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 明人不说暗话

  赵喆起身,走到窗前,向外望去。
  只见夕阳西沉,金黄的余晖,映照着面前的街道。
  不算宽敞的街道上,又开始热闹起来。
  小餐馆的烟囱,热气蒸腾。
  大排档的伙计,也架起了临街的桌椅。
  自行车和三轮车,往来穿行。
  就在赵喆望着满眼的烟火气,兀自出神之时。
  一阵轻缓的敲门声,突然传来。
  赵喆打开门,只见小明已经站在门口。
  手里还拿着赵喆出发前,换下来的衣服。
  语气轻快,甩了甩刘海,开口说道:
  “醒了?”
  “把衣服换上,都干洗过了。”
  “我在大堂等你们,一起去吃饭。”
  赵喆点了点头,接过衣服。
  刚准备关门,王明哲却再次开口说道:
  “本来以为,你们还会多留几天。”
  “没想到,明天中午的票都已经订好了。”
  赵喆看着王明哲,笑了笑,回答说道:
  “这次确实时间仓促。”
  “不过我这还有东西,要带回去给一一。”
  “所以还是早点回去的好。”
  王明哲一听这话,倒也立即明白。
  话锋一转,朗声回应道:
  “怪不得,正事要紧。”
  “今天这顿饭,刚好就既当接风,又当送别了。”
  说完,便带上房门,转身离开。
  赵喆换好衣服来到大堂,只见可心和陈默,都已经坐在沙发上。
  唯独,不见秦淮的身影。
  王明哲看见赵喆的身影,立即招呼道:
  “来了,人齐了。”
  赵喆一边快步上前,一边疑惑问道:
  “秦淮呢?”
  只听陈默,淡淡回答道:
  “回去了。”
  “他今晚飞机。”
  赵喆听完这话,心里虽然一怔。
  但也能够猜得大概,就算秦淮并没有直接返回深圳。
  现在这个时候,估计也没有心思,再和大伙一起去吃饭喝酒。
  毕竟人生中,有些坎,只能自己去度。
  赵喆、陈默还有可心,坐上车,直奔刚子的饭馆而去。
  夜幕,刚刚降临。
  刚子的店里,食客还并不是很多。
  刚子也难得清闲,左手叉腰,双脚开立。
  右手拿着一条蓝色抹布,马马虎虎的擦着店门口的透明鱼缸。
  听见车子驶近的声音,手上的动作立即停滞。
  鸭梨状的身形,快速转身。
  目光炯炯,看向车子的方向。
  挥动着手里的抹布,嘴咧得老大。
  大伙纷纷下车,赵喆也抬起手,冲着大鸭梨友好回应。
  一行人依旧是直上三楼,绕过屏风,纷纷落座。
  热气腾腾的肉菜,都已上桌。
  面前的菜肴依旧是煎炒烹炸、色香味俱全。
  然而,与上次的,却又完全不同。
  赵喆环视一圈,竟没有任何一道重复的菜色。
  圆桌上,摆放着六副餐具。
  看样子,刚子还并不知道,秦淮已经赶回深圳。
  但稀罕的是——
  今天这顿饭,王明哲和刚子,也会做陪。
  刚子一边热情的招呼大伙落座,一边连声说道:
  “上次你们来得晚,正赶上高峰期。”
  “今天刚好不忙,大伙一起好好吃顿饭。”
  “你们这走得也太急了。”
  “不然,明天白天还能带你们去镇东头的水库。”
  “吹吹风,钓钓鱼。”
  “不过你们来得早了点,下个月底,那库里的鱼就肥了。”
  “那味道,才叫好呢。”
  说着,从一旁的桌上,拿过一坛酒。
  依旧,透着漂亮的琥珀色。
  扑面而来,还是熟悉的淡淡花香。
  刚子圆润的胳膊,动作麻利。
  酒倒得满而不溢,四平八稳的放在桌上。
  随即,刚子满面红光的端起酒杯,朗声说道:
  “上次失陪,我先自罚一杯。”
  说完,便仰头一饮而尽。
  紧接着,便再次斟满。
  环视一周,正色挺胸道:
  “马盼家的事,我给大伙道个歉。”
  “看人不准。”
  “大伙能顺利回来,我也算放心了。”
  “这一杯,就当我给大伙赔不是了。”
  说完,再次将酒喝干。
  旋即,满上第三杯,神色也重回轻快。
  大肚一挺,咧嘴笑道:
  “在座的都是青年才俊,我刚子没什么文化。”
  “当然,也没有各位的本领神通。”
  “不过,我这人,就是好交朋友。”
  “只要各位不嫌弃,以后就都是兄弟。”
  “但凡我刚子能帮得上忙,就只管开口。”
  “这第三杯,我敬大伙。”
  赵喆他们一听这话,也是纷纷起身。
  端起酒杯,彼此相视一笑。
  抬手举杯,喝了个一滴不剩。
  酒香入喉,已经几乎麻痹的味觉,瞬间恢复过来。
  就在大伙准备重新落座之时,刚子绕到赵喆身旁。
  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一张肉感十足的方脸上,堆满了笑意。
  一手搭在赵喆肩上,俯身凑到赵喆耳边,神神秘秘道:
  “少当家的,明人不说暗话。”
  “跟你透个底,在座的啊,我就看你最有眼缘。”
  “我这人不迷信,但我可信缘分。”
  “你觉得呢?”
  赵喆被刚子如此热情的一问,先是一愣。
  紧接着倒也识趣,附和说道:
  “确实,相见恨晚。”
  “我也是个直性子。”
  “只能跟爽快人,做朋友。”
  赵喆话音刚落,刚子突然拍着手,笑了起来。
  摇头晃脑,似乎甚是满意。
  一边笑着,一边夹起一大块外皮金黄的酥炸羊排。
  放在赵喆的碗里,满怀期盼道:
  “来,这可是我研究的新菜。”
  “避风塘羔羊排。”
  “今天这还是第一次上桌,你尝尝,怎么样?”
  赵喆看着碗里的羊排,香气扑鼻。
  用的是羔羊的肋排,骨头只有小指粗细。
  外皮金黄酥脆,还沾着些炸过的金蒜末。
  内里的羊肉汁水丰盈,肥瘦相间。
  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增。
  赵喆立即点了点头,大口品尝起来。
  热气腾腾,却并不烫口。
  羊肉香而不膻,轻轻一嘬,便已脱骨。
  油脂混杂着香料的味道,在口腔中迸发。
  直香的赵喆直眯眼,连声夸道:
  “香!”
  “绝了!”
  刚子见状,也微微眯眼,相当的心满意足。
  也夹起一块,一边吃着,一边憨声道:
  “你爱吃就成!”
  话音刚落,屏风后便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由远及近,轻快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