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第二天明臻醒来,浑身不大舒服,甚至觉得头很痛。
  但今天要去罗氏那里请安,所以明臻让天琴和新夜帮自己梳洗,换了衣服去罗氏那边。她现在心不在焉的,路上碰见了明荟之后,明臻也没有太在意,只喊了一声“姐姐”。
  安国公武将出身,家里每个孩子都很康健,明荟生得高挑俏丽,自己也能骑马舞剑,同京城其他贵女相比,多了几分飒气。
  也因为如此,她不入清高的嘉寒县主的眼睛,嘉寒县主是才女,最看不惯女子在外显露威风,所以煽动宁德公主孤立明荟。明荟自有一些性情相投的手帕交,但想起宁德公主,总觉得心里不大舒服。
  今天,明荟下午还要赴一场诗会,但她可不会做什么劳什子诗,顶多做个打油诗。可嘉寒县主等人都在,明荟如果不去,倒显得自己露怯才不去的。
  见明臻安安静静的,小脸小手白白净净,让自己欺负了这么多次还乖乖的喊姐姐,再想起外面那些小贱蹄子,明荟银牙差点咬碎,一边走一边嘟囔:“改天我也弄个一起骑马的聚会,全都把她们邀请一遍来,看她们怎么丢脸。”
  明臻以为明荟在和自己说话,所以“嗯嗯”了两声。
  明荟的气全泄了:“她们都像你一样好欺负该多好。”
  一边说,她一边伸手想捏捏明臻的脸。
  明臻赶紧惊恐的躲开。
  这个时候,明臻和明荟迎面见到了一名年轻俊朗的男子,这名男子肤色微黑,身形高大,看起来十分洒脱,是明家庶长子明豪。
  罗氏早年被连氏害得落胎之后,再也没有能力生下孩子。但她身为主母,虽然无法将其他孩子视为己出,却也尽到了本分。明家的孩子虽然各有性格,但本质都随罗氏和明义雄,识大体顾大局。
  明豪道:“六妹和九妹去给太太请安?”
  明荟点了点头:“是去太太这边。嫂嫂最近可好?多让她带着娃娃来太太这里玩。”
  “她都好。”明豪笑着看向明臻,“九妹也长大了,个子和你差不多了。”
  明荟道:“还差好些呢,我比她大两岁,她还没有我高。”
  明臻恬静于侧,让人见之难忘,明豪道:“我出去和朋友会面,两个妹妹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带?胭脂水粉首饰都可以。”
  明荟摇了摇头:“我月钱快用光了,下个月吧。”
  阿臻也跟着摇了摇头。
  明豪见这个小妹妹又乖,长得又好看,自己心中也喜欢。今天出门恰好也要和温鸿见面,阿臻与温鸿的事情,八字也该有一撇了,回头得提醒提醒温鸿,别欺负自己这个可怜的妹子,不然明家饶不了他。
  等明豪离开,明荟才悠悠的开口:“唉,爹爹许配给你的那个男人,还没有咱哥好看。”
  明臻竖起了耳朵,认真看着明荟。
  明荟又道:“他在京城贵公子中不算拔尖儿的。咱家虽富贵,上头也有更富贵的,和咱家差不多的也有,加上咱哥庶出,就有些人家挑三拣四,当年就有一些挑剔的小姐,嫌弃咱哥的脸长得黑,只有咱们嫂子慧眼识人才,觉得黑壮一点也不错,之后嫁给了他。”
  明臻听的云里雾里,不过旁人讲话,自己安静听就是了,不要打岔。
  “我的意思可不是长得一般人品就好,像咱哥这样正经能干的也算是罕见。只是,最怕的就是长得一般,人品也差,自己还没家世没本事,这样还不如捞个好看的饱饱眼福。”明荟锐利的眼睛看着明臻,“阿臻,你懂吧?”
  明臻小鸡啄米点头:“懂啦。”
  ——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不过,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旁天琴觉得明荟说话也在理,这些天明荟挑衅来挑衅去,像只炸毛的猫在门口叫几声,也没有抓人咬人,所以她也不把明荟当成什么坏人,顶多就是有坏心眼也有好心眼的半大姑娘罢了。
  再看安国公府里,姨娘众多,小姐众多,虽然罗氏不待见旁人生的,更不待见一些姨娘,看见明臻也不喜欢,却没有做过损害子嗣的事情来,庶女虽不如嫡女,可也衣着体面,月银也没有被扣过,算是治家有方的主母。
  明荟点头道:“懂了就行。你虽然很可能嫁一般人家当正妻,不容易攀好的,但也要记住,对方真的是君子才能嫁,否则,他脸老实也好,脸像潘安也罢,都不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明臻点了点头:“好!”
  明荟好为人师,如今当了老师去教人,还是教什么都说好的明臻,自己心中也得意。
  自从明芙出嫁之后,府上也没有同她太亲近的姐妹。明家八小姐前些年因为风寒夭折了,七小姐太烦人而且较真,成天嘴巴里嘟囔个不停,常常因为一点小事钻牛角尖,所以明荟不和她玩儿。
  明臻倒也算有趣。
  去太太院中的路有一段时间,明荟便和明臻讲一讲什么男人才是好男人:“最最上等的便是秦王殿下和康王世子。秦王殿下我见过,他长得太好看人也太厉害,所以至今未娶,寻常人入不了他的眼睛,你个小傻瓜更不可能,由于其他人和他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就不提他了,他以后大概和宇文家的小贱人联姻。”
  之后便是康王世子。
  明臻听明荟讲了一路的康王世子,从骑马有多好看,到酒量有多大,甚至平常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知道了。
  当然,明臻听什么忘什么,听进去的都是天琴和新夜。天琴和新夜都见过康王世子,人确实很好,生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但远远没有明荟讲的这么夸张。
  ……这位世子是明荟的未婚夫,情人眼中自然出西施。
  明臻眼中的祁崇还是天底下最好最善良的男人呢。
  一直到了安国公夫人这里,明荟仍旧意犹未尽,她坐下来忙喝了杯茶润润嗓子。
  明臻也小口喝茶。
  罗氏见明臻脸色苍白,一路走来似乎出了一些汗,虽然不喜爱明臻,迄今也在记恨自己身边的嬷嬷因明臻而死,但人是安国公下令打死,正如无法怪罪安国公一般,她也怪罪不了明臻,只能不喜爱罢了。
  家中女孩儿该管还是管一下,所以罗氏道:“是不是身子虚?这样可不好,年龄不小了也该照顾好身体,库房里还有一些人参,天天喝一点参汤补一补。”
  明臻不大爱喝参汤,她摇了摇头:“谢太太关心,阿臻感觉身体还好。”
  明荟道:“都是因为总在房间里睡觉,天天歪着身上就有了病根。多出去走走才好,看你这张脸就知道一定没有多出门。”
  看着明臻一身冰肌玉骨,明荟又酸了:“为什么家中的女孩儿只有她最白?我用了十年的珍珠粉,都没有白成阿臻这样。”
  家里姑娘公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像明义雄。
  罗氏道:“阿臻像她生母,她生母就像月亮一样姣白。”
  白氏么,姓白,人也宛若雪雕,阿臻长成这样,罗氏也不觉得稀罕。就是眉眼不太像,阿臻眉眼过分漂亮了。
  罗氏又道:“你下午是不是要出去?正好带阿臻一起,让她多走点路,也见一见世面。”
  明荟不满的撒娇:“娘,您又不是不知道我今儿要见谁,是见嘉寒和宁德公主。她俩平日就不喜欢我,上次故意让宫女在宫宴上泼我一身酒给难堪,带着阿臻去,只怕宁德公主一句话,把阿臻给弄哭,我自己腹背受敌,压根应付不来。”
  罗氏笑了起来:“还不是你被宠坏了,脾气娇纵,别人才不喜欢你?”
  看着罗氏和明荟亲亲热热的讲话,一向迟钝的明臻突然意识到自己缺失什么了。
  似乎缺少父亲和母亲,大概是像罗氏关怀明荟一样关怀自己的长辈。
  明臻也不觉得嫉妒,只是羡慕罢了。看到旁人幸福开心总比看到旁人痛苦交加来得美妙。
  自己其实也有秦王殿下。只是最近这段时间,秦王殿下对待阿臻疏离了不少,昨晚阿臻十分渴望殿下能将她抱在怀里安慰,让她晚上不要再害怕,但是殿下并没有。
  罗氏道:“你们是不是在玉湖畔做诗会?如果在这边,你大可过去,让阿臻在旁边散步走走好了。她在庄子里长大,什么世面都没有见过,总要见一见外面的东西。”
  明荟略有些无奈:“好吧,那您得给我一些银子,否则我不带阿臻。诗会结束,我们买一些东西吃,没钱买该多丢脸。您知道,玉湖畔的东西最贵,店面都是皇家在背后撑腰的。”
  罗氏纵然嫌弃明荟大手大脚,自己唯一的女儿,却只能受着,所以让丫鬟给她拿了几十两银子。
  出去之后,明荟笑眯眯的掂了掂钱袋:“至少有五十两银子。”
  明臻也掂了掂,惊讶的道:“好重。”
  明荟这才抬起下巴:“好了,我可以带你出去玩。玉湖畔也安全,整个玉湖都是秦王的,现在也开满了荷花,估计她们会让做一些乱七八糟夸赞荷花的诗,到时候瞎说几句气歪她们鼻子,我们走吧。”
  明臻点点头:“天琴姐姐和新夜姐姐能一起跟着么?”
  “跟着,不然你不见了怎么办?到时候让咱哥带着兵满城找你就丢死人了。”
  明荟还在想着这五十两银子到底买些什么,是买珍宝阁最新的耳铛,还是买胭脂香粉,听说最新的玫瑰胭脂,又香又润,特别好用。
  她看了一眼明臻,明臻似乎总是面色过分苍白,失血过多似的。
  明荟捏捏明臻的脸:“算了,买盒胭脂吧,耳铛买了借你,你八成弄丢,胭脂我买了,你也能凑着用一用。”
  明臻点了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