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柔州与富谷

  二月末的代北草原尚未返青。
  间或有些地方冒出了一点点嫩绿色的草头,但整体仍然是单调的枯黄色。
  集宁县是柔州的理所,靠近城墙这一片,蕃汉杂居,满满当当挤了几千人,大部分是阴山镇军的家人。
  阴山镇军有第一、第二两镇,最开始的来源便是留守关北的新泉军,以及收降的忠武、淮宁二藩镇兵的精壮。后来又选送了一千灵州院新兵、一千青唐吐蕃精壮。
  成军之后,前者有一万步骑,驻丰、胜二州;后者有八千人,驻柔州。
  因为需要防御的面积过于辽阔,听闻枢密院有意在阴山地区再组建一支镇军,人员就从杂牌部队中挑选。
  还是老规矩,最能打的补入禁军,给禁军增添一点新鲜血液,不令其固化。
  次能打的编为府兵,分置辽东各地,甚至是西域、云南。
  剩下的普通士兵,战斗力没多强,心气也不如别人,再连哄带吓,基本是被吃定了。
  阴山第二镇的驻地是柔州,但也不可能全聚于一处,事实上是分散聚集在各个城塞中的。集宁县这边是最大的一处驻地,也不过只有两千多人罢了。
  镇军家属、契苾家牧民、编户蕃汉百姓外加来来往往的商徒之流,构成了柔州的小社会,仔细看的话,生机还是挺旺盛的。
  一大早,契苾允年便骑着马儿,来到了集市上。
  “按单采买,动作快点。”他挥舞着马鞭,说道。
  汉阴郡公府上的文吏们轰然应命,拿着礼单,挨个走进各个店铺,采买商品。有那还没开门的,直接被人擂得震天响,睡眼惺忪地打开门后,先吓了一跳。
  柔州是朝廷正州,但谁都知道,本地还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势力,那就是契苾家。
  作为大夏郡公,又是皇亲国戚,契苾家的能量之大,便是刺史也得礼让三分。盖因他们家在周边的广阔草原上,控制着近八万牧民,极限征兵拉出三万骑不是问题。而且在草原诸部中,他们家算是比较能打的,曾经不止一次得到圣人表彰。
  不过到底不是纲纪废弛的前唐末年了。新朝肇建,各项规矩还是比较严的,契苾家是地头蛇没错,但柔州行营尚未撤销,附近屯驻着不少兵马,来往的官员也络绎不绝——监察御史刚刚抵达云州。
  若被人告上一状,也是挺麻烦的事,碰上圣人心情不好,正常处罚之外,还可能罚食邑。即便只罚一百户,那也是比较肉疼的。
  因此,店家们看到郡公府的人涌进来搬货物后,并不着急,只让子侄辈去与文吏们点验数量,拉扯价格,自己则与带队的郡公府录事攀谈。
  “曹录事,这般兴师动众,难道传闻是真的?”店家问道。
  “你消息还蛮灵通的嘛。”曹录事面现惊讶。
  “做买卖的,哪能不眼观八路、耳听八方?”店家谦虚地一笑,道:“我姐夫在参州做买卖,那边动静更大。”
  “原来如此。”曹录事点了点头,随口问道:“你姐夫是做什么买卖的?”
  “贩运石碱。”
  “好买卖!”曹录事赞道。
  石碱也叫卤碱,就是天然碳酸钠。
  国人使用卤碱的历史很长了,汉代就有人采集来洗涤衣物,但使用量一直不大且比较稳定。
  到了大夏,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因为羊毛去脂的需求,纯碱使用量连年增加,一下子催生出了巨大的市场。各路商人纷纷前往北方草原,因为这里的卤碱资源最丰富,雇佣牧人采集后,运往各地销售。
  当然,北方百姓也有不愿花钱买卤碱的。
  “卤之凝著者,并州末盐刮盐煎炼味最下者。”
  “山西诸州平野,及太谷榆次高亢处,秋间皆生卤,望之如水,近之如积雪。土人刮而炼之为盐,微有苍黄色者,即卤盐也。”
  至少河东很多地方在秋天会天然析出碳酸钠、碳酸氢钠,其他地方有没有,就看你们当地的环境了。
  总之,这是一门生意,还是很大的生意——千家万户都需要的日常消耗品,就是天大的生意。
  “还行吧。”店家矜持地笑了笑,道:“我姐夫认识沃阳宫的一个千户,得他照拂,勉强有个营生。”
  曹录事陪着笑了笑,不经意间,收起了一点倨傲,面色也略略和蔼了一些。
  其实,柔州这边也有卤碱买卖。因为盐池多分布在草原上的关系,绝大部分是契苾家在经营,小部分分布在朝廷辖地上。
  卤碱买卖现在也成契苾家的重要收入了,这在十年前是很难想象的。不过听闻从明年开始,朝廷要对卤碱征收榷税了,税率估计不低。
  圣人就喜欢这样。先放任你们发展,等某项买卖参与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红火,使用的人也越来越离不开的时候,朝廷就来收税了。一开始可能税率很低,但每隔几年会观察一下情况,重新调整税率——一般是往高了调。
  但即便如此,卤碱这门生意也是没人会放弃的。尤其草原诸部酋豪们,原本毫无用处的卤碱,居然能往中原卖钱?那还不死命卖?价钱低一点都无所谓,反正成本很低。
  酋豪们赚了钱,牧民们靠出卖苦力也能分点汤汤水水。而牧民们有钱了,商徒也会蜂拥而至,带来廉价的商品,让大家的生活都能得到改善。
  曹录事是契苾璋在河南征战时就投靠过来的落魄文人,在郡公府上很久了,对最近二十年草原的变化一清二楚。
  曾经有傻子胡言乱语,说大夏圣人不断从他们这里抽丁打仗,征集牛羊,应该反了他。嗯,此人最后的下落应该是在集宁县的某处砖窑场,戴着镣铐搬砖头。
  大伙都不是傻子。草原与中原的经济联系愈来愈紧密,这带来了多少好处?
  其实不光卤碱了,活畜、毛皮、奶制品、牛角、牛筋,以及这几年兴起的红糖、蜂蜜之类,不光普通商徒收购,内务府也大肆收购,为草原换回了铁制工具、瓷器陶器、锅碗瓢盆、茶叶烈酒甚至是丝绸、书籍、乐器之类曾经的奢侈品。
  贸易双方都大得其利,都改善了生活。
  造什么反?让日子变得更差么?不好意思,普通牧民不答应。
  造什么反?我家可是皇亲国戚!不好意思,契苾家也不答应。
  这次圣人召诸部北上会盟,契苾让一早就集结上万兵马,带足路途所需粮草,匆匆北上了。执行命令如此之坚决,不是没有原因的。
  大夏天子,是真把他们当自己人,比前唐那会做得还到位,那就回以自己人的忠心,如此而已。
  ******
  “黑城子到底在哪?”
  “去了会不会饿死?”
  “那地方真能种地吗?”
  “会不会有危险?去年去的人都回来了吗?”
  麟州东北富谷镇外,征集自绥、银、麟三州的三千名土团乡夫正在赶路。
  他们刚刚忙完家里的春播,没想到又要赶着马车,前往碛北草原春播,可真够忙的。
  富谷原本是个军镇,现已被裁撤,慢慢变成了一个商业集市。
  从关中经鄜坊北上,从诺真水、可敦城、胜州、参州南下,以及关北、河东之间经黄河的东西商路,均在此交汇。三十年发展下来,户口渐丰,商业繁荣,甚至不比州城新秦差了。
  乡兵队伍经过此处时,又有一队人跟了上来,他们是司农寺的官吏,在此采买了不少农具,又雇了一些兽医、马夫之类,跟着一起北上。
  “不就是服兵役么?”带队的是银州州军指挥副使野利著,只听他说道:“以往被征发上阵,那是要真的直面锋矢,此番只是种地,何忧也?回来后,一人还能领一缗钱、一匹布、一头羊,已经很可以了啊。”
  乡勇们听了,士气稍振。
  确实,不就是种地么?总比打仗好。更何况朝廷还有赏赐,比以往好太多了。
  驿道西面的草原上传来了密集的马蹄声,引得众人张望不已。
  军镇裁撤了,但改成了一个仓库。库内最主要的物资便是干草,另有少部分杂粮。这会铺天盖地的骑兵停在了仓库附近,库门大开,一车车草料被拉了出来,喂养马匹。
  “是禁军马兵!”
  “不知道哪部分的,我兄弟在金刀军当队副,去年回乡一次,可威风了。”
  “禁军都来了,圣人莫不是在附近?”
  “在哪?圣人在哪?”
  一提到圣人,方才还满腹牢骚的乡勇们顿时来了精神。小时候就听祖辈们讲着圣人的种种传说,如果能见到真人,回去后还不被人羡慕死?
  正在与司农寺属吏交谈的野利著也抬起了头,四处张望。
  “圣人还在银州接见耆老,这只是打先锋的队伍。”司农寺的官员说道。
  “原来如此。”野利著笑了笑。
  其实,他也很想见到圣人啊。作为野利氏的第三代远支,他是不可能得到家族多大的照顾了,唯一的往上爬的路子就是,凭借还算出众的武艺,立下战功。
  折嗣裕不也是折家支脉族人么?现在他那一脉,已经不比主脉差多少了,这就是榜样。
  大群骑兵的到来,同样惊动了富谷镇的百姓。
  “圣人来了”的谣言不胫而走,引得百姓纷纷张望。
  “吾皇万岁”不一会儿,有人看到一辆华丽的马车,顿时喊了出来。
  “吾皇万岁!”人是从众的,一人喊,很快带动了其他人,欢呼声响彻云霄。
  月理朵掀开车帘,神色复杂地看着外面。
  有些时候,她很希望这些欢呼声是向着她的,但经历了这么些年,她知道这是痴心妄想。
  再看看车内其他几个女人。
  有建极八年于龙泉府被掳的渤海王后高氏,有建极十二年于大理被掳的长和太后王氏,有乾宁三年(896)于黑城子被俘的回鹘公主仆固氏,而她——作为契丹八部的可敦,于建极七年在北楼,被亲兄弟出卖,落入圣人手中。
  此番北上,圣人别的女人都不带,就带着她们几个,还不是为了显摆?对男人而言,这是功绩,但对她们而言,何尝不是羞辱?
  当然,月理朵不是很在乎这个了,草原风俗一贯如此。
  她在意的是,会盟之时,圣人接受万众欢呼之时,如果能让她站在身边,那该是多大的荣耀?
  草原之主、无上可汗的可敦,哪怕是假的,每每想到这个场景,月理朵都兴奋得头晕目眩,几乎不能自持。在这个时候,她愿意为圣人做任何事,哪怕卸下所有自尊,只要没有外人看见,她都可以接受。
  “嘚嘚!”富谷镇内又涌来数十骑。
  看那青涩的面庞,不知道是哪家少年溜了出来。
  “圣人带我北上!”
  “愿军前效力!”
  “功名唯在马上取,圣人快看看我的武艺,飞马射箭,十中七八啊!”
  “圣人带我走吧!我已打遍全乡无敌手,愿牵马坠蹬,军前效力,纵死不恨!”
  富谷百姓看着他们,轰然大笑。
  这也太急了!
  正在喂马的禁军骑兵也笑了。
  圣人诏令一下,点到的来了,没点到的也跑来凑热闹。以圣人的脾气,兴致一起,没准真带上他们了。
  这些人中,只要有一个功成名就,荣归故里,就将成为当地不朽的传说,进而激励更多的少年郎苦练武艺,为之效仿。
  多好!大夏就需要这样的少年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