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吃家乡的味道

  林光辉死了,光辉超市变成了一片白地,范本华没证件没钱,只能到王忠租的地方两人挤一张单人床住下。
  王忠没了兼职手上的钱用不了多久,所以,他们来不及悲伤,得想办法弄钱活下去,然后再完成林光辉的心愿,找到林传洋带他回国。
  “华哥,吃点东西吧,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人还在,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王忠买了面包劝范本华吃点,两天了,从光辉超市逃生后他就没吃过东西。
  “王忠,如果光叔不是为了救我,他是不会死的。”这话范本华已重复了无数次,王忠听着已不知道怎样回答他了。
  “你很难过是不是?你悲痛是不是?但是,你这个样子对得起光叔吗?你有没有想过为他报仇?你不明白这火是谁放的吗?”王忠怒了,他大声说,“你这样要死要活的,能让光叔活过来?能为光叔报仇?能找到林传洋?你…你是懦夫…懦夫…,是软蛋,是缩头乌龟……。”
  范本华呆呆的看着天花,过了一会儿,突然呼的一下坐了起来。
  “你说的对,我必须为光叔报仇,我必须找到林传洋,王忠,你能帮我吗?”范本华非常认真的说。
  “当然,我们是兄弟,你是我哥。”王忠重重的点头说。
  “还有钱么?我想吃饭,中式的,我想喝酒,国产的。”范本华看了一眼小桌子上的面包说。
  “有,走,我们去唐人街吃家乡的味道。”王忠伸手摸了一下口袋里的五百美刀,这是他最后的五百块了。
  他不可能跟家里要钱,要也是没有的。出来的那年家里卖光了能卖的东西,又从银行和亲戚朋友那儿凑齐了他出国的费用,家里现在啃糠咽菜省钱还债已不可能挤得出钱来。他知道家里的情况,这么些年他不敢跟家里要一分钱,都是勤工俭学熬过来的。
  这五百花完还没找到兼职的话,那真的就得喝西北风了,但他不愿意让范本华失望,不愿意让他消沉下去,所以即使一顿吃光了也在所不惜。
  下午四点,毗邻百老汇的唐人街并不热闹。华人不像洋人,喜欢什么下午茶之类,所以食肆餐馆这时候较冷清,一般只有游人和闲散人员在光顾。
  范本华和王忠在唐人街转了一圈,最后进了一家很豪华气派的粤菜酒楼。
  “华哥…这里的菜很贵……。”王忠插在裤兜里的手紧紧捏着那五百块,生怕别人抢了似的。
  “没事,这餐我请,吃完这一餐明天你好好去上课,我在这里上班,然后找机会给光叔报仇。”范本华很淡定的说,“那天来追债的洋王八你认识吗?”。
  他认定,纵火的是群上门追债的混子。
  王忠愣愣的看着范本华,好像不认识他一样。他突然间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懦弱、消极、慌张变得淡定、自信、坚强。
  这是必须的,消沉消极是报不了仇回不了国的
  悲欢离合和仇恨、怨念都可以让人一夜长大,突然成熟,范本华所以突然变了,是因为他忽然觉醒了,他觉得自己必须为林光辉做点什么。
  “啊…你说什么?你请…请我,哪来…来的钱?”王忠很奇怪范本华身无分文怎样请他。
  “你刚才进来有没有看到门口有一个牌子写着招聘厨师?”范本华说。
  “你会炒菜?”
  “别说炒菜,我连洗菜都洗不好,但我会看病,我是医生。”
  “会看病跟请我吃饭有什么关系?人家请的可是厨师。”
  “这酒楼里有人生病了,治好了病,他们就会请我。”
  其实,按官方的标准,他还不是医生,因为他还在实习期,还没拿到医师证。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治病,还没上大学他在老家就给不少人治病了。
  王忠实在不明白范本华什么意思,会治病跟人家请厨师有什么关系?满脸懵逼的看着他说:“华哥,直说,你是不是想吃霸王餐,我们不能……。”
  “呵呵,你看我像那样的人吗?就算要吃霸王餐也去吃洋鬼子的店啊。放心吧,我有办法,赶紧点菜,点最好吃的最贵的。”范本华十分自信的说道。
  王忠见他如此自信,一咬牙,叫过服务员点了不少好菜,当然,他在心里计算着,总价不超过五百美刀。一顿吃喝五百美刀,这是有史以来他吃的最豪的一顿了。
  饭菜很快上来,范本华本来要一瓶茅台的,被王忠死死摁住说他不喜欢喝茅台,喜欢喝啤酒,最后范本华叫了一瓶玉冰烧。
  家乡的菜式,家乡的味道,范本华吃的很高兴,频频劝王忠喝酒吃菜,但王忠却是味如嚼蜡,他算了一下,加上范本华刚刚叫的炖盅,五百美刀貌似不够买单了,而且差很多。
  其实,他们两人点了那么多贵价菜,服务员早就告诉了楼面经理,经理早就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了,他不相信两个穷学生模样的人有这个消费能力。
  王忠在范本华的极力劝说下,暗忖吃不吃都一样,倒不如做个饱鬼,一起消耗这些美食再说。
  扑通!
  哗啦!
  就在王忠决定放开肚皮开始的时候,旁边正在吃东西的大块头白人男人一歪倒在地上,倒地时扯动了桌布,桌上碗碗碟碟,哗啦一声倒地上,汤汤水水的溅了地上老外一身,花花碌碌的像一条红炆大白鳝。
  “布朗…布朗…What'sup?Areyouokay?救命…Comeon…救命啊!!……。”
  “布朗…comeon…Whocanhelpme…来人…来人……。”
  一串夹杂着生硬华语的呼喊响起,白人男人的女人呼天抢地的狂叫,声势吓人,白人的声量就是大,坐在邻桌的范本华感觉有点震耳欲聋的感觉。
  地上的布朗开始呕吐、抽筋,呼呼直喘气,看他的样子呼吸开始困难,随时候晕过去的可能。蒸本华和布朗隔的并不远,他清楚的看到布朗的脖子,手臂开始发红,肿胀,皮肤上出类似荨麻疹的斑块。
  哎呀出事了,看到布朗如恐怖,有胆小的食客尖叫起,然后开始吵闹,围观,当然也有人乘机跑单吃白食,大厅瞬时乱了起来。
  蒸本华当然不会走,他本来是这里找工作的,看了看地上的布朗,他第一时间判断中毒,但是食物中毒还是食物过敏呢?还得要问诊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