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倒霉的山寨女(三)
萧晴无语地看着天空,搞什么,她在诅咒别人,怎么这么快应验到自己身上,做坏事也太灵了吧。
萧晴狼狈地提着一堆箱子躲去避雨,一边掏出纸巾擦拭脸上的雨水,一边忍不住抱怨,“就算照片错了,我这黄皮肤黑头发的物种还是很好认的吧?那个姓沈的混蛋怎么还不出现,到底死哪去了……”
或许是萧晴郁闷之下没有注意音量,旁边突然有道莫名的目光朝她射了过来。
脖子又有点儿凉……
萧晴回头,看见一个男人正站在不远处,目光复杂地看着她。
那人穿着擦得发亮的皮鞋,笔挺的西裤,上身一件灰色衬衣,手里还提着笔记本电脑包,典型的商界精英式装扮。他的发黑如墨,双眼深邃,鼻梁高挺,五官组合在一起十分的英俊,是个颇有气质的东方美男。
他静静地站在屋檐下面,冷眼看着外面的大雨,紧抿着双唇,微皱着眉头,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站出了个性,站出了风格,顺便聚拢周围的冷气,站出了一塑完美的冰雕……
糟糕的是,他似乎听懂了萧晴用中文说出的咒骂,所以才会用那种看“大猩猩”一样的眼神看向她,好像她诅咒沈君则的那两句话是多么的不堪入耳。
萧晴心里火气正大,倒也不好冲不相干的陌生人发火,何况陌生人还挺帅。于是回头,冲他露出个灿烂的微笑,以示“友好”。
男人看了她一眼,僵硬地转过头去。
奇怪了,萧晴总觉得他默默扭头的动作有点熟悉……
拨沈君则的电话拨了十几遍,一直拨不通。表姐那边又不敢拨,害怕影响到她生孩子。萧晴只好郁闷地在机场等着。眼看暴雨越下越大,那个叫沈君则的“生物”还没有出现的迹象,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算了,看来那个衰人肯定把接机这事儿给忘了,不如直接打车去他家。幸亏前天晚上收拾行李的时候老爸给她塞了个小本子,上面记了一大堆地址,其中就包括表姐家和沈家的住址。
萧晴打定主意,拉着笨重的行李箱冲进雨里,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往沈家赶去。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在一个大院门前停了下来。大门正紧闭着,透过栅栏的空隙,可以看见院子里有一栋三层的小阁楼,特别像解放初期大上海的那种小资风格,要是再停一辆黑色轿车,完全可以作为琼瑶剧的拍摄现场。
——沈老爷爷的品味,果然是独特的。
萧晴上前去按门铃,清脆的门铃声响了半天,居然没人应。
不会吧?表姐生孩子不在家,就算沈君则也有事不在家,沈家不是挺多人的吗?沈老爷爷,伯父伯母,叔叔婶婶,哥哥妹妹,那么多人难道全都不在家,集体玩儿蒸发?
若不是冰冷的雨一直砸在身上,萧晴甚至有种自己在做梦的错觉。
真是够了,怎么能倒霉到这个份上。
当然,让萧晴落到如此田地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叫“沈君则”的家伙,自始至终,萧晴都深刻地记着这一点。“沈君则”这三个字,在短短半天时间里,已经让她刻骨铭心。
沈君则这种混蛋,说好来机场接人,居然不守信用,一个男人连这点起码的诚信都做不到,早该打回去重练了!
要是换成她萧晴,有亲戚朋友过来让她去接,她绝对积极又热情,提前半小时在机场等着。沈君则别说迟到,压根儿就没出现,这也太没品了。萧晴对这人的鄙视程度,一路飙升到了最高级。
沈家院子在街道的尽头,天黑了,路灯都亮了起来,周围连个人影都瞧不见,萧晴缩在角落里,冷得瑟瑟发抖,越想越生气,反正左右也没人,情绪总要发泄的,萧晴搓了搓手指,索性大声骂了出来——
“沈君则,好样的,你敢放我鸽子!我咒你每次坐地铁都看见地铁从面前开过!每次去饭店都吃坏肚子上吐下泻!每次开车不出十米就爆胎!对了,再娶个最讨厌的女人,一辈子当妻奴!”
一道刺眼的灯光突然直直射了过来,萧晴赶忙闭上嘴,用手挡住了眼睛。
黑色的轿车开到她身旁时蓦地一个刹车,萧晴心里一惊,以为遇到传说中的抢劫团伙,刚准备撒腿逃命,就见车门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镇定自若地走了下来。
那人径直走到萧晴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顺势把一把大伞撑到她的头顶。
萧晴一时有些发愣。
——不是抢劫的?他停车的气势也太“威武”了点吧?
萧晴怔怔地看着面前比她高出一个头的男人,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依稀看得清他的脸,紧抿的唇角依旧透着冷漠,就连皱眉头的表情也十分的熟悉。
——他不是刚才在机场见过的那人吗?
萧晴正疑惑间,就听男人压低声音道:“怎么又是你?”
萧晴尴尬地笑了笑,伸手理了理长发,没有回答。每次大声诅咒都被他撞个正着,这也算孽缘的一种吧。她还想说“怎么又是你”呢,台词被抢,只好沉默。
见萧晴不说话,男人也沉默了下来。片刻后,目光缓缓扫过萧晴湿透的全身,淡淡问道:“你在这做什么?”
他的声音其实挺好听的,低沉醇厚,只是,冷冷淡淡的语气很不讨人喜欢。不论如何,异国他乡见到同胞,听到中文,感觉还是很亲切的。
萧晴抬起头来,笑着说:“我在这里等人。有个叫沈君则的人说好来机场接我,等到现在还不见人影,电话也打不通,不知道怎么回事。”
“你说……沈君则?”他问,语气有些奇怪。
“对啊。”萧晴点了点头,“也不知死去哪儿了。真没见过他这样的,接人都能忘。你说,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忘的?”
男人看着萧晴,沉默不语。
……
好不容易遇到个能听懂中文的祖国同胞,萧晴心里憋了一个小时的委屈忍不住往外涌,小声嘀咕道:“那个姓沈的家伙,居然敢放我鸽子,让我在大雨里等了一个小时。要是见到他,我一定会好好问候一下他的五脏六腑,好让他知道放人鸽子的下场!”
一提起这个名字,萧晴就有些咬牙切齿,恨不得把他的脸给踩扁。
她一个人孤零零跑到国外,人生地不熟,这个沈君则,要是不想来接,你别提前答应,咱也好做个心理准备,预定酒店什么的。答应了来接,结果却玩儿失踪,把人丢在机场傻等,这也太没品了,人品烂到极点。
骂完了沈君则,萧晴才笑了笑,冲面前的男人说:“我等不到他,就跑来他家里找他,没想到沈家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对方突然道:“沈家搬家了。”
萧晴惊讶地看向他,“什么?搬……搬家?”
“嗯,前几天刚搬走。”面前的男人一脸平静地说。
萧晴沮丧地垮下肩膀,“这样啊……”真是够倒霉的。不过,他既然知道沈家搬家,那他肯定认识沈家的人吧?萧晴双眼一亮,赶忙抬头问,“对了,你认识沈君则吗?”
男人想了想,压低声音说:“他是我朋友。”
怪不得听到自己咒骂沈君则的时候,他的表情那么奇怪……
反正萧晴脸皮厚,被他看笑话也不是第一次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笑着问:“你跟他认识,那你知不知道他家搬去哪了?”
“这……我不清楚。”
“哦。”萧晴有些无奈地摸了摸头,一时想不出该说些什么。
两人都沉默下来,片刻后,男人才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开口道:“你没地方住,在这里等也不是办法,天快黑了,不如先去找家酒店。”
萧晴也觉得住酒店是目前唯一的办法。不过,她一个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面前这男人既然开口帮忙,不如顺手抓住这救命稻草,让他送佛送到西。资源放在眼前,要善于把握和利用嘛。
想到这里,萧晴忙挤出个微笑来,彬彬有礼地说:“我对这里不太熟悉,哪家酒店比较好呢?价钱不要太贵,干净一点,最好离唐人街近的,你能给我些建议么?谢谢了。”说罢,还嘴角上扬,露出个甜美的笑容。
男人嘴角抽了抽,似乎不太适应萧晴前后形象的落差。
沉默了片刻,才说:“我带你去。”
本来只想让他推荐一个好点的酒店自己打车去找,倒没奢望让他送,没想到他居然说“我带你去”,萧晴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他伸手来接行李的时候,才恍然大悟,“那谢谢你了,真的,谢谢你了。”
“不用。”
相对于萧晴的感激涕零,他的语气显然十分平静。说罢,便把伞递给萧晴,接过萧晴手里的行李箱,转身往车里放。
伞柄上还留着他微热的体温,让萧晴心里也涌起一股暖流。
怪不得有一首歌里唱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啊”,出门在外,遇到同胞的感觉确实是好。最落魄的时候,有同胞伸出援手,萧晴心里真的挺感动的。虽然对这男人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冷冷淡淡好像别人欠了他的债。不过现在看来,他也是个面冷心热的主,跟家里那位女王妈妈一样的别扭性子。
见他淋了一身的雨也毫不在意,放好大箱子又来接自己手里的小皮箱,还主动替自己打开了车门,萧晴心里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这人看上去冷淡,其实是个很有风度的人呢。
萧晴坐进副驾,看着旁边低头系安全带的男人,忍不住感激地道:“真的很感谢你。谢谢你帮我。”
“不客气。”他的话总是简短有力。
“对了,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一个人在国外多个朋友还是不错的,萧晴笑着说,“我叫萧晴,是T大商学院毕业的学生,过来这边读研。你呢?”
“Jesen。”
这也太简短有力了……还不说中文名。或许在国外生活的人习惯用英文名吧。
萧晴理解地点点头,“你好,Jesen,我的英文名叫Sunny,我在这边都没什么朋友,很高兴能认识你啊。”说罢,微笑着伸出手来,以示友好。
车后座一阵铃声突然响起,Jesen没有跟萧晴握手,做出个抱歉的手势,从后座的外套口袋里翻出了手机,接起电话,压低声音道:“嗯,我到了,晚些回来,不用等我吃饭。”
那边不知在说些什么,啰嗦了很久,Jesen有些不耐地皱了皱眉,说:“行了,回去再跟你说。”说罢就挂掉了电话。
萧晴看了他一眼,忐忑地问:“你有事吗?”
“没事。”Jesen挂了电话,却一直低头看着手机屏幕。
通讯记录里有十几个未接来电,显示的是同一个陌生的号码,最后还有一条不久之前发送过来的短信,也来自那一个号码。
拇指一按,一行小字便跳跃到眼前——
“沈君则,我是被你放鸽子的萧晴!你答应于佳来接我居然不当回事,害我在机场等了一个小时!像你这样不守信用的人,我一定会在每天吃饭之前诅咒你上吐下泻一百遍!上帝保佑千万别让我遇见你,否则我不保证会做出什么暴力动作,侵犯你的人身安全!不说再见!”
Jesen按掉短信,侧过头来,意味深长地看了萧晴一眼。
萧晴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微微笑了笑,轻声问:“怎么了?”
——我一定会在每天吃饭之前诅咒你上吐下泻一百遍?!
这个诅咒真狠,这几天肠胃不舒服,正吃不下来着……
再次看了一遍那条爆发力十足的短信,沈君则收回视线,微微扯了扯唇角,说:“没什么。”
然后在萧晴感激的目光中,默默扭过头去,发动了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