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万般乐器谁称王?
“沾叔,《黄飞鸿》这部电影的拍摄我参与了不少,对导演的想法多少了解一些。《男儿当自强》这首歌的曲风固然刚劲有力,和影片想要呈现出来的雄浑力量很相配。但是,这种相配却还不能称之为最佳……”
黄沾唔了一声,竖起耳朵聆听李家俊接下来的讲述。
李家俊平静地表示道:“如果在歌曲中多加入一种乐器的元素,我想效果可能更好!”
“是那一种乐器!?”黄沾迫不及待地发问道。
“唢呐。”李家俊的回答十分坚定。
“唢呐!?”
黄沾有些疑惑。
他抓了抓头发,喃喃道,“它难道比大鼓还要振奋人心吗?”
听了这话,李家俊就是一哂:看来沾叔对唢呐这种王道乐器了解还是不够深啊。
自己重生之前所在的年代,唢呐历经风雨,终于被发掘出了它真正的价值。
人们对这个民族乐器也越来越认可,后来甚至衍伸出了许多关于唢呐的段子。
比如:万般乐器,唢呐为王,不是升天,就是拜堂。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二胡拉一生,唢呐一响全剧终。曲一响,布一盖,全村老小等上菜,走的走,抬的抬,后面跟着一片白。棺一抬,土一埋,亲朋好友哭起来。鞭炮响,唢呐吹,前面抬,后面追,初闻不知唢呐意,再闻已是棺中人。
虽然这些段子有调侃的成分,但是唢呐强大的气氛渲染能力,却是实打实的。
尤其是《男儿当自强》这首歌本来突出的重点就是如虹的气势,加入唢呐的元素绝对有奇效。
看着难以决断的黄沾,李家俊就笑了笑道:“沾叔,你这边应该是有唢呐的吧?要不我在录音棚给你现场来上一段,你看看效果?”
听了这话,黄沾顿时眼睛一亮。
他一拍大腿道:“对啊,我这录音棚里,就可以当场看到效果的嘛!”
转头看向李家俊:“真看不出来,阿俊你还会唢呐这种老乐器。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拿来。”
不大一会儿,黄沾很快将东西找来。
李家俊结果唢呐,稍微调试了一下,就进入了状态。
录音棚留陡然响起明亮、粗旷的唢呐声,引得隔壁办公室的小张都忍不住过来一看究竟。
当他看到李家俊站在老板面前“大吹大擂”的时候,眼睛都瞪直了。
一曲奏罢,李家俊放下手中的唢呐,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确实,唢呐是一种十分善于表现情感的乐器,很适合热烈奔放的场面和兴奋、欢快的情趣。
在内地,民间节庆、婚丧嫁娶和戏剧场面都少不了它。
另外,唢呐还善于模仿人声及其他动物鸣叫和自然音响,演奏难度很高,技巧也很多。
比如滑音、颤音、吐音、花舌音、气拱音、气顶音、三弦音、箫音等,都需要熟练掌握。
李家俊重生之前对民间音乐颇有研究,像唢呐、二胡之类他都有不错的造诣。
果不其然,他这一曲吹罢,黄沾顿时被深深吸引住了,眼睛红彤彤像发情的兔子。
看他回味无穷的样子,李家俊也不去打扰他,只是安静地在一旁等待。
半晌,黄沾总算是反应过来。
抬眼看到李家俊,他一把上去揽住其肩膀。
“阿俊,你小子真是神了。这唢呐的音色,完全符合我这首歌的特点,气场上甚至比大鼓更加震撼!”
李家俊眨巴眨巴眼睛,心说:这种程度只是洒洒水罢了,唢呐可是号称乐器界的流氓。它的声音频率是钢琴的两倍,音响是钢琴的四倍。只要唢呐一出声,其他所有的乐器都会黯然失色。
所谓唢呐一出,谁与争锋!
论嗓门,是谁都比不过它的。
发现了唢呐的妙处之后,黄沾立刻就要着手给《男儿当自强》填补上去。
看他这副疯魔的样子,李家俊赶紧找了的借口,提出了告辞。
开玩笑,自己今天来这边是看自己的广告公司什么时候能开工的,可不是陪沾叔疯的。
黄沾本来还想留李家俊陪自己录完整首歌的,但是见他去意义绝,也就没有强留。
送李家俊出门的时候,黄沾拍着胸脯保证道:“阿俊,就凭你刚刚的表现。这《男儿当自强》的国语版演唱资格,肯定是你的了。林子翔那边,我一定能说通!”
拿到这首歌演唱资格,李家俊也算是小有收获。
至不济,也会有个几万块的进账。
要是后面能收录进唱片的话,可能还会有一笔酬劳。
“唔,对了。”黄沾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沉吟道,“至于你那个广告公司的业务,我应该能帮上一些忙。至少,也能帮你介绍几桩生意……”
黄沾这话李家俊没有任何怀疑。
他知道,人家沾叔二十年前就创办广告公司了。
当年他创造的那句广告词:“人头马一开,好运自然来”很是在港岛风靡过一阵子。
后来和港岛著名美女作家林燕霓相恋之后,这位大佬和对方合办了“黄与林广告公司”。
前些年,因为经营不善的缘故,“黄与林广告公司”被卖给了盛世公司。
林跟着去了盛世,黄沾则继续搞他的音乐。
可以说,在广告这个行当上,沾叔是实实在在的行家、前辈。
即便不再做这一行了,可他的人脉、关系都还在。
随随便便打声招呼,就能给自己的广告公司带来一两个生意。
而这,就是圈子的力量。
作为重生者,李家俊当然知道圈子的重要性。
沾叔肯给出这样的承诺,证明他已经将自己看成了同一个圈子的人。
对于这一点,李家俊心中多少有些意外。
毕竟,自己和沾叔才认识了个把月而已。
不过,李家俊可不是那种患得患失的人。
沾叔既然这么说,那表明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对方的认可。
朋友嘛,本来就是互相帮助的,用不着矜持。
再说了,自己刚刚也算是稍微帮到了一点沾叔,谈不上“受之有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