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中古史

  第一章秦始皇帝的政策
  秦代以前的世界,是个封建之世;秦汉以后的世界,是个郡县之世,其情形是迥然不同的:中国成一个统一的大国,实在是从秦朝起的。所以秦朝和中国,关系很大。郡县之治,咱们现在看惯了,以为是当然的。然而在当时,实在是个创举。咱们现在,且看秦始皇的措施如何。他的措施:
  第一件,便是自称皇帝,除去谥法。这件事,便在他初并天下这一年。他下了一个令,叫丞相、御史等议帝号。他们议上去的,是“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他又叫他们去掉一个“泰”字,留了一个“皇”字,再加上一个“帝”字,就成了“皇帝”二字;其余便都照博士所议。不多时,又下了一道旨道:“朕闻太古有号无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是子议父,臣议君也,甚亡谓,朕弗取焉。自今以来,除谥法。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
  第二件,便是废封建,置郡县。这时候,天下初统一,人情习惯于封建,六国虽灭,自然有主张新封的。所以初并天下这一年,就有丞相绾(姓王)等奏请:“六国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无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群臣皆以为便。独有廷尉李斯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也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于是把天下分做三十六郡,置“守”、“尉”、“监”(守是一郡的长官,尉是帮守管理一郡的军事的,监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的御史),中国郡县的制度,到此才算确立。
  第三件,便是收天下的兵器,把它们都聚到咸阳销毁了,铸做“钟”、“锯”和十二个铜人(当时还是以铜为兵),每个有一千石重。
  第四件,是统一天下的“度”、“量”、“衡”和行车的轨与文字(参看第一篇第十章第二节)。
  第五件,是把天下的富豪迁徙到咸阳来,一共有十二万户。
  这都是初并天下这一年的事,后来又有“焚书”、“坑儒”两件事。
  “焚书”这件事,在公元前213年。它的原因,是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有一个仆射周青臣,恭维始皇行郡县制度的好处,又有个博士淳于越,说他面谀,而且说郡县制度,不及封建制度。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便把淳于越驳斥一番,因而说:“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又说:“他们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因而就拟了一个“禁之”的办法:是“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敢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许了他,烧书的事情,就实行起来了。
  “坑儒”的事情,在焚书的第二年,是方士引出来的。当时讲神仙的方士颇有势力,秦始皇也被他惑了,便派什么齐人徐巿,发童男女入海求三神山(蓬莱、方丈、瀛洲);又派什么燕人卢生,去求羡门、高誓(仙人的名字),炼“不死之药”。这些事情的无效,自然是无待于言的。偏是这一年,卢生又和什么侯生私下谈论始皇:说他“乐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未可为求仙药”,因而逃去。始皇听得,大怒,说:我烧书之后,召“文学”、“方术”之士甚多。召文学之士,要想他们“兴太平”;召方术之士,要想靠他们“求奇药”,很尊重赏赐他们。如今不但毫无效验,而且做了许多“奸利”的事情,还要“诽谤”我。因而想到,说诸生在咸阳的,有“惑乱黔首”的事情。就派个御史去按问。诸生就互相告发,互相牵引,给他坑杀了四百六十多人。这几件事情,其中第二、第四两件,自然是时代所要求。第三件,后人都笑他的愚,然而这事也不过和现在“禁止军火入口”、“不准私藏军械”一样,无甚可笑。第五件似乎暴虐些,然而这时候,各地方旧有的贵族、新生的富者阶级,势力很大,要是怕乱,所怕的就是这一班人(后来纷纷而起的,毕竟是六国的王族和将家占其多数;否则就是地方上的豪杰。并非真是“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迁徙之徒”,可见地方上的特殊势力,原是应当铲除的)。汉高祖生平,是并不学秦朝的政策的。然而一定天下,也就“徙齐、楚大族于关中”,可见这也是时势所要求,还没甚可议之处。最专制的,便是第一件和“焚书”、“坑儒”两件事。为什么呢?“皇帝”是个空名,凭他去称“皇”,称“帝”,称“王”,称“皇帝”,似乎没甚相干。然而古人说:“天子者,爵也。”又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可见天子虽尊,还不过是各阶级中之一,并不和其余的人截然相离。到秦始皇,便无论“命”、“令”、“自称”,都要定出一个特别名词来,天子之尊,真是“殊绝于人”了。“太古有号无谥”,自是当时风气质朴,并不是天子有种权力,不许人家议论。到始皇,除去谥法,不许“子议父,臣议君”,才真是绝对的专制。焚书这件事,不但剥夺人家议论的权利,并且要剥夺人家议论的智识。——始皇和李斯,所做的事,大概是“变古”的,独有这件事,是“复古”的。他们脑筋里,还全是西周以前“学术官守,合而为一”的旧思想,务求做到那“政学一致”的地步。人人都要议论,而且都有学问去发议论,实在是看不惯的。“坑儒”的事情,虽然是方士引起来的,然而他坐诸生的罪名,是“惑乱黔首”,正和“焚书”是一样的思想。这两件事,都是“无道”到极点的。
  以上所述的是秦始皇对内的政策;他的对外,还有两件事情。
  其一是叫蒙恬去斥逐匈奴,收取河南的地方(如今的河套),于公元前213年,修筑长城,“起临洮,迄辽东,延袤万余里”(秦始皇这一道长城,是因着战国时的旧址连接起来的,并不是一时造成。它所经的地方,是在如今河套和阴山山脉之北,东端在朝鲜境内,也并不是如今的长城)。
  其二是发兵掠取南越的地方,把它置了南海(如今广东佛山市的南海区)、桂林(如今广西的桂林市)、象(在如今越南)三郡。又夺了勾践的子孙的地方,把它置了闽中郡(如今的福建)。秦始皇的武功,有一部分人也颇恭维他。然而这也不过是时势所造成(中国国力发达到这一步,自然有这结果),无甚稀奇。不过“北限长城,南逾五岭”,中国疆域(本部十八省)的规模,却是从此定下来的。后来无甚出入。
  秦朝所以灭亡,由于秦始皇的奢侈和暴虐。他灭六国的时候,每破一国,便把他的宫室,画了图样,在咸阳仿造一所;后来又在渭南造了一所阿房宫。《史记》说它的壮丽是“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建五丈之旗”。又在骊山(在如今陕西西安市临潼区)自营万年吉地。单骊山和阿房宫两处工程,就要役徒七十万人。还要连年出去“巡游”,“刻石颂德”——封泰山,禅梁父。又要治什么“驰道”。他又自推“终始五德之传”,说周得火德,秦得水德。水德之始,应当严刑峻法,“然后合五德之数”。秦国的刑法,本来是很野蛮的,再经秦始皇有意加严,自然是民无所措手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