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错过最爱的那一刻
有个胖乎乎的小孩四处找了根枯树的枝丫,问:“阿姨,你说这是什么?”
“木棍。”写意说。
“四个字的。”
写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确实是四个字,她从小就这样,无厘头,捉弄人是一流。
詹东圳在旁边看得只摇头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让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摆手说:“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就是用四个字说的那种话。”
“那叫成语。”写意乐了。
“对,对,就是成语,怎么说?”
这下可考倒她了,她侧了侧头,蹙着眉,“不知道。”太难猜了。
小胖扬扬得意地说:“这叫完好无损。”
然后,他又将枝丫折了一下,树皮还没掐断,继续说:“这是藕断丝连。”
写意听到,笑了笑,接过那棍子,一下子掰成两截,问:“那阿姨考你,这是什么成语?”
小胖挠了挠头,眉毛拧在一起,摇头说:“老师还没教,我不知道。”
写意眨了眨眼睛说:“这是一刀两断。”
嗖嗖的秋风吹乱她的头发,她恢复往常一般,唯一哭过的痕迹只是那双红肿的眼睛。她一直坚强得要命,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落过泪,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时候。
他见孩子们拿着糖离开,才走向她:“你干吗对着电话哭得稀里哗啦的?”
“那是因为我牙疼。”她说。
詹东圳替她在B城找了个僻静的住处,让她一个人住。写意关掉手机,拒绝看电视,不买报纸,窝在詹东圳的公寓里。牙疼果真来得凶猛,因为牙龈发炎,她整个脸都肿了起来,只好出门去药店买药,药店推荐了一大堆品种。
她皱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种。”
“以前吃的是什么?”药店的人问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写意突然打了车去西郊东山的墓地。写意远远地看见那两座墓碑,从上数下来,路边第三个和四个。左边是父亲,右边是母亲。母亲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为了尊重任姨,没有用双棺让他们葬在一起。照片上是父亲笑着的样子,他和她一样,只有一个酒窝。小时候,她那么调皮,那么捣蛋,可是父亲提起她的时候,依然很自豪,总说:“我的写意,我的写意……”
以至于写晴那么讨厌她。
所以,写晴说:“别以为爸爸叫你回来,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诉你,无论沈家的财产,甚至是詹东圳,我都不会让你分去半点。”
她当时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国,有阿衍。
厉择良永远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个,在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样的亚裔却仍然惹人注目。修长的身材,眼睛是内双,头发修得刚好,不太长也不太短。每次剪完头发之后,耳后的皮肤会暂时暴露在空气中几天,白皙而且细腻。和那些打着耳洞,头发梳成莫西干样式,身上飘荡着刺鼻体味的白种年轻人完全不一样。每逢遇见女人对厉择良侧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说:“我一定要把你盯紧点。”
写意去的那会儿,他已经在投资股票,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常年开车往返于法兰克福和海德堡之间。他的脾气并不如现在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为人很低调,这也是早被写意熟知的个性。她来得突然,德语不好,费了很多时间在语言上,也因为如此除了学校一般不出门,所以,一般都是他带食材回来做给她吃。
那天,厉择良又去了法兰克福,晚上不会回来。德国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点多就黑了大半。写意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惜又将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图书馆。随着暮色深沉,气温也急剧下降,冻得她够呛。她又懒得绕回去取东西,于是一个人抄近路,想从小巷里尽快赶回家。整个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她心中一紧,就怕遇见醉酒的流浪汉,于是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提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
“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发现家里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回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焐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她的五指从厉择良的指缝中穿过去,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厉择良的手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只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七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吗?”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两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乐什么?”他问。
“没什么啊,没捡到钱。”写意敛了笑,学着他平时的样子,板着脸说。
其实,她在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以后就一律不买手套了。
厉择良还有一个爱好,便是看球。她很难想象,他那样内敛的一个人,怎么对那种运动感兴趣,虽然知道他从来不玩儿。他倒不是很狂热的那种,只是周六都会空一点时间打开电视机看当地的转播。他看球的时候,沏一杯茶坐在那里,一个人静静地看。每逢他看到激动之处,握紧拳头,会一下子站起来,再缓缓坐下。
“他们踢来踢去老是不进,多烦啊。这么多人抢一个球,不如让裁判一次多发几个。”
他冷冷地瞥了她一眼。
她立刻噤声。
才过了一会儿,她在旁边就又开始坐不住了。
“难道你选德国的原因,是为了看球?”她问。
“那我来看球,你来做什么?”他反问。
“……”
写意瞅了瞅他,这个问题问得很没有挑战性,难道他还不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
那个周末,刚好是圣诞节前的最后一轮球赛,他开车载她去临近的法兰克福一起看现场。临走的时候,她背了个小包,将所有需要的东西带齐了,出发。
他突然问:“手套带了吗?”
“啊,”写意故意说,“我好像忘带了!”
“我明明见你放在椅子上的。”他说。
“是吗?”她装傻。
“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然后递给她赶快回去拿的眼神。
奸计还没开始实行,就被识破了。她哀怨地看了看他,却不得不遵命。她从来没有去现场看过球赛。他们的位置很靠前,正好坐在主场球迷的中间。写意抬起双手,跟着他们学那些手势和口号,全然是一副投入的样子,再也没有抱怨无聊。中场下起雨,幸好她穿着雨衣,他戴着鸭舌帽。当主队进球的时候,写意和旁边的球迷一起蹦起来。
她抓住厉择良的手,兴奋地大叫。
他微微一笑,拉住她,“别喊了,嗓子喊哑了。”
那场比赛,升班马法兰克福奇迹一般力克卫冕冠军拜仁慕尼黑,场外天寒地冻还飘起了纷纷的雨雪,球场内的热情却一浪高过一浪。主裁终场哨声吹起的那个瞬间,大家都欢腾起来。旁边的一个和写意击掌庆祝的德国球迷,激动地将手上的队标围巾绕在写意的脖子上,大喊:“Siehabenunsglueckmitgebracht!(译:你给我们带来了好运!)”说完,毫无征兆地捧起她脸,在脸蛋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写意心里也乐得很,还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她随即跟着那群人一起高歌一起退场,上了一级台阶,发现厉择良还留在后面,帽子压得低低的,瞧不到眼睛。
她伸手准备碰他下,说:“阿衍?走了。”
就在她碰到他胳膊的那个瞬间,他拉过她,将脸凑过来。
她刚才上了一级的台阶,显得还比他略高一点,所以需要他稍微抬头,她雨衣上的帽子还戴着,因此耳朵能听见雨滴打在雨衣上滴滴答答的声音。她看见他靠过来的脸,些许一怔,转瞬之后才明白他要做什么。旁边有球迷在霏霏细雨中燃起烟花,庆祝主队的胜利,还有很多人久久不愿意走,球员刚刚致谢,于是他们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的人浪。
他就站在这些人之间,在过道上,脸渐渐地接近她。写意睁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那双凝视着自己的双眸,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双唇。没想到半空中,两人的动作被阻,因为他的鸭舌帽帽檐正好戳到写意的眉骨上,她吃痛地眯了眯眼睛。他随即迟疑了一下,神情一顿,挪开脸,却没有再来第二次。写意也是茫然了一阵,之后却又隐隐觉得失落。她平时大大咧咧,可惜骨子里还是没有那么开放。前一分钟被其他人亲了一口,当时还毫不介意,可是当对象突然换成厉择良以后,她居然一下子害羞起来。
回程的路上,写意开车。她学了车,因为医生说自己开车的话会让晕车的症状缓解。厉择良平时有些懒散,既然有人乐意开车,自然用不到他。回去的厉择良盖着帽子,遮住脸,坐在副驾座上,似乎是在闭眼睡觉。两人除了必要的那几句,竟然没怎么说话。几个同去看球的朋友心里高兴,回到海德堡又找酒吧喝酒,自然也拉了他俩去。
“我也要啤酒!”写意跟着大家一起喊。
厉择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她立刻不情愿地蹙了蹙眉头,口是心非地纠正说:“怎么可能呢,我滴酒不沾的,只喝苏打水。”
厉择良恰好在酒吧遇见熟人,两男一女。那女姓董,据说是某市市长家的千金,长得极为乖巧。写意见过她几次,每次看见厉择良几乎每句话必以“择良哥哥”这个称呼作为开头。
写意理所当然地非常不喜欢她。那位董小姐不知道听旁边两个男的说了什么,望着厉择良掩住嘴轻轻笑。那双片刻不离厉择良的眼睛,在写意看来,真应该挖出来熬汤。
她越想越气愤,大叫:“我要啤酒!”叫完以后,再看了一眼厉择良,她的举动根本就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她赌气一般,拿起杯子咕噜咕噜地喝下去。待厉择良和人寒暄完回头一看,写意居然已经在喝第二扎啤酒了。她的酒量一直很浅,就连喝家乡的米酒也会醺醺然,所以,啤酒下肚脸蛋已经醉得通红。她将下巴磕在吧台上,眼神发直,此刻闷闷不乐地卷起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着那啤酒杯。最后,他半搀半扶地将她带回去。她这个人一醉就睡觉,当然半醉的时候却是最啰唆的。烂醉如泥的写意仍然不忘气鼓鼓地唠叨。
“干吗不经我同意就叫你择良?”
“‘哥哥’这两个字,也是她能随便喊的?”
“恶心不恶心。”
“讨厌,真讨厌。”
“下次把舌头也切下来。”
“不熬汤了,让阿衍红烧比较好吃。”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摇头,然后掏钥匙开门。
他刚一放手,她就歪到一边去了。他没办法,只好将她架在怀中,下巴正好抵在她的额头上。
她皱了皱眉说:“你的胡子扎到我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挪开下巴,将钥匙插进锁孔里。
写意傻傻地看着他的笑脸,趁着门打开的一刹那,她突然踮起脚尖,抬手拽住他的衣领,就那么仰头主动地吻了。她吻得那么青涩,几乎就是啄了下他的唇。
放开他以后,写意居然伸舌头舔了下自己唇,心满意足地说:“好……软。”那表情活脱脱就是一只偷腥成功的醉猫。
白天两人没吻成,这下终于成了,一只叫写意的猫好歹解了馋。
他别过脸去,尴尬地咳嗽了两声,说:“进屋吧。”说完,他将写意搀进去,放在沙发上,正要起身脱外套,却被写意抓住衣襟。
“干吗?”他问。
“你不可以被别人抢走。”她黯然地说。
他顿了顿,顺势坐在她的旁边,挑了挑眉说:“看来你一点儿都没喝醉。”
写意一下子红了脸,急着说:“我怎么没醉了?我就是喝醉……”话到这里,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解释反倒是画蛇添足。
她再看一眼厉择良。这男人正在很努力地忍笑,那模样完全是戳穿她把戏后的幸灾乐祸。她一时恼羞成怒,扑过去张嘴就想狠狠地咬他一口,可惜一下子没想到落嘴点,就见下巴的角度比较好下手,于是张大嘴咬了他的下巴。让她意外的是,口感竟然那么好,所以忍不住多咬了两下。哪知她的虎牙很尖,咬人的时候虽然没有使劲,却也疼得他两条眉毛都皱在了一起,她笑得咯咯的。
“写意。”他揉着下巴。
“嗯?”
“咬疼我了。”他说。
“怎么会呢,我轻轻咬的。”她虽然嘴上那么说,但还是忍不住凑过去仔细看了下,果然在下巴的皮肤上有了几个浅浅的牙印。
写意内疚地嘟起嘴巴,又用指尖摸了摸那几个牙印,“阿衍,对不起……”然后很孩子气地朝它们吹了吹气。
她的手指落在皮肤上面痒酥酥的,脸蛋近在咫尺,嘴唇噘起一点儿轻轻吹气,那气息扰乱了他的心绪。他心神一荡侧下头,封住了她的嘴。写意先是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渐渐地才缓过来。这和她那蜻蜓点水一般的吻截然不同,几秒钟就破坏了她呼吸的节奏。
他的吻有些生疏,丝毫不敢长驱直入地探入她的口中,只是浅浅地舔吸。怀中的写意努力地调整了下自己的呼吸,然后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微微张开嘴,青涩而又美好地回应了他。
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极淡的笑意,拥住她的手臂加了些力,使她更贴近自己。缠绵之间,她的脑子从一种半清醒状态变得晕乎乎的,仿佛一下子站在了云端,一下子又觉得自己像含着一块浓情的巧克力,那种丝柔顺滑的感觉在舌尖依依不舍地停留着,然后一点一点地化开。
这一次,她好像是真的醉了。
彼此的唇舌终于相离,她怯怯地睁开眼,却又不敢看他的脸,轻喘着依在他胸前,而唇上的那种柔软的触感也久久地停留着。
厉择良定了定心神,缓缓地说:“门口那个不算,这个才是初吻。”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他黑了脸。
侯小东曾经对她说,厉择良是人类中一种不太容易亲近的种族,但是当他一旦不排斥你接近的话,就说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
现在看来,她好像成功了另一半。
就是那么一个吻,好像突然就拉近了她和他的许多距离,直到那日,写意才知道原来她的一切辛苦都没有白费。他也是喜欢她的。从此,跟屁虫升级成了女朋友,农奴翻身做了主人。写意喜滋滋地迎来了新的一天,可惜,过了几天以后,她发现女朋友和跟屁虫的待遇好像没什么区别。他还是会对她凶,而且管东管西的。
只是……好像又有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元旦的头一天,厉择良带着写意,和几个熟识的留学生凑在一起,开车去杜塞尔多夫看新年倒计时。快到凌晨的时候,走到莱茵河边,等着倒计时的人已经挤得水泄不通,虽然有些蒙蒙细雨,但是人们的热情丝毫不减。写意也兴奋地和其他人一起乱蹦乱跳,他宠溺地任由她闹。莱茵河边有出名的酒吧街,一家接一家,满是从周边来迎接跨年倒计时的人。半夜温度下降得厉害,大家凑在一起,一边等着新年的到来,一边站着拼酒。
厉择良却拦着写意,不许她喝酒取暖。她闷闷不乐地瞅着他。
“难道我就不怕冷?”本来一说话,吐气就能成一团白雾,她为了强调气温很低,还刻意地使劲哈了几口热气出来证明一下。
后来写意牵着他,离开集体,单独跑到桥上去。
“莱茵河就从我的脚下流过去耶!”
这一河段的莱茵河比以前写意看到的要宽得多,加之在这样的气氛下,她更加觉得兴奋。她趴在栏杆上,朝下面探头,河面上正好可以看到自己在桥面路灯下映出来的影子,开始还觉得好玩,多看了几分钟就觉得头晕。
桥上的风更大,冻得她缩脖子。厉择良随手解开大衣的纽扣,从后面将她裹了进去。写意怔了一下,自然而然地靠在他的怀里,他正好将下巴抵在她的头顶,那样亲密。凌厉的寒风四处乱窜,可是此刻的写意却觉得暖烘烘的。有的人已经等不及了,自己点燃了烟火。
“阿衍。”她叫他。
“嗯?”
“我觉得,我好像很幸福。”写意轻轻说道。
可在那么嘈杂的气氛中,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她不知道为什么一年后,他可以那么云淡风轻地毁掉这一切。若是要一个人为了爱倾家荡产、众叛亲离的话,那是不切实际的。这个,她明白,她不存有那种奢望。可是,如果说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她的话,她不相信。
写意原本坐在墓碑前面,眼见天色渐晚。她站起来一转身,发现詹东圳在不远处。詹东圳回去找不到她,第一念头就是写意跑到这里来了,一看果真不错。
“东正没有垮吧?”她问。
“还好。”他笑笑。
“没骗我?”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说。
“少来,以前我出车祸之后,你不就骗了我?趁着我想不起来,还给我编排了一个混血男友,也亏你想得出来。”
詹东圳嘿嘿一笑,不好意思接话。无论是写意,还是他们,都将那次的事情称为车祸。其实,彼此都知道,那不是车祸。车子冲出马路,没有一点儿刹车的迹象,完全是直冲冲地从路上朝着河边的悬崖冲下去。现场所有的迹象表明,她不是深度醉酒,就是企图自杀。
她不喝酒,那明显就是第二种。
厉择良去了趟德国,他们见了面之后,写意就开车出了车祸。幸好有人报警,还把她从水里救了起来。晕迷了两天的写意醒过来,就什么也不记得了。可是她看到他的时候,歪着头迟疑了下,口里试探地问:“冬冬?你是冬冬?”那一刻的詹东圳简直无法形容自己有多喜欢听见她叫这个曾被自己唾弃的绰号。
原来她记得他,只是丢失了成年后的记忆,还有和某个人共度的那些时光。
写意记得,最后那一天自己开着车,对着电话淡淡说:“大二时我看过一部电影叫《天堂电影院》,里面的老人对男主角讲了个故事,我挺想讲给你听的。”
“写意!”他在电话另一头打断她,并且下令,“你马上停车!”
“阿衍,听我说好不好?唯一听我一次好不好?听我说完。”她的语气出奇的平静,平静中带着一种绝望。
“有一次,国王为女儿开宴会。有个士兵在一旁站岗,看到公主经过他的面前。公主是个绝色佳人,士兵一下子爱上了公主。但卑微的士兵,怎么配得上国王的女儿?有一天,他终于设法接近公主,并告诉她没有她,他活不下去。公主对士兵说:‘如果你能等我一百天,且日日夜夜在阳台下等我,百日之后,我就是你的。’听了这话,士兵就在阳台下等候,一天、两天、十天、二十天……公主每天晚上都往外望,他都伫立通宵。风吹雨打都阻止不了他,乌鸦停在他头上,蜜蜂叮他,他都一动不动。但是在第九十天的时候,士兵全身已经苍白消瘦,眼泪从眼眶里流了出来,他已经支撑不住了,甚至连睡觉的力气都没有了。公主一直注视着他。最后,在第九十九天的晚上,士兵站起来提起椅子,走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说完这个故事肯定会哭,可惜她眨了眨双眼,眼眶里居然没有泪,电话那一边的厉择良没有说话。
“以前一直弄不懂为什么他要走,为什么不等到第二天。而今我才想到,是不是他们已经错过最爱的那一刻。爱情是公平的,如果一直付出的话也会累。那个士兵第九十九天夜里离开的时候,公主的心是不是很痛?如果她会心痛的话,那么为什么不在那之前就推开窗户让士兵进去?”
车子转了个弯,看到了美丽的莱茵河。
她在心里琢磨,这个时节的莱茵河是不是很冷呢,不知道落下去会不会很刺骨,或者落下去以后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呢?
她挂掉手机前说了最后一句话。
“阿衍,在你的窗下守了九十九天的写意累了,现在也要走了。”
“你后悔了?”回去的路上,詹东圳问她。
“没有。”写意说,“一点也不后悔。”
一个星期以后,写意回到A城。
路上,她颤巍巍地打开关了许久的手机,一下子冒出来很多信息,两三下就将信箱撑满了。一条一条的,有未接电话的提示,还有各种各样短信。
写意轻轻地就按了“删除全部”。
她不想看,而且,她也相信,厉择良不会找她。他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她这样骗他,报复他,让他而今的处境如此难堪和尴尬。如果他恨她的话,那样最好。当这种恨意变成相互施加以后,她才有毅力坚持下去。
唐乔里很多不怎么相干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写意。
“你失踪去哪儿了?怎么电话都不通?”吴委明问。
“回老家探亲。”写意笑笑。
“听说厉择良……”
“大明,我给你带了特产。”她打断吴委明。
吴委明并不知道写意和厉择良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往,一心还想安慰写意。可是,立刻被写意岔开。和吴委明寒暄了几句,见乔函敏来了,写意便去她的办公室找她,然后递了份辞职申请。
“你要走?”乔函敏问。
“是的,给乔姐带来麻烦了。”
“也许你只是想放个长假休息一下,我再给你十天假期?”乔函敏挽留她。
“乔姐,我……”
“再考虑下,写意。至少把你手上的事情做完,等我们重新招到合适的人。”
乔函敏这样说,公事公办,写意只得点点头。本来她准备了结这边的事情,再也不回来的,从此两人的生活再也没有交集。
不过,事与愿违。
下午,写意突然接到律师的电话,那个律师姓邱,在A城律师界鼎鼎大名。
“沈小姐,我作为厉择良先生的委托律师,这里有一份财产赠与合同,需要你确认签字。”
“什么赠与合同?”
“厉先生一个月前在我这里签了一份赠与合同,受赠方是沈小姐你。”
写意听着那个天文数字一般的金额,呆呆地放下电话。她撑住头,不禁苦笑。他想做什么?用钱赎罪?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也许没有人琢磨得透。她迟疑了下,用手机拨他的手机,在按确认之前,她又改用座机打了他办公室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小林。
“小林,我是沈写意,我找下厉先生。”她说。
“写意?”小林怔了下,“厉先生……他不在。”
“谢谢。”写意笑了笑,是不是他已经拒接她的一切电话,让小林挡驾?
“写意,你拨厉先生的私人号码吧。”
写意肯定不会照做。她从小就很倔强,遇到她的倔脾气一上来,别人说东,她必定要走西。无论父亲还是母亲,都拿她没辙。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却一直肯听他的话。回家洗澡的时候,写意一开衣柜,发现自己的很多衣物、日用品都放在厉择良那里,她一直没有回去取过。可是,里面有些必需的东西。
她揉乱了头发,才想了个办法,让周平馨替她打了个电话过去,公寓里没人接。她和周平馨才飞速奔到楼下,然后又拨了下座机,再次确认没有人以后,写意将门卡交给周平馨,让她上去。万一遇见厉择良,实在不行,就说帮她取东西的。
结果,周平馨上去后三分钟,来了电话:“写意,没人。”
“哦,那就好。”
“你自己上来一起收拾,那么多东西。”周平馨说,“上来吧,万一厉先生回来,有我呢。”
于是,写意只好上楼。她进屋也没多想,急急忙忙地就收拾自己的行李。收首饰时,耳环落到床下,她只好趴下身体去捞,手指一伸,却碰到个东西,刺破了手指。她捡出来一看,居然是块深紫色玻璃碎片。碎片的颜色很特别,所以写意一下子就认出来了。那是摆在飘窗上的一个水晶花瓶,有一次写意差点打碎它,如今却真的碎了。
想到这里,写意脑子里电光火石间明白了什么。她环视了下四周,然后回到客厅又看了下,家里但凡易碎易坏的摆件全部换过。估计经过一场洗劫,所有的东西,只要能摔的,都被他摔了。
写意垂下眼睑,难道是他明白真相的那一天?
她叹了口气,不过倒和现在他的脾气很符合,一生气就砸东西,以前的厉择良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走的时候,写意将房卡放在茶几上。带上门的一刹那,她最后看了一眼鞋柜上的房卡,心里百般滋味难辨。她就这么一声不吭地跑到他家偷偷来拿东西,终究不妥当。写意想了想,告别周平馨以后在路上给了厉择良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许多下,一直没人接,直到传来语音提示。过了会儿,写意刚到家,他却拨了回来。
“我是沈写意。”
“嗯。”他说。
“我刚才去你那里取了点儿东西,不好意思,没事先跟你说一声。”
“嗯。”他又是这个字。
“再见。”写意说。
在她说完这两个字后,时间似乎停滞了瞬间,他顿了一下。她不知道他在哪里,但从电话里听得出四周安静极了,几乎能清晰地感觉出他鼻间的呼吸声。
“再见。”他平淡地回了两个字,然后挂上电话,几乎让人觉得方才他的停顿都是种错觉。
写意放下手机,将行李整理出来,却在衣服堆里看到一本书—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估计是周平馨替她收拾的时候放进来的。难道周平馨以为她会读这么无聊的书?这种类型的书籍,她沈写意都是敬而远之的。写意苦笑着,随手拨了下那本书,书页像扇子一样,呼呼地翻过,却在最后几页瞄到几个熟悉的字眼。她疑惑着又翻回去,随即就看到了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出自某人之手,并且被翻来覆去地写了很多遍。
“写意、写意、写意……”
一个接一个地在纸上重复着,越写越潦草,页脚有一点是上一页的“意”字戳破了纸印下来的。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写的,但一定是在他们从德国分开以后。所以,他才不让她翻他的书吗?写意用指尖轻轻抚过那些字的时候,好像他就在耳边轻轻呼唤着自己一样,那声音已经成了蛊毒,种在了她的心中,时不时阵阵抽痛。
她将脸深深地埋在那本书里。是的,她在骗他,一直在骗他,从头到尾都在骗他,连最后那句话也是骗他的。可惜她却那么软弱,连报仇都做得不够好,以至于曾经一不留神就在那间屋子里,将“阿衍”二字脱口而出。真不知道是自己太入戏,还是根本就不想从戏里面出来,所以,连写意自己都怀疑,究竟是恨他报复他,还是为了忘记仇恨忘记一切,替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能待在他身边。
若是要她回想下,哪一年是她最快乐的时光,那肯定是和他一起在M大。那个时候,没有家庭的烦恼,就一心想着玩,好像天下间最大的悲伤莫过于他责骂她。枕头下放着那本书,写意一个人难眠到深夜,一早起来还是向乔函敏告了假,订了张最快去C城的机票。
她没有带行李,就只拎了只手袋,停停走走地去了C城许多地方,最后,写意站在他们一起住过的那栋小楼下面。以前是因为离学校近又特别安静,所以他才住下来。楼房有些陈旧,夏天的时候来,有一面外墙已经长满了爬山虎,可惜这个季节叶子早就掉光了,只剩下一墙枯藤。写意走上楼,端开旁边的花盆,钥匙却不见了。她没有注意上回走之前,厉择良有没有将钥匙放回去,但是那把钥匙确实不在那里了。于是,写意怀念地摸了摸那个门把手,然后背靠着门坐下去。她将头仰起来,轻轻靠在门上。
很多很多年以前,她也是这样坐着,就在几近绝望的时候,房门却突然打开,让年少的她跌了个四脚朝天,随即有个清俊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像曙光一样照亮了一切。那个年纪,高兴到极致的时候却哭了。
而今,她只能苦笑。
写意坐了一会儿,身上泛凉,就拍了拍灰尘走了。那个时候的她,并不知道厉择良其实就在里面,同当年一模一样。
其实,厉择良一个人到C城许多天了。他一直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无论是什么时候,他都没有将厉氏的责任放下过。大哥早年去世,所以厉家所有的希望都背负在了他身上。这却是他第一次那么任性地将烂摊子扔给薛其归,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就这么放任自己沉沦。厉氏崩溃也好,倒闭也罢,他统统不想再理会。
他好几天拉着窗帘,躲在屋子里酗酒,然后看碟片。他有一张碟片,是写意大学一年级校庆时在社团演话剧时留下的。那碟片是写意他们社团内部的人用DV拍的,很不专业,没有用支架,整个镜头都在晃悠,而且断断续续。
当时写意一时兴起就和大家一起刻了一张做纪念,可惜不过三两天,碟片就被她扔在自己卧室的抽屉里,也没收捡。他每年冬天都要回这里住几天,有一次突然找到了它。于是,闲来无事,总是一个人闷在屋子里看。片中的写意站在舞台上有种平时少有的严肃和稳重,偶尔抿住嘴,酒窝就会露出来。
昨夜写意打来电话,他的手居然抖了一下,然后盯住屏幕半晌,等了许久,铃声断了。他不确定自己还有力量去面对她,上回在地铁里写意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几乎使他崩溃。
她说,没有。
她这半年里报复他的时候,从头到尾,没有一丝迟疑。短短的两个字,化成一把利剑插进心脏且不见血。他起身去洗手间洗了个冷水脸,然后想了下才又拨回去。即使那样恐惧,他还是拨了回去。有时候爱情真像吸食鸦片,明明知道就会是那么一个结局,却始终无法抗拒诱惑。
她客气地向他告别:“再见。”
是再见,还是永不相见?
此刻的他一边喝酒,一边看,来回地重播,通宵不睡,就这么盯住电视屏幕,捕捉着那个身影,眼睛熬得全是血丝,也一动不动。几乎里面的每一句台词、每一个表情,他都能记住。厉择良又狠狠地呷了一口酒。他已经喝得麻木,除了知道是酒以外,舌头已经尝不出味道。他看得入神,烟头燃尽,烫到手指,好一会儿才觉得痛。
忽然,他听见门外似乎有什么响动,艰难地站起来去开门。门打开一看,什么人影也没有,微微一低头,却见地上留着一个手机。手机的式样是他最熟悉的,手机上还有一个吊坠,是个金色的小熊。两件东西加在一起,让他肯定这是写意的东西,化成灰他也认识。
那一瞬间,他心中升起了欣喜。随即就看到写意从下面噔噔噔地跑上来。写意抬头,突然看见楼梯上站着的厉择良,倏地一震,他居然也在C城,而且就在离她仅有一墙之隔的地方。
她预想过很多种他们再次碰面的场景,毕竟大家都在A城,而且唐乔还和厉氏有瓜葛,完全不想碰面是不太可能的,可惜,她却没料到这样的情况。他几天没有刮胡子,胡子茬冒出来许多,显得下巴的青色很深,清俊中透着种和平时不一样的颓废。
写意尴尬地指了指地上的手机,“我不小心将手机掉那儿了。”
他默默地看着她,半天没有说话。她也觉得自己这话有些犯傻,千里迢迢地跑到他的门口,就是放一个电话再来取?好像就是故意选择时机出现。
“我到C城来休假,顺便到这里看看。”她又解释。
她每当智商短路都是这样,越描越黑。
厉择良还是盯住她不放。
“我……”她一时再也想不起什么有逻辑的理由,可以解释她的电话为什么会掉在人家大门口。他俯下身拾起东西,递给写意。东西交接间,她不小心触到他的指尖。
厉择良生硬地说:“既然来了,就进来坐坐。”随即转身回屋,即使是提个邀请都显得那么霸道,根本不给她选择的机会。
写意原本很想抗拒,可是当她看到厉择良的腿,回绝的话到嘴边就咽下了。他没有戴假肢,右边小腿以下的裤管是空的。他开门的时候拄着手杖,身体倚在门框上,所以她之前没有怎么注意到。一个简单的转身回屋的动作,对于他却是那么艰难。她不知道他的腿究竟是怎么残的,外界只说是在B城的车祸,风言风语地传来传去,没有任何准信。
在踢伤他那一回,写意也是第一次知道那是截肢。他将自己的隐私保护得太好了,以至于她几乎无法从第三个人口中了解真相。以前他的跑步和篮球都很好,可惜他不太爱动,总是懒懒散散的。打篮球时,他的位置是控球后卫,即使是场上跑动最不勤快的那个,大家也爱听他的。
他一直对完美这个概念有种执念,所以但凡做事都要做得最好,无法容忍有任何瑕疵,念书也好,做事也罢,都是这个样子。所以,她真的无法想象,刚刚截肢的时候他是怎么熬过来的。当时她不在国内,一直在德国疗养,没有听说过他的任何消息。
屋子的光线很暗,厚厚的窗帘拉着,根本分辨不出日夜,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烟味,酒瓶摆了一桌子,电视机开着,放的还是那张碟片。
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电视关掉。
“喝水吗?”他问了以后才发现这里能喝的东西只有酒,于是起身去烧水。
“我坐一会儿就马上走。”写意说。
他停下脚步,背对着写意。
“有一件事情,我必须说明,”写意说,“邱律师手上的赠与合同,我不会签字。”
他的背影一僵。
“我送人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过。”连那退回来的婚戒最终也被他扔了。
“你知道,只要我没有签字,就不会生效,况且我不相信现在的厉氏不需要这些钱。”
不提这事还好,一提他就觉得一肚子火,于是冷嘲道:“那钱本来就是以你的名义存进去的,你不乐意的话,大可以取出来一把火烧了,岂不更解你心头之恨?”
“厉择良,你……”她自觉词穷,“你”字脱口,却不知道如何接下去。
他一直想说“写意留下来,我给你钱是因为我怕我一旦失去一切以后,让你过苦日子”。可惜如今在气头上,一开口就完全变了味儿。
“我怎么了?你不是恨我入骨?现在我替你想法子,你还要怎么样?”他转身回来盯住她,他这人越是生气,便越爱说些讥讽嘲弄人的反话,“与其让你千方百计地伙同外人来算计我,还不如我自己送上门去,不就图个让你省事省心?”
“或者,”他又说,“就当这几个月你演戏给我看的辛苦费,陪睡过夜不是还加钱吗?”
这样一席羞辱的话,让写意顿时煞白了脸。若是其他人这样说她,她保证会上前一掌拍下去。可惜,他是厉择良,不是厉择良,以前也是阿衍。
“你用不着和我赌气,拿话讽刺我。”写意倔强地仰起头,“况且以前的你不是这个样子的。”
“以前的我是什么样?”他冷笑。
“估计那时还没疯。”
写意说完,拿起手袋,迅速起身夺门而出。
留下厉择良一个人站在屋子里,门还开着,就听见她又咚咚咚地跑下了楼梯。明明……明明刚才看到她出现在眼前的时候,他心里是万分惊喜的。
可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是的,他有失心疯。他就是从上回高速路撞车前和她第一次怄气开始,就患失心疯了。
写意一口气跑到大街上,幸好是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不然她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哭出来。她看见厉择良那么糟蹋自己,心痛地想劝他几句,没想到两人之间的话题最后居然转变成这个模样。而且,他讥讽她的话句句在理,她哑口无言。他俩都知道对方的痛处,便故意字字都戳在上面,像一把双刃的匕首,相互伤害。他也永远不会像电影里面的男主角一样追出来,抱住吻她,然后热切地说:“我爱你,一切都是我的错。”也幸好他没有这样,否则她不敢保证自己不会缴械投降。
绿灯亮起来,她随着人流一起踩着斑马线过马路。小时候她过马路的时候,也喜欢专门选择白线来踩,避过水泥路面。如果人生的道路也可以这样选择就好了,不喜欢的地方便可以不用落脚。本来看见他之前,以为伤口已经愈合,可是破开来一瞧,原来不过是自己欺骗自己。
厉氏的股票一跌再跌,他居然就那样弃之不顾,一个人躲在他们共处过的地方沉沦,完全不是她所认识的厉择良。但是,他肯定不会放任自己太久,她了解他。
写意回家后,自己一个人窝了好几天,然后才销假回到唐乔上班。她断断续续地知道厉择良果然回到了厉氏,并且四处积极融资,残局并非无法收拾。况且像他那样的男人,只要自己不放弃,似乎就没有什么能够击倒他。
A城说起来是个大城市,若是没有交集和缘分,那么分别住在南城和北城的两个就此分开的恋人,也许一辈子也见不了面。她和乔函敏去威斯汀见客户,却在那里遇见了厉择良。
刚上电梯,乔函敏察觉到落了一份文件在车里,于是让写意回停车场去取。她从停车场出来坐电梯去了多功能厅,到那里却发现在场的人她全部都不认识,自己好像记错地方了,电话里确认地方以后,才发现是同一层另一个地方。
她又倒过去走另一个方向,就在路过电梯时,叮咚一声,电梯停下来,然后两扇门缓缓打开。写意看见电梯里有三个人,一个是季英松,一个是小林,而另一个是厉择良。
他居然是坐在轮椅上的,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正在蹙着眉读。
最先看到写意的是季英松,“沈……小姐。”
厉择良神情顿然一滞,然后才缓缓地将目光从文件上抬起来,却在看到电梯外写意的双脚的时候,又埋下去,继续和季英松说话。
小林圆场说:“沈小姐,好巧。”
写意淡笑着点点头。
他们恰好也是到这一层,季英松推着厉择良下了电梯。
小林故意说:“那天沈小姐不是正好找厉先生吗?那我和季经理先进去,你们慢慢聊。”她并不知道,写意想谈的那件事情,他们俩已经在C城解决了,而且解决得比较决裂。
小林说完就拉着季英松迅速消失。
“我打电话是上次那个协议的事情。”写意急忙解释。
“我知道。”他淡淡地道。
然后有些冷场,于是写意说:“那边还有人等我,我先走了。”说着就绕过,准备离开。
就在经过厉择良身侧的时候,他突然冷冷地说:“我书架上少了本书,你看见没有?”
“呃……”写意顿时窘迫,“我收东西拿错了。”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还?”
“我……我有空给你送回去。”
“有空是个什么时间?”他咄咄逼人地问。
“今天晚上吧。”写意迫于无奈,只得这么回答。什么宝贝破书,以前几个月也不见他翻一回,现在却好像不立刻看到就要灰飞烟灭一样。
厉择良坐在轮椅上,身体挺得笔直。因为是坐着,所以西服上衣的扣子是解开的。膝盖上放着一份文件,手覆在上面,衬衫的袖口从西服下露出来那一截,洗得雪白。写意一直喜欢看他穿白衬衫的样子。从某种程度来说,自小到大,在别人看来,她都不大配得上他。她从来没有见厉择良坐过轮椅,无论身体是在何种恶劣的情况下,他都要坚持像正常人一样站起来,这样的倔强几乎有些偏执。
他的腿……
写意知道他最烦人家提这个,她也不是专门哪壶不开提哪壶,确实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的腿还好吧?”
他看了她一眼后,别过脸去,别扭地说:“和你无关。”冷冰冰的四个字,让他们之间的谈话戛然而止。
中午,写意突然接到任姨从B城来的电话,说是A城医学院这几天来了个国外专家可以看写晴的病,可惜不巧的是,谢铭皓去外地出差了。
“我去接你们吧。”写意说。
“就是不知道写晴能不能坐车?”
写意一想,任姨的担心也有道理,那么嘈杂的地方,万一她犯病,很难控制。
“这样吧,我想办法。”
她能想什么办法?自己既没有车,又不能开车,只得给詹东圳打电话。
詹东圳说:“我送她过去。”
“可是……”写意见过写晴看到詹东圳的反应。虽说她大部分时间也是不太认识他,但是一旦受他刺激,歇斯底里起来,比什么都疯狂。
“没事儿,又不是她每次看见我都会发作。”语气里面有些复杂的情绪。
于是,写意联系了医院,傍晚在高速路口接到了他们。两辆车,司机带着写晴和任姨坐前面,詹东圳开后面的一辆。写晴果然很乖,一直很安静的样子,下车以后也是拉着任姨的手。她的发质从来都很好,一天到晚又染又烫却没有损坏,如今换成了普通的黑色。柔顺的长发被微风撩起,那副乖巧的模样,惹得旁边的异性频频回头。人家都说,小孩长得太过漂亮,大了都会平庸,可是写晴从小到大都是美女。所以,写意一直猜测这种话是不是为了专门用来安慰她这种类型的小朋友,以使其心理平衡的。
写晴对待詹东圳的态度又变成了另一种模样,只要他出现,她就怯生生地避开,惹得詹东圳连连苦笑。而对写意还是一样,完全当她是陌生人。
“去酒店住吧。”詹东圳安排下一步。
写意原本为母女俩在家里准备好了床位,“我那里能住。”
“你那里多大点儿,挤着伯母怎么办?”詹东圳的话惹得任姨笑了笑。
他多说了几句,好歹将任姨劝去了酒店。
待他们在酒店安顿下来,写意长长地呼了口气。
“谢谢。”她对詹东圳说。
还是詹东圳了解她,知道要是去她那里住,她肯定会不自在,所以才故意和她唱对台戏一样。
“谢什么,这是个人习惯。”他抿着嘴笑。
“什么个人习惯?”
“爱护写意的好习惯。”
写意摇头笑了笑,他说话向来顺听,和某个人完全不一样。此刻,她才猛然想起一件事情来。
“完了!”写意看了下表,已经过十点了。
“什么完了?”詹东圳接嘴。
“我还有事,先走了。”写意看了下表。
“那我睡在哪儿?你家?”詹东圳问。
“随便你了。”写意急忙扔了家门钥匙给他,自己慌慌张张地赶去厉择良的公寓。写晴的到来打乱了她的日程,她完全忘了答应他的这码事。可是人都快到了却傻了眼,她跑去做什么?书都没有放在身上,于是只好掉头回去,走到自家门口,发现钥匙还在詹东圳那里。
一来一回,心就这么冷却了下来。她不能再这么沉溺,用着这些镜花水月一般的借口,放任自己和他一次又一次地藕断丝连。她缓缓地走了几步,给厉择良发了条消息:“我临时有事不能来,你的书,下回还你。”
厉择良看到这条短信,原本就已沉下的双眸瞬间冷凝。
他从七点就开始等她,从满心希冀,到忐忑不安,再到后面心灰意冷,到半夜等到的却是这么个结果。
他中午就让钟点工将家里所有的酒瓶全部收走,窗户打开散尽烟味。他推了晚上的应酬,一个人苦苦在沙发上坐了四个小时,一直在心里演练着要是她按门铃,他怎么做;她要是进来放下书就走,他该怎么应付;或者是她又和他抬杠,他要怎么说话;甚至是她要是和他闹别扭,不肯上楼,他要耍什么手段。一一想过,更在胸中酝酿过。
在这四个小时的时间里,他几乎想象了所有方法在写意到来的那一刻挽回他们之间的关系。这样卑微,是厉择良的一生中从未有过的卑微,可是即便如此,一下子就被写意那么满不在乎的两句话给随手破灭了。厉择良合上屏幕,将手机狠狠地砸向对面的落地窗,手机碰到钢化玻璃受阻弹向地面,电池蹦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