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章

  明荟见明臻果然没有半分生气,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在明芳提起过去的事情时,她也有几分羞赧。只是过去的事情无法更改,当初对于明臻,明荟也是真的不喜。
  她抓了明臻的衣袖往前走:“最近有一门不错的婚事,我娘想许给你,那个年轻人的曾祖父还当过丞相,皇城脚下长大,里里外外都打听过了,虽然子孙不济没落了不少,也有些底蕴在,况且家世是真的清白,而且他的母亲也是大家闺秀,为人很好……”
  明臻对这些并没有太多兴趣,她抚摸着兔子的耳朵,没有开口说话。
  明荟以为她害羞了,轻笑一声:“是不是听得脸红?”
  明臻道:“阿臻还没有想这么远。”
  “也该想想了。”明荟道,“虽然不是高门大族,但进去后不用明争暗斗,他也是独子,好好过就行了。各家都有各家的苦,咱家这么风光,京城几个能比得上?我娘身为当家主母,难受的时候多着呢,因为咱爹,也因为这群多事的姨娘,我最烦男的三心两意,祁庭若是纳妾,我能气个半死。”
  明臻垂眸:“殿下应该不会的。”
  明荟没听清:“什么?”
  明臻突然想起来不能和旁人提起祁崇。
  朦朦胧胧中,她就觉得自己像是没有根蒂的蒲公英,前路总是迷迷茫茫,自己都看不清,因为看不清路,所以无法预知。
  考虑也好,不考虑也罢,很多事情并非她来掌控。
  其实是有殿下陪伴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掌舵,明臻对殿下的依恋感,远远超过了想象。但这次被送回安国公府,她与殿下之间的关联突然被切断,不可知且不安定的感觉突然又涌上了心头。
  明臻揉着怀里兔子的下巴,指腹从兔子柔软雪白的皮毛上略过,轻轻摇了摇头。
  两名少女的身段纤细,衣袂在风中飘起,一名神采飞扬,一名温柔缄默,一起往前方走去。
  明芳气鼓鼓的回去,她知道这个时候,吴姨娘也该从太太那里回来了。进屋之后,她听到里面有讲话声音,本来想喊一声“娘”,却被这些话语给吸引住了。
  她顿时停在了原地。
  吴姨娘过了好久之后才和一名妇人一起出来,这名妇人穿着略有些浮艳,明芳看了她半晌,眼中情绪压根没有来得及隐藏起来。
  吴姨娘也意识到了不对:“你都听见了?”
  这是她的生母,哪怕不怎么爱她,也和她绑在一根绳上。
  明芳捏了捏手帕:“没有。”
  吴姨娘眼珠子转了转,知晓明芳不会轻易算计自己,毕竟是亲女儿,给了那名妇人几两银子,让人离开了。
  明芳之后便又去对着镜子梳妆,吴姨娘看她一眼:“越画越丑,不如不画。”
  其实她说的也有道理,明芳听了却不舒服:“我今天要去见的是宁德公主和嘉寒县主,人家特意在大酒楼里招待我,这样的待遇,连六姐都没有过呢。”
  听说明芳是去见公主,吴姨娘才闭上了嘴巴。
  最近明芳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嘉寒县主垂青于她,三番两次的邀请她出去玩。明芳平常手帕交都是和她身份差不多的小姐,如今能够挤到嘉寒的圈子里,她自己也觉得受宠若惊。
  天气越来越寒,很快就下了第一场雪,外面滴水成冰,明臻的房间里还算温暖,但她自身也穿得颇厚。
  天琴让人从秦王府带回了不少明臻用过的东西,明荟去了她外祖母家过一段时间,在那里也有几个哥哥妹妹,据说要到过年才回来。因而也不用担心旁人进入明臻的房间。
  她指使者新夜做事:“这块狐皮褥子放在靠窗的榻上吧,姑娘喜欢在这里躺着看书,白天睡上去也轻暖。”
  因为秦王善猎,家里皮毛不少。
  倘若在秦王府,明臻要出门的话,身上会穿一件火红的狐皮披风,每一根毛发都是火红的,没有一点杂色,披风价值千金,明臻比这件更珍贵的还有十多件。
  曾经李福也提醒过祁崇,说姑娘平日里是不是太奢靡了,喝药用的是最好的药材,吃饭也是最好的食材,这些省不得,但同样的衣物,不同颜色都来一件也罢了,为什么相同颜色还要再来一件?压根穿不过来,明姑娘的旧衣服都能装满一个屋子了。
  祁崇只说了一句“孤养得起”。
  自此以后,李福也不再提醒了。反正秦王库房充足,秦王下面正经生财的门道也多,这位爷对自己的姑娘阔气,爷都不心疼,自己一个看门的搁这里心疼什么?
  转头天琴又将绿熊席铺在了明臻的床上。这张墨绿色的熊皮褥子十分厚暖,熊毛足足有二尺长,晚上的时候,明臻睡在上面就能完全陷进去,这样也自然暖和。
  从前在秦王府的时候,由于住的暖房,烧着暖暖的地龙,压根感觉不到冷,所以没有铺过这个,这也是头一次铺。
  布置了一下午才弄好,天琴松了一口气:“看起来勉强像样,只希望六小姐晚点儿回家,不然她回来后串门,又得收起来。”
  明臻又咳嗽了几声,新夜道:“药熬好了,姑娘喝药吧。”
  最近这段时间喝药,这两名丫鬟总爱盯着明臻。
  明臻无法倒掉,只能皱着眉一口一口的喝下去。实在难喝得很,一个月喝一次受罪也就罢了,偏偏是天天喝,明臻每天都要喝两次,这种感觉真不如死了痛快。
  她觉得自己呼吸都是苦涩的。
  喝药之后赶紧喝茶。
  明臻道:“我自己抱着兔子去外面玩,你们不必跟来了。”
  反正家里也安全,安国公府亦不缺乏王府里的暗卫,天琴和新夜也放心。
  明臻抱着自己的大白兔出去,这只兔子叫做绵绵。
  一人一兔在花园中。
  明臻对着兔子讲话:“绵绵,这些药真的好苦。”
  兔子红色的眼睛盯着明臻,三瓣嘴一动一动的。
  明臻道:“你也觉得很苦对不对?”
  虽然听不懂小主人在讲什么,兔子仍旧支起了耳朵。
  明臻给自己找借口:“喝药之后太难受,我是不是应该吐出来?”
  看绵绵的眼睛,明臻觉得是要吐出来。
  吐出来也是苦的,但苦涩的汁液不在胃里,明臻也会觉得不那么恶心,不然她总感觉浑身上下都苦涩难当。
  她找了个安静无人的角落,把大白兔放在了一边,忍不住把刚喝下去的药吐了出来。
  因为药必须空腹喝,她吐出来的全都是漆黑的药汁。
  明臻的手扶着树,纤细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吐过之后,明臻胃里才好了许多。
  大白兔本来也在一旁安静看着明臻,突然感到有人过来,忙跳到了另一边。
  明臻自己并不知晓,她另一只手在胸口拍了拍。
  这时候,斜后方伸过来一只手:“是不是很难受?擦一擦。”
  明臻接过了手帕,帕子上带着很好闻清爽的气息,她擦拭了一下唇瓣,这才抬眸去看来人。
  这个男人和秦王的身高相差无几,不过身形更加文弱,墨发以玉簪束起,着一席华美的青衣,声音温柔里带着些心疼。
  “阿臻,你不舒服?”
  明臻后退两步,她自然记得虞怀风,不过单独一人见到他的时候,明臻还是有一点受惊。
  她握着手帕:“谢谢你的帕子。”
  虞怀风温柔一笑,目光里满是关切:“不用谢。你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
  明臻“嗯”了一声,低下头:“刚刚喝了药,忍不住想吐。”
  “我也讨厌喝药,这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虞怀风温柔注视着明臻,“不过阿臻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喝药?”
  或许是骨子里的血缘相近,这让明臻对这名温柔又漂亮的大哥哥产生信赖,她摇了摇头:“没有得病,只是身体弱。”
  怀风道:“吐了就吐了,来,哥哥给你诊脉看看。”
  他略通一点医术,自然,略通仅仅是自谦。
  明臻小心翼翼将手腕伸出来。
  看到少女脆弱纤细的手腕,虞怀风也有些心疼,妹妹实在是太瘦了。
  他手指按上去,把了脉搏。
  把过之后,虞怀风脸色微微一变,明臻的身体比他想象的还要差:“药还是需要天天喝,阿臻,以后不准随便吐掉。”
  明臻垂眸:“太苦了。”
  若是偶尔一次两次还好,天天喝一两碗,是个人都受不了。
  虞怀风随着明臻的目光往下看,也看到了小姑娘腰间悬挂的玉佩。
  这枚玉佩是他给的。
  看到明臻这幅体弱多病的模样,虞怀风也有些心疼。他其实很难想象,拖着这样的躯体,这些年明臻是如何过来的。
  不过,小姑娘戒备心不重,眉眼间的天真之色也让怀风有些惊讶。
  他家的孩子都是人精,明臻既是庶女,哪怕安国公与兄长姐妹都关照,也难免要经受一些挫折教养,怎么看起来如此烂漫?
  明臻眉眼里的神态与记忆中幼小的女童交叠,有那么一瞬间,虞怀风心中浮现出不太妙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