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没吃饱饭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人生而平等,为何到了世界上就成了不公平的?”
  我借着火光,皱着眉,扭过头去看他,“因为人有私欲,私欲导致利己主义,所以人人都想着对自己好,世界便不公平了。”
  陌生男人眼睛带着笑,明明在笑,却给人一种异样的压迫感。
  “那是不是消灭人的私欲,世界就会变成孔老夫子所说的大同社会?”
  大同社会,人人所向往的理想社会。
  可在上学的时候,老师明确的说过,大同社会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
  这本就是一个讽刺,人人向往的存在却绝对不可能实现。
  因为人有私欲。
  正是因为有私欲才能称之为人,确实七情六欲都没有岂不是很可怕。
  消灭人类私欲,听起来是为了人类共同的发展,可做起来却像毁灭人性一样可怕。
  我摇摇头,“不行,人之所以被称之为,就是因为那一抹私欲。”
  男人笑道:“所以说,人这种生物注定无法和谐,注定无法平等,注定是肮脏不堪的。”
  额,这么说又有点绝对?
  我向来不擅长文科,更不擅长辩论,大学时期的辩论赛我都没有旁观过。
  思考这种费脑细胞的问题,不如喝瓶酒一醉方休来的痛快些。
  我再次陷入长久的沉默。
  陌生男人继续说道:“若人类注定是这样的生物,不如全部都毁灭,也留世界一个干净。”
  我一愣,震惊的看着他,怎么会有如此偏激的想法?
  他平静问道:“你觉得我说的不对?”
  我点头,“不对。”
  “哪里不对?”
  他伸出手来,做出洗耳恭听愿闻其详的动作。
  我张张嘴,说不话来。
  “人活在世上已经够烦躁的了,为何还要想这些东西?”
  “作为警察,你平时都不思考这些内容的吗?就为了每天不断的抓人破案,吃饭睡觉?”
  我皱着眉,感觉话题陷入了一片虚无,甚至我面前都出现一片起雾的陌生森林。
  我疑惑的反问道:“不然呢?”
  “你肯定见过无数人性丑恶的案子,不想想,他们为何会这样吗?”
  “想过,因为想不出个所以然,就放弃了。”
  陌生男人尝试着解答道:“也许,就是我刚才所说的私欲。”
  我突然伸手指着那群吃东西的流浪汉,“你猜,他们想不想你所说的问题?”
  男人被我问得一愣,轻声回道:“大概不想。”
  “那他们为什么不想?”
  男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似乎真的在认真思考我提出的问题。
  我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因为他们没吃饱,人在饥饿的时候只本能的想一件事,那就是吃饭。而你,就是吃的太饱了。”
  “你是在讽刺我吗?”
  “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没有讽刺没有调侃,很多大哲学的问题都是吃饱的人想出来的。而非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陌生男人哑然失笑,似乎被我的歪理给都笑了。
  他看着我,“所以呢?”
  我笑着回答,“我也没吃饱,你找错人了。”
  “好,那我等你吃饱以后,再谈论这种问题。”
  “没错,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一些没吃饱的问题。”
  陌生男人一脸兴趣,询问道:“哦,这个世界上还有没吃饱谈论的问题,什么问题?”
  “比如,兄弟是本地人?”
  他哈哈一笑,回答道:“并非,我是外地做生意偶然到了南宏市。”
  我跟着笑道:“我说呢,看着不像。”
  “怎么,南宏市人的长相与他人不一样,还能在脸上看出来?”
  “不是不是,气质不凡,一看兄弟就是大人物。”
  “你是在恭维我了。”
  “你我初次见面,我不求你什么,你也不欠我什么人情,谈什么恭维夸奖,此时此刻说的话,才是最诚心诚意的话。”
  陌生男人挑着眉,眼睛都开始放亮,“果然,没吃饱的话题更适合你。”
  我所谓的摊摊手,“没办法,我俗人一个。”
  深夜不知时辰,我们付给流浪汉一点钱,让篝火烧着,此处避风,就算是做了许久都不觉得冷。
  我跟男人闲谈着天南地北的话,想套出点有用消息来,打消手掌上的茧子。
  可偏偏男人比我更会聊天,消息没套进来,自己的事到说出去一些。
  渐渐地,我也不再执意打听,随口胡乱的说着。
  男人见过市面,走南闯北对什么都有些了解,聊起来分外的舒畅。
  但是四九城的茶馆,我们便说了半个小时,说着说着眼前的东西逐渐变得模糊。
  我看不真切,感觉篝火好像灭了。
  浑身上下疼的发酸,有一股凉意落在脸颊上,我揉揉眼睛,伸着懒腰坐起来。
  坐起来?
  我瞧着身上大衣,看着四周荒凉的桥洞,乞丐们已经收拾铺盖离开了此地。
  清晨时分,空气中飘散着一股薄雾。
  我竟然在桥洞底下睡着了!?这算怎么回事!?
  我堂堂一个警察的警惕性也太低了!
  昨晚到底聊到了什么时候,竟然能给我聊困了,真算是厉害。
  我是在一块石头上睡着的,石头很硬,膈的浑身的骨头发疼,身上却盖着一件与周围环境完全不符的大衣。
  大衣非常的厚重,纯羊毛的,密密麻麻走线都十分讲究,拎在手中垂感很高。
  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个大衣的贵重。
  大衣盖在我身上,都替它感觉到一股委屈。
  许是我昨晚睡得不好,大衣被我压出来一条条褶皱来,很是难看。
  我下意识的伸手抚平褶皱,却从大衣中掏出一张纸条来。
  ‘兄弟,我看你睡着便没有打扰你,托流浪汉将火烧到天明,应该不冷,大衣是我的,怕你感冒,给你盖的,等醒了将大衣送到城市花园67号,放在门口的栏杆上即可。
  昨晚,我非常的开心,希望下次我们能再一次聊天。
  无论吃饱还是没有吃饱的话题都可以,我觉得你非常的有趣,或者说,你算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可以的话,顺便交个朋友。’
  字是钢笔写的,在某个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小块。
  男人应该是练过楷书和行书,两者融会贯通,写的字即潇洒又好看。
  我翻看着字条,又看看身上的衣服,总感觉这一幕应该出现在一夜风流的酒店,而不是在某个破桥的桥洞里。
  想了想,我将字条装进口袋,环抱着大衣,正想起身,手机突然距离的颤动起来。
  我手机一直保持着震动的状态,一打开,上面十三个未接来电,分别来自卢东和韩强。
  我吓了一跳,连忙接听起来,“韩强?”
  “我去!老程,你总算接电话了!你去哪儿了!?”
  “我……”
  韩强没等我说话,便焦急的抱怨着,“我今儿早上去你家给送早饭,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开,后来实在忍不了了,就把门给撬开了。
  没想到,你不在家,手机还没人接听,我都吓坏了!给卢东说了,又四处找了找你!
  要是你再不出现的话,我就去局里申报失踪人口了!”
  我看看一下时间,现在不过是早上的八点多,至于吗?
  韩强念叨着,“哎呀,这不是昨天晚上出事了,我担心你啊!”
  “你这哪儿是担心,你这是看不起我!这点小挫折怎么可能把我打倒,没事的!”
  “没事就好,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接你?”
  我想着名字,回道:“我在徒骇河大桥。”
  韩强一愣,手机里传来诧异的声调,“你怎么在那个鬼地方?”
  我看着怀里抱着的羊毛大衣,“说来话长,你先来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