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漏网之鱼

  但是,越是大户人家,对聘请“教作女工”的要求门槛儿,自然也就越高。
  可桑冲女工手艺精湛,样貌清秀可人,又得着邻里的强力推荐。
  自身条件过硬,所以,轻轻松松便能够混进门去,得偿所愿。
  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天道自当有轮回。
  成化十三年七月,桑冲这混账的大限,终于来临了。
  那日黄昏时分,桑冲来到晋州聂村生员——高宣家门前。
  谋划着,对那高家小姐下手。
  于是,故技重施。哭得梨花带雨,句句言辞恳切。
  自称是赵州人,不堪丈夫打骂,所以逃了出来,想要投宿一晚。
  高宣看着这举止袅娜,楚楚可怜的美人。恻隐之心顿起,当即同意——留“她”在南房内歇宿。
  桑冲眼看着计谋得逞,心里那叫一个美得冒泡。
  正琢磨着,第二天如何借机,提出留在高家教作女工。好和那垂涎已久的高家小姐,拉近距离。
  结果打死“她”也没有想到,自己竟先被那高家的女婿给盯上了。
  当天晚上,高家女婿,色心大起。
  趁着夜深,便溜进了南房里。
  顿时把桑冲吓了个灵魂出窍,奋起反抗,两人一番撕扯扭打。
  如此一来,男扮女装的伎俩,倒是给彻底揭穿了。
  高家女婿那脸色,瞬间别提有多难看。
  敢情惦记了半天的美人,竟是个大老爷们儿!
  震惊至极,气得够呛,也就顾不得颜面和舆论了。
  高家女婿立马扯着大嗓门儿,唤来家丁。
  当时就把桑冲这人妖,给五花大绑了起来,解送晋州衙门。
  经过审讯,桑冲对自己近十年间,流窜作恶的罪行,供认不讳。
  又挨不过严刑拷打,一口气把师傅谷才,还有自己数年间亲传的七位徒弟,统统给抖了出来。
  如此荒唐的行径,听得衙门众人目瞪口呆。
  纷纷认为桑冲罪大恶极,死有余辜。
  于是,立即将桑冲师徒,以及被桑冲迫害的女子名单整理出来。上奏北京,乞敕法司从重拟罪。
  事情弄得很是轰动,连当朝皇帝明宪宗都得知了此事,下令督察院复审严查。
  没过多久,督察院掌事便再次上奏:
  “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淫。”
  “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
  “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
  大概意思就是——
  桑冲这种恶棍,人神共愤,该当死罪!
  至于他的师傅和徒弟,也都该抓回来,往死里收拾!
  这种不正之风,恶劣行径,必须彻底扼杀!
  至于被他祸害的闺女们,也都是被桑冲所迷惑,算是受害者。
  虽然失了贞洁,但也并非本意。
  况且,这人数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给她们定罪的事儿,还是算了吧
  两天后,宪宗皇帝便在承天门下了圣旨:
  “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
  “任茂等七名,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督察院立即奉旨,将桑冲处以凌迟酷刑。
  与此同时,更是通知了当时全国各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对桑冲的弟子们进行搜捕。
  由于当时,桑冲的师傅谷才已经去世,自然也就无法再去抓捕定罪。
  至于他的弟子们,就只有一个叫王二喜的得以幸存。
  《聊斋志异》最后一章《人妖》便清楚记载着——
  王二喜扮作女子,混入了马万宝家。
  结果,和他师傅桑冲的遭遇,如出一辙。被色心大起的马万宝,撕破了自己的伪装。
  王二喜立即跪倒在地,苦苦哀求,不要将自己交给衙门。
  声泪俱下,可怜兮兮。
  马万宝本就对王二喜这俊俏脸蛋,喜欢得不得了。
  心里一软,便想出了一个两全之法。
  咔嚓一刀,就把王二喜给阉了。纳作小妾,服侍陪伴自己终老。
  就这样,王二喜不再是男儿身。
  却也因祸得福,逃过了官府对桑冲门人的搜捕。
  心怀感恩的王二喜,从此便一心一意地伺候着马万宝,相处得倒是和和美美。
  直到去世后,还被葬在了马万宝坟墓之侧。
  根据史料所载,王二喜便是最后一个桑冲门人。
  可眼前这阴阳棺里躺着的朱小娘,竟也是桑冲亲传的徒弟。
  虽说史料记载往往会有所遗漏,无法做到极致详尽。
  这汉子身女儿妆的尸首,也与桑冲门人的特征,高度吻合。
  可赵喆震惊之余,却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大对劲。
  “按你这么说,棺材里这个,也是个漏网之鱼?”
  “那王二喜是因为被阉了,所以没被抓。”
  “他这是凭刘瑾罩着?所以才没事儿?”
  老赵看着那尸体,也颇感疑惑地问道。
  虽然赵喆心里也没有答案,可老赵最后这一句,却一语点醒梦中人。
  赵喆猛一拍手,怪不得总觉得哪里说不通!
  “不对!时间对不上!”
  秦淮拿来的那黑白照片上,分明写着“桑冲亲传”四字。
  可是,桑冲早在成化十三年,就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从成化十三年,到正德元年,其间相隔二十八年!
  就算,这朱小娘当初师从桑冲时,只有十二岁。
  那“她”嫁给刘瑾时,也已经四十了!
  暂且不说刘瑾是不是口味重,专门喜欢啃腊肉。
  单看眼前这具尸首的皮肤状态,最多也就不过二十岁。
  就这保养水平,要是能传到现在,估计起码也得A股上市了!
  没准儿,还能拿个诺贝尔奖!
  听完赵喆的解释和分析,大伙神色愈发复杂地打量起这尸体来。
  原来,这不光是个人妖,还是个童姥!
  “你说,要把她给扛出去。是不是就发达了?”
  老K看着那朱小娘吹弹可破的脸蛋儿,连连咂嘴,嘀咕起来。
  “我看你是想去跟皮蛋作伴,活腻味了!”
  老赵一听这浑话,狠狠地翻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
  “要把她扛出去,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确实,谁要是把这大明古尸给搬了出去。
  那可真不是发财,那是纯属发疯!
  老K默默转着眼珠想了想,心说也是。
  随即蹲下身来,琢磨起那棺壁上,嵌着的夜明珠和红宝石。
  然而就在此时,整个墓室的光线却突然间,明显暗了下来。
  大伙头皮一紧,纷纷环视起那墓室四周的仙鹤烛台。
  然而,当目光撇去的那一瞬间,心里却都咯噔一下。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