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纪锴相当后悔。
  他做得最错的事,大概就是那天没沉住气,往餐桌上怼了一把西瓜刀。
  “行为艺术?”
  大明星朱凌傍晚回家,顺手把某奢侈品限量款银灰色外套往衣帽架上一丢,修剪精致的发梢闪过银粉耀眼的光泽。
  ……
  纪锴抬了抬眼,看向冰箱上的日历。
  算来,这人已经整整两个月没有这么早回家了。
  做艺人的,人红工作忙是好事。
  问题只在于,有些人……到底是忙工作去了,还是忙着干别的什么事去了,或者是忙着“干”别的什么人去了,可就不太好说了。
  低笑一声,幽幽点起了支烟。
  “哟,这屠龙宝刀还拔不出来呢?”朱凌拔弄了几下矗立在餐桌上那纹丝不动的刀,“劲儿真大!怎么?咱家饭桌怎么惹着我熊宝宝了?”
  如果心里没有鬼,别说平白看到桌上插把刀了。
  就算看到他这么肆无忌惮在家抽烟,也早该嚷嚷了吧。
  基本的行为心理学套路——人自己藏了亏心事,就没底气挑别人毛病。
  “谁惹了我,你真没听人说起?”
  大明星往机器里哗啦啦倒咖啡豆,一脸的无辜,“到底怎么了啊宝贝儿?”
  “今天,你在外头的‘宝贝儿’,找咱家里来了。”
  “……”
  “……”
  某人面不改色。咖啡豆一颗没洒。
  影帝啊这是。
  到底是谁在网上天天追着骂“朱凌光有一张脸,演技完全是cospy水准”的?
  ……
  机器的轰鸣声传来,满屋飘香。
  继而身旁沙发狠狠一沉。
  身材好颜值高、穿着深V黑T恤半露着好看胸膛的大帅哥在身边坐下,一手端着黑咖啡,一手地把纪锴整个人搂了过去。
  身上是淡淡古龙水的香味,CKonesummer限量版。纪锴记得他们第一次跟他相遇时,空气中弥漫的就是这种让人心动的夏天的味道。
  那个时候的朱凌穷困潦倒。
  这样一瓶香水,是他整整半个月的跑夜场收入。
  但朱凌就是这样一个人。
  即使吃不起饭也要追求品味,即使交不起房租也不肯向现实妥协。
  一个空怀着满腔热情的落魄歌手——纪锴特别喜欢那个时候的他明明脆弱迷茫,却仍倔强地眼里有光的样子。
  彻底沦陷的那晚,朱凌刚又被一家酒吧告知“以后不用再来了”,灰心地抱着吉他,背对着他躺在床上无声颤抖。
  纪锴伸过手去,整个儿从背后紧紧抱住那人。温暖的肌肤贴着他略凉的肌肤。
  半晌,他听到那人努力压抑的鼻音:“锴哥,也许我根本没有才华,也许……这一辈子都没人愿意听我唱歌。”
  “我听。”
  纪锴收紧手臂:“你还有我。你写的每一首歌我都喜欢,真的。”
  “朱凌你别怕、别担心,别想太多。你就好好写歌、唱歌。我养你,别有后顾之忧,别怀疑自己的才华。”
  “总有一天,你一定会大红的。”
  “你的歌会有非常多的人听到。会有灯牌,会有个人演唱会,会有好多粉丝在台下为你欢呼尖叫。”
  ……
  人生一向充满讽刺。
  偏偏朱凌最晦暗失意的那段日子,却是纪锴回忆起来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个时候的朱凌,要多单纯有多单纯、要多一根筋有多一根筋。从来都不会说谎,更不会骗他。
  娱乐圈是个大染缸。
  早知道就不要倾家荡产送他一步步融进去。
  每一次上镜,每一次曝光,每一点粉丝的积累,都一点点地消磨掉了他深爱的那个人,造就了眼前这个陌生的、顶着无限光圈的大明星。
  朱凌开始背上各种各样虚假的“人设”,更从沉默寡言的单纯青年,变成了有名的“幽默”“傲娇”“逗比”“毒舌”。
  渐渐,朱凌赚了不少钱,不用再靠他养活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锴哥”变成了“宝贝儿”,“宝贝儿”又变成了“熊宝宝”。
  熊……艹。
  嫌弃老子一身肌肉你直说!喜欢纤腰白腿的小鲜肉你早说!
  你他奶奶的才是熊宝宝!
  ……
  ……
  “来来熊宝宝,快跟我形容形容!我在外头的‘宝贝儿’长啥样?要是个美人,我还真考虑去认识一下呢?”
  纪锴翻了个白眼:“长得是真没话说,只可惜胆小如鼠。”
  “哦?”
  “他就那么点儿高,小蛮腰美人,皮肤特别白,染的一头金毛。”纪锴坐着比了一个高度,“门一开,我低着头看他,他抬着头看我。”
  “估计是想来找茬,却但没想到体格差距那么大,直接被我给吓得转身跑了。”
  “噗——谁叫我家熊宝宝生得威武雄壮,一身荷尔蒙爆表的魅力拔群!”
  大明星笑得颠鸾倒凤,终于放下心来抿了口咖啡,继而伸手过来就想捏纪锴QQ弹弹的古铜色胸肌。
  纪锴阴测测推开那人,斜眼威慑性地看了看餐桌上那力透桌背闪着寒光的刀。
  “熊宝宝,你误会大发了。”
  “肯定是私生饭又跟到家里来了呗!对不起,我以后一定更加小心注意!不然,我叫经纪人找个房子我们搬家吧?最近听说西城那边的新别墅区……”
  纪锴摇摇头,阴测测一笑。
  “不是粉丝。是你一直忘不掉的那个初恋白月光。叶氤。”
  身边人的身子僵了一下。
  但不愧是个具有影帝潜质的好苗子,一秒就恢复了笑意:“哦~是他啊?奇怪,虽然在同一个圈子,但还真没怎么联系过。”
  “想起来了,他肯定是来还钱的!”
  “……”
  “宝贝你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在路上碰巧遇上他。他车抛锚了助理又不在,我看他怪可怜的,就帮他叫了修理顺便垫了几千块。”
  “哦?”纪锴看了他一眼,“咱家大明星日理万机工作繁忙,这随随便便出个门,就能碰上‘英雄救美’这么高难度的事件?”
  “什么‘美’!不过是多年不见的熟人,顺手帮个忙而已!确实是点巧,但不也有句古话说是‘无巧不成书’么?”
  “嗯。所以,你俩的那本,是《红楼梦》还是《金瓶梅》?”
  “我去!熊宝宝你也真够损的!《水浒》!必须只能是《水浒》!”
  呵,水浒。
  梁山上要是有一个长成叶氤那样“清丽动人”的“好汉”,估计能写一本长的《淫浒传》?
  “是真的!我跟叶氤那都是高中时候的事儿了,你不至于吃这么久的陈年酒醋吧?何况,我跟他那时候也根本没有交往啊!”
  “就因为没交往,才‘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纪锴宝宝!”对方无奈脸,“你得相信你老公我!我承认,前年刚红的时候我是有点自我膨胀,惹你伤心难过了。但即使那个时候,我也没有去找过别人不是吗?!”
  “我真的已经知错改正了!你自己摸着良心说,我这两年~是不是非常乖的啊?”
  平常总是高冷脸的帅气大明星发出了嗲嗲的鼻音,还违和感爆棚地摆出了小狗爪放在脸边。
  恶意卖萌是犯规的。
  但确实成功卖出了纪锴的一丝动摇。
  ……难不成,真的是自己疑神疑鬼、杯弓蛇影了?
  “其实熊宝宝,你偶尔能这样我倒是挺开心的。”
  见纪锴表情有所松动,朱凌立马狗腿地抓住人家粗糙的手掌摩挲起来,并闪耀起一脸的情真意切。
  “你吃醋的样子真的好久没看到了!都老夫老妻了还这么紧张,说明我在你眼里还有有点魅力的,是吧?”
  ……
  ……
  后来纪锴每次回想起这天,都会叹服于朱凌经过多年演艺事业磨砺而大幅飙升的演技。
  当年的耿直二货成精了。
  如今人设巧、嘴巴甜、段数高。
  竟在他生生往桌子上插了一把刀的情况下,仍做到了力挽狂澜。
  反而衬得他巨蠢无比。在没有拿到实锤的情况下,过早地暴露了自己的怀疑。
  导致那对狗男男反侦察能力直线up,更让自己的抓奸、离婚之路,丛生了不少魔幻现实主义的波折。
  作者有话要说:
  彪悍粗MAN纯爷们受。有波折、不憋屈。
  正牌攻(不是这个渣攻)性格……魔性得很。
  这篇果断放飞自我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