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6 章
这两天她几乎把药当成饭吃,哪怕身体疲倦得不想醒,各种药物喝下去,她也燥热得不得不醒来。
她对当时发生的事情,唯一的印象便是疼痛。一直到现在,明臻都觉得小腹隐隐作痛。上过药之后,伤口愈合得很快,但身体内部还是不大舒服。
看到祁崇过来,明臻垂下了眸子,她坐在床上,身后靠着枕头,轻声道:“这么晚了,殿下怎么还不去睡觉?”
祁崇抬手想摸一摸小姑娘的脸,她却往旁边缩了缩,并没有让他碰到。
明臻坐在这里,下半身掩盖在被子中,身形太过单薄,墨发垂散在肩头,小脸雪白雪白,下巴亦是尖尖。
一双眼睛便显得格外大。
祁崇知道自己伤到了她,让她起了警惕心,他收回手:“早点休息,不要再胡思乱想。”
明臻“嗯”了一声。
祁崇便要起身离开,不在这里多加逗留。可能留下来只会刺激她想起那天下午的事情,想起自己给予她的疼痛。
结果刚刚起身,明臻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臂,祁崇愣了一下,便看到小姑娘一头钻进了自己怀里,搂住了自己的腰。
她浓密乌黑的长发落了一肩膀,柔弱肩头抖了抖,脸颊深深埋在自己怀里。
祁崇闭上眼睛:“阿臻,孤很抱歉。”
明臻声音很轻:“阿臻还是很喜欢殿下。”
虽然很疼,有点生气,但是,在看到祁崇之后,明臻还是不生殿下的气了。她知道祁崇不是故意让自己难过,九十九颗糖和一碗药,她应该记住的不是药的苦,而是糖的甘甜。
祁崇的心瞬间被重重戳了一下,他紧紧抱着明臻。
他其实清楚,这世上唯一无条件相信他,喜欢他的人只有明臻。
祁崇声音低哑:“孤也很喜欢阿臻,非常喜欢。”
先前祁崇想要皇位,对权力野心勃勃,是有身为不受宠皇子的不甘在其中,有对所有人的报复之心,亦想向众人证明,能够收拾旧山河的人唯有自己,只有自己才是当之无愧的帝王。
如今却多了很多。
站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不仅能杀他想杀,还能护他想护。
明臻摸了摸祁崇的脸:“殿下看起来很疲惫,早些去休息。”
迷情咒的效力还在,明臻身上的味道也一直都没有消失,祁崇担心自己会再度克制不住,便没有留下来。
而且看样子,明臻虽然还是很喜欢他,对于他的靠近,也多了几分畏惧。
人常说鸾颠凤倒,痴云腻雨,此事本该美好,让人沉溺其中,明臻却有了阴影,在自责的同时,祁崇也克制着自己。
倘若她一直不愿意,祁崇便等待下去。他与明臻在一起,并非为了此事。
曾经她那么小,祁崇对她完全没有男女之情的想法,与明臻相处的日常,仍旧温馨而美好,往后没有这件事情,两人只是单纯在一起,也能和从前一样。
过了两天,明臻也能下来走路了,虽然感觉不太好,身体弱得能被风吹倒,不过好歹没有一直缠绵在病榻之上。
楚皇后受到惊吓之后,一直在行宫里发疯,每日叫嚷着要回宫里去,至于祁延和祁修,祁延这段时间天天醉生梦死,他时时刻刻都怕祁崇杀了自己,于是便及时行乐,抱着自己几个小妾度日,祁修虽然不像祁延这样放纵,但是,楚皇后发疯之后,他再也没有出门见过人。
元宵节的时候,明臻听说京城中十分热闹,提前几天央求着祁崇带自己去看花灯。
这是凌朝最热闹的节日之一,晚上张灯结彩,再热闹不过了。祁崇看她体弱,便没有答应。
明臻白天像条小尾巴似的跟在他的身后,抓着祁崇的衣袖,要他陪自己一起去。
等到了吃饭的时候,她一边闷闷不乐的吃东西,一边小声嘟囔着想看花灯。
晚上祁崇在沐浴,屏风后突然钻出来她的小脑袋,仍旧在碎碎念想出门。
病了这么长时间,着实将明臻给闷坏了。
她缠起人来能把人给缠死,为了达到目的一直都不肯罢休,成日跟着祁崇。哪怕要天上的月亮,祁崇最后也只得造梯子去摘。
祁崇道:“这两日老老实实喝药,不准再偷偷倒掉,若是气色佳,孤到时带你出门。”
明臻眼睛瞬间亮了:“真的吗?”
祁崇手执书卷,他今日在书房未出去,玉簪半束墨发,身着青色衣袍,比平时多了几分温润感,此时他看着书中文字,没有抬眼睛去看明臻:“到时候身体虚弱,连路都走不动,便不去了。”
明臻搂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殿下抱着我走。”
侧脸感到一点湿软,哪怕她离开了,这点温软仍旧没有消失,周围缭绕着她身上的香气。祁崇修长的手指摸了摸被她亲过的地方。
明臻提前便选好了出门要穿的衣物,因为是节日,自然要鲜艳一些,她选了绯红的衣裙,外面披风带着一圈雪白狐狸毛。
新夜也知道明臻这段时间被闷坏了,行宫里没有什么好玩的,也没有明荟姑娘陪着,每天除了喝药便是睡觉,难怪她不耐烦。
她细细为明臻化妆:“有殿下陪在姑娘身边,倒是可以胆大化漂亮一些。”
在祁崇的身边自然最是安全,不用担心什么登徒子调戏明臻,若真有什么不怕死的撞上来,只怕也会被祁崇杀掉。
明臻抿了抿唇上的胭脂:“是不是太鲜艳了一些?”
她肤色白腻无暇,倒是不用扑太多粉,象征性的擦了一点点,着重画了眼睛和嘴唇,画的是梅花妆,额头上还有梅花形状的花钿,眼尾一抹朱红,更显几分明丽。
新夜都要看呆了:“奴婢觉着正合适。”
因为明臻这些天都是毫无气色的,从来都是面色雪白,有气无力的样子,突然看到她明艳妆容,新夜有些移不开眼。
明臻觉得太红了,想要擦一擦,新夜握住了她的手:“这样便好。”
马车上,祁崇看着明臻娇艳欲滴的唇瓣,略有些心烦意乱。
明臻自己没有察觉,她乖乖的抱着小手炉,揣着手靠在软枕上闭了眼睛休息。
虚弱的身体需要更多的睡眠来补充,祁崇抿了一口茶,低头去看奏折,一旁自然摆着小山高的折子。
他习惯将权力牢牢握在掌心,因而公务繁多,可以休憩的时候也较少。好在祁崇一直都不需要太多的睡眠,他精力一直都很旺盛。
明臻这样弱的小家伙,自然不晓得一天连续处理数个时辰的公务是什么感觉。
她涂了一点胭脂的唇瓣甚是迷人,祁崇不自觉捏了她的下巴,凑过去想吻一下她的唇角。
小姑娘却突然抬眸,往后退了退。
还是和从前一样喜欢跟在他身边,与从前不同的是,大概上次让她痛过了,很少主动求亲亲抱抱。
祁崇抵住她的额头,闭上了眼睛。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凌朝都城天色已暗,却犹如白昼,大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明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闹的场景,她戴着一张面具,乖乖跟在祁崇的身边,小手紧紧握着祁崇的衣襟。
暗卫都隐藏在人流中,随时注意两人的安全。
祁崇看她乖巧靠过来,按住她的肩膀:“慢一点。”
祁崇身形修长,明臻在她旁边却是娇小的一只,旁人都当他带妹妹出来玩。
卖首饰的见祁崇衣着不俗,都来招揽生意:“公子,给家里小小姐买根簪子吧,五十文一根,松木的簪子。”
“人家贵公子怎么看得上你木簪子?公子看看我的,银簪子,桃花状的,二两银子一根,小姐戴了招桃花,会有好夫婿。”
祁崇似笑非笑:“这是我娘子。”
明臻面具后的脸瞬间红了,伸脚踩了踩祁崇的脚背。
这些人见明臻梳姑娘头,都以为没出嫁,见祁崇这样说,便都道:“原来是贵夫人,果然郎才女貌,这根牡丹簪子和夫人配得很,公子看看?”
祁崇也没有拿他们簪子,一人赏了他们一锭银子。
明臻看到路旁卖元宵,便要吃元宵,祁崇给她买了一碗。旁边一位须发皆白的中年书生也要吃元宵,他穿着有些寒酸,老板不耐烦的轰他离开:“去去去!你别来,大过节的看见你晦气!”
祁崇看这人一眼,看着是个落魄秀才,人至中年,有手有脚却连饭都吃不起,懒惰废物罢了,他同理心本就少得可怜,因而不再注意。
明臻并没有想太多,只觉得节日应该喜庆,这个人元宵节吃不上东西实在可怜,她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金瓜子儿给老板:“老板,过节就让他吃一碗元宵吧。”
老板有些无奈:“他不是没钱,他是个乌鸦嘴——”
话未说完,他被小姑娘旁边穿黑衣服的男人冷冷扫了一眼,这名穿黑衣服的看起来实在不好惹,八成是哪个权贵,今晚热闹就带着妹妹出来玩。
都城里卧虎藏龙,随便哪个穿锦袍的都可能是什么侯爷府公爷府的公子,也有可能是什么王爷世子,寻常百姓可不敢随便招惹。
铺子老板也没有接明臻的金瓜子,无奈道:“过来吧,这位小姐请你的。”
这名男人毫不客气的坐在明臻对面桌子上,明臻吃饭时脱掉了面具,他拿筷子之前看了明臻一眼:“今年是姑娘过的最后一个元宵,若不治病,活不过明年了。”
老板把元宵放在这男人面前,看明臻一眼:“小姐你看,我就说了,他是个乌鸦嘴,到处惹人嫌,他说我三年后必死,我现在好着呢。”
大过年的诅咒自己,老板别说卖他元宵了,只想把他揍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