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一章 杀人诛心
李过的眼底出现了一双靴子,靴子的主人是冯恺。
“知道本王为何要让你跪在这里一夜吗?”
李过艰难的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位年纪轻轻就已然缔造出了一个传奇,甚至简简单单的就超过了大顺皇帝霸业的一代枭雄人物,心中忍不住一顿感叹。
“败军之将,生死不由己,莫说败将只是跪了一夜,就算大王要败将跪这里跪死,败将也认命。”
冯恺大笑,须发皆舞,旋即哼声道:“你是李自成的侄儿,少年之时便追随叔父征战南北,勇猛非凡,战功赫赫,人送绰号‘一只虎’,乃实实在在的一员虎将,大败孙传庭于潼关,被封毫县侯……
大明无道,天下群雄揭竿而起,虽为流寇实为义师,然而当你们势大之后,李自成并没有严明军纪,整肃军伍,流贼之风不改,义军之像无存,所过之处如蝗虫过境,贪官污吏、失德权贵、土豪劣绅死在你们手里那是天道昭昭,该去轮回为猪狗。
然而你们这群蝗虫但凡到了一地,抢掠民财民粮,夺走那些原本就吃不饱穿不暖的良善百姓最后一口口粮,迫不得已只能被你们裹挟着成为匪贼流寇。
你们练兵的方式就是养蛊,驱使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拿着棍棒农具冲上战场,几次战斗活下来的见了血的,杀到心肠如铁的就是你们那所谓的老营勇卒。
可笑,可笑至极啊。
多少百姓之家惨遭灭门,多少汉子失去妻子,多少孩童失去双亲,这是你们这所谓义军的罪孽。
尸横遍野,赤地千里,处处都是饿殍,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你们短短几年就将河南、陕西祸害成了人间地狱。
在北京城,你们追赃助饷拷掠全城,那些达官显贵在你们的刀下哀嚎,很好,这是他们的报应,但是百姓何辜,你们难道忘了自己入北京的时候,那些饱受大明朝压迫的百姓是怎么欢迎你们的吗?
你们都知道都忘了,你们手握重兵,就彻底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揭竿而起,事实上当你们成为当权者之后,你们比大明朝堂上的那些公卿更狠更恶毒。
你们如愿以偿的杀进了北京,还逼死了想要励精图治,想要大明中兴,却被满朝东林忽悠了半辈子的崇祯。
李自成如愿以偿的坐在了原本属于崇祯的皇位上,以为自己已然是君临天下的天子,可惜的,他骨子里面依旧是贼,贼就算穿上了龙袍也还是贼。
本王让你跪在这里没有羞辱你的意思,本王只是要你们赎罪,赎你们滔天的罪孽,是给那些惨死在你们手里千千万万无辜的百姓赎罪。”
李过彻底被震撼,浑身忍不住颤抖,冯恺说的这些就好像用刀子在他身上刮,一层一层的刮,直到把他身上光鲜亮丽的外衣刮成了碎片,最后一刀捅穿了他的心脏。
毫不留情的话揭穿了农民军起义的本质,而这本质也彻彻底底的决定了义军最后的前途,自古以来起义为何只能成为王朝灭亡的推手,而很难成事的根本是什么?
就是义军的领导者泥腿子出身,身上完全不具备成大事者的优秀品质,他们小富即安,一旦有了成绩,首先想到的就是纵情享乐,一旦裂土分王,就似乎忘记了他们起义反对的目标并没有彻底消亡,还在整军备战想着剿灭他们,恢复山河一统。
这一点就连大明的太祖皇帝都不算例外,若非刘伯温这些人的劝谏,朱元璋当年不也一样要称王,想要用称王这样的荣誉来宣示自己的崛起,不过好在最后采纳了忠言,采取‘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策略,转移了陈友谅、张士诚乃至元廷的注意力,从而得到发展自身力量的机会,进而拥有了对抗天下的资本。
冯恺也是一样,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是逆贼,都知道他挟持了蜀王,如今更是都知道他扶值蜀王上位的本质是什么,可那又如何?
没有撕破最后的那一层伤口,就算崇祯知道威胁,可是在清贼未逐,反军不灭的前提下,也只能对冯恺不闻不问,因为冯恺还没有举起叛旗,那么就没有触及大明的底线。
现在说起来也是一样,披着一层虚伪的外皮,固然让天下群雄耻笑,可那又如何?
如果在成都的时候,冯恺不借用蜀王的大旗,他那里会有四年的时间可以安安逸逸的锤炼出一支精兵,如果不是扶值蜀王这个傀儡皇帝,他能兵不血刃的接受四川那么多城池,而不费一兵一卒?
和冯恺比起来,闯王这些年走的路,做的事,尤其是进入北京城之后,眼看着已经成功了一大半,就差最后伸手摘果子了,最终却又失尽士绅阶层乃至民心。
冯恺说的没错,流寇终究还是流贼,身上最缺的就是王霸之气,所以从一开始的所作所为就已经注定了难以笑到最后。
反观野蛮的满清,这群野人入主京城之后还知道如何安抚,如何恢复北京城的生气,还能发布一条条与民有利的政令,即便颁布剃发令引起百姓抗争之后,还能及时废除,也没有动辄就以屠杀来作为威慑镇压。
两者相比,高下已是立判。
杀人诛心,现在冯恺给李过的最直观感受就是这四个字,但是李过无从反驳,也不想反驳,自古以来成王败寇,胜利者既然是冯恺,那么冯恺说什么都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而他恰好相反。
“起来吧,去召集西安城内所有守军守将去本王给你们准备的集中营当中跪上一天一夜,去为你们所犯下的罪孽悔过,要是觉得自己无罪,不需要悔过的,可以不跪,跪者本王不杀!”
李过神情一凛,冯恺的话云淡风轻,然而同样是杀机毕露,这话分明就是告诉他,告诉满城守军……
不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