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真是不要碧莲

  枫桥镇有个习俗,
  在清明节头一天晚上会有灯会,大家都会将先人们的名字写在莲灯上,然后放在城中那条河里。
  虽说是祭祀先人,但这天大家却都带着笑容。
  随着第一束烟花升上夜空,随后绽放,枫桥镇彻底热闹起来。
  苏清欢身上穿着淡粉色的长裙,外面再披一层纱裙,整个人衬托出一种恬静淡雅的气质。
  凝香也是穿着浅绿色的衣裳,跟在苏清欢身后很是激动。
  “姑爷,我们都收拾好啦。”凝香与苏清欢站在门口,向着院子里说道。
  院子里传来叶浩然的喷嚏声,随后道:“我马上出来。”
  院子外,凝香与苏清欢对视一眼,苏清欢清了清嗓子,说道:“读书人身体状况很差,感冒着凉也是正常的。”
  “小姐,可是那天夜里……”
  “那天夜里我们不是睡得很舒服么?”
  “呃…”
  这话也没错,但是,和叶浩然有个球关系。
  ……
  枫桥镇最热闹的时候,除了春节,再就是这清明与仲秋了。
  叶浩然,苏清欢,凝香三人走在街上,看着街上嬉戏的孩童与行人们。
  “大家都带着莲灯去那条河了,小姐,姑爷,咱们也去吧。”凝香手里提着三盏莲灯说道。
  这三盏莲灯分别写着三人对祖先的一些祭祀之语,叶浩然点点头:“也行,先把莲灯放了,然后再逛逛灯会。”
  来到河边,这里已经有许多人放出自己手里的莲灯。
  将莲灯放了出去后,三人在街上又是闲逛一圈。
  “诶,前面万象楼好像在召开金樽会呢。”
  “金樽会?那不是一年两次吗,今年这么早就开?”
  “据说今年金樽会的奖励是崔半山的一幅字画,价值千金呢。”
  “千金?大儒崔半山的一幅字画可是价值连城好吧,人家当初以文载道,据说去世的时候有漫天紫霞呢。”
  “这可是崔半山不可多留的遗物。”
  听到周围人的攀谈,凝香这丫头立即说道:“小姐,姑爷,今年的金樽会开始了呢,咱们快去看看吧!”
  “走,我也对这金樽会挺感兴趣的。”叶浩然道。
  金樽会,在枫桥镇一年只举办两次。
  这金樽会主要是一堆才子佳人们互相吟诗作赋,比试才华文章,谁的文章更加出彩就能成为魁首。
  每次金樽会的魁首奖励都不相同,今年这次的奖励可谓是最丰厚的。
  万象楼属于枫桥镇为数不多的一个娱乐场所,这里不是妓院那种风月场所,但属于青楼,勾栏瓦肆之类。
  平日里普通人可没有那么轻松就能进去的,这进去的条件也很挑剔,最起码的金钱与地位,就卡住了九成以上的人。
  要么你兜里有俩银子,经常去消费,要么你就在镇子上有名气,最次都得考个秀才。
  像那种屠户之类的粗人,是不允许进入这里面的。
  尽管如此,今日万象楼外还是有许多人围观的。
  每当有人作出一首好诗,写出一副好对子,都会有专门的人撰写出来,然后拿出展示。
  没文化的看不懂归看不懂,但是起个哄,凑个热闹叫声好,还是可以的。
  毕竟灯会嘛,热闹就够了。
  来到万象楼外,负责接待的小厮见到叶浩然一行人,便有些惊讶。
  “叶公子,苏小姐,三位也是来参加金樽会的么?”小厮问道。
  叶浩然说道:“来看看金樽会的场面。”
  “好嘞,跟我来~”
  万象楼由外而内并没有给人一种很奢靡的感觉,但是该有的纱幔,该有的水晶灯与琉璃华盖以及雕龙附凤的金柱还是不缺的。
  进入其内庭院,外面摆放着几十张桌子,身姿曼妙的美人们与郎君对坐,旁边有个专门负责服务的伙计恭敬站着。
  庭院最前方便是一个以红布搭建的台子,有专门撰写诗文歌赋的人站在那。
  “这次金樽会的魁首,应该是张胜了吧?他那首诗,怕是没人比得上了。”
  “虽然邱远他们的对子作得很精彩,但是与张胜比,明显差了点。”
  “诶,那不是叶浩然么?”
  “还真是哎。”
  叶浩然三人找了个比较角落的地方坐着,本来只是打算先看看情况,但是没想到一来就被人注意到了。
  三人实在太过特殊,很快,庭院里的人都注意到了这里。
  “那不是叶浩然么,这家伙,居然带着苏清欢往这里跑。”在最前方的两张桌子前,一个胖子小声说道。
  “张兄,据说叶浩然的才学不在你之下,你说他有没有可能作出一首超过你的诗文?”一位个子高瘦的男子说道。
  坐在最中间的张胜,回头瞥了眼叶浩然,眼中尽是冷漠。
  “就凭他?”没等张胜开口,那胖子便开口了。
  胖子名叫简华,算是张胜的跟班。
  简华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说道:“论才学,张胜不弱于他,甚至张胜还有名师孔先生的教导。论资历身份背景,张家想弄他简直易如反掌。”
  “叶浩然恐怕这辈子都入不得天师宫的法眼吧?”
  其余人听后也觉得有道理,这不论以后的眼界还是怎么样,二者都不再是一个境界层次。
  等到今年过去,张胜就会去天师宫,他会得到儒、道两家的名师指点,他和叶浩然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想看他能不能作出来,直接问他不就行了?”张胜淡声道。
  简华眼前一亮,脸上露出不太和善的微笑,他转过身看向叶浩然,道:“浩然兄,据说当年你是咱们镇子上有可能考上解元的唯一人选,今日来了金樽会,何不展示展示你的诗文才学?”
  其余几个人跟着帮腔,
  “就是,叶兄,可不要不好意思啊。”
  “叶兄来一首。”
  有几个人鼓动,就马上有人煽风点火,一时间庭院里的众人都把目光落在叶浩然的身上。
  叶浩然皱起眉头看着那站起来的胖子,自己和这家伙不熟,但是上来就对自己下手段,介胖子不是好银呐。
  “夫君,既然大家都想看看你的才学,不如你就露两手。”苏清欢淡笑道。
  紧接着她凑了过来,用只能三人听到的声音说道:“夫君,这几个家伙想看你出丑,看你丢人,狠狠打他们的脸,我相信你。”
  随后苏清欢又是淡笑着。
  众人见此,心里不由很是嫉妒。
  内心咆哮,凭什么!
  叶浩然站起身来,一时间,苏清欢觉得叶浩然身上的气势有了很独特的变化。
  “既然大家都这么给面子,那小生就献丑了。”
  紧接着叶浩然转过头,满脸深情的注视着苏清欢。
  “有美人兮,回眸巧笑,顾盼生姿:有美人兮,玉佩琼琚,吾梦见之;有美人兮,风裳月佩,姿绰约兮。”
  众人闻之,低声喃喃,仔细品茗。
  那台上一位捧着由红布覆盖端盘的女侍一脸艳羡,
  “好美啊……”
  “这诗词,着实很美。”
  苏清欢听得耳根发红,她悄悄白了眼叶浩然,纵然是狐妖也觉得在这种场面下很是羞涩。
  叶浩然坦然一笑,行礼道:“抱歉了诸位,可能没照顾到某些人的情绪,真是抱歉。”
  哼,想让自己出丑?
  既然被狗骗进来了,那就把这些狗,都反杀掉!
  简华咽了口吐沫,没想到让叶浩然装到了,并且还吃了一嘴的狗粮!
  镇子上谁不知道叶浩然走狗屎运被苏家大小姐看上,可以说全镇的男人都很羡慕叶浩然。
  别的不说,身份上一下就转变了。
  本来是叶秀才,倒插门之后反倒成了叶公子。
  张胜对此不以为然,简华却知道张胜这是对自己不满了,他那眼珠滴溜一转,马上就想到了补救措施。
  “叶兄果然好文采,但咱们今日的主题是清明,不是什么男欢女爱。叶兄,还请再来一首。”简华脸上堆着笑说道。
  “再来一首!”
  “叶公子文采出众,再来一首!”
  众人又是一阵起哄,主要还是不甘与嫉妒。
  还来?
  还特么以清明为主题?
  既然你们如此不识好歹,那就别怪我当文抄公了。
  清明么,
  简单。
  叶浩然微微排空杂念,回想起上辈子那些各种关于清明的诗句。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首最经典,也是叶浩然一下子就想到的。
  既然这么想看我出丑,那不好意思,我要开始装哔了。
  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背后有各种诗圣诗仙。
  众人听后细细琢磨,忽然觉得,这首不比张胜作出来的差。
  简华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他是有基本功的,知道叶浩然作出来的这首诗已经是赢了张胜。
  张胜的脸色,则越来越面无表情。
  “叶公子,诗都作了,来首词吧。”简华这句话就有点不讲理了,马上有人开始给叶浩然说话。
  “简华,差不多得了吧,人家作的第一首有美人兮,你不承认,现在人家第二首押题的也出来了,你还想怎样?”
  “简兄,小了,格局小了。”
  简华极为憋屈,他硬着头皮说道:“我这不是看叶兄才学惊人,想多见识见识。”
  “呵,你们这几个真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叶浩然一脸鄙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