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7【酒吧遇险!】
强尼在追求安妮,而尊尼对狄香有意思。
这次狄香之所以来美国夏威夷,却也是巧合。
在法国时候,狄香因为石志坚缘故“意乱情迷”,可是等到石志坚搞掂她父亲之后,就没再主动和她联系。
狄香一开始还以为石志坚是在故作矜持,可是渐渐才明白,石志坚当初讲的那些话是真的,之所以追求她,目的是要接近她父亲。
这样狄香很受伤。
作为老爸马克行长很心痛女儿,却又不愿意帮石志坚“拉皮条”,何况据他所知石志坚在香港已经有三个老婆,这种情况在浪漫法国几乎是不可想象事情。
马克行长就安慰女儿忘掉石志坚,去国外散散心。
恰好猫王要在夏威夷这边开演唱会,狄香又是猫王的忠实歌迷,所以就联系了美国这边的朋友一起参加这次活动。
安妮她们如约前来,陪同狄香参加演唱会,没想到演唱会还没开始看,却在这里碰到了石志坚。
金毛路易哪里知道石志坚和狄香的情感纠缠,此刻认识了狄香她们以后,已经打定主意先把失恋情绪放下,拿下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小美女。
“呐,大家相见就是有缘!你们是亲爱石的朋友,那么也就是我路易的朋友!我路易做人很讲究的,遇到朋友一定会请客,所以今晚全场我买单!你们想要喝什么,随便点!”金毛路易大手一挥,暴发户气势十足。
狄香还没怎样,那个叫安妮的却对金毛路易有了点意思,咯咯笑道:“那多不好意思,我们可是很能喝的,会让你破费!”
金毛路易等的就是这句话,立马做出一副大佬模样:“钱不是问题!我还没告诉你我是做什么的吧,我可是卖红酒的,路易酒庄就是我开的!”
果然,此话一出安妮等人稍微一愣,看着金毛路易被对方的身份“吓到”。
金毛路易看着他们惊诧眼神,浑身舒爽,自从认识石志坚以后,一路被石志坚碾压,自己狗屁酒庄老板身份根本就拿不出台面,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却露了脸,一时间虚荣心得到了充分满足。
“哇,原来是法国大老板!那么今晚我们可要叨扰了!”安妮咯咯笑着,朝路易抛了个媚眼。
胖子强尼看得很不舒服,安妮可是他的菜,怎能被这个法国佬拱跑了?
帅哥尊尼也有些紧张,虽然他家族也算富有,可是与法国大酒庄主人比起来还有点差。
不过尊尼很敏锐地发觉,狄香好像对这个金毛路易不感冒,相反,美眸却一直在看着石志坚。
于是尊尼就对石志坚开始感兴趣了。
轮到石志坚做介绍的时候,石志坚可没像金毛路易那样自吹自擂,而是很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叫皮特坚,来自香港,其它的都没讲。
这让本来以他为敌的尊尼松了一口气,再看石志坚穿着打扮,怎么看都不像有钱人---来夜场玩还戴着草帽,穿着凉鞋,也太“寒酸”了。
不但尊尼这样认为,连安妮和强尼也这样认为。
在安妮看来,石志坚虽然长得很靓仔,却不是她的菜,她的目标是那些成功的多金男人,可以供应她吃穿,享受不尽的富贵,很显然,石志坚不是这种人。
至于狄香,既然石志坚不愿意透露他那匪夷所思身份,狄香也不会主动去介绍。
毕竟在她看来自己和石志坚的关系还“不清不楚”,又何必那么主动呢?!
众人进入酒吧,金毛路易让人安排了“贵宾”席位,然后吩咐侍应生把各种威士忌、人头马全都搬上来,然后直接端起一瓶,霸气无比的道:“来,我们干杯!”
看着豪气万丈的金毛路易,安妮美眸闪烁,心中打着小算盘,只是端起酒轻轻呷了一口。
狄香神情忧郁,也只喝了一小口。
强尼和尊尼堂兄弟却不愿意被路易豪气压倒,酒到杯干,很快就脸色通红!
石志坚看着三人斗酒,忍不住摇头,他是知道金毛路易酒量的,完全是在欺负小孩子。
很快,强尼和尊尼就开始往厕所跑,引得金毛路易哈哈大笑。
路易击败对手心情大好,又把石志坚拉到一旁说道:“你我是不是兄弟?”
“不是!”石志坚回答的很干脆。
路易一愣:“你们中国人就这么不讲礼貌?”
“我们讲礼貌,但也讲事实。在今晚之前你我还是情敌不是吗?”
路易无话可说,眼珠骨碌一转道:“那么这样好了,我们今晚先做一次朋友,做朋友呢,就一致对外!”
“怎么一致对外?”
“当然是把那两个臭小子搞倒咯!然后这两个美女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金毛路易露出奸笑。
石志坚看了一眼金毛,再次摇头:“我不要。”
“为什么?”
“因为我是正经人,我来这里是喝酒的,不是来干坏事儿的!”
“哈哈!”金毛路易干笑两声,“你看看四周,这个酒吧哪有什么正经人?来这种地方的,不是来泡妞的,就是想要被人泡的!像你这样的正经人只能去教堂!”
石志坚笑了:“既然你这样讲,那么我退一步,那个叫安妮的你随便,那个叫狄香的,你不要乱碰!”
“为什么?”这次轮到路易好奇了。
“因为她是我的女人!”
“噗!”路易一口酒喷出,瞪大眼望着石志坚,“又是你的妞?上次蜜雪儿是,这个狄香也是?你开玩笑吧!”
“不开玩笑,我讲真!”石志坚扭脸看向狄香。
恰好狄香也在偷偷打量他,目光一碰触石志坚眼神立马躲闪过去,脸上充满羞涩。
路易看得清楚,内心在滴血!
还有没有天理?
自己看中的美女,竟然都是石志坚的女人!
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和石志坚有仇?每次都针对自己!
“怎么样,你接不接受我建议?接受的话,也许我还可以帮你一致对外,如果不接受的话……那么不好意思,我的女人,我会守护!”石志坚看着表情纠结的路易说道。
路易都快哭了,“可我真的好钟意这个叫狄香的妹子!”几乎是用哀求的声音对石志坚说。
“人家岁数小,才十七岁,你却老大不小了,还想老牛吃嫩草?收敛吧,找个合适一点的人,比如那个安妮就蛮适合你的,如果需要的话,我还可以帮忙!”
“安妮?”金毛路易看向那个安妮大美女。
安妮见他看向自己,就含蓄一笑,眼神抛出一个媚眼。
路易苦笑道:“看她样子,你根本就不用帮忙!”
“是吗?那我就饮酒咯!”石志坚笑着举起了酒杯。
安妮那边会错了意,还以为路易对她有意思,却又不敢主动出击,于是她就主动出击了。
安妮主动端了酒杯来到路易身边,石志坚一看这情景,就端了酒杯主动让开,去了狄香那边,与安妮交换位子。
安妮凑到金毛路易身边,软磨硬泡,耳鬓私语,显然追定他。
石志坚与狄香见面,相视一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是饮着酒。
随着时间推移,狄香显然也感觉有些无聊,就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石志坚聊上了。
“你怎么也来了美国?”
“来度假的。”
“跟谁一起?”狄香对这个比较敏感。
“一个小美女----”
“呃?”狄香神色黯淡。
“别误会,是跟我外甥女一起,她今年才十二岁,在剑桥附校上学,今年考试不错,我答应她带她来夏威夷玩。”
“哦,是吗。其实你不用解释这么多的。”嘴上这样说,狄香心里却很开心。
那边安妮感觉已经彻底把金毛路易“拿下”,却哪里知道金毛路易是没得选择才泡她的。
安妮得意地坐回来,见狄香还在和石志坚尬聊,就把狄香拉到一旁讲悄悄话。
“喂,我说狄香,你好歹也是个美女,今晚打扮的又这么漂亮,干嘛死抓着这个乡巴佬不放?”安妮轻蔑地瞥了石志坚一眼,“说真的,这个叫皮特坚的,浑身上下除了脸蛋长得还可以,其它地方没有一处让我看顺眼的!不如这样,那个尊尼我看挺不错,要不要我帮你牵红线?”
狄香眼看闺蜜安妮对石志坚这么“轻视”不禁觉得好笑,心说要是把他的身份告诉你,能吓死你。
不过鉴于她现在和石志坚暧昧关系,这些话又不能说出口,只好“嗯”了一声。
安妮就不满意了,不明白狄香这个“嗯”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如果你也不喜欢那个尊尼,还有别的选择嘛,你看看这酒吧,那么多男人,那么多帅哥,简直就是天堂----”
安妮说着还故意朝周围那些男的抛了一个媚眼。
狄香也朝那些男人看去----
她们这不看还好,那些男人原本就对这两朵鲜花垂涎欲滴,蠢蠢欲动,奈何石志坚和金毛路易在她们旁边,这些人不好下手,现在好了,很明显这俩美女在邀请自己嘛。
于是,一名胆大者就端着酒杯走了过来---
“两位美女,能不能赏脸一起饮杯酒?”这是个身材高大白人,穿着牛仔马甲,肩膀纹着一只巨鹰,此刻稍显醉意,一脸桀骜不驯。
“不好意思,我们不和陌生人饮酒!”安妮朝对方笑笑,轻蔑道。心说男人,都这么容易上钩。
白人男子咧嘴笑了:“陌生人?是的,我们是很陌生,不过很快我们就可以熟悉了----认识一下,我叫飞鹰!”
白人男子朝安妮伸出了手。
安妮不屑搭理他。
飞鹰耸耸肩,毫不在意,因为从一开始他的目标就不是安妮这个浪货,而是狄香这个美少女!
“也许你们真的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不过怎么说呢,我在这一带很出名----”飞鹰嘴上对安妮说着,目光却看向狄香,露出一丝阴笑:“因此凡是被我看中的女人就都逃不了!”
飞鹰后面,四个赤膊大汉淫邪地注视着这一幕,等着看好戏。
这边,强尼和尊尼堂兄弟总算从洗手间回来,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
看到狄香和安妮被人纠缠,他们两人就想要上前出手,如果能够驱除这个鬼飞鹰,他们也能英雄救美,留下好印象。
金毛路易却不给他们机会。
路易可是泡妞高手,知道这种情况最是微妙,何况这个叫乜鬼“飞鹰”的美国佬只是一人,简直就是自己垫脚石!
金毛路易一把推开强尼和尊尼,叫嚣上前道:“谁在这里闹事儿呀?”
那个叫“飞鹰”的白人大汉扭头看着他。
金毛路易耀武扬威地走到他面前,叉着腰,又甩了甩头发:“朋友,识相点快些离开,不要惹事!”
飞鹰望着金毛路易狰狞一笑:“伙计,你是在同我讲话?”
金毛路易看了看对方体格,呃,比自己强壮,打起来搞不好危险系数很高。
平时金毛路易出去玩都是带了一大群保镖的,横冲直撞没人敢阻拦他。
可是这次为了追求蜜雪儿他单独一人来美国夏威夷,遇到这种事情就难办了。
于是金毛路易就采取了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只见他十分得意地笑了笑,然后从口袋掏出皮夹,抽出一沓美金,然后轻蔑地朝飞鹰脸上甩了甩:“呐,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这点钱拿去宵夜,算我请客!滚吧!”
对于金毛路易来说,这招百试不爽,以前在酒吧遇到这种人,直接砸钱出去,就能把对方砸倒!
飞鹰看着路易手中那沓子美金,咧嘴笑了,伸手一把夺过去!
金毛路易故作轻松地耸耸肩,心中吐口气,心说这些该死的混蛋就是贪钱!这个世上根本就没有拿钱摆不平的事儿!
“好了,现在没事儿了!大家可以继续嗨皮了!”就在金毛路易一脸得意地回头炫耀战绩时---
却听那飞鹰忽然冲着大家咧嘴一笑道:“钱,我要;这女人,我也要!”