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明荟暗搓搓的瞅了明臻一眼。
明臻早就换了新衣,胭脂色的衣衫将她一张玉雪晶莹的面孔衬得越发可爱。没有让安国公夫人罗氏看到明臻狼狈不堪的模样,明荟到底有几分不服。
现如今,高门贵族的女孩子都兴读书,明荟今儿休息,明天还要去学堂,一大早就要起来,天不明就得梳洗一番。她厌倦了这番,只是旁人家的女孩儿都在,明荟也不得不去。
想起明臻每日开开心心的在家里,想休息就休息,既不用学习琴棋书画,也不用和其他女孩子勾心斗角相比较,明荟心里头一阵郁闷。
明臻乖乖巧巧的捧着碗,只夹自己面前的菜。明荟特意夹了一筷子肉放在明臻的碗里:“妹妹多吃一些,这是红烧兔肉,尝起来可香。”
明臻的手抖了抖,胃口顿时没了。
一想起自己的小兔子,明臻眼圈儿瞬间红了起来。
明荟笑嘻嘻的:“妹妹还没有读书习字,知不知道兔子的兔怎么写?”
明臻摇了摇头。
明荟细细的手指在桌面上画了画:“你看,这样写。”
一旁罗氏笑盈盈的对明义雄道:“老爷,您看她们姐妹俩玩得多好。饭都冷了,阿臻,别只顾着听姐姐说话,赶紧吃饭呀。”
明臻看着香气扑鼻的红烧兔肉,一点胃口都没有,筷子夹了一点米粒,送到了口中:“我吃饱了。”
“怎么不吃完?”明荟见自己夹给明臻的兔肉一口没吃,“平常阿臻吃那么多,今天不太舒服?”
明臻轻轻摇头,结果丫鬟递来的茶水,略尝了一口茶:“阿臻想要回去。”
明义雄看了这小丫头一眼,明臻年龄尚幼,不过眉眼间一抹秾艳,此时已初见端倪。
小姑娘长得是漂亮的,比她娘小时候更加艳丽几分。因为婴儿肥未褪,看不出长开后脸型如何。
不过,看这眉眼唇鼻,和斓姬并不相似,尤其是眼睛,斓姬小时候眼睛就是细长形状,明臻的眼睛却很大,肌肤欺霜赛雪,比斓姬还要剔透几分。
性子也不像斓姬。
明义雄一阵落寞。阿臻脑子有问题,性格不会像任何一个人。
等明臻离开,明义雄才对罗氏道:“阿臻反应迟钝,身体较弱,不适合养在公府之中。”
罗氏温和的笑笑:“咱们家里的孩子,也不能送出去,哪一个都是老爷的掌上明珠,都该被好好养着。”
明义雄对罗氏的敬意多于爱意,两人相敬如宾,有些事情,明义雄也会和罗氏商量一番。将明臻送走这件事情,明义雄也会告诉罗氏。
略一思索,明义雄道:“乡下庄子里养出来的孩子都壮实,我想将阿臻送到庄子里。”
“啪”的一声,明荟筷子上的红烧狮子头落在了碗里,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瞬间又惊又喜。这是真的吗?父亲要把明臻这个小傻子送走,送到庄子里?
在庄子里养几年,明臻肯定就变得和乡下的野丫头一样了。对于明臻的美貌,明荟是嫉妒交加,将明臻送走之后,安国公府里再也没有能够压得过明荟的姑娘了。
明荟一双眼睛乱转,藏不住自己的欣喜。
罗氏警告的扫她一眼。
明荟赶紧低头吃东西。
罗氏道:“这怎么好?离家这么远,我也不舍得。”
“这件事情已经敲定了,庄子前两天置办好了。”明义雄道,“丫鬟婆子也置办好了,只需要将阿臻送过去就行。”
虽然敬重自己的发妻,但这件事情上,明义雄却不放心交给罗氏去办。所有的人都是新买回来的,不是罗氏安插进去的。如此一来,仆人都听余竹的安排,不会背地里做出谋害小姐的事情。
罗氏只好点了点头:“既然老爷都敲定了,那也只能这样。平日里我多派人探望一下阿臻,千万不要让孩子受了委屈。”
明义雄吩咐道:“记得给她多准备几件衣服。”
“老爷放心,最近嬷嬷们新制了冬衣,我会给阿臻带上。”罗氏道,“前段时间我还打了两个长命锁,荟儿一个,另一个给阿臻。”
罗氏行事作风不会让明义雄担心,事事都办得十分利落。也由于罗氏持家有道,这些年来,明义雄也照顾她的娘家。
明臻是次日才知道,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坐着,看窗外桃树上的树叶一片一片落下,明臻迷迷糊糊的数有多少片叶子落下来,她也不认得数,数着数着就数岔了。
听到背后的脚步声,明臻回过头,只需要看到衣袍的颜色和图案,明臻就知道是安国公来了。
她从榻上跳了下来:“爹爹!”
安国公摸了摸明臻的头:“乖孩子。”
明臻扬起小脸:“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她的小兔子还在哥哥的手中。
安国公以为明臻说的是几个庶出的哥哥,他道:“晚上下学就回来了。阿臻,爹爹今天让人送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你去了之后,一定要乖。”
明臻听不大懂安国公的意思,见大人说什么,她就跟着点点头。
安国公道:“阿臻头发乱了,去拿梳子来,爹爹帮你梳一梳。”
明臻蹬蹬的跑到了梳妆台旁取了一把桃木梳,将梳子放在了安国公的手中。
安国公接过木梳,让明臻坐在了自己的前面,他将明臻的发髻松了下来,手在明臻的脑袋上摸了摸。
明臻骨相极佳,后脑圆润饱满,头发乌黑浓密,安国公粗粝的手掌在明臻脑袋上摸了一圈,并未察觉到异样。
他微微叹了口气,将明臻头发梳了梳,胡乱绑上了。
明臻在不知不觉中,靠着安国公的腿睡着了。
安国公看着明臻安静的睡颜,脑海中不自觉浮现了斓姬当年的话语:“太聪明了不好,长大会是祸害。让她衣食无忧,混混沌沌过一生,再好不过。”
以安国公的能力,将明臻平安抚养大并不难。
在庄子里过些年,等及笄的时候回来,安国公亲自挑选一个老实敦厚家风清白的年轻人,将明臻嫁给这个老实的年轻人,平平淡淡过完这辈子,再好不过。
等明臻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马车上了,看着陌生的环境,明臻有些害怕,又不敢发出声音,只能无声的抹着眼泪。
等到了傍晚,抵达庄子的时候,余竹将车帘掀开,就要让嬷嬷将熟睡的明臻抱起来时,才发现这小丫头眼睛哭得红肿。
余竹并非无儿无女,他有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儿子,三个月看一次。见到明臻哭得这样惨,余竹突然就想起了自己的孩子。
他半蹲下来:“小姐别哭,您现在有了新的住处。想不想要小兔子?您的小兔子就在这里。”
明臻抽抽噎噎的,她抹了抹眼泪,打了个哭嗝:“真、真的吗?”
余竹点了点头:“当然是真的。”
庄子很干净,这里民风淳朴,见了余竹就喊一声“余爷”。
等看到小兔子之后,明臻紧紧抱住了小兔子,将其他事情都忘在了九霄云外。
在安国公府的时候,明臻与其他人也不亲近,并没有过分眷恋的人物。
只是初来乍到,明臻晚上一个人睡觉,丫鬟都在外面,她十分害怕,在小床上偷偷哭泣。
······
几日后,秦王府中。
“贪了多少?”
面对秦王殿下轻描淡写的询问,暗卫身体都在发抖,他声音微颤:“八十万两白银。”
一旁李福压根不敢发出声音,默默给秦王添了茶水。
今年年初有两个宫殿走水,必须要修缮重建,负责运输皇木的是宇文宸,也就是秦王殿下的三舅。宇文宸中饱私囊,贪污了八十万两白银。
此事如果被贵妃一党揭发出来,势必会影响到祁崇。
祁崇眯了眯眼睛:“宇文宸……”
他天生暴戾冷漠,可不是顾念血缘之情的人,对于拥有父子关系的皇帝还动着杀心,对于其他人,更不会留情。
但眼下,宇文宸这个废物还不能杀,他只能先帮宇文家,将这件事情嫁祸给贵妃一党。
祁崇天生就擅长玩弄人心,颠倒黑白算计政敌对他而言不是难事。
祁崇日夜行走在阴谋算计之中,于刀尖上舔血,心性早就扭曲。
不过他一向隐藏得极好,外人眼中,祁崇永远都是威严又高贵的秦王殿下,看不到半分污秽血腥。
等暗卫下去,李福道:“明日还要见三位大人,他们加起来得有二百岁了,这些老家伙一个比一个难对付,殿下,您先歇了吧。”
等祁崇歇了,李福松了口气,赶紧退出去。
恰好就见了余竹。
余竹对李福行了一礼:“李公公。”
李福开口:“殿下已经安置了,有什么事情,就告诉我,我明日传递消息。”
余竹道:“并没有什么,只想和殿下说一声,新给了明小姐一只兔子,她很开心,一直让我给殿下道谢。”
李福摇了摇头:“殿下日理万机,这等小事就不要烦他……”
话说到一半,李福的眼睛突然亮了亮。
最近秦王心情不佳,所有人都惴惴不安,生怕惹到这尊煞神被斩了。
李福也总想用什么来讨好一下这个主子。
犹豫片刻,李福道:“你能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这个小丫头带到秦王府,逗秦王殿下开心?”
就像养只小兔子似的,秦王说不定会觉得好玩。
余竹道:“可以倒是可以,庄子里所有人都听我。只是,这姑娘是安国公的女儿——”
“咱们殿下怕他不成?”李福道,“拉拢不了的人,殿下都会除之后快。说不定这个小小姐有福气,逗了殿下开心,认殿下当干爹,殿下饶她不识抬举的亲爹一命。”
余竹诡异的瞧李福一眼,李福真是当干爹当上瘾了,认了十个干儿子还不够,还要让殿下也学着他当什么干爹。
……可殿下又不是什么公公,能当亲爹为什么当个破干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