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这完全就是泄恨
事件最显眼的受害者苏雪女神在官宣和老公宁晓离婚后,第二天早上又爆出景萱因泄恨谋害她的姘头宁晓小白脸。
宁晓的一张脸被划花,并且舌头被割了。
事发当晚,宁晓被拖进小树林行凶的现场视频被爆出,舆论哗然哗然,引发社会巨大影响。
“妈呀,这个景二小姐太凶残了。她这完全就是泄恨!”
“那些出轨玩劈腿的渣渣们,不管男女,看好了,这就是下场哦!上个床,一不小心就出人命!”
“呃,楼上语意很多关,很有内味了。”
“噢噢噢噢,他们一对奸\夫\淫\妇还反目起来了。景二小姐这是怎么了,欲求不满,反杀情\夫?”
“这是恼羞成怒,把气撒在小白脸身上吧。哈哈哈哈,渣男贱女就该这么自相残杀,少去祸害人!”
“活该,让这个小白脸伤害我家雪女神!能娶到我们人甜貌美的雪女神,他不知道积几辈子的德,还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这下遭报应了吧!”
“只有我觉得景二小姐不够凶残吗?她应该直接对那个小白脸物理阉割的啊,没收作案工具才是终极手段哎。”
“嘤嘤嘤,楼上才最凶残吧嘻嘻嘻……”
……
因为舆论汹涌不下,景萱当天还被警方以嫌疑人身份拘捕到案。
而在这之前,新闻一爆出的第一时间,景萱就知道昨天自己去教训宁晓那个小白脸时被人跟踪偷拍了。
她当场在公司办公室疯狂砸了了办公桌。
容斯年,他是要把她往死里整!
景家第一时间做了公关和为景萱准备了律师团。
这样的事,以景家的能耐,若是平时,景萱不到一个小时就能从警局被毕恭毕敬放出来。
但有容斯年在后面做推手,而且证据不但确凿,还堂而皇之就公布在大众面前,不停的渲染发酵,根本不给景家喘气反击的机会。
众目睽睽,群情汹涌,景萱若是无罪释放、安然无恙出来,第二天头条就会被容斯年再次推上风口浪尖。
整个景家都会因为景萱被拖入泥潭。
景萱的父母去了看守所看景萱,告诉景萱这事有容家作梗,不能马上放她出来,还需要她委屈在看守所先待着。
景萱破口大骂,若是容斯年在场,她绝对扑上去生吞活剥他。
陆乔吃瓜看新闻时也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个景二小姐不为人知的一面这么凶残的。
这个宁家的私生子好歹是她养了一年多的情人,就因为两人的丑事当众被揭穿,就能下这样的狠手?
许嘉爱力撑网上一些言论,幸灾乐祸地和陆乔分享她的激动心情,渣男贱女这样自相残杀挺好,不然总让他们去祸害人的时候从不想后果!
雅雅已经受罚回来,她看这次的事件完全就是江奕的唯恐天下不乱,嚷嚷着“那个表子敢这么骂太太你,我去剁了她”——这个比景萱还凶残。
不过在容斯年告诉陆乔,其实景萱并不知道宁晓已经结婚的时候,陆乔震惊了。
“……所以,景萱其实不是小三?”
而是被三!
好家伙,宁晓这个小白脸本事牛逼,连景家的二小姐都敢耍,而且景二还被耍得团团转。
“你早就知道了,那天在婚宴上是故意顺便那样误导大家的。景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宁晓的事突然被揭开,她根本百口莫辩。”
景萱当时就算是说她根本不知道宁晓和苏雪已经结婚,也很难让人信服,并且还会越描越黑。
人们只会说她是故意的,目的是为了把责任全推自己包\养的小白脸身上。
容斯年说:“我不过是其人之身还治其人之道。她既然敢那么污蔑你,就让她自己尝尝滋味吧。”
被人那样在公众场合骂得狗血淋头,扣插足小三的帽子,陆乔对景萱自然没好感。
而容斯年的做法,她也没有办法指责。
容斯年即便给景萱留了情面,私下揭穿这件事,依着景萱的脾气,恐怕宁晓的下场也不会比现在就好上多少。
这个景萱在圈子里虽然是出名的有着男人的那套万花丛中过的风、流,换男人真的是变换衣服还快。
但相比而言,她已经算得上有几个可取的地方,一是她从不碰有主的;二是她出手阔绰大方,好聚好散,不惹她,她就不为难人。
这次会对宁晓下这么狠的手,不仅仅在于被当众揭穿插足了别人的婚姻从而遭受嘲笑,根本还是在于宁晓欺骗了她,违背了她从不会有主的规矩。
这个宁晓被伤之后,被送到医院。他被割了舌头,警方去找他做笔录他都没法说话了。
被景萱毁脸割舍,他对景萱是恨之入骨了,说不了话,就手写。字里行间充满戾气狠毒,要景萱去死。
他敢这么嚣张,自然也是从公众舆论看出了有人要对付景家,这股势力是不会让景家的人再对他不利的。
也就说,他的人身安全有了保证。
这个宁晓的确是个头脑很灵活的人,不然也不会让两个女神都被他蒙在鼓里长达一年多,任由他两头周全。
在这次事件里,苏雪那边才是陆乔比较在意的。
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到底是因为她,容斯年才决定当众揭开的。
虽然对于苏雪来说,早揭穿才是对她最好的。
但陆乔多少有点过意不去。
那样深情的女人被无情辜负,深深伤害,还是放到全世界面前供人评头论足,她的心得被伤得多重。
苏雪官宣离婚后,动作相当的干脆利落,律师是容斯年从JM的法务部调过去的,当是补偿苏雪。
那事儿办得行云流水,宁晓入院醒来的第一时间就被迫着签了字,一个字都轮不到他来反对。
苏雪有旧情,看到宁晓落得那样的下场,并没有让他彻底净身出户,给了他一笔钱,对他实在是仁至义尽了。
她对宁晓唯一的法律要求,就是五年内不准他探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