只得将野狼公国交给了自己的兄弟统治,改名为恶狼公国,并许诺永不合并。
自此,神圣帝国遵循着这一原则,进行着皇朝更替。
瑞兹兰历史上跟神圣帝国还有远东游牧帝国之间的关系很复杂,目前具体神圣帝国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控瑞兹兰已经不可考,但具体应该是独角兽第三皇朝开始打算对东面的游牧部落用兵时,神圣帝国开始派出军队实际控制了瑞兹兰。
然而,瑞兹兰并没有因此而过度贫穷,随着神圣帝国控制了这里,瑞兹兰人和神圣帝国人的相处几乎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因为神圣帝国人实在是看不上瑞兹兰贫瘠的土地,而且大量的神圣帝国军队带来了丰厚的商机,帝国人给瑞兹兰人带来了文明和文化,帮助他们在高山中建起城堡和关隘,他们改进水供应并建起竞技场和戏院,为瑞兹兰人们送来新鲜的水果和各种谷物,瑞兹兰人则是大量地参军加入神圣帝国军队,在军队中得到了自己的位置。
随着东部的混努斯人、林河罗斯人、罗姆人崛起并开始和神圣帝国接壤,瑞兹兰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和贸易中心,双方无论怎么打,货物、军队、商贸都要经过瑞兹兰,神圣帝国和游牧帝国在罗伊斯河谷和圣哥达山口来回争夺了几十次,反而养肥了瑞兹兰,为了最大程度激活瑞兹兰的国力,神圣帝国采用的是军区总督制度+松散城邦制度,军区总督负责管理帝国军队,而松散城邦从属于军区总督,只需要缴纳很少的税+自己组建军队负责保护瑞兹兰国土,必要时跟随出征。
就这样,瑞兹兰人在神圣帝国的治下待了很多年,直到神圣帝国历第2526年索尔伍德伯格之战,神圣独角兽皇帝罗曼努斯和20万神圣帝国军在远东大草原上全军覆没。
实际上从这年开始,瑞兹兰就已经实际上脱离了帝国统治一段时间。
之后第四狮鹫皇朝崛起,瑞兹兰也就顺势回归帝国体系,但分离趋势颇为明显了。
帝国人和瑞兹兰人历史上从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存在什么欺压与反抗,瑞兹兰人有点感激神圣帝国在文化、科技上的一系列帮助,也有点反感神圣帝国总是征调瑞兹兰人打仗,算是五五开,毛奇等人在瑞兹兰没有得到什么爱戴,也没有被排斥敌视。
这可跟华莱士公国的情况完全不同,帝国骑士如果出现在华莱士公国的街头,那就是臭狗屎,人人喊打。
“这次的机会失去了,之后再想收回华莱士,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毛奇却有点兴奋:“不过我认真的,说不定这次可以见到号称帝国双姝之一的皇女殿下!”
帝国双姝?希德多少了解一些。
自第三皇朝覆灭之后,神圣帝国周围的附属国就随着时间推移纷纷脱离神圣帝国的统治,华莱士公国就是其中之一,现任的神圣黑鹫皇帝是“太阳皇”伊萨克,他自从即位之后做梦都想重现神圣帝国昔日的辉煌。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大型商队被袭击的借口,没想到居然是如此惨败,这仗肯定没法打下去了,那么就是和谈。
血脉的力量不如以前了。这一任皇帝伊萨克有三个孩子,都是他高龄后艰难所生,大皇子门达克斯在公牛公国检地,二皇子阿尔芒正在独角兽公国平叛,只有皇女赛莉斯缇能代表皇室。
“您一定听说过帝国双姝吧?希德先生,赛莉斯缇殿下和夏洛特阁下,那可是两个超级大美人!”毛奇露出了一脸的猪哥像,希德看他嘴角的口水都要滴下来了:“等这次任务结束,我就先不回去了,说什么也要去瞻仰一下皇女殿下的芳容!”
“你还没结婚?”希德心想这小子挺有想法的嘛!
“快了,等赚完这笔外块,我就回老家结婚。”毛奇对这个话题并不喜欢,渡鸦骑士团清规戒律挺多:“总是要最后放纵一下。”
“我也是,等我赚完了这笔外块,我就要离开赫尔维蒂,去别的地方讨生活了,说不定我会跟你再继续一段旅途。”希德和他有了些共鸣:“好,为我们的最后一笔外快干杯!”
“干杯!”
男人之间的默契,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从毛奇处了解到,神圣帝国中央皇朝黑鹫学院中有两位超级大美人,今年17岁与16岁,一个冷若冰霜一个热情似火,她们分别从13,12岁开始就读黑鹫学院,夸张到可怕的天赋、极高的颜值和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的状态,在神圣帝国宫廷内得到了一个称号“帝国双姝”,作为最好的闺蜜,她们总是一起出现,一起吃饭,也住在同一间宿舍。
皇女赛莉斯缇-奥尔格-冯-霍亨索伦是么?
算了,和我有什么关系?
就这样,一路上两位年轻人谈天说地,半天的旅途也不算无聊。
时间来到下午,一行人在杜富尔峰的山脚下停了下来,迅风客运只能把他们送到这里,接下来他们要翻越杜福尔峰,前往目的地。
从马车上下来,阵阵寒风吹过希德的衣角,清新寒冷的空气冲入他的鼻腔,映入希德眼帘的,是惊艳的世界级美景。
尤利安山脉之上厚厚的白云将天空遮盖,美丽的高山草甸风光中错落着红顶白墙的小镇房屋群,近处的田园牧场,远处的山脚的鲜花环绕,到山顶上白雪皑皑……是最美的童话世界。
湛蓝如镜的湖面,挺拔幽深的杉林,雄伟峻峭的雪峰,杜富尔峰就像是一位银装素裹的圣洁少女,温婉恬静地迎接每天一位客人的到来。
希德喜欢瑞兹兰正是喜欢这里世界级的自然风光,也没有神圣帝国那样的百般拘束。
“看来我们运气不错!”老骑士鲍尔从马车上下来笑道:“今天的天气很好,我们应该抓紧时间攀登,争取晚上能到采尔马特小镇,这样我们后天就可以抵达目的地了。”
“没错,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希德点头。
“毛奇,过来牵马。”达维德喊道。
“好的。”骑士们在没有战斗的时候是不可能总是穿着全套盔甲的,尤其是典范阶实力的骑士们,此时鲍尔和达维德身上都只披着厚重的羽绒衣,他们身后的扈从学徒们负责运输装备,最宝贵的战马显然是交给毛奇管理。
杜富尔峰并不是十分陡峭,今天的天气又不错,对出来完成任务的人们来说,没有下雨下雪大风就是好天气,一行人赶了几个小时的路,靠近半山腰的采尔马特小镇。
采尔马特小镇在夕阳下有种残缺的美,一开始众人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这儿露出一个屋顶,那里露出一段矮墙,三五成群的矮小茅舍组成了狭长的街道,然后才是一栋栋分散的房屋,有些房屋十分整洁还带有围墙,有些房屋则十分破旧,年久失修,较大较好的房屋距离小镇中间的教堂较近。
石头建成的教堂大而精美,是小镇中最漂亮的建筑物,在神圣帝国的势力范围内,无论多么偏远的地方,都肯定会有教堂,或者至少有一座礼拜堂。
村民们见到希德等人的出现都明显地露出了警告的眼神,尤其是身上披着罩袍印有渡鸦骑士图案的骑士团成员们。
“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喜欢你们么?”希德朝着毛奇笑道:“我的毛奇老爷?”
“我知道!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毛奇有点恼羞成怒:“这些人都是塞乌斯,对他们来说,如果领主有了访客,那么他们就将必须为领主的访客提供食物、住宿和服务,他们当然不喜欢我们!”
“咦?我的毛奇姥爷,你也很懂嘛!”希德的声音说不出地玩味,前面的鲍尔和达维德身形稍显僵硬。
在神圣帝国,有一种税,叫做“招待税”,由四等人塞乌斯承担:当领主或者领主的朋友来到他的领地时,四等人塞乌斯有义务要在他们到来的第一天一夜予以“接待”,负担来客必要的伙食、住宿、马匹的食料,务必使“领主和他的朋友们满意”,如果领主不打算进食或者过夜,那么塞乌斯们则要交上一定的“招待税”,如果领主不要钱,那么塞乌斯们就必须交实物。
“聪明”的领主贵族们总是会四处巡游,除了强化自己的统治力监察下属贵族、官僚以外,节约成本也是重要因素。
作为依奎斯的鲍尔等人自然可以找到领主告诉他自己是“来帮忙清理附近哥布林部落的”,大多数时候,领主就会跟骑士们一起把所有塞乌斯都叫来,告诉塞乌斯们要收招待税了。
事成之后,三七分账。
很显然,鲍尔和达维德就打算这么干。
有了两位年轻人的对话后,两位老骑士就不太好再这样做了,他们只能恶狠狠地盯了一眼毛奇:“希德先生,我们今天就在这里过夜吧。”
“当然。”
希德和毛奇对视,两人相视一笑。
毛奇有点沾沾自喜,似乎为自己的机智感到自豪。
希德却想起了自己还在摇篮里时,养父母的歌谣:
“天堂之主有令,
所有人皆须遵从法律。
低贱之人辛勤劳作,贵族专事战刑
礼拜日应礼敬神明,如此才能聆听
对神祇的礼拜,晨祈和弥撒
饭毕应谢神恩,晚祷也要倾听
无论诺比利、依奎斯、西维斯、塞乌斯,都要时刻牢记
圣日敬献贡品,仪式不可忘语
节前礼拜要知,斋戒之日要晓
如此上述这般,种种皆应阐明。”
这就是前世很多人希望,并期望的中世纪生活,很多人觉得中世纪生活就是每天起床骑骑马、泡泡温泉、喝喝红酒,使用银质刀具享受大餐,开不完的舞会,乐团和马戏团表演,慢节奏生活。
希德亲身体会后觉得不靠谱。
罗马和牛马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